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繁出入境者如何维持美国永久居留身份 (ZZ)# Returnee - 海归
r*t
1 楼
From: http://bbs.sina.com/viewthread.php?tid=296340&extra=page%3D1
频繁出入境者如何维持美国永久居留身份
目前美国的经济低迷,劳工市场不景气,许多来自海外的绿卡持有人纷纷回到母国寻找
工作。然而回母国工作,绿卡持有人每年必须离开美国一段时间,那么应当如何保持绿
卡身份以及怎样解决将来入籍的问题呢?这成为近来到海外找工作的绿卡持有人十分关
注的问题。
亚洲国家特别是中国大陆经济持续发展,机会众多,回到中国大陆寻求发展的华人也日
益增加,并且很多都是绿卡持有者。绿卡持有人如要保持绿卡的身份,移民局一般会要
求其提供在美国长期定居的意愿,包括愿意在美生活的证据。这些证据包括美国房产证
明,租房合同,银行的账户,相关的保险和水电单。如果绿卡持有人的小孩留在美国读
书,需要提供孩子的成绩单。这些都是可以证明回母国工作的绿卡持有人仍然愿意在美
国长期定居的证据。
我们同时建议绿卡持有人在回到中国工作之前,向移民局递交I-131白皮书申请或者N-
470为入籍而保留居住状态申请(Application to Preserve Residence for
Naturalization Purposes)。关于I-131回美证的申请,主要问题是申请人经常在中国
工作,回美国时间只有两个星期,由于现在移民局对于申请回美证的要求是申请人必须
在美国才能递交,而且还需要打指纹,整个程序需要两个月左右的时间,因此我们建议
申请人至少有8个星期的时间在美国才可以申请回美证。如果有紧急情况,申请人也可
以申请加急打指纹,这种情况大约需要三个星期,加急原因可以包括家庭的紧急情况或
商务原因,比如公司召开会议等。
关于N-470申请,前提条件要求申请人在获得绿卡后有一年无间断的时间在美国居住,
并且申请人还需证明出国是为了执行美国公司的职责。目前移民局对于 N-470的审理时
间大概为3至5个月。倘若N-470申请不被批准,那么我们便建议在海外工作、旅行的绿
卡持有人需要在每次不超过半年入境美国,并且居住一定时间之后才可返回中国或再次
离开美国旅行。
除此之外,美国绿卡持有人在海外工作还必须按照规定每年报税。其实每年及时向美国
国税局报税,也是绿卡持有人愿意在美国长期定居的最佳证据。因此有些国家,如中国
和美国之间有税收协议,允许个人收入在某个数额之下可以豁免,即使豁免之后可能在
美国上缴的税款是零,在中国大陆工作的美国绿卡持有人也要把自己的收入每年如实报
告给美国国税局。最后我们特别提醒的是,如果在报税的那一年当中的任何时候,报税
人成为了绿卡持有人,此报税人都将被认为是从这一年开始定居在美国,不可以使用非
定居的外国人方式报税,因此即使报税人身在美国海外工作或者旅居,也必须按照定居
外国人的方式向美国国税局报税。
========================================================
陈丹虹律师事务所专精高科技和投资移民,我们在职业移民、NIW、EB1和投资移民方面
拥有丰富的经验。从准备申请材料直到最终获得绿卡,我们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帮
助客户走稳其中的每一步,批准率超过99%。事务所分别在硅谷、旧金山和北京设有办
公室,中美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email、网上对话、 QQ、视频等方式,在方便的地点
和时间同律师直接交流,欢迎大家同我们联系。陈丹虹律师事务所全美免費電话 (888)
499-5755, 網站www.jclawoffice.com。
========================================================
陈丹虹律师事务所提供
Law Offices of Jean D. Chen
A Professional Corporation
San Jose Office:
2107 N. 1st Street, Suite 400
San Jose, CA 95131
Tel: (408) 437-1788
Fax: (408) 437-9788
San Francisco Office:
465 California Street, Suite 425
San Francisco, CA 94104
Tel: (415) 398-1788
Fax: (415) 398-1786
Beijing Office:
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4号
广播大厦主楼1101-2室
邮编:100022
电话: (010) 65696690
传真: (010) 65696695
频繁出入境者如何维持美国永久居留身份
目前美国的经济低迷,劳工市场不景气,许多来自海外的绿卡持有人纷纷回到母国寻找
工作。然而回母国工作,绿卡持有人每年必须离开美国一段时间,那么应当如何保持绿
卡身份以及怎样解决将来入籍的问题呢?这成为近来到海外找工作的绿卡持有人十分关
注的问题。
亚洲国家特别是中国大陆经济持续发展,机会众多,回到中国大陆寻求发展的华人也日
益增加,并且很多都是绿卡持有者。绿卡持有人如要保持绿卡的身份,移民局一般会要
求其提供在美国长期定居的意愿,包括愿意在美生活的证据。这些证据包括美国房产证
明,租房合同,银行的账户,相关的保险和水电单。如果绿卡持有人的小孩留在美国读
书,需要提供孩子的成绩单。这些都是可以证明回母国工作的绿卡持有人仍然愿意在美
国长期定居的证据。
我们同时建议绿卡持有人在回到中国工作之前,向移民局递交I-131白皮书申请或者N-
470为入籍而保留居住状态申请(Application to Preserve Residence for
Naturalization Purposes)。关于I-131回美证的申请,主要问题是申请人经常在中国
工作,回美国时间只有两个星期,由于现在移民局对于申请回美证的要求是申请人必须
在美国才能递交,而且还需要打指纹,整个程序需要两个月左右的时间,因此我们建议
申请人至少有8个星期的时间在美国才可以申请回美证。如果有紧急情况,申请人也可
以申请加急打指纹,这种情况大约需要三个星期,加急原因可以包括家庭的紧急情况或
商务原因,比如公司召开会议等。
关于N-470申请,前提条件要求申请人在获得绿卡后有一年无间断的时间在美国居住,
并且申请人还需证明出国是为了执行美国公司的职责。目前移民局对于 N-470的审理时
间大概为3至5个月。倘若N-470申请不被批准,那么我们便建议在海外工作、旅行的绿
卡持有人需要在每次不超过半年入境美国,并且居住一定时间之后才可返回中国或再次
离开美国旅行。
除此之外,美国绿卡持有人在海外工作还必须按照规定每年报税。其实每年及时向美国
国税局报税,也是绿卡持有人愿意在美国长期定居的最佳证据。因此有些国家,如中国
和美国之间有税收协议,允许个人收入在某个数额之下可以豁免,即使豁免之后可能在
美国上缴的税款是零,在中国大陆工作的美国绿卡持有人也要把自己的收入每年如实报
告给美国国税局。最后我们特别提醒的是,如果在报税的那一年当中的任何时候,报税
人成为了绿卡持有人,此报税人都将被认为是从这一年开始定居在美国,不可以使用非
定居的外国人方式报税,因此即使报税人身在美国海外工作或者旅居,也必须按照定居
外国人的方式向美国国税局报税。
========================================================
陈丹虹律师事务所专精高科技和投资移民,我们在职业移民、NIW、EB1和投资移民方面
拥有丰富的经验。从准备申请材料直到最终获得绿卡,我们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帮
助客户走稳其中的每一步,批准率超过99%。事务所分别在硅谷、旧金山和北京设有办
公室,中美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email、网上对话、 QQ、视频等方式,在方便的地点
和时间同律师直接交流,欢迎大家同我们联系。陈丹虹律师事务所全美免費電话 (888)
499-5755, 網站www.jclawoffice.com。
========================================================
陈丹虹律师事务所提供
Law Offices of Jean D. Chen
A Professional Corporation
San Jose Office:
2107 N. 1st Street, Suite 400
San Jose, CA 95131
Tel: (408) 437-1788
Fax: (408) 437-9788
San Francisco Office:
465 California Street, Suite 425
San Francisco, CA 94104
Tel: (415) 398-1788
Fax: (415) 398-1786
Beijing Office:
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4号
广播大厦主楼1101-2室
邮编:100022
电话: (010) 65696690
传真: (010) 65696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