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大森林里的小木屋# LeisureTime - 读书听歌看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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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今年回国跟一位获过鲁奖的作家吃饭。席间,我ld突然抛出一个问题,“说出最喜欢的
三位作家”。我不知他突然提出这个是害怕冷场,还是要制造更大的冷场,只能硬着头
皮憋出三个名字——博尔赫斯、卡尔维诺和杜拉斯。没想到那位作家居然大为高兴,说
我心中的三个名字有两个和他重合,从一人阅读品味可知其悟性云云。我听得冷汗直冒。
Ld前两天说,“那么多博尔赫斯的作品你都没看过,居然敢说博尔赫斯?”惭愧。我第
一次看博尔赫斯的作品是英文版的,作者名字叫Borges,半文盲我没有对应上其中文名
字,只是看过文章后觉得,世界上还有人把谜语当小说写啊。待知道该神人便是大名鼎
鼎的博尔赫斯,便将中文版找来看过一遍,翻译太差,只好又回头去读英文版。如此几
番,自觉作者字句已深入我心,即便没看过他的几篇小说,也厚颜无耻的将人家引为知
己。我觉得博尔赫斯的伟大之处在于,和牛顿、爱因斯坦、霍金这些科学巨人一样,人
家想的不是此时此地、此岸彼岸,而是时间、永恒、宇宙、神。
不过既然他这么伟大,我一天只能消化一两篇他的短篇是难免的了。故而迄今为止,我
还是没看过他的大部分文章。
卡尔维诺,我不好意思不提他。博尔赫斯是眼睛瞎了,又博学,故而老想些过去未来不
着边的事;卡尔维诺却是像莫扎特为音乐而生一样,是为文学而生的。他在每一篇小说
都进行一种(或多种)实验,前不见古人,后有来者前仆后继,实在让人叹为观止、眼
花缭乱。可他又表现得那么举重若轻。《一个分成两半的子爵》这样的作品,完全可以
当童话看,优美感伤,充满奇遇,又有成长的失落。
然而卡尔维诺也太伟大了。他的《美国讲稿》我不能完全领会,《看不见的城市》更让
我摸不清头脑,以至于现在都没有勇气读《如果在冬夜,一个旅人》。
杜拉斯么,我倒是很熟悉的。她的作品看过三分之二以上吧,算我看得比较全面的一个
作家了。若要以“伟大”的标准来要求,她是不能与前面两位比肩的;若只讲私心偏爱
呢,她在我心里其实也及不上老掉牙的奥斯丁。不过杜拉斯是把文学、女人、爱情都做
到极致的作家,我对她说不清是心向往之还是高山仰止,总之是读到心里去了。
三位作家说完了,还没扯到正题——最喜欢的书?要不是wh点名,我绝对不会写这样的
文章,因为我心中的“最”一直都是空缺的。也许我的阅读品味太慵懒,但凡“伟大的
”作家,都是拿来学习敬仰的,他们从来不能带给我废寝忘食的阅读快感;而让我废寝
忘食的多半是不会读第二遍的侦探或武侠。还有些书,能让我热泪满面或开怀大笑——
嗯,这类书网上就可以搜出不少,比方读过两遍的《杉杉来吃》,笑得肚子都痛鸟~—
—打住打住,我还是不要把境界一路划拉到晋江文学城去。
我思来想去,突然想起一件不相干的事情——李敖最喜欢的女人。众所周知,李敖喜欢
泡妞,具体战果可见大美人胡茵梦和他相差几十岁的现任娇妻。他自己却在一篇文章里
说,他曾喜欢过小学同桌,如果时光可以倒退,他愿放弃一切所有,只盼能在那个小姑
娘温柔的臂弯里小睡片刻(大意)。可见成年人的爱情果然是浅,及不上儿时一场纯真
的春梦。同理,上高中后,我看了很多书,高雅的低俗的,精彩的平淡的,精美的大气
的,带给我的喜乐都抵不过儿时的一本童话——维尼熊、长袜子皮皮、小飞人……而《
大森林里的小木屋》虽非童话,却比童话更动人。
《大森林里的小木屋》是劳拉•英格尔斯•怀德65岁后创作的作品。她一共
写了九本书回顾自己的前半生,这是其中第一本。故事讲述威斯康星州的森林里,住着
劳拉一家——爸爸、妈妈,姐姐、劳拉和妹妹,远处还有劳拉的其他亲人。他们捕猎、
伐木、种植、饲养牛马,自给自足,生活艰辛而充实。这本薄薄的小书中充满了童趣、
大自然的美好和亲情,还有香喷喷的食物、冬季熊熊的炉火、漂亮的新衣。这些都是最
美好、最温暖,最直达人心、不可抗拒的事物。从十二岁左右第一次读到这本书,那些
情节就一直刻在我头脑深处,无法忘怀。记得有一次去渥太华旅行,碰见广场上有枫叶
糖浆卖。和书里一样,是用枫叶枝架着大锅用柴火现熬出来,将热腾腾的糖浆浇到新鲜
的雪上,冻住了吃。清甜的滋味自不必说,咬下去的瞬间,像突然回到了童年。
《大森林里的小木屋》之后,劳拉还写了《草原上的小木屋》。讲述一家人告别威斯康
星前往堪萨斯大草原开荒。一路惊险、白手起家、遭遇狼群和热病,与印第安人为邻。
这本也很好看,但是多了一点意识形态的东西。虽然作者对印第安人并不持否定和歧视
的态度,但是字里行间,还是让我觉得不如第一本来得纯粹和美好。美国拓荒者的自立
、乐观、坚韧的精神,再遭遇到外来阻力时总会发出一些不和谐的噪音,所以我还是更
愿意看人与自然的部分。
再以后的作品,我至今没看过,却一直想看来着。现在的时代社会跟那个时候改变太大
,但我希望不管外面怎样变,家庭的温暖是不变的。所以剩下的故事,应该会和孩子一起读吧!
三位作家”。我不知他突然提出这个是害怕冷场,还是要制造更大的冷场,只能硬着头
皮憋出三个名字——博尔赫斯、卡尔维诺和杜拉斯。没想到那位作家居然大为高兴,说
我心中的三个名字有两个和他重合,从一人阅读品味可知其悟性云云。我听得冷汗直冒。
Ld前两天说,“那么多博尔赫斯的作品你都没看过,居然敢说博尔赫斯?”惭愧。我第
一次看博尔赫斯的作品是英文版的,作者名字叫Borges,半文盲我没有对应上其中文名
字,只是看过文章后觉得,世界上还有人把谜语当小说写啊。待知道该神人便是大名鼎
鼎的博尔赫斯,便将中文版找来看过一遍,翻译太差,只好又回头去读英文版。如此几
番,自觉作者字句已深入我心,即便没看过他的几篇小说,也厚颜无耻的将人家引为知
己。我觉得博尔赫斯的伟大之处在于,和牛顿、爱因斯坦、霍金这些科学巨人一样,人
家想的不是此时此地、此岸彼岸,而是时间、永恒、宇宙、神。
不过既然他这么伟大,我一天只能消化一两篇他的短篇是难免的了。故而迄今为止,我
还是没看过他的大部分文章。
卡尔维诺,我不好意思不提他。博尔赫斯是眼睛瞎了,又博学,故而老想些过去未来不
着边的事;卡尔维诺却是像莫扎特为音乐而生一样,是为文学而生的。他在每一篇小说
都进行一种(或多种)实验,前不见古人,后有来者前仆后继,实在让人叹为观止、眼
花缭乱。可他又表现得那么举重若轻。《一个分成两半的子爵》这样的作品,完全可以
当童话看,优美感伤,充满奇遇,又有成长的失落。
然而卡尔维诺也太伟大了。他的《美国讲稿》我不能完全领会,《看不见的城市》更让
我摸不清头脑,以至于现在都没有勇气读《如果在冬夜,一个旅人》。
杜拉斯么,我倒是很熟悉的。她的作品看过三分之二以上吧,算我看得比较全面的一个
作家了。若要以“伟大”的标准来要求,她是不能与前面两位比肩的;若只讲私心偏爱
呢,她在我心里其实也及不上老掉牙的奥斯丁。不过杜拉斯是把文学、女人、爱情都做
到极致的作家,我对她说不清是心向往之还是高山仰止,总之是读到心里去了。
三位作家说完了,还没扯到正题——最喜欢的书?要不是wh点名,我绝对不会写这样的
文章,因为我心中的“最”一直都是空缺的。也许我的阅读品味太慵懒,但凡“伟大的
”作家,都是拿来学习敬仰的,他们从来不能带给我废寝忘食的阅读快感;而让我废寝
忘食的多半是不会读第二遍的侦探或武侠。还有些书,能让我热泪满面或开怀大笑——
嗯,这类书网上就可以搜出不少,比方读过两遍的《杉杉来吃》,笑得肚子都痛鸟~—
—打住打住,我还是不要把境界一路划拉到晋江文学城去。
我思来想去,突然想起一件不相干的事情——李敖最喜欢的女人。众所周知,李敖喜欢
泡妞,具体战果可见大美人胡茵梦和他相差几十岁的现任娇妻。他自己却在一篇文章里
说,他曾喜欢过小学同桌,如果时光可以倒退,他愿放弃一切所有,只盼能在那个小姑
娘温柔的臂弯里小睡片刻(大意)。可见成年人的爱情果然是浅,及不上儿时一场纯真
的春梦。同理,上高中后,我看了很多书,高雅的低俗的,精彩的平淡的,精美的大气
的,带给我的喜乐都抵不过儿时的一本童话——维尼熊、长袜子皮皮、小飞人……而《
大森林里的小木屋》虽非童话,却比童话更动人。
《大森林里的小木屋》是劳拉•英格尔斯•怀德65岁后创作的作品。她一共
写了九本书回顾自己的前半生,这是其中第一本。故事讲述威斯康星州的森林里,住着
劳拉一家——爸爸、妈妈,姐姐、劳拉和妹妹,远处还有劳拉的其他亲人。他们捕猎、
伐木、种植、饲养牛马,自给自足,生活艰辛而充实。这本薄薄的小书中充满了童趣、
大自然的美好和亲情,还有香喷喷的食物、冬季熊熊的炉火、漂亮的新衣。这些都是最
美好、最温暖,最直达人心、不可抗拒的事物。从十二岁左右第一次读到这本书,那些
情节就一直刻在我头脑深处,无法忘怀。记得有一次去渥太华旅行,碰见广场上有枫叶
糖浆卖。和书里一样,是用枫叶枝架着大锅用柴火现熬出来,将热腾腾的糖浆浇到新鲜
的雪上,冻住了吃。清甜的滋味自不必说,咬下去的瞬间,像突然回到了童年。
《大森林里的小木屋》之后,劳拉还写了《草原上的小木屋》。讲述一家人告别威斯康
星前往堪萨斯大草原开荒。一路惊险、白手起家、遭遇狼群和热病,与印第安人为邻。
这本也很好看,但是多了一点意识形态的东西。虽然作者对印第安人并不持否定和歧视
的态度,但是字里行间,还是让我觉得不如第一本来得纯粹和美好。美国拓荒者的自立
、乐观、坚韧的精神,再遭遇到外来阻力时总会发出一些不和谐的噪音,所以我还是更
愿意看人与自然的部分。
再以后的作品,我至今没看过,却一直想看来着。现在的时代社会跟那个时候改变太大
,但我希望不管外面怎样变,家庭的温暖是不变的。所以剩下的故事,应该会和孩子一起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