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感慨一声# Parenting - 为人父母
B*1
1 楼
2013年,美国最高法院审查了两个有关同性恋的案子,United States v. Windsor和
Hollingsworth v. Perry。前者是讲同性恋合法夫妻一方过世后,另一方如何继承遗产
的问题,涉及到DOMA (1996年保护婚姻法案)中歧视同性恋合法夫妻的条款。后者是
讲加利福尼亚州8号提案,否决同性恋者合法结婚。结果,同性恋社区在两个案子都完
胜,体现了美国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多数派通过合法的宪政程序立法而来实施对少数
派的暴政。当然当以前少数派的观点变成多数派后,还可以扳回来。
同时被大部分华人寄予厚望的Fisher v. University of Texas at Austin 一案,居然
以7:1的投票,巧妙地回避了这个案子的最根本也是最难回答的问题:大学录取是否应
该继续使用种族作为考核申请入学候选人的因素之一。最后七个大法官在判决书中虽然
进一步缩紧了平权法案在高等院校招生过程中适用范围,但没有在广义上或用黑纸白字
禁止使用种族作为考核标准之一。同时要求下级法院按照最高法院新的最新解释重审此
案,虽然最高法院并没有给出具体的评判标准。唯一投反对票的是黑人大法官托马斯。
这个结果与许多人事先预测相反。按自由派和保守派大法官在高法的比例,以及一个自
由派大法官卡根回避的情况来看,对平权法案恨之入骨的保守派应该大获全胜,趁机否
定平权法案。和同性恋案对比,反差太大了。为什么啊?
1)舆论走向。对同性恋权益的支持,一直呈上升状态。连当前大主教都说同性恋不是
原罪,你不能不说同性恋的自我宣传,争取到越来越多的同情和支持。同性恋在各个族
裔都有,除了性取向不同外,他们和常人无异。这样,同性恋很容易让人觉得自己是更
广泛社区的一分子,是美国的一部分。他们要求的权利也多是平常人都有的权利。他们
所追求抗争的权利,并不和其他社区有太多的利益冲突(宗教原因除外)。
2)诉讼策略。同性恋权益案,多利用美国对州权的解释,从各个州开始,一步一步地
争取权益。同时,他们也得到了州政府(加州政府拒绝在 Perry 一案中为自己辩护)
和联邦政府 (奥巴马政府拒绝在 Windsor 一案中为自己辩护)的支持。每个案子,证
据确凿,辩护律师一流,想输都难。
再看 Fisher 一案。最高法院十年前判过一个极其类似的案子。当时一位大法官在判决
书中写道:平权法案是否取消,二十五年后再做定夺。即使写这个判决的大法官已经退
休了,至少出于礼貌和保护法庭的严肃性及权威性,现任法官也要给上一任点面子,是
不是?
退一步讲,铲除平权法案,即有可能判决的好处在升学一事上给白人多但给亚裔少;也
有可能在工作升迁中把亚裔原有的优待清零。所以是个双刃剑。
第三,Fisher 一案是一个白人申请人在抗争。华裔或多或少有一点占便宜的心理:这从
一些拉选票的文章都强调最高法院自由派和保守派的构成可以看出。战术上这是对的;
战略上就欠妥了。
1)舆论走向。诚然部分主流人士已经注意到许多高分华裔考生进不了大藤的现象。但
部分人的目的是借机缩减少数民族的名额,然后增加自己族裔的名额。许多华人热爱中
国文化,希望自己的孩子能讲中文,下围棋,跳秧歌。这很好。可是一味保持自己的文
化沉积而不接纳西方文化的熏陶和思想,会遭成别人对你是否是“美国人”的怀疑。以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来对待外来文化或思想,至少会促进别的族裔对华裔的生老病
死抱无所谓的态度:你看不起我,我还看不起你呢;你保护你的族裔,我也保护自己的
族裔,可你人少权微啊,认命吧!你可以辨驳说,舆论不公。那么,华裔可以进军娱乐
圈(李安),体育圈(林书豪),报纸(?),网站(肯定不是本站)等美国人认可的
场地和媒体,大呼特呼保护华裔权利。华裔只有百分之一。我们去联合谁?白人?(见
JK 案)黑人?(见 TM 案)印度人?(他们不是阿三吗?)西裔?(偷渡客!图书馆
的免费书都不应当给!)好好想想吧!
2)诉讼策略。与其 piggybank 在别人的案子是否成功上,不如自己立个案子,一步步
一个州一个州地诉讼。美国黑人马歇尔律师承接并胜诉的"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导致美
国废除了种族隔离法,其策略就是同样的各个击破,从一个州一个州建立胜诉案例,直
至高法。其本人也最终成为美国最高法院法官,始终致力于增进包括少数族裔、妇女和
移民在内的全体美国人的权利。记住,在法庭上,能证明自己的主张对美国有利,而不
是仅仅对自己有利的一方会获胜。证据也要是拿得出手的。
Hollingsworth v. Perry。前者是讲同性恋合法夫妻一方过世后,另一方如何继承遗产
的问题,涉及到DOMA (1996年保护婚姻法案)中歧视同性恋合法夫妻的条款。后者是
讲加利福尼亚州8号提案,否决同性恋者合法结婚。结果,同性恋社区在两个案子都完
胜,体现了美国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多数派通过合法的宪政程序立法而来实施对少数
派的暴政。当然当以前少数派的观点变成多数派后,还可以扳回来。
同时被大部分华人寄予厚望的Fisher v. University of Texas at Austin 一案,居然
以7:1的投票,巧妙地回避了这个案子的最根本也是最难回答的问题:大学录取是否应
该继续使用种族作为考核申请入学候选人的因素之一。最后七个大法官在判决书中虽然
进一步缩紧了平权法案在高等院校招生过程中适用范围,但没有在广义上或用黑纸白字
禁止使用种族作为考核标准之一。同时要求下级法院按照最高法院新的最新解释重审此
案,虽然最高法院并没有给出具体的评判标准。唯一投反对票的是黑人大法官托马斯。
这个结果与许多人事先预测相反。按自由派和保守派大法官在高法的比例,以及一个自
由派大法官卡根回避的情况来看,对平权法案恨之入骨的保守派应该大获全胜,趁机否
定平权法案。和同性恋案对比,反差太大了。为什么啊?
1)舆论走向。对同性恋权益的支持,一直呈上升状态。连当前大主教都说同性恋不是
原罪,你不能不说同性恋的自我宣传,争取到越来越多的同情和支持。同性恋在各个族
裔都有,除了性取向不同外,他们和常人无异。这样,同性恋很容易让人觉得自己是更
广泛社区的一分子,是美国的一部分。他们要求的权利也多是平常人都有的权利。他们
所追求抗争的权利,并不和其他社区有太多的利益冲突(宗教原因除外)。
2)诉讼策略。同性恋权益案,多利用美国对州权的解释,从各个州开始,一步一步地
争取权益。同时,他们也得到了州政府(加州政府拒绝在 Perry 一案中为自己辩护)
和联邦政府 (奥巴马政府拒绝在 Windsor 一案中为自己辩护)的支持。每个案子,证
据确凿,辩护律师一流,想输都难。
再看 Fisher 一案。最高法院十年前判过一个极其类似的案子。当时一位大法官在判决
书中写道:平权法案是否取消,二十五年后再做定夺。即使写这个判决的大法官已经退
休了,至少出于礼貌和保护法庭的严肃性及权威性,现任法官也要给上一任点面子,是
不是?
退一步讲,铲除平权法案,即有可能判决的好处在升学一事上给白人多但给亚裔少;也
有可能在工作升迁中把亚裔原有的优待清零。所以是个双刃剑。
第三,Fisher 一案是一个白人申请人在抗争。华裔或多或少有一点占便宜的心理:这从
一些拉选票的文章都强调最高法院自由派和保守派的构成可以看出。战术上这是对的;
战略上就欠妥了。
1)舆论走向。诚然部分主流人士已经注意到许多高分华裔考生进不了大藤的现象。但
部分人的目的是借机缩减少数民族的名额,然后增加自己族裔的名额。许多华人热爱中
国文化,希望自己的孩子能讲中文,下围棋,跳秧歌。这很好。可是一味保持自己的文
化沉积而不接纳西方文化的熏陶和思想,会遭成别人对你是否是“美国人”的怀疑。以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来对待外来文化或思想,至少会促进别的族裔对华裔的生老病
死抱无所谓的态度:你看不起我,我还看不起你呢;你保护你的族裔,我也保护自己的
族裔,可你人少权微啊,认命吧!你可以辨驳说,舆论不公。那么,华裔可以进军娱乐
圈(李安),体育圈(林书豪),报纸(?),网站(肯定不是本站)等美国人认可的
场地和媒体,大呼特呼保护华裔权利。华裔只有百分之一。我们去联合谁?白人?(见
JK 案)黑人?(见 TM 案)印度人?(他们不是阿三吗?)西裔?(偷渡客!图书馆
的免费书都不应当给!)好好想想吧!
2)诉讼策略。与其 piggybank 在别人的案子是否成功上,不如自己立个案子,一步步
一个州一个州地诉讼。美国黑人马歇尔律师承接并胜诉的"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导致美
国废除了种族隔离法,其策略就是同样的各个击破,从一个州一个州建立胜诉案例,直
至高法。其本人也最终成为美国最高法院法官,始终致力于增进包括少数族裔、妇女和
移民在内的全体美国人的权利。记住,在法庭上,能证明自己的主张对美国有利,而不
是仅仅对自己有利的一方会获胜。证据也要是拿得出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