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漱溟:中西文化的分水岭 (转载)# LeisureTime - 读书听歌看电影
j*7
1 楼
【 以下文字转载自 TrustInJesus 讨论区 】
发信人: jmsma2007 (Sreenivas), 信区: TrustInJesus
标 题: 梁漱溟:中西文化的分水岭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Aug 28 19:16:42 2014, 美东)
二 中西文化的分水岭
以我所见,宗教问题实为中西文化的分水岭。中国古代社会与希腊罗马古代社会,彼此
原都不相远的。但西洋继此而有之文化发展,则以宗教若基督教者作中心;中国却以
非 宗教的周孔教化作中心。后此两方社会构造演化不同,悉决于此。周孔教化“极高
明而 道中庸”,于宗法社会的生活无所骤变(所改不骤),而润泽以礼文,提高其精神
。中国 遂渐以转进于伦理本位,而家族家庭生活乃延续于后。西洋则由基督教转向大
团体生活 ,而家庭以轻,家族以裂,此其大较也。
试依据历史一步一步加以指证,则西方人是怎样走进这问题中,便不难明白。以下先叙
希腊罗马古代社会。
希腊罗马古代社会,不但与近代欧洲社会不同,抑且与他们中古社会亦两样,却转而与
我们中国多分相似。此看法人古朗士(Fustel De Coulanges)著《希腊罗马古代社会研
究》可知。古氏著作极精审,为此项研究中之名著,今者李玄伯先生译本,在商务出
版 。译者颇为用心,于前所述许多情节有合于中国古礼古俗者,均引经据典为之注明
。虽 李君注文,未必皆是;然固有助于读者了解西洋古代社会,正与吾土多相肖似。
书中所述,一言总括就是:崇拜祖先,以家族体系组成的社会,所谓宗法社会者是。其
社会所由组成,一恃乎宗教。他们亦有法律,亦有政治,亦有战争,亦有社交娱乐;
但 一切一切原本宗教,而为宗教之事。那时人对于神敬畏甚至;但家各有神,不能相
通。 不但不能相通,且各守私(门必),隐相排斥嫉忌。所以严译甄克斯著《社会通诠
》,论 到宗法社会的宗教,亦是说,(一)可私而不可公,(二)本乎人而不出于天,(三
)宜幽不 宜显,是其三大特征。积若干家而“居里”;积若干“居里”而为部落;积若
干部落而 为邦。社会组织之扩大,与宗教观念信仰对象之开展,要必相因相待。社会
组织最大止 于邦;信仰亦至于邦神而止。然而每个小范围(家、居里、落部)仍各自保
有其祭祀、佳 节、集会与首领,此即谓之多神教。
后来罗马以希腊、意大利千数邦中之一,而竟可征服其余,似为意想不到之事。这自是
人类社会单位向前扩大之势不可遏;而罗马恰亦具有其特殊条件,并且遵循了巧妙途
径 ,盖人类生活经过好多世纪不能不变,意识方面开展进步,情操亦即不能株守于家
神邦 神的信仰崇拜。势不免要打破了邦,而前进于更大组织局面。此时罗马人恰好不
是单纯 一族一宗教者,而是杂糅的。乃至“罗马”之名,亦难确定其属于何种语言。
有谓为特 拉文者,有谓为希腊文者,有谓为拉丁文者,更有人信其为爱特利文。古时
人依宗教为 结合;两城邦若有共同信奉,即算亲戚。罗马的宗教既为杂糅的,因而多
与其他城邦有 关系。罗马即注意保存这些亲戚关系的证据。例如它保存“爱纳”的纪
念,它就为意大 利、西西里、希腊、特拉斯、小亚细亚各处三十个城的亲戚。——以
上所说,即其特殊 条件。它的政策最巧妙处,是不强迫那些被征服者信奉它的神,却
将被征服者的神移来 增加到罗马。罗马于是有较他邦皆多的神,仿佛宗教的总汇。它
就利宗教的吸引力,助 成其统治。
罗马以不违于当时人心理习惯的巧妙政策,配合它对于各邦之实力征服,着着进展,而
罗马帝国之伟大局面遂以造成。然亦正由当时家神邦神的宗教精神失坠,仅存习惯,
邦 的组织宀/浸失维系之故。现在这伟大局面造成了,它自己却还没有与这伟大局面相
应 的伟大宗教。只以旧宗教之衰而罗马兴,罗马盛时,旧宗教乃益衰。而由于宗教荒
虚, 人们精神无主,罗马亦不能不衰矣。这里古朗士有几句话,是值是介绍的:
古人(初民)间彼此那般不同,那般不羁与善变,社会的联系与统一是不易建立的。……
自然必须有件事物,较实力为大,较利益为尊,较哲学学说为具体准确,较契约更为
固 定;它即在人人心中而对人人有权威——这便是宗教信仰。信仰是我们头脑的产物
,而 我们不能随意改变它。它是我们的作品,而我们不自觉。它是“人的”,而我们
以为“ 神”,它是我们力量之结果,但莫有比它对我们更有力量的了……人固然可以
使自然降 服于人,但人永是他自己思想的奴隶。
罗马当时于此紧要处,既无善法,社会之腐化堕落遂不可免。直到基督教从东方传来,
填补这一空缺,西洋古代文明乃得一意外的续命汤,卒且孕育出其近代文明。——这
是 后话。
http://www.phil.pku.edu.cn/resguide/liangsm/yaoyiindex.htm
发信人: jmsma2007 (Sreenivas), 信区: TrustInJesus
标 题: 梁漱溟:中西文化的分水岭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Aug 28 19:16:42 2014, 美东)
二 中西文化的分水岭
以我所见,宗教问题实为中西文化的分水岭。中国古代社会与希腊罗马古代社会,彼此
原都不相远的。但西洋继此而有之文化发展,则以宗教若基督教者作中心;中国却以
非 宗教的周孔教化作中心。后此两方社会构造演化不同,悉决于此。周孔教化“极高
明而 道中庸”,于宗法社会的生活无所骤变(所改不骤),而润泽以礼文,提高其精神
。中国 遂渐以转进于伦理本位,而家族家庭生活乃延续于后。西洋则由基督教转向大
团体生活 ,而家庭以轻,家族以裂,此其大较也。
试依据历史一步一步加以指证,则西方人是怎样走进这问题中,便不难明白。以下先叙
希腊罗马古代社会。
希腊罗马古代社会,不但与近代欧洲社会不同,抑且与他们中古社会亦两样,却转而与
我们中国多分相似。此看法人古朗士(Fustel De Coulanges)著《希腊罗马古代社会研
究》可知。古氏著作极精审,为此项研究中之名著,今者李玄伯先生译本,在商务出
版 。译者颇为用心,于前所述许多情节有合于中国古礼古俗者,均引经据典为之注明
。虽 李君注文,未必皆是;然固有助于读者了解西洋古代社会,正与吾土多相肖似。
书中所述,一言总括就是:崇拜祖先,以家族体系组成的社会,所谓宗法社会者是。其
社会所由组成,一恃乎宗教。他们亦有法律,亦有政治,亦有战争,亦有社交娱乐;
但 一切一切原本宗教,而为宗教之事。那时人对于神敬畏甚至;但家各有神,不能相
通。 不但不能相通,且各守私(门必),隐相排斥嫉忌。所以严译甄克斯著《社会通诠
》,论 到宗法社会的宗教,亦是说,(一)可私而不可公,(二)本乎人而不出于天,(三
)宜幽不 宜显,是其三大特征。积若干家而“居里”;积若干“居里”而为部落;积若
干部落而 为邦。社会组织之扩大,与宗教观念信仰对象之开展,要必相因相待。社会
组织最大止 于邦;信仰亦至于邦神而止。然而每个小范围(家、居里、落部)仍各自保
有其祭祀、佳 节、集会与首领,此即谓之多神教。
后来罗马以希腊、意大利千数邦中之一,而竟可征服其余,似为意想不到之事。这自是
人类社会单位向前扩大之势不可遏;而罗马恰亦具有其特殊条件,并且遵循了巧妙途
径 ,盖人类生活经过好多世纪不能不变,意识方面开展进步,情操亦即不能株守于家
神邦 神的信仰崇拜。势不免要打破了邦,而前进于更大组织局面。此时罗马人恰好不
是单纯 一族一宗教者,而是杂糅的。乃至“罗马”之名,亦难确定其属于何种语言。
有谓为特 拉文者,有谓为希腊文者,有谓为拉丁文者,更有人信其为爱特利文。古时
人依宗教为 结合;两城邦若有共同信奉,即算亲戚。罗马的宗教既为杂糅的,因而多
与其他城邦有 关系。罗马即注意保存这些亲戚关系的证据。例如它保存“爱纳”的纪
念,它就为意大 利、西西里、希腊、特拉斯、小亚细亚各处三十个城的亲戚。——以
上所说,即其特殊 条件。它的政策最巧妙处,是不强迫那些被征服者信奉它的神,却
将被征服者的神移来 增加到罗马。罗马于是有较他邦皆多的神,仿佛宗教的总汇。它
就利宗教的吸引力,助 成其统治。
罗马以不违于当时人心理习惯的巧妙政策,配合它对于各邦之实力征服,着着进展,而
罗马帝国之伟大局面遂以造成。然亦正由当时家神邦神的宗教精神失坠,仅存习惯,
邦 的组织宀/浸失维系之故。现在这伟大局面造成了,它自己却还没有与这伟大局面相
应 的伟大宗教。只以旧宗教之衰而罗马兴,罗马盛时,旧宗教乃益衰。而由于宗教荒
虚, 人们精神无主,罗马亦不能不衰矣。这里古朗士有几句话,是值是介绍的:
古人(初民)间彼此那般不同,那般不羁与善变,社会的联系与统一是不易建立的。……
自然必须有件事物,较实力为大,较利益为尊,较哲学学说为具体准确,较契约更为
固 定;它即在人人心中而对人人有权威——这便是宗教信仰。信仰是我们头脑的产物
,而 我们不能随意改变它。它是我们的作品,而我们不自觉。它是“人的”,而我们
以为“ 神”,它是我们力量之结果,但莫有比它对我们更有力量的了……人固然可以
使自然降 服于人,但人永是他自己思想的奴隶。
罗马当时于此紧要处,既无善法,社会之腐化堕落遂不可免。直到基督教从东方传来,
填补这一空缺,西洋古代文明乃得一意外的续命汤,卒且孕育出其近代文明。——这
是 后话。
http://www.phil.pku.edu.cn/resguide/liangsm/yaoyiindex.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