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来分享
2010年07月20日
相爱的人住在一起就行了,婚姻的形式大可取消,这样最单纯,不必取悦与忍受对方的
父母,不必有
年节的送往迎来
连岳,
你好!
作为一直默默支持你的读者,好几次想给你写封MAIL说点什么,却总是因为一
些所谓的怪
异的想法而放弃。而今天,我终于还是写了。
首先介绍一下我自己吧,80后,男,外企职员,收入不高不低(工作似乎还蛮
有成就感
的),外表一般,思想成熟(?),GAY。
对,没错,我是 GAY,身份认同对我来说是早已完成的事情。
我也不会结婚(结婚对我来说是非常荒谬的想法,我没办法接受和一个不爱的
女人生活在一
起,吃饭,睡觉,做爱,甚至生孩子,虽然我可以做
到)。只是对我来说,人生路漫长,我只想,只想,只想找一个,我能喜欢的伴侣,一
起过日子,吃
饭,做爱,睡觉,吵架,旅游等等等等。
其实写这封信的想法是源于一个人,一个和我认识一个星期打得火热却在几个
钟头内提分手
的人。说实话,他向我提分手我一点都没惊讶(虽然
说我这个人总是把感情的事情设想得很美好),而更“糟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