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vatar
红楼梦评论 (4) 王国维# Literature - 文海拾贝
v*h
1
第四章 《红楼梦》之伦理学上之价值
自上章观之,《红楼梦》者,悲剧中之悲剧也。其美学上之价值即存乎此。然
使无伦理学上之价值以继之,则其于美术上之价值尚未可知也。今使为宝玉者,于
黛玉既死之后,或感愤而自杀,或放废以终其身,则虽谓此书一无价值可也。何则?
欲达解脱之域者,固不可不尝人世之忧患,然所贵乎忧患者,以其为解脱之手段,
故非重忧患自身之价值也。今使人日日居忧患言忧患,而无希求解脱之勇气,则天
国与地狱彼两失之,其所领之境界,除阴云蔽天沮洳弥望外,固无所获焉。黄仲则
《绮怀》诗曰:
如此星辰非昨夜,为谁风露立中宵?
又其卒章曰:
结束铅华归少作,屏除丝竹入中年。茫茫来日愁如海,寄语羲和快着
鞭。
其一例也。《红楼梦》则不然,其精神之存于解脱,如前二章所说,兹固不俟喋喋
也。
然则解脱者,果足为伦理学上最高之理想否乎?自通常之道德观之,夫人知其
不可也。夫宝玉者,固世俗所谓绝父子弃人伦不忠不孝之罪人也。然自太虚中有今
日之世界,自世界中有今日之人类,乃不得不有普通之道德以为人类之法则,顺之
者安
相关阅读
logo
联系我们隐私协议©2024 redian.news
Redian新闻
Redian.news刊载任何文章,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文章信息的合法性及真实性由其作者负责,与Redian.news及其运营公司无关。欢迎投稿,如发现稿件侵权,或作者不愿在本网发表文章,请版权拥有者通知本网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