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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77元廉租房”住客收入超标被要求搬离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Nov 16 03:56:15 2011, 美东)
核心提示:2011年,郭春平因在胡锦涛视察期间称廉租房月租77元,引发网络围观。日
前,她因家庭人均月收入超过了960元的廉租房申请标准而被要求搬离。对此,郭春平
表示自己经济困难,买不起经适房,并称要是早知道只能住一年她当初就不该住进来。
胡锦涛视察廉租房,与郭春平交谈(资料图)
77元廉租房
2011年元旦前夕,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北京市朝阳区丽景园小区视察,廉租房住户郭春平
在见到胡锦涛主席时称每月租金为77元。这一新闻在网络上遭到质疑,更有消息称郭春
平是朝阳区交警系统的公务员,还流传着郭春平母女全国各地旅游的照片。后经记者报
道,澄清了郭春平的失业人员身份,其房租也确为每月77元。
“苦了一会儿甜了一会儿,还不如苦下去呢。当初见了胡书记,全国人民都恨我呢,以
为我这77块钱的能住一辈子,谁知道我要给轰出去了。住进廉租房以前,我租别人的平
房住,一个月180块钱。解决一年两年算什么啊,还不如不解决。”——郭春平语
“当初见了胡书记,全国人民都恨我呢,以为我这77块钱的能住一辈子。”今年年初因
为“77元廉租房”事件被推到风口浪尖的北京市民郭春平最近联系到记者,原因是她被
要求搬出租住尚不满一年的廉租房。
超出廉租标准190多元
10月17日,郭春平联系到记者,称北京市朝阳区房管局的工作人员告知她将被要求退还
廉租房,原因是女儿工作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超过了960元的廉租房申请标准。
根据《北京市廉租房管理政策》,在郭春平一家所在的城八区,申请廉租房的必备条件
之一是“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含)”。
郭春平告诉记者,她的女儿今年参加了工作,再加上自己领取的失业金由原先的600元
涨到780元,两个人平均月收入1150元左右,超出标准190多块钱。
《北京市廉租房管理政策》还规定了廉租房的退出机制: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定期对
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住房、收入、人口及资产状况进行检查,对家庭收入连续1年
超出规定标准的,取消其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停发租房补贴,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收回廉
租住房。
10月17日,郭春平前往朝阳区房管局递交廉租房年审的表格,被工作人员告知,她已经
不再符合标准。按照朝阳区房管部门的工作计划,10月28日前所有廉租户递交年审表格
,11月中旬宣布年审结果,不再符合标准的廉租户将被要求在6个月内搬离,期间的租
金按双倍计算。
对此,郭春平表示不理解,称虽然自己家庭人均收入增长了不少,但还是租不起房子。
房管局:按程序办事
为此,记者昨日联系到北京朝阳区房管局的一位副局长,他表示已经知道郭春平的情况
,房管局方面将会按照政策规定的程序办事。至于具体的处理办法,他表示还将请示北
京市方面。
郭春平称,希望能继续住在现在的廉租房里,如果不行的话,转成公租房她也能接受。
根据北京市住保办今年初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廉租住房建设和管理的若干意见
》,廉租房与公租房实施并轨,对不再符合廉租房条件但符合公租房条件的承租家庭,
由区县住保部门取消廉租房保障资格,按公租房标准缴纳租金。
但朝阳区房管局的这位副局长称,转为公租房并非没有条件,同样需要经过一定的申请
程序,然后进入公租房轮候范围。
郭春平告诉记者,如果在居住地附近租一般住房,租金至少在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