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引用以及抄袭的一些杂想# LeisureTime - 读书听歌看电影
l*l
1 楼
前一阵讨论范玮琪版那些花儿抄袭,以及自己的故事里引用罗大佑歌词想到的。
所谓引用致敬,古代大概就叫用典,其实是很有意思很有趣味的事儿。不过很多时候引
用致敬和抄袭之间确实不一定有一条fine line。像即使是朴树原版的《那些花儿》,
作为灵感来源的pete seeger原作若非那么出名,还就真不好说了。
另外像学术文章引用都是要严格指明的。但是艺术作品就不一定了。将引用部分自然的
融入作品,本身就是一种艺术情趣。浅白的说,比如熟悉被引用的对象的人看到巧妙引
用的作品,也会感到亲切和有趣。
当然了,我也是认为,这种暗引尽量不要只单独,要不难免会瓜田李下。我的意思就是
说要引用就把引用对象和这个引用对象的来源都包含进来。这样比较稳妥,不容易造成
误会。
说几个音乐上的例子。不包括hiphop之类的sample手段。
一种是引用歌词,同时直接点名原作。这就相当于是直接告诉你这段词是引用了。比如
“妈妈教我一支歌,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或者“午夜里的旋律一直重复著那首
歌 Will you still love me tomorrow”
一种是引用音乐部分,同时提示歌名。比如K歌之王前奏之后“我以为要是唱的用心良
苦”(国语版),“我愿意和你约定至死”(粤语版)。
还有一个经典例子是orange juice的rip it up
“You know this scene is very humdrum
And my favourite song's entitled 'boredom'”
后面就是引用buzzcocks的boredom中那段two-note solo。
而像高晓松的《恋恋风尘》在结尾引用last waltz,也算是一种暗示,但未免有些模糊
,容易为人诟病。
所谓引用致敬,古代大概就叫用典,其实是很有意思很有趣味的事儿。不过很多时候引
用致敬和抄袭之间确实不一定有一条fine line。像即使是朴树原版的《那些花儿》,
作为灵感来源的pete seeger原作若非那么出名,还就真不好说了。
另外像学术文章引用都是要严格指明的。但是艺术作品就不一定了。将引用部分自然的
融入作品,本身就是一种艺术情趣。浅白的说,比如熟悉被引用的对象的人看到巧妙引
用的作品,也会感到亲切和有趣。
当然了,我也是认为,这种暗引尽量不要只单独,要不难免会瓜田李下。我的意思就是
说要引用就把引用对象和这个引用对象的来源都包含进来。这样比较稳妥,不容易造成
误会。
说几个音乐上的例子。不包括hiphop之类的sample手段。
一种是引用歌词,同时直接点名原作。这就相当于是直接告诉你这段词是引用了。比如
“妈妈教我一支歌,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或者“午夜里的旋律一直重复著那首
歌 Will you still love me tomorrow”
一种是引用音乐部分,同时提示歌名。比如K歌之王前奏之后“我以为要是唱的用心良
苦”(国语版),“我愿意和你约定至死”(粤语版)。
还有一个经典例子是orange juice的rip it up
“You know this scene is very humdrum
And my favourite song's entitled 'boredom'”
后面就是引用buzzcocks的boredom中那段two-note solo。
而像高晓松的《恋恋风尘》在结尾引用last waltz,也算是一种暗示,但未免有些模糊
,容易为人诟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