法律在痛苦地呻吟!!从药家鑫案看开去
作者:傻狐518 标签:药家鑫2011-04-19 11:24 星期二 晴
法律在痛苦地呻吟!!从药家鑫案看开去
药家鑫案拖得时间太长了,杀上海警察的杨佳,杀同学的马家爵,都是在事情发生
到执行死刑不超过3个月,而药家鑫案还在拖着,等什么?在等民愤的平息?在拖着,
能多活一天就是一天?
药案没有宣判,那个婊子都不如的李**就在中央电视台上胡言乱语,中央电视台哦
?中国公安大学哦?可见药家是多么的有能耐。在一个案子没宣判前,中央电视台这个
公众的媒体,不应该播出对案子的公正宣判有倾向性的新闻、分析或评论,这是最起码
的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任何对案子的宣判有影响的舆论的引导、误导,都不应该在中
央电视台这样公立的新闻媒体上出现,但已经出现了,这是中国大陆新闻的悲哀!法律
的悲哀!政府公信力的悲哀!
<>者冉金的辩解1、略。2.采访后,我以个人身份与张显在其学校食
堂聊及死刑存废与舆论对案件的影响等问题,但绝无所谓“劝说不杀药家鑫”的动机3.
我有在非职业平台上表达个人观点的权利,这与采访这一职业行为无关,也不会影响报
道的客观中立。诚然,记者个人也有自由发言权,也有在非职业平台上表达个人观点的
权利,但问题是:记者个人在职业平台上发言还是非职业平台上发言难于界定,界限模
糊时,记者的职业操守和理性要求记者慎言,冉记者无视于这样的职业操守准则,并发
表了三点辩解,诚属可惜!颠覆了《南方周末》在人们心中的良好形象。
冉记者作为一报记者,在采访出差期间,和被害代理人探讨死刑存废等问题,这难
道是在非职业平台上?可笑了吧!“采访后以个人身份”这怎么表明?怎么能让张显作
出明确的判断这是冉记者以个人的身份而不是以记者的身份来与之交流?而事实和结果
是张显发了微博,“药家鑫案原告代理人张显今日在新浪围脖爆料,称南方周末记者与
他谈话四小时,为药家鑫求情,试图以舆论干涉司法。”在这里各位看官看到了,是南
方周末记者,而不是冉金,任何有理性的人思维正常的人都会在此特定的环境中认为是
记者发言而不是个人。
采访后,冉记者与张显在其学校食堂干了啥?是借食堂宝地聊天还是吃饭?如果聊
天,采访后与相关利益方的私下接触也为记者职业操守所禁绝,如果是吃饭,那么是AA
制呢还是冉记者到张显老师学校食堂请张老师吃的饭呢?
冉记者的辩解是无效的,苍白的,也是愚蠢的,记者最起码的回避准则都没遵守,
事后再来三点辩解,那是相当的弱智。
由是观之,药家的能量!!
婊子的胡言,记者的狡辩,法律在痛苦地呻吟!!
药家鑫案已不重要,重要的是一个标榜民主、法制、正义、人权的社会主义国家,
穷苦如我者劳苦大众生活的安全感在哪里?生命的尊严在哪里?
苍天有眼!药家鑫必须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