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这里各位大牛一个法律问题(Real Estate)# Law -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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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在我这个小TOWN上面有一家福建人的BUFFET,在MALL里面开,做了半年交不起
租金($一万多一个月.)逃了,欠了两个月租金并且留下所有东西(BUFFET 台,
洗碗机,350个位子,冰箱等等)。他跟MALL签了10年的租约,现在逃了大概一个月了。
我的问题是:是否一般这种情况,租户自己VACATE THE PROPERTY一个月后,所有
里面的东西都归业主所有?
另外如果我想把餐馆里面的各种用具和设施购买下来,是否必须要经过MALL的业主,并且
有许多的法律手续呢?
感谢各位大牛的指点~~~~
租金($一万多一个月.)逃了,欠了两个月租金并且留下所有东西(BUFFET 台,
洗碗机,350个位子,冰箱等等)。他跟MALL签了10年的租约,现在逃了大概一个月了。
我的问题是:是否一般这种情况,租户自己VACATE THE PROPERTY一个月后,所有
里面的东西都归业主所有?
另外如果我想把餐馆里面的各种用具和设施购买下来,是否必须要经过MALL的业主,并且
有许多的法律手续呢?
感谢各位大牛的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