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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集] 大好消息: 中国开始打击海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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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集] 大好消息: 中国开始打击海不归!# Returnee - 海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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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tiejiba (扶共灭洋) 于 (Mon Aug 9 12:40:51 2010, 美东) 提到:
海不归们想通过代购赚中国的钱, 同时打击人民对国货的信心, 门都没有!
哈哈哈!
据海关总署网站消息,海关总署日前就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发布公告,从
9月1日起,对个人邮寄物品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
征,此举被有些人认为将增加海外代购成本,就此海关总署监管司有关负责人作出回应

认为《公告》提高了海外代购成本是混淆了物品和货物的概念
海关总署监管司有关负责人:根据《海关法》的有关规定,我国对进境商品区别为
货物、物品等不同监管对象,适用不同的管理要求。物品具有“非贸易性”的特征,进
境后不得出售或出租。显然易见,海外代购的商品具有牟利性,它将再次进入贸易领域
,所以海外代购的商品不是物品,而是货物。对于货物,无论价值多少,都要照章纳税
,这是一贯的。《公告》再次明确“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
关手续。”一些人认为,《公告》的实施将提高海外代购的成本,我认为这是混淆了物
品和货物的概念。
为什么要出台《公告》
海关总署监管司有关负责人:《公告》对邮递进境物品管理措施的调整主要体现在
进口税起征点方面,这是由客观形势的变化决定的,兼顾了对个人邮递物品的照顾和对
违法走私活动打击的需要。
新中国初期,商品匮乏,经邮递渠道进出境物品总量较小,内容单一,主要为个人
物品。从照顾侨眷出发,海关根据国家整体政策,对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给予一定幅度
的免税优惠。根据形势的发展几经调整,1994年《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境邮件中个人
物品的限值和免税额的通知》规定,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区的个人物品,限值为800元,
免税额为400元;寄自或寄往其他地区的个人物品限值为1000元,免税额为500元。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内商品市场极大丰富,相关情况发生了巨大变化,一
是大部分进境邮件不再是亲友间馈赠的物品,海关当初制定的优惠政策对照顾侨眷需求
的作用已经弱化。二是进出境邮件的性质已向交易性质的商品为主转变。特别是最近一
段时间,网购、邮购、海外代购等业务发展迅速。从我们实际监管的情况中发现,一些
不法分子企图将所经营的进口货物拆分成多票,伪报为个人物品,利用个人物品免税额
优惠规定,通过邮递、快件渠道进境,逃避监管。这种违法行为不仅造成国家税收流失
,也逃避了国家对进口货物的管制,使相关商品在缺乏安全、卫生和质量把关的情况下
流入国内市场,消费者无法获得应有的保障。
邮寄进境和旅客携带进境相同物品在征税方面的差异
海关总署监管司有关负责人: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对邮寄进境和旅客携带进境
的个人自用物品,管理政策有所差异,主要表现为:
首先,进口税起征点不同。
一是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自用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含5000元,
下同)以内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境内的自用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含2000元
,下同)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
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短期内或当天多次进出境旅客携带进出境物品,以旅途必需为限,不按照上述标准
执行。
二是邮递进境物品应缴进口税超过50元人民币的一律按商品价值全额征税。
其次,个人物品标准不同。
一是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自用物品,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
境内的自用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
自用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二是个人邮递物品受到价值限制,即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
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
,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行邮税的具体税率及缴纳方法
海关总署监管司有关负责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条例》(国务院令第392号
)第五章规定,进境物品的关税以及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合并为进口税,由海关依法征
收。海关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及海关总署制定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对超过海关
总署规定数额但仍在合理数量以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进行归类、确定完税价格和适用
税率,征收进口税。
首先,进口税税率。
目前,进口税税率共设为四档,分别为10%、20%、30%和50%。
适用第一档10%税率的物品主要包括书报、刊物、教育专用电影片、幻灯片、原版
录音带、录像带、金、银及其制品、食品、饮料等;
适用第二档20%税率的物品主要包括纺织品及其制成品、摄像机、摄录一体机、数
码相机及其他电器用具、照相机、自行车、手表、钟表(含配件、附件);
适用第三档30%税率的物品为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系指完税价格10000元人
民币以上的手表);
适用第四档50%税率的物品为烟、酒、化妆品。
其次,进口税缴纳。
进境物品的纳税义务人是指,携带物品进境的入境人员,进境邮递物品的收件人以
及以其他方式进口物品的收件人。进境物品的纳税义务人可以自行办理纳税手续,也可
以委托他人办理纳税手续。接受委托的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条例》对纳税
义务人的各项规定。
进口税从价计征。进口税的计算公式为:进口税税额=完税价格×进口税税率。
进境物品,适用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实施的税率和完税价格。
进口税的减征、免征、补征、追征、退还以及对暂准进境物品征收进口税参照对货
物征收进口关税的有关规定执行。
严密监管,打击邮递渠道走私违法活动,确保《公告》顺利实施
海关总署监管司有关负责人:我署出台《公告》后,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我们
注意到,有些海外代购商家企图在9月1日《公告》正式实施前利用所谓“合理缓冲期”
进行囤积。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已经要求各地海关加强邮递、快件渠道进境个人物品的
审核,严格区别亲友间馈赠个人物品和商业性邮件,其中对商业性邮件一律要求按照货
物办理进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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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asboy (Texasboy) 于 (Mon Aug 9 12:46:15 2010, 美东) 提到:
最近躲在美国的假海归精力旺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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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arsening (草枯鹰眼疾,雪尽马蹄轻) 于 (Mon Aug 9 12:49:15 2010, 美东) 提到:
ebiz北美走私集团受到沉重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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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vinorin (salvinorin粉丝) 于 (Mon Aug 9 12:52:12 2010, 美东) 提到:
幼稚,你搞过ebiz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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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at (ruki) 于 (Mon Aug 9 12:58:58 2010, 美东) 提到:
完了,海不归萎了,海归派彻底取得了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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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s (道不行,乘桴浮于海) 于 (Mon Aug 9 13:01:00 2010, 美东) 提到:
归了之后每天来口三聚氰胺,倍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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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shuai (小帅) 于 (Mon Aug 9 13:05:43 2010, 美东) 提到:
这就打击海不归了?
连跑出来的贪官都抓不回去。你以为海不归都是搞ebiz。
恰恰说明国内东西贵了,老百姓不好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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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lefu (我好穷啊。。。) 于 (Mon Aug 9 13:27:22 2010, 美东) 提到:
s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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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iq (外F:“白人至上”,“杀人是对的”) 于 (Mon Aug 9 13:57:00 2010, 美东) 提到:
这哪里是打击海不归啊,依我看以打击神医为主,打击海归为辐
你想啊,海归大部分到了生孩子的年龄吧,回国连菜市场都要算计,更不要提进口奶粉了
现在一加关税,傻眼了
算了,咬咬牙,为了孩子的健康,还是归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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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vn (sivn) 于 (Mon Aug 9 14:08:16 2010, 美东) 提到:
我觉得就算打击海外代购,也要给奶粉,婴儿食品之类的免税。否则制订这法规的官员
活该生孩子没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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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to (馒头) 于 (Mon Aug 9 14:20:53 2010, 美东) 提到:
这是补上了关税的漏洞,要买进口奶粉一样可以买,按规定付关税就行了。代购就是逃
税,所以比正常渠道有价格优势,现在同样东西还能买到就是价钱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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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vn (sivn) 于 (Mon Aug 9 14:28:37 2010, 美东) 提到:
国家不给补贴也就罢了,还要从掏小孩子的口粮钱。有精力有本事把国内的奶粉企业管
理好不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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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to (馒头) 于 (Mon Aug 9 14:37:13 2010, 美东) 提到:
国内大品牌的奶粉企业都不敢收农民的奶了,都在搞自己的牧场奶源。光明蒙牛伊利的
奶都可以放心喝,我参观过北京蒙牛生产基地,全自动化生产绝对没问题,就是奶源把
好关就行了。蒙牛的牛总把蒙牛股份捐了又开了一个牧业公司,专抓中国的奶源,很快
中国的牛奶就会是世界上最好的,牛奶市场也会成为最大的。再说这新规定又不是针对
奶粉定的,是为了打击走私,对所有代购产品都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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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lefu (我好穷啊。。。) 于 (Mon Aug 9 14:57:15 2010, 美东) 提到:
这个都是戏文,你要信我也美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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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yzzy (Zhang) 于 (Mon Aug 9 15:20:27 2010, 美东) 提到:
打击的都是那些挣小钱的人
那些挣大钱的,根本不care这个,人家有门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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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ldo (托耳朵) 于 (Mon Aug 9 15:23:07 2010, 美东) 提到:
c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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