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lloway:「我想知道Engineer為什麼要創造我們。」
David:「你們人類又為什麼要創造我呢?」
Holloway:「因為我們可以。」
David:「你可以想像,如果你的造物主這樣回答你,你會有多失望嗎?」
是的,神--如果存在的話--之所以創造人,
說不定只是因為祂辦得到、說不定只是因為祂想要來一場創世的實驗,
說不定神以火球、洪水、瘟疫毀滅成千上萬的人命時,
其根本不是根據甚麼道德上的理由,純粹是因為祂辦得到、或者想做實驗,
就像Engineer能創造人、也能毀滅人,
既然如此,人類不斷地探索、不斷地創造,又是為了甚麼?
客觀事實或許存在,就已知的邏輯,客觀事實必須存在,
然而支撐著人追求客觀事實、追求科學、追求真理的,說穿了就是無法被證明的信念,
失去這信念的人,將失去探索的動力,就像尚未感染的Holloway,
至於仍堅持信仰的Shaw,
她仍未見過所謂的上帝,仍未在父親以及愛人Holloway的死之上看到甚麼意義,
但因為堅持信仰、所以她決心探索下去,
而她將找到甚麼?是否會另一片虛無?會不會為人類帶來另一次全滅的危機?
她不知道,沒有人知道,而這就是探索的意義,探索就是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