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中国政协常务委员去年申请投资移民加国遭到拒绝,他在接受面谈时,声明不
曾加入任何组织,但移民官当场拿出中国政府网站刊登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常务
委员会」成员名单,指申请人是政协常务委员会成员,他才不得不认。移民官最后以申
请中造假为由,拒绝其投资移民申请;申请人不服上诉至联邦法院,但仍然失败。
崔海林(HAILIN CUI,译音)2011年1月提出投资移民申请,等了两年,在去年1月21
日在香港移民部办公室,接受移民官的面谈。
在面谈时,移民官花了不少时间,问他是否曾在政府部门任职,以及是否曾经加入
任何组织,包括政治组织或政党,或社会组织例如宗教组织等。
移民官以崔海林未诚实答覆问题,且答覆前后矛盾,当天即作出拒签决定。
崔在被拒后,向联邦法院提出司法覆核,崔的律师认为移民官误解申请人所提证据
,因此未作出公正决定。崔指移民官误指他是「共产党常务委员会」(Communist Party
Standing Committee),但他却从未加入共产党。
崔海林强调,他虽然是政协常务委员会的成员,但并不属于中国共产党,政协组织
亦不是中国政府的一部分,政协本质上是一个谘询性质的会议组织,成员背景来自不同
政治及非政治组织,包括神职人员。
崔海林指移民官当时问他是否曾加入任何组织,他认为政协并非政治组织,也非中
国政府的一部分,所以他回答「没加入」。移民官再三确定他是否未加入,他则声明「
是的,我确定」。
不过,移民官拿出事先已准备好的中国政府网站资料,显示崔海林不仅是政协委员
,还是政协常务委员。崔海林后来承认,指他是在六年前成为政协委员,在申请时,他
还不是政协常务委员,一直到申请提出的三个多月后,他才成为政协常务委员。
联邦法院法官诺埃尔(Simon Noel)的判决指出,移民官虽然围绕「申请人是否加入
共产党」提了多个问题,但移民官在拒签理由上,并未总结出「申请人是共产党员」。
另外,法官确实也发现,移民官将「政协常务委员会」误写成「共产党常务委员会
」,法官相信移民官只是填写时有误,并不影响整体决定的公平性。
法官说,申请人被问到是否曾加入任何组织,申请人选择不诚实,事后欲辩称「政
协并非政治组织」。
法官诺埃尔在7月7日作出判决,驳回上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