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道题目不会做# Joke - 肚皮舞运动a*s2011-10-11 07:101 楼.前天刚刚LOCK一个利率,现在底下来许多。这个AGENT不给变了,可以换另一个AGENT吗? 和这个AGENT还没有签任何 LOAN CONTRACT.
f*u2011-10-11 07:103 楼理论上可以, 但不可锁同一家,但对agent,broker有很不好的影响,最好还是别换了,谁知道你再锁了,rate还会不会跌AGENT【在 a**********s 的大作中提到】: .前天刚刚LOCK一个利率,现在底下来许多。这个AGENT不给变了,可以换另一个AGENT: 吗? 和这个AGENT还没有签任何 LOAN CONTRACT.
d*f2011-10-11 07:107 楼答案是C【在 H******7 的大作中提到】: D,根据大清刑法,强奸只能是男奸女。作为强奸案,本案缺少至少一个要件(犯罪客体: -妇女的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故不构成强奸罪。辩护完毕。
d*f2011-10-11 07:109 楼按照大陆法系sb法官的理解力,乙在睡裤被扒掉之前是女的,扒掉以后是男的,所以属于客观原因造成的犯罪中止。【在 H******7 的大作中提到】: 除非乙原来是女的,被一吓吓成了男的,甲于是中止
R*a2011-10-11 07:1010 楼客观原因的话属于未遂,主观原因才是中止。不知道临时阳痿算客观还是主观【在 d********f 的大作中提到】: 按照大陆法系sb法官的理解力,乙在睡裤被扒掉之前是女的,扒掉以后是男的,所以属: 于客观原因造成的犯罪中止。
l*a2011-10-11 07:1014 楼我觉得是d.根据俺们的sx法律。【在 H******7 的大作中提到】: 我查了查,以部队转业人士为主的司法部给的标准是B,以法学院学生和教授为主的法: 律专业网站主流意见是D。平均一下,选C吧。
d*f2011-10-11 07:1016 楼D的选择主要违反了我国法律的唯心精神,是不可取的,如果这样的话,四人帮你也抓不进去,毛主席定下的那些铁案你都要给反了不成【在 H******7 的大作中提到】: 我查了查,以部队转业人士为主的司法部给的标准是B,以法学院学生和教授为主的法: 律专业网站主流意见是D。平均一下,选C吧。
s*m2011-10-11 07:1017 楼就不信人是去偷裤子的啊【在 d********f 的大作中提到】: 按照大陆法系sb法官的理解力,乙在睡裤被扒掉之前是女的,扒掉以后是男的,所以属: 于客观原因造成的犯罪中止。
d*f2011-10-11 07:1018 楼大陆法系沿用诛心论,如果检察官认为你扒裤子是为了盗窃人家阴毛,你必须论证你没有盗窃别人阴毛的动机【在 s*****m 的大作中提到】: 就不信人是去偷裤子的啊
s*m2011-10-11 07:1019 楼不都说了么,人是去偷裤子去的。这种论证都是脱了裤子放屁【在 d********f 的大作中提到】: 大陆法系沿用诛心论,如果检察官认为你扒裤子是为了盗窃人家阴毛,你必须论证你没: 有盗窃别人阴毛的动机
d*f2011-10-11 07:1020 楼所以你这样司考不能过,中国法律虽然沿用大陆法系,但是比大陆法系先进的多,法官和检察官唱独角戏,两帮人还可以定期换位,所以不管人家怎么放屁,你必须论证这个是屁。如果你有机会看过大陆的庭审你就知道了【在 s*****m 的大作中提到】: 不都说了么,人是去偷裤子去的。: 这种论证都是脱了裤子放屁
s*d2011-10-11 07:1021 楼这个就是典型的薛定谔的猫啊...【在 d********f 的大作中提到】: 按照大陆法系sb法官的理解力,乙在睡裤被扒掉之前是女的,扒掉以后是男的,所以属: 于客观原因造成的犯罪中止。
o*e2011-10-11 07:1022 楼有女强奸犯么?【在 H******7 的大作中提到】: D,根据大清刑法,强奸只能是男奸女。作为强奸案,本案缺少至少一个要件(犯罪客体: -妇女的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故不构成强奸罪。辩护完毕。
a*e2011-10-11 07:1025 楼从无声无息到死刑立即执行???难道不是日后再说?【在 a*o 的大作中提到】: 标准答案是双方父母是谁,另外该事件有没有在网络曝光并引起舆论轰动。: 结论是万事皆有可能,从无声无息到死刑立即执行。
d*f2011-10-11 07:1027 楼between b and d, so it is c【在 k*****e 的大作中提到】: 这是什么sb标准答案啊?: 要么是B,要么是D,怎么也不可能是中止啊。: 我倾向于B, 未遂。
H*72011-10-11 07:1029 楼这是个很好的切入点,应该让司法部来回答。既然大清刑法限定强奸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女性(人),那么只要不是活的女人,这个对象是男人,公猪,母猪还是充气娃娃对于定(强奸)罪是毫无区别的,如果司法部认为乙是男人就是犯罪中止,那乙是充气娃娃呢,乙是气球呢?强奸罪还成立么?【在 b*****n 的大作中提到】: 如果甲发现乙是一头母猪,应该选什么?: 如果乙是一头公猪,又应该选什么?
R*a2011-10-11 07:1030 楼乙是李宇春呢【在 H******7 的大作中提到】: 这是个很好的切入点,应该让司法部来回答。: 既然大清刑法限定强奸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女性(人),那么只要不是活的女人,这个: 对象是男人,公猪,母猪还是充气娃娃对于定(强奸)罪是毫无区别的,如果司法部认: 为乙是男人就是犯罪中止,那乙是充气娃娃呢,乙是气球呢?强奸罪还成立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