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上转的:中国将立法严打双重国籍# NextGeneration - 我爱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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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huaren.us/dispbbs.asp?boardid=333&Id=1202323
动真格的了 中国将立法严打双重国籍 24日在北京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对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对比初次审议稿,二次审议稿加大
了对双重国籍的打击,也在引进人才方面有所动作。 24日接受二次审议的出境入境管
理法草案,除了规定将建立统一出入境管理信息平台外,还在普通签证类别中增加了“
人才引进”一类。 将建统一出入境管理信息平台 综合北京《新京报》、新华网报道,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柏林透露,针对出入境管理信息系统由警方、外交等
机构分别建立的现状,草案规定,今后将建立国家统一的出入境管理信息平台。 移民
法专家、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国福指出,此前媒体曾屡次曝光双重国籍现象,“
形成双重国籍,一个原因就在于出入境信息平台各自为政,没有实现共享。因此,集成
各机构平台后,有利于打击双重国籍”。 此外,二次审议稿还提高了对一些非法行为
的罚款数额。比如,非法出入境的,将被处1000元(人民币,下同)以上5000元以下罚
款;容留、藏匿非法入境的外国人,将被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首次增加“
人才引进”签证类别 在中国,签证分为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普通签证。
草案规定,对因工作、学习、探亲、旅游、商务活动、人才引进等非外交、公务事由入
境的外国人,签发相应类别的普通签证。其中,“人才引进”这一类别,是首次出现。
刘国福认为,人才签证类别写入出境入境管理法,体现了“技术移民”理念,“全球
人才争夺战,此前很多国家的出入境法规,都体现了这一理念”。 中国拟建外籍人士
管理机制 解决非法滞留问题 中国立法机构正在考虑建立有关外籍人士的全国性数据库
,以对境内的外国人归档管理。 据合众社(UPI)报道,如果此项立法通过,那么它将
取代现有的由各个机构建立的分散监管体系。 外国公共安全方面的教授赵宇(音译)
称,“由于信息的匮乏和交流机制的缺失,只能靠举报等手段了解外籍人士非法滞留或
者用工等类似问题”,但人们一般不会举报身边的非法滞留人员,除非自己的利益受到
侵犯。他指出,此信息库的建立有利于帮助追踪外国人的签证及工作信息,并及时发现
那些非法滞留或者雇佣的信息。 专家称,1970年代后,出入中国的外籍人士日益增多
。公安及外交部的信息显示,仅2011年1至9月,就有大约2.6亿次出入境记录,这已数
倍于1980年1210万的出入境记录。 由于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中国作为旅游目的地,非法
入境、滞留、以及非法用工现象也日益严重。据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数据,2008
年起,已经发生大约1.3万件类似的事件。 加入了外国国籍,就不能再保留中国国籍,
这是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然而,加入外国国籍又未注销中国国籍的实际上的“双重国
籍”在我国已不是个例。 “双重国籍”的出现有哪些原因?带来了哪些管理难题?如
何才能有效消除?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部分常委会委员,26日
在分组审议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时就此发表意见。 “改革开放以来,有较大数量的留
学人员和以其他方式移居国外的中国人,在取得外国国籍后,并不报告,拥有的中国居
民身份证还保留着,户口也没有注销。”陈宜瑜委员说。 陈宜瑜认为,根据我国不承
认双重国籍的规定,上述这类人从国籍上说应该算是外国人,但他们当中的一些人回国
时继续使用中国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甚至还更换了二代身份证,出现难于依法管理的情
况。希望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办法。 除了“双重国籍”人员自身的因素,金硕仁委员还
指出出现“双重国籍”的另一种情形---- “我国公民在境外加入外国国籍后,到我驻
外使领馆申请退出中国国籍。但由于信息共享不及时,导致公安机关未能及时注销已加
入外国国籍人员的在中国的国籍信息,此类人员继续保留着国内户籍。” “虽然在法
律意义上是无效户籍,但在我国户籍管理机关继续显示为有效户籍,人为造成‘双重国
籍’。”金硕仁委员说,这不仅与我国国籍法相悖,也给公安机关外国人管理工作带来
不便;同时,在办理涉外行政、民事、刑事案件等司法实践中,也存在诸多困难和麻烦
。 由此,金硕仁委员建议,国家建立统一的出入境管理和我公民在境外加入外国国籍
信息平台,实现有关管理部门信息共享。
动真格的了 中国将立法严打双重国籍 24日在北京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对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对比初次审议稿,二次审议稿加大
了对双重国籍的打击,也在引进人才方面有所动作。 24日接受二次审议的出境入境管
理法草案,除了规定将建立统一出入境管理信息平台外,还在普通签证类别中增加了“
人才引进”一类。 将建统一出入境管理信息平台 综合北京《新京报》、新华网报道,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柏林透露,针对出入境管理信息系统由警方、外交等
机构分别建立的现状,草案规定,今后将建立国家统一的出入境管理信息平台。 移民
法专家、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国福指出,此前媒体曾屡次曝光双重国籍现象,“
形成双重国籍,一个原因就在于出入境信息平台各自为政,没有实现共享。因此,集成
各机构平台后,有利于打击双重国籍”。 此外,二次审议稿还提高了对一些非法行为
的罚款数额。比如,非法出入境的,将被处1000元(人民币,下同)以上5000元以下罚
款;容留、藏匿非法入境的外国人,将被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首次增加“
人才引进”签证类别 在中国,签证分为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普通签证。
草案规定,对因工作、学习、探亲、旅游、商务活动、人才引进等非外交、公务事由入
境的外国人,签发相应类别的普通签证。其中,“人才引进”这一类别,是首次出现。
刘国福认为,人才签证类别写入出境入境管理法,体现了“技术移民”理念,“全球
人才争夺战,此前很多国家的出入境法规,都体现了这一理念”。 中国拟建外籍人士
管理机制 解决非法滞留问题 中国立法机构正在考虑建立有关外籍人士的全国性数据库
,以对境内的外国人归档管理。 据合众社(UPI)报道,如果此项立法通过,那么它将
取代现有的由各个机构建立的分散监管体系。 外国公共安全方面的教授赵宇(音译)
称,“由于信息的匮乏和交流机制的缺失,只能靠举报等手段了解外籍人士非法滞留或
者用工等类似问题”,但人们一般不会举报身边的非法滞留人员,除非自己的利益受到
侵犯。他指出,此信息库的建立有利于帮助追踪外国人的签证及工作信息,并及时发现
那些非法滞留或者雇佣的信息。 专家称,1970年代后,出入中国的外籍人士日益增多
。公安及外交部的信息显示,仅2011年1至9月,就有大约2.6亿次出入境记录,这已数
倍于1980年1210万的出入境记录。 由于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中国作为旅游目的地,非法
入境、滞留、以及非法用工现象也日益严重。据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数据,2008
年起,已经发生大约1.3万件类似的事件。 加入了外国国籍,就不能再保留中国国籍,
这是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然而,加入外国国籍又未注销中国国籍的实际上的“双重国
籍”在我国已不是个例。 “双重国籍”的出现有哪些原因?带来了哪些管理难题?如
何才能有效消除?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部分常委会委员,26日
在分组审议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时就此发表意见。 “改革开放以来,有较大数量的留
学人员和以其他方式移居国外的中国人,在取得外国国籍后,并不报告,拥有的中国居
民身份证还保留着,户口也没有注销。”陈宜瑜委员说。 陈宜瑜认为,根据我国不承
认双重国籍的规定,上述这类人从国籍上说应该算是外国人,但他们当中的一些人回国
时继续使用中国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甚至还更换了二代身份证,出现难于依法管理的情
况。希望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办法。 除了“双重国籍”人员自身的因素,金硕仁委员还
指出出现“双重国籍”的另一种情形---- “我国公民在境外加入外国国籍后,到我驻
外使领馆申请退出中国国籍。但由于信息共享不及时,导致公安机关未能及时注销已加
入外国国籍人员的在中国的国籍信息,此类人员继续保留着国内户籍。” “虽然在法
律意义上是无效户籍,但在我国户籍管理机关继续显示为有效户籍,人为造成‘双重国
籍’。”金硕仁委员说,这不仅与我国国籍法相悖,也给公安机关外国人管理工作带来
不便;同时,在办理涉外行政、民事、刑事案件等司法实践中,也存在诸多困难和麻烦
。 由此,金硕仁委员建议,国家建立统一的出入境管理和我公民在境外加入外国国籍
信息平台,实现有关管理部门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