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t’s party# LeisureTime - 读书听歌看电影
x*n
1 楼
炸药奖一出来,整个网络都被炸开了花,主流媒体,边缘媒体,微博,豆瓣,买卖提,
雅的俗的,荤的素的,到处都是一个名字。喏,网络就是这么一个让人咋咋呼呼自作多
情的地方,但是想到自己也挤在这些咋咋呼呼人群当中自作多情得特别起劲,似乎也不
好说人家什么了。
网络背后的各种表情一定也很有趣,有的振奋,有的欢乐,有的赞许,有的怒气冲天,
有的轻蔑,有的打抱不平。我很想把自己的表情扒拉到其中一类到两类,但是发现,这
件事情,基本很难。
把文学这种事情和竞赛扯在一起,本身就让我理解乏力。对于我个人来说(一个在文学
阅读和写作方面从未受过任何正规训练的人),写作也好阅读也好,都是很私人的体验
,这种难以言传的私密程度,仅次于恋爱。这种事情怎么好比呢?到底比什么呢(诗人
说,比大小;低洼里说,比死活;夏安说,比手指长短….)?
至于主义,流派之类的词汇,随着炸药奖开炸,也瞬间遍布网络的每一个角落。作为一
个被各种-ism折磨了多年空手而归的人,我唯一的收获就是明白了这些-ism有多少虚张
声势华而不实。圈子里的人自己嚼嚼舌根子骗点funding哄哄自己的良心和时间就好了
,拿出来吓唬小朋友就不合适了。
不过突然看到这么多熟悉的却被公众冷落多年的名字一下子被推倒聚光灯下,我虽然清
高,也难免像好声音的观众们一样有了莫名的代入感,打了鸡血一般的喜气洋洋起来--
- 总算等到这么一天了,那些话题,那些作品,那些名字,也终于可以暂时战胜食品安
全,国土完整,企业存亡,婆媳关系,文化差异这样宏大而令人热血沸腾目光深邃的主
题,抓住大众的眼球,占据bbs榜首。终于轮到文艺钓丝男女们好好热闹一场了,至于
作家这个职业,在热闹之前和之后有多大程度上是坐在家里,两眼发黑,居陋室,嚼菜
根,忍耐着寂寞孤独,谁管得着呢?谁真的在乎呢?谁愿意在这么欢快的时刻用这么悲
催的问题来败坏我们的胃口呢,所以康木昂北鼻,let’s party。
好吧,门外汉加无情看客也来碎碎念两句那些主动或被动地加入这个party的名字吧。
Party的主人莫言同学:
我跟他不熟,都不好意思直呼他的First Name,看他的小说也是很多年前的事,印象很
简单,不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看了半天一个字都没记住,只记得看的时候很反胃,
我甚至觉得这种选择性的不记得是一种自我保护。所以不要说他得了外国人的炸药奖,
哪怕他得的是外星人的原子弹奖,我对他的作品还是只有三个字,不喜欢。
王小波:
这个人已经死了,但是死得年轻突然,在这样的场合下难免被人念叨几句,就当他阴魂
不散地也来参加party了吧。死人的好处是棺材一旦入土,再不会跳出来颠覆他过去的
美好,不过王小波比较不幸,他有一个爱拿他说事儿的遗孀。
作为一个爱他到愿意为他献身而没有机会的文艺女中年,我流着宽面条泪带着嫉妒和挑
剔打量着这位应邀参加party的遗孀,她说“我觉得莫言很好,但是比不上王小波。”
我翻着白眼在心里说“大姐,这不是废话吗,当然比不上。敝帚还要自珍呢,更何况是
亲爱可爱的小波。”
这么说吧,我觉得,不光是莫言,这个世界上,活着的和死去的,很少有人能比得上王
小波(谢天谢地,我还记得加上“我觉得”三个字)。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已经不在了,
他写的时代离我很久远,可是无论什么时候翻开黄金时代的任何一页,我都能津津有味
地读下去。我不知道该如何解释,只好简单地把这归结于投缘。王二对于我来说,就像
是一个认识多年的好朋友,不论过了多久没联系,随时拿起电话来都能聊得难分难舍。
好吧,认真地说,我不会做他门下走狗(并不是他的所有作品我都喜欢),也不会真的
做为了文学献身于文学家这样伤人品的事,可是如果真有奇迹我能有机会跟他说点什么
,我只想说“谢谢你曾经到这个世界来过,谢谢你写了一本叫黄金时代的书。”所以,
我觉得,什么奖对他来说,都不重要。
余华同学:
我跟他挺熟的,不知道可不可亲切地称呼他为“华”(哈哈,开个玩笑,纯粹是前几天
看到风二一口一个“震云”受了刺激)。很早以前看过,不喜欢,太灰暗,后来认识了
一位朋友,他对我接下来10多年的三观产生了很深远的影响。恰巧,他很喜欢余华。所
以我回过头来认真地看《活着》,《许三观卖血记》以及《在细雨中呼喊》。
当年我的思想很纯洁,基本模式是我喜欢的人喜欢的东西,我都必须喜欢,于是就喜欢
了很多年。哪怕现在我的三观经过多次大规模的崩溃,公平的讲,我还是非常喜欢《许
三观卖血记》。可是《兄弟》出来以后,我也热情地追着看,结果无论如何都喜欢不起
来了,也许是老了,自己根深蒂固的世界观占了上风。一个人要无聊绝望到什么地步才
能反反复复地写男人偷看女人屁股这点破事啊?有意思的是不久前跟这位朋友联系,说
起余华,他说早就不喜欢这个人的书了,并且惊讶他当年曾经喜欢过。所以,再一次说
明,不管对谁来说,the only thing doesn’t change is change itself。
刘恒:非常惭愧,直到前几天,我一直不知道他和莫言是两个人,也就是说,我一直以
为他的小说就是莫言写的。以至于莫言得奖的消息出来后,我还想,《红高粱》真难看
,可是《狗日的粮食》似乎还好。这么说来,我喜欢他多过喜欢莫言,尤其是《贫嘴张
大民》。WH说他有京痞气,首先我不明白这里京津是一回事吗?我记得张大民讲的是天
津的事?不过也可能记混了。其次为什么痞子就不能严肃认真?这一点我很不明白。
路遥:看《平凡的世界》的时候我还在那个喜欢谁,就必须喜欢他的全部的年龄。因为
是一位外形俊朗,性格阳光,作风绅士的师兄推荐给我看的,所以我就很认真地看了。
哪怕在那么纯洁无瑕的年龄,我还是觉得,怎么说呢,不是很欣赏。如果是励志和眼泪
是衡量一部作品好坏的标准,那么琼瑶阿姨的作品是当之无愧的最好的…之一。
老舍:这个名字不知道为什么也应邀前来。喜欢,好好好喜欢,呵呵。前几天看到气龙
转的老舍投湖前的一小段,不争气地流下了鳄鱼的眼泪,伤心了很久(超过半个小时)
。伤心不只是因为他死得太惨,家人的背叛,以及红卫兵的虐打。而是几个小细节,一
是他曾反抗过,我印象中他并不是个温顺的人,这样一个人,面对命运这样突如其来逆
转和颠覆而作的反抗,多像一个小孩子对暴躁喜怒无常的大人的虐待的反抗,这个画面
里面的强弱对比和绝望,让我觉得不忍细想。第二是他有家不能回独自思索了一夜才自
杀。要有很强大的神经和勇气才敢设身处地地想他这一夜脑海里有多少百转千回,多少
幻灭,而这生死攸关的一夜,他的朋友他的家人他的粉丝,没有一个有哪怕最遥远的感
知。
震云:前一阵已经很激动的推荐过一句顶一万句了。实话说,我觉得关于沟通这个主题
他可以放一放,眼看他要钻到牛角尖里去了。读到后来,我已经对说得着说不着这几个
字有点审美疲劳了。如果生活就是这么简单的一个主题和因果,那未免太小看Matrix的
设计师了。怎么说呢,按照震云的文字和叙事能力,应该可以做一些更广阔的尝试。哈
哈,外行胡说,不过我真觉得当年一地鸡毛其实比一句顶一万句要好看。
还有震云这个同学真的很可爱,早些年还客串电影来者,在甲方乙方里面演那个老找不
着对象只好画饼充饥的书呆子老处男,我觉得他演得挺好的,大概因为是本色演出。后
来手机拍了电影又拍电视,电影还好,电视真是让人捏着鼻子都没法看下去,我一个看
客都觉得不忍了,糟蹋东西也不是这么个糟蹋法,我想震云这下子该忍不下去了,不说
公开的指责,划清一下界限也好,连金庸都还“坦言”承认不喜欢徐克改编的笑傲江湖
(哼,我觉得分明是徐克放下了身段才对)。结果人家没有,还喜滋滋地在电视剧里也
客串起来。我觉得他真是太可爱了,这么合群,这么热爱观众,这么会凑趣,让我也忍
不住亲切地称呼他,“震云,你真的好萌。”
雅的俗的,荤的素的,到处都是一个名字。喏,网络就是这么一个让人咋咋呼呼自作多
情的地方,但是想到自己也挤在这些咋咋呼呼人群当中自作多情得特别起劲,似乎也不
好说人家什么了。
网络背后的各种表情一定也很有趣,有的振奋,有的欢乐,有的赞许,有的怒气冲天,
有的轻蔑,有的打抱不平。我很想把自己的表情扒拉到其中一类到两类,但是发现,这
件事情,基本很难。
把文学这种事情和竞赛扯在一起,本身就让我理解乏力。对于我个人来说(一个在文学
阅读和写作方面从未受过任何正规训练的人),写作也好阅读也好,都是很私人的体验
,这种难以言传的私密程度,仅次于恋爱。这种事情怎么好比呢?到底比什么呢(诗人
说,比大小;低洼里说,比死活;夏安说,比手指长短….)?
至于主义,流派之类的词汇,随着炸药奖开炸,也瞬间遍布网络的每一个角落。作为一
个被各种-ism折磨了多年空手而归的人,我唯一的收获就是明白了这些-ism有多少虚张
声势华而不实。圈子里的人自己嚼嚼舌根子骗点funding哄哄自己的良心和时间就好了
,拿出来吓唬小朋友就不合适了。
不过突然看到这么多熟悉的却被公众冷落多年的名字一下子被推倒聚光灯下,我虽然清
高,也难免像好声音的观众们一样有了莫名的代入感,打了鸡血一般的喜气洋洋起来--
- 总算等到这么一天了,那些话题,那些作品,那些名字,也终于可以暂时战胜食品安
全,国土完整,企业存亡,婆媳关系,文化差异这样宏大而令人热血沸腾目光深邃的主
题,抓住大众的眼球,占据bbs榜首。终于轮到文艺钓丝男女们好好热闹一场了,至于
作家这个职业,在热闹之前和之后有多大程度上是坐在家里,两眼发黑,居陋室,嚼菜
根,忍耐着寂寞孤独,谁管得着呢?谁真的在乎呢?谁愿意在这么欢快的时刻用这么悲
催的问题来败坏我们的胃口呢,所以康木昂北鼻,let’s party。
好吧,门外汉加无情看客也来碎碎念两句那些主动或被动地加入这个party的名字吧。
Party的主人莫言同学:
我跟他不熟,都不好意思直呼他的First Name,看他的小说也是很多年前的事,印象很
简单,不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看了半天一个字都没记住,只记得看的时候很反胃,
我甚至觉得这种选择性的不记得是一种自我保护。所以不要说他得了外国人的炸药奖,
哪怕他得的是外星人的原子弹奖,我对他的作品还是只有三个字,不喜欢。
王小波:
这个人已经死了,但是死得年轻突然,在这样的场合下难免被人念叨几句,就当他阴魂
不散地也来参加party了吧。死人的好处是棺材一旦入土,再不会跳出来颠覆他过去的
美好,不过王小波比较不幸,他有一个爱拿他说事儿的遗孀。
作为一个爱他到愿意为他献身而没有机会的文艺女中年,我流着宽面条泪带着嫉妒和挑
剔打量着这位应邀参加party的遗孀,她说“我觉得莫言很好,但是比不上王小波。”
我翻着白眼在心里说“大姐,这不是废话吗,当然比不上。敝帚还要自珍呢,更何况是
亲爱可爱的小波。”
这么说吧,我觉得,不光是莫言,这个世界上,活着的和死去的,很少有人能比得上王
小波(谢天谢地,我还记得加上“我觉得”三个字)。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已经不在了,
他写的时代离我很久远,可是无论什么时候翻开黄金时代的任何一页,我都能津津有味
地读下去。我不知道该如何解释,只好简单地把这归结于投缘。王二对于我来说,就像
是一个认识多年的好朋友,不论过了多久没联系,随时拿起电话来都能聊得难分难舍。
好吧,认真地说,我不会做他门下走狗(并不是他的所有作品我都喜欢),也不会真的
做为了文学献身于文学家这样伤人品的事,可是如果真有奇迹我能有机会跟他说点什么
,我只想说“谢谢你曾经到这个世界来过,谢谢你写了一本叫黄金时代的书。”所以,
我觉得,什么奖对他来说,都不重要。
余华同学:
我跟他挺熟的,不知道可不可亲切地称呼他为“华”(哈哈,开个玩笑,纯粹是前几天
看到风二一口一个“震云”受了刺激)。很早以前看过,不喜欢,太灰暗,后来认识了
一位朋友,他对我接下来10多年的三观产生了很深远的影响。恰巧,他很喜欢余华。所
以我回过头来认真地看《活着》,《许三观卖血记》以及《在细雨中呼喊》。
当年我的思想很纯洁,基本模式是我喜欢的人喜欢的东西,我都必须喜欢,于是就喜欢
了很多年。哪怕现在我的三观经过多次大规模的崩溃,公平的讲,我还是非常喜欢《许
三观卖血记》。可是《兄弟》出来以后,我也热情地追着看,结果无论如何都喜欢不起
来了,也许是老了,自己根深蒂固的世界观占了上风。一个人要无聊绝望到什么地步才
能反反复复地写男人偷看女人屁股这点破事啊?有意思的是不久前跟这位朋友联系,说
起余华,他说早就不喜欢这个人的书了,并且惊讶他当年曾经喜欢过。所以,再一次说
明,不管对谁来说,the only thing doesn’t change is change itself。
刘恒:非常惭愧,直到前几天,我一直不知道他和莫言是两个人,也就是说,我一直以
为他的小说就是莫言写的。以至于莫言得奖的消息出来后,我还想,《红高粱》真难看
,可是《狗日的粮食》似乎还好。这么说来,我喜欢他多过喜欢莫言,尤其是《贫嘴张
大民》。WH说他有京痞气,首先我不明白这里京津是一回事吗?我记得张大民讲的是天
津的事?不过也可能记混了。其次为什么痞子就不能严肃认真?这一点我很不明白。
路遥:看《平凡的世界》的时候我还在那个喜欢谁,就必须喜欢他的全部的年龄。因为
是一位外形俊朗,性格阳光,作风绅士的师兄推荐给我看的,所以我就很认真地看了。
哪怕在那么纯洁无瑕的年龄,我还是觉得,怎么说呢,不是很欣赏。如果是励志和眼泪
是衡量一部作品好坏的标准,那么琼瑶阿姨的作品是当之无愧的最好的…之一。
老舍:这个名字不知道为什么也应邀前来。喜欢,好好好喜欢,呵呵。前几天看到气龙
转的老舍投湖前的一小段,不争气地流下了鳄鱼的眼泪,伤心了很久(超过半个小时)
。伤心不只是因为他死得太惨,家人的背叛,以及红卫兵的虐打。而是几个小细节,一
是他曾反抗过,我印象中他并不是个温顺的人,这样一个人,面对命运这样突如其来逆
转和颠覆而作的反抗,多像一个小孩子对暴躁喜怒无常的大人的虐待的反抗,这个画面
里面的强弱对比和绝望,让我觉得不忍细想。第二是他有家不能回独自思索了一夜才自
杀。要有很强大的神经和勇气才敢设身处地地想他这一夜脑海里有多少百转千回,多少
幻灭,而这生死攸关的一夜,他的朋友他的家人他的粉丝,没有一个有哪怕最遥远的感
知。
震云:前一阵已经很激动的推荐过一句顶一万句了。实话说,我觉得关于沟通这个主题
他可以放一放,眼看他要钻到牛角尖里去了。读到后来,我已经对说得着说不着这几个
字有点审美疲劳了。如果生活就是这么简单的一个主题和因果,那未免太小看Matrix的
设计师了。怎么说呢,按照震云的文字和叙事能力,应该可以做一些更广阔的尝试。哈
哈,外行胡说,不过我真觉得当年一地鸡毛其实比一句顶一万句要好看。
还有震云这个同学真的很可爱,早些年还客串电影来者,在甲方乙方里面演那个老找不
着对象只好画饼充饥的书呆子老处男,我觉得他演得挺好的,大概因为是本色演出。后
来手机拍了电影又拍电视,电影还好,电视真是让人捏着鼻子都没法看下去,我一个看
客都觉得不忍了,糟蹋东西也不是这么个糟蹋法,我想震云这下子该忍不下去了,不说
公开的指责,划清一下界限也好,连金庸都还“坦言”承认不喜欢徐克改编的笑傲江湖
(哼,我觉得分明是徐克放下了身段才对)。结果人家没有,还喜滋滋地在电视剧里也
客串起来。我觉得他真是太可爱了,这么合群,这么热爱观众,这么会凑趣,让我也忍
不住亲切地称呼他,“震云,你真的好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