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用金银当货币的时候考虑纯度否?# Joke - 肚皮舞运动l*i2014-04-16 07:041 楼需要给Regions bank做direct deposit $300查到网上说可以用Capital one360 给regions充钱,可以算做direct deposit请问应该用Capitalone 360哪种转钱方法?
D*s2014-04-16 07:043 楼我也做了,就是直接transfer到regions,不知道算不。:需要给Regions bank做direct deposit $300:查到网上说可以用Capital one360 给regions充钱,可以算做direct deposit:请问应该用Capitalone 360哪种转钱方法?【在 l*****i 的大作中提到】: 需要给Regions bank做direct deposit $300: 查到网上说可以用Capital one360 给regions充钱,可以算做direct deposit: 请问应该用Capitalone 360哪种转钱方法?
b*e2014-04-16 07:045 楼直接刷卡消费不也行吗?【在 l*****i 的大作中提到】: 需要给Regions bank做direct deposit $300: 查到网上说可以用Capital one360 给regions充钱,可以算做direct deposit: 请问应该用Capitalone 360哪种转钱方法?
d*z2014-04-16 07:0415 楼禁止私铸的话,铜钱掺假不掺假关系不大吧。【在 H******7 的大作中提到】: 正是做假太多所以才用铜钱啊,兜里揣几百斤两银子旅行那是无脑电视剧才想得出来。: 事实上铜钱掺假也很严重
R*a2014-04-16 07:0416 楼价值几百斤银子的铜钱得更重吧。【在 H******7 的大作中提到】: 正是做假太多所以才用铜钱啊,兜里揣几百斤两银子旅行那是无脑电视剧才想得出来。: 事实上铜钱掺假也很严重
H*72014-04-16 07:0417 楼禁不了。自孝文更造四铢钱,至是岁四十余年,从建元以来,用少,县官往往即多铜山而铸钱,民亦间盗铸钱,不可胜数。钱益多而轻,物益少而贵【在 d****z 的大作中提到】: 禁止私铸的话,铜钱掺假不掺假关系不大吧。
m*y2014-04-16 07:0421 楼有个神器,你们这些伢们可能听过,但没有用过,就是试金石。通常是一块黑色的、硬度比较大的石头,金属在上面擦一下,就靠肉眼(后来才有放大镜)观察成色。但是这是假设整块都是均匀的,均不均匀就靠听。所以,小量的,都做成容易发声的形状,比如片状。锭就吹不响了,这就靠仔细观察表面是否有破坏的迹象,所谓品相也。通常锭上还有制造商的花戳,这个也是要仔细观察,确保不是伪造。还有纹银上的花纹,一方面是切割起来方便,另一方面也是防伪标记。所以,碎银子不如整的值钱,就是后者容易防伪,信用也就更高。
H*g2014-04-16 07:0422 楼哦,试金石原来是这样的【在 m***y 的大作中提到】: 有个神器,你们这些伢们可能听过,但没有用过,就是试金石。通常是一块黑色的、硬: 度比较大的石头,金属在上面擦一下,就靠肉眼(后来才有放大镜)观察成色。: 但是这是假设整块都是均匀的,均不均匀就靠听。所以,小量的,都做成容易发声的形: 状,比如片状。: 锭就吹不响了,这就靠仔细观察表面是否有破坏的迹象,所谓品相也。通常锭上还有制: 造商的花戳,这个也是要仔细观察,确保不是伪造。: 还有纹银上的花纹,一方面是切割起来方便,另一方面也是防伪标记。所以,碎银子不: 如整的值钱,就是后者容易防伪,信用也就更高。
z*e2014-04-16 07:0423 楼纹银、足银、折色银、金花银应该都能看出来吧。不同时代的人有不同的经验。http://www.sinoss.net/qikan/uploadfile/2010/1130/3263.pdf中国社会历史评论Chinese Social History Review二零零四年第二辑----------------------------------------------------------------------------明代白银货币化与社会变迁万明(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北京 100732)摘要:或许在明朝最重要的变化是白银货币化的成功。事实上,白银在明朝后期成为合法的货币,摆脱了明朝早期的不合法的地位。但是,白银货币化不是从皇帝制定法令开始的, 它出现的趋势是自下向上的过程,而官方的接受和推动则是随后才自上向下的。由于白银货币化,在成化和弘治统治之后,金融和征税几乎从实物转化为白银,它显现明初到晚明农业经济向货币经济的转变。一系列变化在整个社会方面起因于白银。白银经济表明市场经济的萌芽。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之一就是货币经济。如果我们只关注于商品经济的角色去研究经济发展是不够的。这篇文章强调白银货币的发展是社会转变的关键。它是研究晚明社会演变过程中白银经济发展的功能, 以求在一个货币经济的新视野下去解释社会的变迁。关键词:明代;白银货币化;社会变迁中图分类号:k207 文献标识码:A白银的货币化,即它从贵重商品走向货币、从非正规的交换手段到成为合法的通货,是在明代完成的。白银的货币化过程是一个社会内部自发的发展过程,首先出现在民间社会,随后得到了明朝事实上的认可,遂向全国展开。值得注意的是,这是一个自下而上转变为自上而下的发展过程,并非是朝廷法令推行的结果。1发展至晚明,白银成为流通领域的主币,在社会经济与生活中占据了重要地位,以致于我们将晚明称为白银时代也不为过。白银的货币化,一方面促成了一系列改革的发生和发展,引发了明朝初年制定的各项制度的崩坏与演变;2另一方面,正如马克思所说“货币不是东西,是一种社会关系”。3随着贵金属白银成为社会上流通的主币,白银货币体系将社会各阶层无一例外地全部包容了进去,白银货币的极大发展,推动了人们的社会关系从对人的依附关系向对物的依赖关系转变,中国传统社会从自然经济向货币经济的转变,小农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晚明社会出现了重要的变迁迹象。事实上,白银这一久被遗忘的重要社会现象,是我们研究晚明社会变迁的一把钥匙。但是,迄今为止,资本主义萌芽论和商品经济发展论使学术界长期没有足够注意到货币经济发展的存在,一般研究都是从商品经济出发,或者把商品经济和货币经济放在一起,而往往一笔带过货币经济,很少有人留意白银在明代不同寻常的货币化过程,更极少注意到白银货币化对社会结构变迁的重大影响。4正是出于这样一种考虑,本文试图以白银货币化作为一个全新的视角,重新诠释晚明社会变迁的历史轨迹。一、白银将社会各阶层卷入市场之中明初,社会结构的上层是皇帝、勋戚贵族和官僚,下层是士、农、工、商,所谓四民。在管理上,明朝把百姓划分为军、民、匠、灶等户。其中,民户是社会结构的主要组成部分,实际上包括了自耕农、佃农和一般地主、商人。由于当时社会经济呈现自给自足自然经济为主的形态,总的说来,社会结构是以农民为主体的。这样一种相对稳定的等级结构,在成化、弘治以后,也就是白银货币化进程加速进行以后,出现了明显的变化。到晚明嘉靖年间,白银已经通过赋役征收与每家每户百姓发生了切切实实的关联。田赋徭役折银的逐渐增多,促使一般农民的日常生活与货币以及市场日益联系了起来。在田赋和徭役都折银征收的全社会货币经济化大潮中,自耕农必须将农业和家庭手工业产品和农副产品拿到市场去出卖,换取白银缴纳赋税,甚至典卖田宅以完赋税;佃农要把产品投入市场,才能获得货币去缴纳租粮。这在一开始就令当时人感到了困惑。成化七年(1471 年),湖广按察司佥事尚褫言:“顷来凡遇征输,动辄折收银两,然乡里小民何由得银?不免临时展转易换,以免逋赍”。5赋役征银,迫使原本自给自足的农民不可避免地卷人了货币经济之中,卷入了市场之中。白银日益与每个小农家庭生活息息相关,在文献中的例征很多,在档案文书中也有表现。现存徽州文书中,《万历三十一年里长派使用银帐》如实记录了当时里长征派用银的情况,特录于下:6三甲里长派使用银于后:四分派银八两,丁粮派银一十二两,计三十七户,每户派银一钱。共米二十石五斗五升九令九勺,每米一斗派银四钱算,丁粮分法共派银二十两。下面,银帐按照各户分别记入,共计农户 40 户,一户内有分为 2~5 家不等,摊得份额的。农户各家所该银历历在数。如“吴有朋户”下,记有“米八斗三升五合,该银四钱三分四厘”,均是先记粮食数字,再记该银数字。共记有吴有朋户,吴仲莹户,吴承周户,占文户,吴爌户,吴垠户,吴承恩户,吴子正户,吴良户,吴希文户,吴埙户,吴用光户钰、镌、铭,贞烈祠户键、钰,吴富户,洪连户,吴善户,吴添光户,吴常亮户,吴容户,吴镜户,吴希亮户,吴老户在、安老、士清,吴加户,吴垄户至、钦,吴达户墟、至、培,吴志德户吴子善、吴子舆,吴老户,吴子谏户,吴烜户,吴应鳞户,吴应鲤户,吴慕德户,吴子通户,吴燮户,吴定户,吴永连户,吴域户域、■、堦、墡,占文户囊、填、君锡、塔儿、四寿,吴春户,吴岩保户。帐内有的户上记有“完”的字样,可见这是当时里长实际征派运作中的证物。为了纳粮,实际上是纳银,农民不得不出卖土地,这种事例大量保存于文书之中,以下就是一例:同户胡瑟,今为纳粮缺用银,今自情愿将前周字三百四十四号,土名四岔山,本身合得壹分捌厘,杉笛(苗)在上……今自情愿出卖与同户胡朱名下,三面议时值价银二两整。其银当日收足。其山今从出卖之后,一听买人自行管业投税为定。如有不明等事,尽是出卖人之(支)当,不及买人之事。所有来脚契文,乃是祖产,不在(再)缴付。今恐人心无凭,立此文契为用。 嘉靖拾五年二月二九日立 胡瑟 契文(押)契中见人 赵佃 (押)7特别应当引起我们注意的是,在白银货币化趋向明显、加速进程的同时,根据吴承明先生的统计,1551 年~1600 年,徽州地价曾出现跌落半个世纪的现象,跌幅高达 40%,他认为“这需寻求解释”。8实际上,白银货币的冲击可以说是最合理的解释之一。地价跌落与白银货币化过程加速同时发生,不是偶然的。成、弘以后,人们交纳赋税中的白银日益增多,以银代役的出现,以及嘉靖以后一条鞭法的实行,这种社会现实,促使人们以粟帛为富的观念随之改变,而以货币白银为财富的观念形成,观念转变反映在徽州商人的急剧增加上,也反映在了地价上。事实上,交纳赋税外,晚明人们的衣食住行都与白银货币联系着,白银普及到全社会已经成为现实。在南方商品经济发达地区,晚明市场交易无论大小,普遍以白银作为货币计价交易。以万历年间浙江张应俞所撰《杜骗新书》为例,该书收集当时社会上形形色色的诈骗案例,是一部难得的社会纪实文献。总共归纳为 24 类,83 篇。其中,有 74 篇是关于使用白银买卖交易及欺骗的,占总数的 90%。涉及的地域包括北京、南京、北直隶、南直隶、山东、山西、河南、浙江、湖广、江西、福建、广东、四川、云南等地,几乎囊括了全国。唯一一例只见“钱”,不见“银”的案例,是“换钱骗”,讲的是发生在福建建宁的钱桌,值得注意的是,所谓“钱桌,”正是兑换银钱的处所。此外,书中同时使用银两和铜钱的仅两见:一为 50 文吃茶钱,发生在北京;另一发生在浙江东阳,是 2 文布施钱。以此 2 例而言,仅占书中货币流通的 2%。其中所记有关白银的用途,包括了当时人们生活衣食住行的各个方面:有以银置田宅、开店铺的大宗财产买卖交易,也有人们衣食住行的日常花费,如买猪、买油的饮食花费;买布,裁衣、绱鞋的衣着花费;乘船、乘轿的出行花费,更有人们为了提高身份地位的买进学,买举人,等等,不一而足,充分反映了白银货币流通联系了整个社会,关系到各个阶层人们的日常生活。由此可以断言,晚明白银决非只用于大宗交易,而是已经渗透到人们社会生活的每个角落,与晚明人们的日常社会生活发生了不可避免的直接联系。9以广东为例,货币在成化时为之一变,到嘉靖时白银在市场中占据了完全优势:交、广自隋以前全以金银为货,唐后始用钱。明朝天顺以前,钱法通行。成化元年、二年忽择钱过当,虽肉好丰厚者不用,以二折一,名挂索。逾一年乃复旧。嘉靖初年,钱法又忽不通,以二折一,犹成化元、二时也。乃变而用银,虽穷乡下皆然。凡五年,有司严绳之,犹不能尽通云。10这段文献记载反映出广东从用钱到用银的全过程。在隋以前,广东是以金银为交换手段的,但金银不是作为货币,而是作为商品出现的。唐代以后钱通行起来,直到明朝天顺年间,钱都是流通领域货币的主角,这种情况发生变化是在成化年间,钱忽然在市场上不能很好地流通,钱法出现阻滞,这是银得以流通的先导,于是在嘉靖年间转变完成,“变而用银”,银占据了全部市场,即使贫穷乡下也不例外,都使用白银交易,即使明朝官方严厉禁止也是枉然,白银就这样成为了广东市场上占据压倒优势的货币。成化时开始转变,到嘉靖时奠定不可逆,这是明代白银货币化过程的一个典型范例。南方经济比较发达,北方又如何呢?天子脚下的宛平县里,到万历年间“每民间有事,应与拘送,则有鞋脚钱;或已就拘执,两愿和息,则有酒饭钱;奉檄踪迹奸宄,未得而株连之,则有宽限钱;已的而墨覆之,则有买放钱;城内每家有灯油钱;买卖房契有画字钱;各巷搭盖披檐有隐报分例;相验有被犯法物;每初签及年终,置酒邀会,每家银三五分,则曰打网、曰秋风;催收房号,展转支吾,则曰那上攒下;送赂以分计者,则曰几厘;以钱计者,则曰几分;巧立名色,莫立刻枚举”。11这里所说的“钱”,其内涵不说全部,也可以说绝大多数指的是银子。还可以北直隶濬县的实例加以说明。王肯堂的《▲辞》,是作者于明末崇祯初年任北直隶濬县知县时的断案实录。12濬县,在今河南,属于华北地区。根据初步统计,在王肯堂所记录的304 则案例中,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共计涉及到货币、财产的有 165 例,超过了案件总数一半以上。涉及货币的案例,确切涉及到白银的有 89 例,占总数的 30%;涉及到铜钱的 40 例,占总数的 10%,使用比例不到白银的 1/2;其他还有许多关于买卖或财产、债务纠纷,没有具体提到货币种类的案例 36 例,按照以上的货币比例,可以推知一般是以白银为主。如此来看,在晚明北方民间的铜钱流通,比南方相对要多一些,究其原因,一是南北经济发展不平衡,一是晚明统治者一直希望掌握通货控制流通以摆脱危机,因此铸造钱币,强令民间通行使用。虽然如此,在北方流通领域中毕竟还是以用银为多数。按照地区分类,即使是边远的、本来不用银的地区,如云南例用海贝,在万历年间也留下民间用银的实证,下面的借据可以说明:立借银约人张瑚,系安宁州民,口新化州吏。为因缺用,情愿凭中力约,借到本州牧民赵名下松纹银壹两钱每月共行利伍索其银限至本年月终并归还如若民赵口口名下松纹银壹两五钱,每月共行利巴伍索。其银限至本年三月终一并归还。如若缺少分纹,将月赴官理取。今恐人信难凭,立此借约存照。(押)实计借纹银壹两伍钱,每月共巴伍索,将号票一张作当。万历伍年贰月伍日立借口约人 张瑚 (押)中证代保人 戴 (押)13这里尤其应该注意到,如果借银不归还,“将月赴官理取”,说明了法律保护以银作为货币的财产权;而借据写有“将号票一纸作当”,其中“号票”值得进一步研究。白银成为实际上的主币,为人们生活所必需的例子,举不胜举。成、弘以后,白银增值,民间高利贷盛行,《皇明条法事类纂》载:绍兴致仕乡官有“生放钱债,曾有一两而取八九两者”。14也有取利不高的,如徽州商人程琐“终岁不过什一,细民称便”。15在地产交易中,重要的是需向官府交纳交易税。《大明令·户令》原定:“凡买卖田宅头匹,务赴投税,除正课外,每契本一纸,纳工本铜钱四十文,余外不许多取”。16这种纳铜钱的情况在明后期发生变化,银代替了铜钱。如万历时休宁县给付的买田契尾,明称税契银两,“候作解部之数,各县遵行。其税契尾,须该府填号给发……并县用印”。17从现存契约看,崇祯八年(1635年)后,房地等交易一律要用官印契纸,交纳税银,照例“每两三分”。18民间不仅买卖田地等大宗财产以银支付,如民事修造,也要以银均分,见弘治六年(1493)祁门县重修房屋合同:九保住人江庭杰同弟庭富、庭相、江希胜、希旺,仕进共承有祖房壹片,因旧屋住歇年久,兄弟叔侄商议,均做均分,江庭杰、庭富、庭相叁人管业壹半,江希胜同弟希旺合得壹半,江仕进分数在内。造屋亦要照分均出银两,买料应办物件等项,务要依时先付银两纳众,无得推却。候监造屋宇完成,听从照分抽阄,各自装拆住歇。……今议之后,无许故违,如有此等,甘罚花银伍两入众公用……立此为照。19民间合同中违约交纳罚金,均是用银。这在现存徽州土地买卖文书中可以找到大量例证,兹不再胪列。不仅是人们的衣、食、住、行日常生活,而且生老病死也要由银子来打点。在丧葬上,烧埋银始见于元律,20为明代所延续。《大明律·刑律·人命》规定过失杀人,依率收赎,给付被杀之家以为营葬;车马杀伤人致死者,追烧埋银一十两;窝弓杀伤人致死者,追烧埋银一十两;威迫人致死者,追烧埋银一十两。万历间《问刑条例》补充规定,应偿命的如遇赦,追银二十两;如贫穷的追一半。殴人致死,要给死者家属养赡费,殴人致残疾者,要给“埋葬银两”。21成、弘以后,各种物价均用银表示已经十分明显,白银不仅取得了流通手段的职能,而且取得了价值尺度的职能,于是完全具备了货币的两种基本职能。白银货币扩大发展,带来的是市场的扩张。民户生活与白银产生日益增多的联系,也就是与市场发生了前所未有的联系。因此,市镇在成、弘以后的普遍兴起与白银也有着直接关系。明后期乡村集市发展,市镇蓬勃兴起;城镇市场繁荣,扩展为区域市场,而区域市场规模扩大,最终形成了全国性市场。22与市场扩大发展同时发生的是两大市场的形成:一方面田赋折银,赋税货币化促进了粮食市场的形成;另一方面,赋役货币化,迫使更多农民脱离土地,加速了社会分工进行,农民进入城市,成为自由劳动者,城市劳动力市场形成。在市场上,一边是资本的积累,劳动的雇佣,一边是失去生产资料的劳动力的出卖。如《西台漫记》所载晚明苏州市场状况:23我吴市民,罔籍田业,大户张机为生,小户趁织为活。每晨起,小户百数人,嗷嗷相聚玄庙口,听大户呼纺,日取分金为饔飱计。大户一日之机不织则束手,小户一日不就人织则腹槁,两者相资为生久矣。万历十六年(1588 年)明朝“新题例”中,说明“只是短雇,受值不多者,以凡人论”。24有学者认为这“不过是肯定事实,并没有多少新的意义”,25但是,这却表明了一个事实,短工受雇于人,受法律保护,以劳动而“受值”。“值”在当时就是以银为价值的报酬。从文献记载看,成、弘以后各地徭役征收白银,以银雇工的事例,不胜枚举,国家法令予以法律上的认可。这对于新雇佣关系,即经济关系的确立是有意义的。晚明劳动力市场形成,不仅在江南城市存在,在北方也有同样的市场,如开封土街角有“短工市”。26吕坤记万历时河南民间雇夫一名,“每月银二两,每岁实费银二十四两”。27而实际各地短工工钱很不统一,即使是同时同地也存在差异。那么长工呢?据庄元臣《曼衍斋草》载:“凡桑地二十亩,每年雇长工三人,每人工银二两二钱共银六两二钱每人算饭米二升每月该饭米一石八斗每季发银二两四季二两二钱,共银六两二钱。每人算饭米二升,每月该饭米一石八斗……每季发银二两……四季共发八两”。28这是江南的事例。《沈氏农书》言:“长年一名,工银三两,吃米五石五斗,平价六两五钱,盘费一两,农具三钱,柴酒一两二钱,通十二两”。29虽然工银不高,但确是以银计值的。顾炎武早已指出:“民之求钱为不务本也,而况于银乎?”以农为本的自给自足自然经济社会,农民种地得粮,国家赋税要求交纳白银,正是这种“输赋之金,必负米出易”的现实30,迫使人们有了必须“弃本逐末”与市场发生更多关联的必要性,不仅加速了农产品的商品化过程,也使大量农民走向了非农业化,或经商的道路。这是白银所代表的市场交换关系作用于整个社会的必然结果。税收折银以后,交纳赋税之时,农民为了交税,不得不以低价出卖粮食,获得白银,于是纳税期粮食价格下降,当纳税期一过,粮食价格立即上涨,造成了农民生活的困难。如万历四年(1576 年),山东汶上县税收时,小麦价格从原来的每石 0.52 两白银下降到0.37 两,而大麦由每石 0.4 两白银下降到了 0.25 两,并且在三个月才恢复到原来的价格。31其间,农民家庭生活陷于困境的大有人在,离开土地的也所在多有,赋役货币化直接影响到农民生活,这一过程使平静的乡村生活起了波澜。由于货币经济发展,社会贫富分化加剧,时人评论万历年间徽州歙县状况云:姑论吾邑,千金之子比比皆是,上之而巨万矣,又上之而十万、百万矣。然而,千金则千万不能一也,巨万则万不能一也,十万、百万可知。乃若朝不谋夕者,则十而九矣。32由于白银货币的普遍使用,财产在集中,贫富的差距拉开了。传统社会的社会基础是农民。以往史学界认为,造成农民的非农民化,主要原因有三:一是由于土地兼并激烈,大量农民失去土地,被迫走上非农民化的道路;二是由于赋役负担加重,农民不堪重压,生活日益贫困,大量破产,走上非农民化的道路;三是高利贷的盘剥。实际上,我们不应低估赋役货币化的影响。赋役货币化使农民日益与市场加强联系,与土地分离趋势加速进行,使农民安土重迁的传统不得不被打破,不少人外出谋生,或者进入城市,出卖劳动力,成为手工业工人;或者从事小商小贩;或者冒险出洋谋生,等等。在市场的作用下,转行从事手工业和商业的人口增多,为市场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因此,除了土地兼并、赋役沉重,官吏贪酷、高利贷盘剥以外,白银货币化带来货币经济的极大发展,无疑也是促成农民脱离土地的重要因素之一。赋役货币化,极大地促进了农业商品化程度提高,以及农民非农民化的趋势。农户之外,主要是军户。军士生活与白银的联系出现得很早。从他们生活所必须的食粮来看,成化五年(1469 年)九月,户部言:“其应给行粮,如湖广布政司每米一石,止折布一匹,值银二钱五分。每军行粮三石,才给银七钱五分,估以时价,值米八升。是故军士重困”。33由此说明,当时华中军士行粮已经货币化了。银的使用,直接影响到北方及各边。正统时已出现以银代粮输送北部边军的情况,但大多属于临时性。北边的京运年例,按《明会典》,始自正统十二年“令每岁运银十万两,于辽东籴买粮料。”同时“每岁运银十五万两,于宣府籴买粮料”。34但根据全汉昇先生的研究,实际是从成化二年(1466 年)开始,正式形成了年例银。35也就是每年自京输往各边的岁额开始制度化。成、弘以后,随白银货币化加速,军士与白银的关系也日益紧密。嘉靖四年(1525 年),令“浙江沿海卫所仓粮本折中半兼收,间月支放,折色米每一石折银七钱,五钱给军余,二钱修船支用,不许扣除军士月粮”36。这是江南卫所的状况。考虑到北方是在天子脚下,经济发展不如南方,北方卫所月粮又如何呢?嘉靖时《西关志·紫荆关》载:“考居庸关军士每岁月粮,本折相半,犹足以给,惟紫荆、倒马军粮俱无本色,止支折色银两”。37这说明北方军士的月粮到此时也已经大部分货币化了。关于月粮的具体发放,根据巡按直隶监察御史萧祥曜于嘉靖二十年(1541 年)七月所奏,以当时保定左卫操军为例:“其月粮又有大小月之分,上半年为大月,每月五钱二分,下半年为小月,每月止给银三钱六分”。而当时守御紫荆总旗军告称:“本年正月起至六月终止,上半年为大月,每月折色银六钱五分,尚不能度日,自七月起至十二月终止,下半年为小月,每月止给折色银四钱五分,即今灾伤,米价腾贵,每米一斗用银一钱五分,止买得米三斗,贫军家口不够食用,告乞可怜”。38这里足见白银对军士生活影响的程度。以上可见南北军士月粮都已支银,而仓粮也俱折银了。明后期卫所制度崩溃,使募兵成为军队的主体,国家需要负担巨额白银的军饷开支。弘治时,募兵的方式已经出现。39此前的京运银数额是 480000 两,到弘治十三~十五年(1500~1502 年)有了大幅度的增加,边饷已达到了 4000000 两40。白银货币全面渗透到卫所,还可以下面的事例说明。根据明代档案记录,万历初年辽东卫所引入均徭法,将余丁、舍丁按照九等划分,分别银差和力差交纳银两。41据台湾学者于志嘉的研究,南昌卫在万历十五年(1587 年)实行一条鞭法,以丁纳银,余丁分在城和屯田两类,值得注意的是,在城余丁按照“事产”、“贫富”划分等则,分别纳银;而屯田余丁虽不分等则,屯田子粒却也有纳银部分。42在白银货币化带来的货币经济化大潮中,军士的升迁可由白银助力,景泰年间实行的纳粟授职,在正德初年已由纳银所代替。43军中不仅有纳银冠带的,44在卫军士甚至发展到交纳月钱“转货为商”,或“执技为工”,45在明代档案中,万历年间出现了纳银军士名册。46这实际上是军士的以银代役。而地方上大量军户脱离原籍,改变了身份和地位的事例更是所在多有,在这种新情况下,卫所屯田的“卖公为私”,屯田逐渐私田化。屯军成为私家佃农,在明后期已是全国的普遍趋势。手工业者,即工匠的以银代役,始于成化年间。成化二十一年(1485 年)奏准轮班工匠有愿出银者可代工役,当时南北工匠出银各不相同。47此后,雇役匠制逐步全面实行。到嘉靖四十一年(1562 年),一律以银代役,“班匠通行折价类解”,48从此,劳役制转变成白银货币税,从某种意义上说,对于手工业者而言,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的束缚由白银解脱了,匠户有向自由雇佣劳动者过渡的趋势。工匠摆脱了劳役,成为独立的手工业者,获得了独立经营手工业的条件,对生产的积极性提高,生产率增长大有好处,这引发了民营手工业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以银代役,促使官营手工业无可挽回地走向衰落,相应的,民营手工业蓬勃发展起来。如景德镇的御器厂,正德时雇募工匠,嘉靖到万历时雇役匠已经及于各作,按日计件给值;而民窑发展迅速,嘉靖间“聚佣至万余人”,49到万历时“每日不下数万人”。50佣工身份发生程度不同的变化,意味着新因素的萌现。手工工场可以说已具有相当规模。随着社会分工的极大发展,社会贫富分化的加剧,手工业者部分上升为手工工场场主,而大部分手工业者则加入了城市劳动力市场。生活在弘治至万历年间的李诩,曾论及此:余邑有匠班银,匠户每名出银四钱五分,此定于国初,而户籍一成不变。夫银以匠名,为其有匠利而课之也。今其子孙不为匠者多矣,犹可责其办者,承祖户而力亦胜也。中间有绝户,有逃户,则里甲赔陂,出于无辜,有零丁,有乞丐,遇每岁追并,必至于尽命。何无一人以通变之法闻于为司牧者乎?排年十年一编审,可照例行也,核见在匠,作均派之,当无巷议者。岂谓四钱五分,所出甚细,而变易旧制其事甚难乎?……近年以一户之银而连三四人为沟中瘠者,盖闻且见之矣。51这里说明了斑匠银实际上成为课税的一种,即使子孙不为匠,也要交纳,于是只有逃离故乡,却还会连累乡里。李诩所设问确实反映了户籍旧制不变,劳役以银代的现实,也即变动中的制度规定与实际状况的脱离。与政府财政白银化直接相关的,还有盐法的破坏,这使灶户脱离国家控制,成为手工业者。折银的结果,不仅促使灶丁脱离本业,而且私盐盛行,明朝盐政全面崩坏。这在明朝人奏疏中清楚地表露了出来:盐用丁煎,自仓盐改为折价,而每丁该纳盐二百零五斤者,改纳银二钱,故人俱游手而不事本业。52折银,说明必须经过交换的渠道才能实现,灶户以煎盐为业,不征盐而征银,“盐非私鬻,何自得银哉”?53但是结合成、弘以后白银货币化的全过程来看,伴随白银货币化,这也是一种来自民间社会自发的趋势,在弘治、正德年间,史载:又闻灶丁畏盐难纳,多愿纳银。近年,两浙盐课内将一半折银,民情稍便。正是因为有这样的“民情”,所以才有官员呼吁“今后浙淮盐课,通令从便折银”。54对此,我们不仅应看作明朝盐政的败坏,而且也是明朝盐政的改革。灶户自己将生产品拿到市场上去卖,或者经过商人之手,进入市场,这样可以提高灶户的生产积极性,“灶丁得煎鬻以自富”,而“国家得盐利自多”。明后期国家税收得自盐利的比例是仅次于田赋的大宗,而灶户则通过盐而国家得盐利自多。明后期国家税收得自盐利的比例是仅次于田赋的大宗,而灶户则通过盐课折银可以摆脱社会身份的束缚,改变社会的方式。与白银关系最为密切的,是商人阶层。他们的生活目标就是赢利,也就是赚得白银。关于明代后期商人阶层的崛起,可以认为是始自成、弘以后,这与白银货币化的进程是相互吻合的。白银作为财产,成为社会财富的集中代表,成为贫富的标准,而由此引申将银作为社会地位高低的标准也建立起来。各阶层都追逐白银,社会逐渐出现显著的变化,典型的如徽州,据万历时《歙志》记录,在社会变迁中曾出现明显的三个阶段变化层次,先是“出贾既多,土田不重,操资交楗,起落不常。能者方成,拙者已毁,东家已富,西家自贫,更下失均,缁铢共经,互相凌夺,各自张皇”,继之“末富居多,本富居少,富者愈富,贫者愈贫。起者独雄,落者辟易,资爰有属,产自无恒。贸易纷纭,诛求刻核,奸豪变乱,巨滑侵牟。于是,许伪有鬼蜮矣,讦争有戈矛矣,靡汰有丘壑矣”,进一步“富者百人而一,贫者十人而九。贫者既不能敌富,少者反可以制多。金令司天,钱神卓地,贪婪罔极,骨肉相残。受享于身,不堪暴殄,因人作报,靡有落毛。于是,鬼蜮则匿影矣,戈矛则连兵矣,波流则襄陵矣,丘壑则陆海矣”。55首先,农耕社会出现经商增多,资产向货币转移,也即向商业资本转移,同时土地价格低落,农耕社会发生了转折性变化;其次,是贫富分化加剧,市场变幻莫测,资本变动无常,产业无恒定,贫富距离进一步拉大;再次,白银货币至上,也即金钱至上的观念已经深入人们的内心,改变了人们的心态。人与人之间,即使在亲人之间也不例外,出现了一种与过去迥然不同的人际关系,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在白银货币化的过程中,在货币经济化的过程中,金钱至上,人们的亲情让位于经济利益,于是,旧的价值观念失去意义,旧的道德标准苍白无力,旧的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旧的社会结构加速解体。这正是货币商品经济促使社会变迁、社会转型的生动一幕。加拿大学者卜正群(Timothy Brook)从《歙志》作者的表述出发,对晚明社会生活变化做出整体评价,他将上文”金令司天”,译为“the lord of silver”,准确地说明了白银在晚明社会商业化中的作用。56上下求银,经商无疑成为谋生的极好出路,也成为人们,包括原来社会结构中所有阶层追逐白银的最佳选择。于是,与日益增多的社会各阶层人们卷入白银货币经济之中有着直接联系的,是一个专业商人阶层的兴起,和发展壮大。晚明社会出现了十大商帮,几乎都是在明后期兴起的,57就是一个用力的证明。由此,商人阶层社会地位的提高也必然提上了日程。以往一般认为商品经济发展,引起社会风气变化,人们改变了对商人的观念,遂使商人的社会地位有所提高。然而,如果我们变换一个角度思考呢?货币经济与商品经济本身是紧密相连的。现实社会生活中白银的货币化,使得社会各阶层都卷入了白银货币经济之中,人们日常生活日益依靠商品货币交换,经商可以获得白银,也就是获得财富,财富积累本身昭示了商人经济地位的优势,和商人在社会生活中的胜出,这促使更多的人走上了经商的道路。于是,社会观念出现了向商人倾斜的变化,唐顺之言:“人庶仰贾而食,即阀阅家不惮为贾”,58是很自然的。而“士与农商常相混”的社会现象出现,59也是合乎逻辑的发展。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社会意识的变化,社会观念转变由此发生。弘治十三年(1500 年)成书的《潮州府志》已称当时“士习浮夸,商竞刀锥,工趋淫巧”。60这是明后期社会风俗变化的一个缩影,关于各地社会风俗发生变化在地方志中有大量记述,而相关研究也很多,这里不多赘述。值得注意的是,风俗和观念变迁,是伴随经济的发展、物质的繁荣而来的。伴随白银货币化,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向着经济关系转化,社会意识也发生了变化。关于商人及其精神,余英时先生的研究深入细微,在此不赘,应提到的是,他认为在晚明,传统的四民观已在实质上受到重要的修正,社会结构的最大变化发生在士商这两大阶层的升降分合上,当时社会已重新估量了商人阶层的社会价值。61这里想要补充的是,在白银货币实际效用的演示下,传统社会价值观的转换正是社会结构急剧转变现实的反映。白银完全打乱了平静的农耕社会,从事工商业的人多了起来,社会风气的变异就是这样自然而然发生了。与奢华风气同时出现的,是社会心态的改变,“心术之移于利也”,62这不仅改变了人际关系,而且这种希冀发财的心理,还促使赌博成风,官府禁令不止。如嘉靖三年(1524年),潮阳县发生了一个“鸽变”事件。人们炒卖鸽子成风,荒疏了生业,甚至倾家荡产,乃至影响到社会秩序,发展到官府派人抓捕禁止的地步。时人分析云:“此非物之能自为变也,人心使之变也。非人心之自为变也,货利之习趋之也。夫邯郸之市,居贸之贾,即微如刀锥,犹不遗余力求之;矧兹一物不崇朝而可致千金,虽佣夫贩妇,夫谁不争?岂其果能破家钓奇、事玩赏者?乃弃其产业,求一鸽而不顾,则所失者小而图者大也。卒之,禁厉而鸽死,习尚渐息,而失者已不可追矣。始知趋利之害,一至于此”。63传统的农耕,使人们生生世世束缚在土地上,白银货币使这种宁静的社会生活被无情地打破了,安分守己的观念也随着被冲淡了,冒险追逐货利的观念出现,遂使赌博盛行。世道由此变态,社会由此变迁。嘉靖年间,崇尚奢侈、货币拜物教的倾向,上下之分荡然无存的现象明显出现,面对白银引发的社会变化,时人做出了各自的反应。朱载堉作《醒世词》的《黄莺儿·骂钱》,借孔圣人之口,痛骂金钱至上颠倒了的世道:“孔圣人怒气冲,骂钱财,狗畜牲,朝廷王法被你弄,纲常伦理被你坏,杀人仗你不偿命,有理事儿你反覆,无理词讼赢上风。俱是你钱财当车,令吾门弟子受你压伏,忠良先才没你不用,财帛神当道,任你们胡行,公道事儿你灭净,思想起,把钱财刀剁、斧砍、油煎、笼蒸”。64揭示了从上到下拜倒在金钱脚下,污浊的社会景象,这里所说的金钱,是白银的代名词。陆楫提出奢侈消费有利于社会就业的看法,也是当时现实的反映。65总之,现实生活中白银将每个人都与市场联系了起来,生活被打乱了,社会发生了重大变迁,伴随各阶层社会身份地位的变化,人们的心态也必然失去了原有的平衡,发生了巨大变化。值得注意的是,这是在明末思想家提出“工商皆本”思想之前就已经出现的社会存在。是社会存在决定了社会思想的出现。二、白银货币化与新的经济成分增长晚明社会出现了许多新的因素,探索渊源,均与社会的白银货币化有着直接关系。白银作为一种新鲜事物出现,不仅在于它本身原来的不合法身份,而且在于它给社会带来的后果。作为社会财富的标志,白银得到了全社会各阶层的青睐,明代以农业为主的自然经济,由于白银货币的缘故,掺入了大量货币经济,改变着原有的经济结构,在旧的经济结构的解构过程中,新的经济成分也在增长。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卷九三《福建》记载,晚明出现一田二主,一田三主制:其受田之家,后又分为三主。……的田者坐食租税,于粮差概无所与,曰小税主。其得租者,但有祖无田,曰大租主(民间卖田契券,大率计田若干田,岁带某户大租谷若干石而已)。民间仿效成习久之。租与税遂分为二,而佃户又以粪土银,私授受其间,而一田三主之名起焉,按佃户出力代耕,如佣雇取值,岂的称为田主哉?缘得田之家,见目前小利,得粪土银若干,名曰佃头银。田入佃手,其狡黠者,逋租负税,莫可谁何。业经转手,佃乃虎踞,故有久佃才业主之谣,皆一田三主之名,阶之为厉。复杂的永佃权关系,见于晚明契约文书:立佃约人李奇付,原佃得李三付田一备,坐落……先年得价银一两,佃与同春堂,递年交小租三秤。崇祯十四年十一月,是身凑价银二两六分,佃来耕种,交纳正租并同春堂小租。今因欠江三孙会银,将前田转佃与房东李名下为业,得受价银并酒食银二两八钱。其银、契当即两交明白,并无重复交易。不明等情,是身承当,不累受佃人之事。恐口无凭,立此佃为照。崇祯十五年五月初二日立佃约人 李奇付依口代笔谢元禄其田共价银叁两六钱,外酒食贰两整。66以上反映出商品货币经济发展条件下田底权与田面权的分离,以及人身依附关系的缓和。永佃权出现,说明了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也即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佃农有了经营自由,可以提高经营效率,并可以出卖田面。值得注意的是,至晚明,不仅在江南等经济发达、租佃关系高度发展的地区普遍存在以上现象,即使在边远的云南土司地区的土地买卖中,有学者研究,也已经存在地价多元化和地权多层次的现象。地价分为“典价”、“活卖”价和“绝卖”价,只有“绝卖”后的土地,才拥有完整的地权。这种现象是土地私有权高度分化并分解为多层次的结果。而且最迟到永历年间,云南已逐渐变成了货币化的赋税。67主佃关系随着佃农地位的提高,隶属关系向经济关系转化。同时,白银货币化,还推动了佃权的货币化,押租制出现,加押减租,佃农以货币实力可以获得更多自由。68农村土地经营中,也出现了越来越注意多种经营的倾向,种植桑、棉、麻、甘蔗等经济作物,品种多样,发展商品性农业在东南沿海地区已蔚然成风。农业经营方式也随之发生变化,雇工付给工钱,即货币。因为缺乏白银使用,农民变卖田地和房屋,这种情况是一种普遍现象,土地买卖趋于频繁,有大量契约文书为证,以下即是两例:十八都王祜清,今无钱用度,自情愿将祖买守(受)得汪任才名目,经理山场一号,坐落……本位该山贰分,尽数立契出卖与同都叶庭祥名下为业,面议时值价银五钱二分整。在手足讫……成交之后,二家各无悔易(异)。如先悔者,甘罚契价一半入官公用,仍依此文为用。今恐人心无凭,立此文契为照者。 正德十五年三月初二日立契人 王祜清 (押)契中人 王庭琳 (押)依口代书中人 王庭琥 (押)69卅一都立契人朱应武,今买卖缺本,自愿今将承祖父山地六处,坐落……今自情愿愿将六处山地骨并苗、竹、木尽行立契出卖与同宗人朱 名下为业,三面议作时值价纹银按两六钱整。其银、契当日两相交付明白……所有税粮,听到册年到本户起割,前去认纳,本家即无阻当。恐后无凭,立此卖契为照。 万历三十五年六月二十日立卖契人 朱应武 (押)契中见叔 朱新盛(押)70在乡村产生了不同以往的以农为生的经营地主,同时经营家庭手工业,追求”厚利”。如《补农书》的作者张履祥经过细致的生产成本估算,认为经营获利“优于田地租息”。71这种经营理念无疑促进了专业化生产。货币在社会内部的扩展,打破了原有的社会结构,很快形成了新的情况。不断增长的人口和业已有主的土地之间的比例失调,促使统治阶层走向社会的扩张,走向兼并土地和攫取财富之路,而这又使得更多的人无路可走,被迫走上了脱离土地的道路,形成了城市的人力资源。故当时人言昔日“人皆食力”,即耕于田野,“今人皆食人。田野之民,聚于市廛”。72在城市中“机户出资,机工出力”,73雇佣关系向自由经济关系转变。晚明工商业城镇蓬勃兴起,商人是城市生活中最活跃的群体。沈榜《宛署杂记》中,记录了万历年间北京铺行已达 132 行之多,典当等 100 种行业,显然由商人所经营的是多数;本小利微的 32 行,属于下层平民从事的行业。74此外,还有卖饼、卖菜、肩挑负贩的小商贩等。社会分工的细密由此可见。而更为重要的是大商人的崛起,即专业的商人群体——商帮的兴起。著名的徽、晋、闽、粤等商帮,都是在 15 世纪下半至 16 世纪这一历史阶段形成和发展起来的。75商帮的兴起,说明了资本的积累过程。社会分工日益细密,出现了专业化生产,以佛山为例,是明后期兴起的四大镇之一,以手工业为主兴起的市镇。明末碑刻记载着“本堡食力贫民,皆业炉冶”。76天启二年发生有“炒铸七行工匠纠众鼓噪”的事件,说明明代自食其力的手工业者,有了为自身争取权利的意识。77罗一星的研究指出:明代佛山的炉户,均属于私营手工业。主要的经营方式有两种,一是家庭小作坊,一是家族大作坊。78佛山正是沿着家庭手工业发展起来的市镇,并在晚明取得了全国首屈一指的冶铁中心地位。佛山从偏僻乡村到繁华市镇、工商城市的建立,与货币商品经济发展是分不开的,是在原来乡村结构被打破,出现结构分化,家庭手工业有较大发展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出现。根据吴承明先生研究,即使按照比较严格的标准,晚明至少在苏、杭丝织业,佛山冶铁、铸造业,崇德榨油业,铅山造纸业中,已出现了工场手工业,他称之为全新的生产形式。79随着白银的货币化,经济因素渗透到人们社会生活之中,也改变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明代徐三省所集租赁文约格式,其中《租店约批格式》,说明了租赁关系的货币化:某都某人,今租到某人名下某店房几间,开张。认定每年租银若干。或四季交纳,不致拖欠。凭此为照。80《雇工人文约格式》,说明了雇佣关系的货币化:立雇约人某都某人,今因生意无活,自情托中帮到某地某名下替身农工一年,议定工银若干。言约朝夕勤谨,照管田园,不懒惰。主家杂色器皿,不敢疏失。其银归按季支取,不致欠少。如有荒失,照数扣算……。81民间船运契约格式,是交通运输费用货币化的证明:某处船户某人,今凭某人保委,将自己船只揽载客人货物,至某河下交卸,议脚银若干……。82包工契约格式,反映了手工业中存在的订货包工关系:立契约人某,今包到某人器用几件,用心作造。当日凭中面议:高若干,大若干,俱有旧式照样。该银多少,本银工价一应在内,务宜细察精巧。造完之日,价银依议交足,如有不安原样,悉随减价无说。恐后无凭,立此存照。83晚明货币经济发展,也表现在典商的发展上。民间经商增多,需要大量资本,除了自身积累之外,典当和高利贷是得到资金的途径。徽商多以此致富。史称:“徽商开当,遍于江北”,据河南巡抚统计,万历三十五年(1607 年)仅河南就有 213 家当铺。84在明末,徽商汪箕在京师开设典铺达数十处,家赀数百万。85本是军户的率东程氏,主要依靠经商致富,积累了大量资本,是典型的一例。根据栾成显先生对《崇祯二年休宁程虚宇立分书》的研究,程虚宇与诸弟或族兄合伙经营典当业,仅程虚宇本家典业资本就达 80000 余两,而率东程氏是一大宗族,象这样的子户家庭不下几十个,多在外经商,活动遍及大江南北,到明末,已成为藏镪百万的富商大贾。86在民间,以赚钱为目的经商行为越来越多。为了经商谋利,贷本制在晚明民间商业活动中所在多有。据万历年间李乐的《见闻杂记》卷九记载,当时商人的资本十有六七是借来的。合伙更是常见的融资形式。现存明代契约文书中,合伙经营的例子很多,有伙山、伙店、伙资经商等多种形式。特点是共同出资,合伙经营,每年结算以白银分利,均分利益,但资本不动。下面是一份以银合资经商的合约:立合约人某某等,窃见财从伴生,时在人为。是以两人商议,合本求财。当凭中见某各出本银若干为本,同心竭力,营谋生意。所获利钱,每年面算明白,量分家用,仍留资本以为渊源不竭之计。至于私己用度,各人自备,不许扯动此银,并乱帐目。故特歃血定盟,务宜一团和气,苦乐均受,慎毋执拘争忿,不得积私肥己。如犯此议者,神人共殛。今恐无凭,立此合约一样二纸,为后照用。87有学者研究,合伙制不是起源于明代,但是比较普遍地走向股份化及对工商业运行发挥较大影响是在明代以后,尤其是 15~16 世纪以后。当时工商业中合伙制存在资本与资本的合伙和资本与劳动经营能力之间的两种合伙类型。88成、弘以后,“朝野率皆用银”,市场上大小买卖都以银计算。官府的盐引、茶引成为具有潜在经济价值的有价证券流通于社会,可以买卖和转让。89反映了货币经济的扩大发展。在晚明,出现了“会票”,更是值得关注的重要经济现象。范濂记载:先是,苏克温听选,以父恩善文贞公,故客其门。时有里人马姓者,携资客于京,克温觇知之,往纳交,叙乡情甚密,其人已笃信克温。克温乘间绐之曰:‘闻君将以某日归,而孤身涉数千里,得无患盗乎?我当为君寄资徐氏官肆中,索会票若券者,持归示徐人,徐人必偿如数,是君以空囊而赍实资也,长途可帖然矣’。马姓乃深德克温,即以一百五十金投之,克温佯入徐肆,若为其人谋者,出持赝票示之曰:‘资在是矣’。其人亟持归,付徐人,徐人以为赝,不与”。90“会票”的使用,是信用票据的使用。在晚明以会票结帐,假票不能兑现。王肯堂《▲辞》中记载了一起涉及大宗货物交易,是用会票来结帐产生的纠纷案:王明德之以快役岳德化讼也,据云,手持假票吓诈银钱,盖不啻多矣。逐个付之人则有王会好。在讯鞠之日,首呼会好问之:银几何?钱几何?约于何日?交于几时?聚于何所?设端穷诘,纤悉必究。……夫德化奉批行关不称假票,至取原关阅之,并无明德姓名,德化何因敢索重货,明德又何恐而顿输厚资也,此之诬陷矣,俟燃犀乃能烛照哉。91崇祯初年,陈子龙作《钞币论》,其中言:今民间子钱家多用券,商贾轻赉往来则用会,此即前人用钞之初意也。岂有可以私行,反不可以公行者?92这是明末民间社会广泛使用债券和流通会票的证明。信用票据在民间的大量使用,说明了金融在晚明的发展状况。随着白银成为主币,明后期银铺发展,但一般认为仍然具有制作买卖金银首饰、器物的功能。新的经营货币兑换业务的金融机构钱铺,又称“钱店”或“钱肆”,于弘治年间出现。93明末,发展出现了钱庄。94值得注意的是,据《如梦录》记载,明末开封府属西,路南有“大倾销处,专做上纳元宝,大小成锭”。同书出现“倾销银铺”、“银铺”、“打银铺”、“打银店”几种与银相关的店铺名称,“倾销银铺”是一种专门过手大宗银两的银铺,具体业务还需要进一步研究,但是与一般具有制作买卖金银首饰、器物功能的银铺显然不同是肯定的。应该说到明末,白银货币的发展,已经使经营货币业务与经营制作首饰器物业务的银铺区别了开来,形成了专门的金融机构。货币化推动了资本积累、消费和净出口,成为拉动社会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在货币经济极大发展的刺激下,市场前所未有的扩大发展,原有社会结构解构过程发生,农业结构由于是旧的社会结构的基础,所以受到的冲击最大,手工业,尤其是商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三、社会各阶层的商业性行为白银的广泛使用与工商业的繁荣发展,有着互为因果的关系。伴随白银货币化,农业经济的商品化倾向明显增加,促使手工业和商业发展繁荣。如果说以上的论述还只是说明社会各阶层被白银货币裹胁着进入了市场之中,那么商业性行为普遍出现在社会各阶层,则说明了在货币经济的大潮中,人们由不适应到适应,表明他们的社会行为由被动卷入变为了主动投入,在这一过程中,社会价值观念已经发生了重大改变。皇店是皇帝私人开设的店铺,最早出现于正德年间。十三年(1518 年),武宗到大同,夺都指挥关山、指挥杨俊宅,置店二所,改为酒肆。95史载武宗时有太监“诱与以财利,创开各处皇店,榷敛商货”。96武宗“尝游宝和店,……身衣估人衣,首戴瓜拉,自宝和至宝延凡六店,历与贸易,持簿算,喧询不相下”。97充分说明了皇帝要与小民争利的不同以往的时代特征。皇店也由开始收取钱钞到折银。嘉靖十四年(1535 年)题准:“宝源、吉庆二店并福德等五店,钱钞俱中半折银,每钞一千贯折银四钱,每钱二千文折银二两八钱六分,每十二两倾成一锭,内宝源、吉庆二店按季解部;福德等五店按季解府,听候取用及太常寺、光禄寺支用”。到二十四年(1545 年),“福德、宝源等七店,每货一般征银五两。”98刘若愚记载:“宝和等店,经管各处商客贩来杂货,一年所征之银,约数万两。”99明初,禁止宗室经商。明后期,宗室开设的店铺很多,与民交易“习以为常”。《明史》记载“每于关津都会大张市肆”。100正德时,湖广荣王乞请店肆铺面一千五十八间。101吕坤《去伪斋集》卷一载万历时:“宗室士大夫之家,闲房虽数十处,开店召商;院子虽数百,家僦居佃地”。福王的家产有马店、炭厂、竹厂等。102周王府“造酒分给民家,重取其息。又夺人第宅,以张酒肆”。103官僚开店经商,追逐白银的事例也不胜枚举。在江南,“至正德间,诸公竞营产谋利”。104徽州“虽士大夫之家,皆以商贾游于四方”。105在广东,“嘉、隆以后,仕之归也,不问人品,第问怀金多寡为重轻,相与姗笑为痴牧者,必其清白无长物也”。106在福建“多贾治生……若岁时无丰,食饮被服报纸自通,虽贵宦巨室,闾里耻之”。107在山西,“以商贩为业,即士类不讳持筹”。108以嘉靖时严嵩、徐阶为例,严嵩委派家奴在南昌、分宜、扬州等地广开店铺,“侵占民产,网夺商利”;109而徐阶在位,“多蓄织妇,岁计所积,与市为贾”。110货币在社会中作为财富象征确立,事实比思想家的倡导更为有力地促进了拥有白银货币的商人社会地位的大大提高。作为流通领域的主导群体,晚明“贾人几遍天下”。111一般地主“缩资而趋末”,贫民“货产而就佣”。112以山东青州临朐为例,农耕社会在嘉靖时已经大有改观:“山居或拾山茧作绸……亦颇种棉花为布。西南乡以果树致饶益,多麦收者好造曲,交易以为利。亦或养蜂收蜜。怀资者或辇其土之所有走江南,回易以生殖。或贩鱼盐。其西南山社无业者,或伐木烧炭,烧石这灰,陶土为器,负贩以给徭役。近社之贫者,大抵以菜为业,又或织苇若秫为席薄,或遍荆为筐莒,以供衣食。饼师、酒户鳞次于市,鲜不勤生者”。113士农工商的社会地位不同,生活方式也不同,但是他们都被深深地卷入了白银货币经济之中,自觉不自觉地产生了商业性行为,这在晚明是一个事实。明后期,不仅是朝廷和普通百姓有对白银的追求,文人雅士也不能免俗。如行文有了润笔银。叶盛《水东日记》记:“三五年前,翰林名人送行文一首,润笔银二三钱可求,事变后文价顿高,非五钱一两不敢请,迄今犹然,此莫可晓也”。114而以卖文“治生”,也就是为生的,在明末开有专门的店铺,如开封的西湾桥南“代书铺”就是例证之一。115寺院的经商现象,在成化时就已明显,成化八年(1472 年),宪宗为此“搅扰”还特别颁下敕令。116晚明,南京报恩寺“排牌贸易,而清修远寄之意都尽”。117承恩寺“游客贩卖,蜂屯蚁聚于其中,而佛教之木义刹竿荡然尽矣”。118在南方,徽州经商者大大增加,形成了著名商帮,万历时祁门“服田者十三,贾十七”。119在北方,河南通许县嘉靖时的职业结构是“士十之三,农十之七,工十之二,商十之三。”120工商比例相对成化以前的通邑皆是农士之家,业工仅一二来说,已经发生了显著变化。海外贸易是得到白银的最佳途径,嘉靖年间,海阳市集上“居积最者惟绸绢,往往杂以造丝,又稀薄不可衣,而黠民以此昂其价于诸番,因而为患”。121这里说明不仅是精巧工艺的出现,而且丝绢是为了适应海外需要而生产,以高价外销。为了获得厚利,沿海“其民专驾多橹船只接济番货”,“追星趁月,习以为常”。122货币的功能就在于流通,商业行为与市场的发展是紧密联系着的。在全社会上下对白银的追求中,商品流通加速进行,从乡村集市——城镇市场——区域市场——全国市场,市场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扩大发展,一个全国性市场形成。由于国内市场方面,史学界已有丰硕研究成果,在此就不展开论述了。伴随白银的普及,争利不独在市,而且在朝。王文禄曾言:“财利者,民之心,义之私也。由今观之,贵亦求富而已”。123伍袁萃说“利之可争者,不独在市,而且在朝,朝之共争者,不復在名,而惟在利”。124李贽更为概括:“以天下尽市道之交也”。125出于对白银的需求,朝廷卖官鬻爵,出售官衔,也由纳粟转变为纳银,同样经历了由实物向货币的转变。时称为“开纳事例”。根据官员爵位高低规定纳银多少。商人可以经由此途径,改变身份和地位。成化时史载:“近年始有纳粟冠带之制,然止于荣其身而已,无有职任也。今幸门一开,趋者如市”。126弘治年间王錡《寓圃杂记》中对白银作用有生动记录,如《纳粟指挥》载:“朝廷所重者名爵,庶民所畏者县官。近年富儿入银得买指挥者,三品官也,县官岂能抑之?余偶入城,忽遇驺呵属路,金紫煊赫,与府僚分道而行。士夫见之,敛避不暇。因询于人,始知其为纳银指挥。虎而翼之,无甚于此”。127这里,表明再清楚不过地说明了因循旧称“纳粟”,而实际内容已向“入银”过渡,有银便可改变社会地位,获得政治权力。又如《义官之滥》记:“近年补官之价甚廉,不分良贱,纳银四十两即得冠带,称‘义官’。且任差遣,因缘为奸利。故皂隶、奴仆、乞丐、无赖之徒,皆轻资假贷以纳。凡僣拟豪横之事,皆其所为。长洲一县,自成化十七年至弘治改元,纳者几三百人,可谓滥矣”。128这里,说明了无论原本属于何一等级的人,只要入银就可改变身份,进入官场,且予以实际任用,大批平民以银得官,无疑助长了官场中的逐利和贪污腐败。嘉靖时,这种趋势愈演愈烈,“入钱多者,且得为大县令”。129奏疏中反映:“每一开选,则某官银若干,某官银若干;至于升迁也亦然,某缺银若干,某缺银若干,群众相竞,则价值转增”。130官爵进入了买卖市场,促使腐败加剧。嘉靖末,时人记载,“率以贿进,布列华要”。131货币刺激了政治的商业化,也驱使统治者大肆掠夺,如万历二十四年(1596 年)万历帝派遣矿监税使四出,是最典型的一例。从万历二十五年至三十三年(1597~1605 年)搜刮矿税银近 300万两,实际上如吏部尚书李戴疏中所言:“大约以十分为率,入于内帑者一,克于中使者二,瓜分于参随者三,指骗于土棍者四,而地方之供应,岁时之馈遗,驿递之骚扰,与夫不才官吏借以为市者,皆不预焉”。132可见上上下下追逐白银的疯狂。这决非万历皇帝的个人贪欲所能解释。白银货币化,整个社会从上到下都卷入了对白银的追求之中,官可以买得,学可以进得,僧道可以当得,徭役可以代得,有了罪过,也可以通过纳银,即纳赃赎银化得。银子强有力的实用价值远远超出了陈腐的本末说教,社会风尚焉得不大改、社会秩序焉得不大变?整个社会的价值观念、社会行为,社会心理发生了重大变化。人们对财富的概念转移,从对白银千方百计赤裸裸的追求上表现无遗。换言之,以田地为主的财富观被极大地陵替了,同时改变的是整个社会。晚明,白银所体现出的社会关系和社会整体心态变化,反映在官场上,官场腐败,海瑞曾云:“乃知我辈出没于声色货利之场,不得不已;奔走于富贵利达之际,老死不休。蚁之附腥膻,蛾之投爝火,无以异也。视市井辈反为过之”。133反映在社会上,世态炎凉:“凡是商人归家,外而宗族朋友,内而妻妾家属,旦看你归得来的利息多少为轻重。得利多的,尽皆爱敬趋奉;得利少的,尽皆轻薄鄙笑。犹如读书求名的中与不中归来的光景一般”。134银使货币为财富的概念突出,利使私的欲念凸显,于是堂而皇之出现了对私欲的肯定。135小 结由于货币经济与商品经济有着紧密联系,以往人们几乎是以商品经济作为描述空间的惟一框架,极大地忽略了货币经济,尤其是货币经济对于社会变迁的重要意义。以上考察,试图跳出既定的思维和研究模式,以白银货币化作为社会发生嬗变的一条重要线索,探讨货币经济发展与社会变迁的密切关系。历史记载给晚明社会发生的重大变化提供了详尽的证据,说明了这样一个事实:晚明上至皇家,下到小民,上上下下都求银,社会各阶层无一不对白银产生需求,中央政府的运作依靠白银,地方政府的运作也依靠白银,社会各个阶层的生活都离不开白银,由此,人们日常生活与市场建立起了必不可少的、日益增多的联系,于是,整个社会开始商业化,或者说市场化了。这一白银货币化的过程,正是中国社会经济货币化的过程,是市场扩大发展的过程。在这样一场社会剧烈变动中,社会结构发生了解构与重构的双重历程。变革中的社会不可避免地呈现出混乱和失范,充分反映出了社会转型的过渡性质,并且付出了社会发展迅速所必然付出的代价。白银货币化引发的社会变迁,沿着社会财富重新配置这条线索,皇室费用日增,与民争利;民间民、军、匠、灶户脱籍或扩展了原来的生活空间;士农工商的四民分野发生变化,商人阶层崛起,士与商的界限逐渐模糊;社会分工扩大,贫富分化加剧,人们的社会身份地位发生变化,社会价值观念、社会生活方式,乃至社会原有结构都随白银货币化所标志的货币经济扩大发展而改变,换言之,随着社会经济的货币化进程,社会结构、社会关系、社会观念、社会心态、社会行为的变化纠合在一起,整个社会面貌发生了重大改观。探究晚明社会白银所具有的意义,首先,突出表现在财富资源的重新分配和社会各阶层身份地位变化上,这体现在下列事实中:白银货币化使所有的人在社会结构中的身份地位与以往相比发生了微妙变化:皇帝与宗室贵族开店与民争利,反映出他们不再是国家所有财富权威拥有者的一面;官僚来自于社会各阶层,尤其来自商人阶层的日益增多;农民通过以白银纳税代役,摆脱了与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脱离土地,或日常生活日益与市场连接起来;灶户脱离本行业,从事其他职业,或以劳动所得直接换取白银,改变了身份;军户也是如此,晚明大量军户从事其他职业,根本改变了身份地位的例子不胜枚举。社会分工的扩大发展,职业结构的变化,商人阶层的迅速崛起,商业在社会上的比重日益增加,士商界限模糊,人们可以凭借白银货币上升到统治上层,白银给各阶层带来了更多获得财富的机会,也给各阶层创造了改变生活方式和社会地位的条件,由此,阶级结构发生了变化,社会结构发生了变化。晚明社会几乎各个阶层都投入到了市场交换之中,无论是情愿的还是不情愿的,都不可避免,整个社会呈现出白银时代的显著特性:对货币财富的倾力追求。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等级社会,社会结构是以等级来排序,即等级制社会,身份是社会分层的首要标准,拥有政治身份和权力就可以拥有财富;近代社会则是一个与之不同的阶级社会,以财产为中心地位,根据人们获得财富的多少及其方式,确定人们在社会中的身份地位,拥有财富就可以拥有权力。嘉靖年间,整个社会已呈现出”不以分制,以财制”的时代特色,旧的等级制分解,这充分说明了晚明中国社会正沿着从传统向近代发展的路径前行,处于社会转型之中。其次,在晚明社会中白银所具有的意义,突出体表现在货币经济的发展引发了制度变迁和社会观念、社会行为、社会心态,以及文化变迁上。社会变迁是一个社会互动的过程,制度结构和文化结构建立在全体社会成员共享的社会规范的基础上,白银成为货币基本形态,带来了新的因素和新的问题,社会由主要是农耕的比较单一的形态向多元形态发展变化,反映在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上,是向经济关系的转变,确切地说,是由对人的依附关系向对物的依赖关系的转变。136这正是从传统向近代的社会转型过程。在这一历史性的转折中,统治者不得不在经济结构变迁中作出制度调整,而当人们普遍进入货币为主导的社会关系时,人伦关系失去了往日的温馨,增添了新的色彩;乡村失去了旧日平静的秩序,滋生出多样的行为类型;城市由于工商业的兴盛,而喧嚣了起来。白银货币化推动了整个社会关系乃至社会结构的变化,一个与传统农耕社会迥然不同的新的社会凸显了出来。在对成化、弘治年间以后的白银货币化过程进行了必要的考察之后,可以认为,中国古代社会向近代社会的转型始自晚明,社会转型最重要的标志之一是白银货币化。明代白银的货币化过程,正是中国社会经济货币化趋势发展延续的结果。自唐代两税法实施以后,中国社会经济就已出现了经济货币化趋势,但是到宋代王安石变法,征钱仍不免失败,原因主要应归结为社会经济发展条件还不成熟。发展到明代,虽然农业生产力没有发生飞跃,但是,与当时社会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白银货币化推动了资本积累、消费和净出口,成为拉动社会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重要的是,在白银的背后,是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是不同于前此传统市场的市场经济的萌发。明代白银货币化的过程,是中国社会内部一个完整的自下而上转变为自上而下运行的变革过程,或者也可以说,自成、弘以后上下两条线索进入了交织并行,白银货币得到国家事实上的认可,货币化在全国铺开。晚明白银由非法到合法,更成为社会主币,货币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由此市场作用扩大到前所未有的程度。明后期至明末,中国首次出现了银本位制,白银货币体系将整个社会各个阶层无一例外地全部包容了进去,在财富加速积累的过程中,社会也加速了分化,并逐步出现了中国历史上划时代的转变。白银货币化表明,中国社会发展出现了一个飞跃,引发了社会整体变迁,标志着社会的转型,近代的开启。具体表现在六个层面上,一是货币形态层面,从贱金属铜钱向贵金属白银的货币形态转变;二是赋役制度层面,从实物和力役向货币税的税收制度转变;三是经济结构层面,从小农经济向市场经济结构转变;四是社会关系层面,从人的依附关系向物的关系转变;五是价值观念层面,从重农抑商到工商皆本的观念转变;六是社会结构层面,从传统社会向近代社会转变。白银货币化过程,是中国社会经济货币化的过程,也是中国市场经济萌发的过程。晚明社会变迁带有根本性的社会转型性质,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英国学者希克斯提出,世界经济发展趋势是由习俗经济、指令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换。并认为西方的转换始于 16 世纪“专业商人”的出现。137在晚明中国,伴随白银货币化进程,货币经济极大发展,正是市场经济的萌发,说明由指令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换正在进行。更重要的是,中国社会内部发生的这一切变迁,证明了中国走向世界有着内部强大的驱动力,白银连接了中国与世界的变革。限于篇幅,这只能留待另文论述了。1 参见拙文《明代白银货币化的初步考察》,《中国经济史研究》2003 年第 2 期。文中依据明代徽州地区土地买卖交易契约 427 件,说明货币化过程源自民间社会,经过一个自下而上到自上而下的发展历程。这是中国社会内部自发产生的变革趋向,并非国家法令推行的结果,并论证了为史界熟知的《明史·食货志》以正统初作为朝野广泛用银的说法不能成立,实际得到官方事实上的认可,是在成、弘以后。2 关于这方面的探讨,拟另文处理。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4 卷,第 119 页,人民出版社 1958 年版。4关于白银问题,在明清之际已引起了顾炎武、黄宗羲、王夫之等人的极大关注;20 世纪 30 年代,梁方仲、百濑弘先生主要从白银与国际贸易的关系开展了研究,后来有彭信威、加藤繁、杨联升、全汉昇诸先生从货币史角度进行了专门研究;学术界一般是从一条鞭法折银论及白银的;近年安德列·贡德·弗兰克(Andre GunderFrank)著,刘北城译《白银资本——重视经济全球化中的东方》(ReOrient: theGlobal Economy in the AsianAge, Univerc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98)一书,又一次提出了自明后期大量外国白银流入中国的问题,认为这证明了中国处于当时世界经济体系的中心。但其中对白银并无具体研究,因此有关明代白银货币化的专门探讨,尤其是白银货币化与社会变迁的关系,尚有待于开展研究。5 《明宪宗实录》卷九三,成化七年七月乙卯,台北中研院史语所 1962 年校勘本。6 王玉欣、周绍泉主编《徽州千年契约文书》宋元明编,第八册,第 1~22 页,花山文艺出版社 1991 年版。7 张传玺主编《中国历代契约会编考释》下,第 816~817 页,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5年版。8 吴承明《16 与 17 世纪的中国市场》,《中国的现代化:市场与社会》,第 212 页,三联书店 2001 年版。9 《杜骗新书》,全名《鼎刻江湖历览杜骗新书》,题浙江夔衷张应俞著。今存有万历间存仁堂刊本。此据中国古代珍稀本小说丛书本,春风文艺出版社 1994 年版。实际上,这部书不应列入小说类,而是晚明社会的一部纪实报道。10康熙《广州府志》卷九《物产志》,清抄本。11 沈榜《宛署杂记》第五卷《德字·街道》。12 王肯堂《▲辞》十二卷,王肯堂为天启五年(1632 年)进士,除北直隶濬县知县。此书是他在任时的案牍。今存崇祯年间刊本,现据台北明代史籍汇刊影印本,学生书局 1970 年版。13 《中国历代契约会编考释》下,1065 页。14 《皇明条法事类纂》卷一三四《户部》“禁约公侯等官奏讨及强占军民田土例”。15 汪道昆《太函集》卷六一《明处士休宁程长公墓表》,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16 张卤《皇明制书》卷一《大明令·户令·田宅契本》,日本古典研究会 1966 年影印本。17 《中国历代契约会编考释》下,第 890~891 页。18 《明清徽州社会经济资料丛编》第 2 集,第 559 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0年版。19 《中国历代契约会编考释》下,第 1073 页。20 《元典章》四十二《刑部》卷四,凡误杀、戏杀、谋杀等皆征,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 1998 年影印本。21 怀效峰点校《大明律》附录舒化等《问刑条例》,法律出版社 1999 年版。22 许涤新、吴承明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一卷《中国资本主义的萌芽》中,把国内市场分为四种类型,即地方小市场(墟集贸易)、城市市场、区域市场、全国性市场(长距离贩运贸易),人民出版社 1985 年版,第680 页。23 蒋以化《西台漫记》卷四《纪葛贤事》,明万历刻本。24 《明律集解附例》卷二 0《刑律斗殴·奴婢殴家长》,台北学生书局本。25 《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一卷《中国资本主义的萌芽》第 72 页。26 [明]佚名著、孔宪易校注《如梦录》,《街市记第六》, 中州古籍出版社 1984 年版。27 吕坤《去伪斋文集》卷三《与廉宪朱保素均河夫》。28 庄元臣《蔓衍斋草》,《庄忠甫杂著》清初抄本。29 [明]《沈氏农书》,[清]钱尔复订正本。30 何乔远《闽书》卷三八《风俗》,崇祯二年刻本。31 万历《汶上县志》卷八,康熙五十六年刻本。32 万历《歙志》卷一 0《货殖》,万历三十七年刻本。33 《明宪宗实录》卷七一,成化五年九月乙酉。34 《明会典》卷二八,《户部》一五《会计》四。35 参见全汉升《明代北边米粮价格的变动》,《中国经济史研究》下,稻乡出版社1991 年版。36 《明会典》卷二二,《户部》九《仓庾》二。37 《西关志·紫荆关》卷四《官司》。38 《西关志》卷六《章疏》,萧祥曜《荒旱重灾乞怜贫军增添月粮以救极苦疏》。39 《明孝宗实录》卷一八五,弘治十五年三月己亥,记募兵于陕西。40 《明孝宗实录》卷一九二,弘治十五年十月辛酉。41 《明代辽东档案汇编》上,万历五~九年《辽东各卫所边堡官军下余丁舍丁等纳银名册》。42 于志嘉《明代江西卫所军役的演变》,台北《中研院史语所集刊》第 68 本第 1 分。43 《明武宗实录》卷三七,正德三年四月乙亥。44 冯复京《军政事例》卷一,《正军纳例》,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第 51 册。45 《明史》卷一七六《刘定之传》。46 《明代辽东档案汇编》上册第 126 页,《万历三十七年铁岭游兵汛河懿路备御等营纳银军人名册》。47 《明会典》卷一八九,《工部》九《工匠》二。48 《明会典》卷一八九,《工部》九《工匠》二。49 《明世宗实录》卷二四 0,嘉靖十九年八月戊子。50 萧近高《参内监疏》,光绪《江西通志》卷四九《舆地略》,光绪七年刻本。51 李诩《戒庵老人漫笔》卷七《匠班银》,中华书局 1982 年版。52 《续文献通考》卷二 0《征榷考》三。53 正德元年国子监生沈淮《盐政疏》,嘉庆《两浙盐法志》卷二七《艺文》一。54 张萱《西园闻见录》卷三五《盐法前》,燕京大学 1940 年铅印本。55 万历《歙志》卷五《风土》。56 Timothy Brook: the confusions of Pleasure Commerce and Cu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