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农民不知道要交多少税费:
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农民应当承担的合理负担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农民应当依法纳税。例如:从事农业生产并有农业收入
的,应缴纳农业税,从事农业特产品生产的,应缴纳农业特产税;占有耕地建房或者从
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应缴纳耕地占用税等。
2、村提留乡统筹。村提留是指公积金、公益金和管理费,乡统筹费是指用于本乡(镇
)范围内的乡村两级办学(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计划生育、优抚、民兵训练、修
建乡村道路等民办公助事业的款项。村提留、乡统筹费以村为单位,实行双向控制,即
绝对数不得超过1997年农民上交的提留统筹费预算总额,相对数要严格控制在上年农民
人均纯收入的5%以内。村提留、乡统筹费的每年缴纳标准为:以村为单位,不超过本
村上一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其中村提留不超过
3%,乡统筹费不超过2%(农民人均纯收入以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农业部制定的农村经
济收益分配统计报表中的“农民人均所得”为准)。
3、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农村义务工是指用于植材造林、防汛、公路建设、修缮
校舍等必须由农民承担的劳务,承担标准为:每个农村劳力每年5一10工。劳动积累工
是指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植树造林,必须由农民承担的劳务,承担标准为每个农村
劳力每年10一20工。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农民应当承担的其他费用。这是指依照《教育法》规定的原则
和程序审批的农村教育集资,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物价主管部门会同农民负
担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审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建立的基金。行政
事业性收费和基金是针对特定行为征收的,不是面向全体农民的。如领结婚证应交工本
费,不发生该行为就不需要交这项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