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高级职务聘任最低条件(ZZ)# Returnee - 海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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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shmu (shmu), 信区: FDU
标 题: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高级职务聘任最低条件(ZZ)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at Aug 6 07:32:48 2011, 美东)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高级职务聘任最低条件
更新时间:2011-7-13
一、总则
教授应聘者的学术水平应高于现有教授的平均水平、副教授应聘者的学术水平应高于现
有副教授的平均水平。
候选人的基本条件不低于《复旦大学学术与技术高级职务岗位聘任“申请资格”必备最
低条件》。
二、学术准入资格条件
为了使我院高级职务聘任学术评审更加科学、合理、全面、公正,我们将严格遵循校人
事处关于“教授应聘者的学术水平应高于等于现有教授的平均水平、副教授应聘者的学
术水平应高于等于现有副教授的平均水平”的基本申报原则,切实按照高层次人才队伍
与一流学科建设需要,采用“高、严、活”的准则,特制订高级职务岗位聘任必备最低
条件,原则是让真正有能力和才华的教师能有更大的学术发展空间,在达到超过我院最
低准入标准的前提下,力争宁缺勿滥。
(一)教授
1、原则上应具备博士学位。具备规定的学历与实际承担5年以上副高职任职年限。恢复
高考以后毕业任教的教师,应聘教授岗位应具有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1955年12月
3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应聘教授岗位,应具备博士学位;具备硕士学位的,须担任8年以
上副教授职务;具备博士学位的,须担任5年以上副教授职务。
2、应是所在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或学术骨干,能掌握本学科发展动向,根据国家和
学科发展需要,提出研究方向,选定具有重要意义或开创性的研究课题,能具体组织和
指导本学科领域的研究,做出高水平的研究工作,并在人才培养、教材建设、教书育人
等工作中作出较大贡献,工作量和绩效在本学院教授排名的前1/3,且任现职以来完成
以下业绩:
(1)须承担本科生基础课,研究生学位课程或基础课程的教学任务,主讲过2门以上课
程,教学工作量应达到或超过本院教师平均教学工作量,年均需讲授90学时,教学效果
良好。
(2)指导年轻教师,原则上培养过硕士研究生3名以上(其中已毕业2名)或作为博士
生导师指导过1名博士研究生。
(3)具有较强的科研与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理科:在国内外学科领域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信联系作者发表论文10篇以上(其
中5篇以上为SCI论文,论文总影响因子≥5)
作为课题负责人承担过至少2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其中1项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或承担1项以上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或承担国际合作课题1项(总经费在100万元以上)。
海外应聘者应承担过所在国家相应层次的科研项目;
文科:(卫生政策与卫生事业管理、社会医学与社区卫生)至少正式出版个人学术专著
1部或SCI(SSCI)论文3篇以上,论文总影响因子≥3;同时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权威期
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联系作者发表论文4篇;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联系作
者发表论文6篇以上。
作为课题负责人承担过至少2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纵向),或承担1项以上国家重点
科研项目或承担国际合作课题1项;主持过政府部门或重要社会服务机构的决策咨询项
目,参加国际学术研讨会并宣读论文。海外应聘者应承担过所在国家相应层次的科研项
目;
著作、教材、权威论文可以折算成相应数量的国内核心论文(具体折算方法参照校人事
处有关文件)。但各类折算的国内核心期刊论文数总计最多不能超过5篇。
(4)作为主要研究者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教学成果奖(排名为前3名者),在教
学科研相同情况下可优先考虑。
在科研教学方面,有突出贡献者,可以突破年龄、任职年限方面的规定(具体参照人事
处有关文件)。
(二)副教授
1、原则上应具备博士学位。具备博士学位的教师应聘副教授岗位,取得学位后须担任2
年以上讲师职务;或者具备硕士学位,须担任5年以上讲师职务; 1960年12月31日以后
出生的教师应聘副教授岗位,应具备硕士学位。
2、应是所在学科领域的教学、科研骨干,在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方面作出较大贡献,
工作量和绩效在本学院副教授排名的前1/3,且任现职以来完成以下业绩;
(1)每学年主讲过两门以上课程,教学工作量应超过教师平均教学工作量,年均需讲
授72学时,教学效果良好。
(2)具有较强的科研与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理科: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联系作者发表论文6篇以上(
其中3篇以上为SCI论文,总影响因子≥3)
作为主要承担者(前2名)承担过至少1项以上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承担国际合作课题
1项(总经费在50万元以上)。
文科:(卫生政策与卫生事业管理、社会医学与社区卫生)
正式出版个人学术专著1部,或者SCI(SSCI)论文2篇以上,论文总影响因子≥2;同时
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权威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联系作者发表论文2篇;在核心期刊
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联系作者发表论文4篇。
作为主要承担者(前2名)承担过至少1项以上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承担国际合作课题
1项;出席过国际学术会议并宣读论文。
著作、教材、权威论文可以折算成相应数量的国内核心论文(具体参照人事处有关文件
折算),但各类折算的国内核心期刊论文数总计最多不能超过3篇。
作为主要研究人员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教学成果奖(排名为前5名者),在教学
科研相同情况下可优先考虑。
在科研教学方面,有突出贡献者,可以突破年龄、任职年限等方面的规定(具体参照人
事处有关文件)
公共卫生学院
标 题: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高级职务聘任最低条件(ZZ)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at Aug 6 07:32:48 2011, 美东)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高级职务聘任最低条件
更新时间:2011-7-13
一、总则
教授应聘者的学术水平应高于现有教授的平均水平、副教授应聘者的学术水平应高于现
有副教授的平均水平。
候选人的基本条件不低于《复旦大学学术与技术高级职务岗位聘任“申请资格”必备最
低条件》。
二、学术准入资格条件
为了使我院高级职务聘任学术评审更加科学、合理、全面、公正,我们将严格遵循校人
事处关于“教授应聘者的学术水平应高于等于现有教授的平均水平、副教授应聘者的学
术水平应高于等于现有副教授的平均水平”的基本申报原则,切实按照高层次人才队伍
与一流学科建设需要,采用“高、严、活”的准则,特制订高级职务岗位聘任必备最低
条件,原则是让真正有能力和才华的教师能有更大的学术发展空间,在达到超过我院最
低准入标准的前提下,力争宁缺勿滥。
(一)教授
1、原则上应具备博士学位。具备规定的学历与实际承担5年以上副高职任职年限。恢复
高考以后毕业任教的教师,应聘教授岗位应具有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1955年12月
3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应聘教授岗位,应具备博士学位;具备硕士学位的,须担任8年以
上副教授职务;具备博士学位的,须担任5年以上副教授职务。
2、应是所在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或学术骨干,能掌握本学科发展动向,根据国家和
学科发展需要,提出研究方向,选定具有重要意义或开创性的研究课题,能具体组织和
指导本学科领域的研究,做出高水平的研究工作,并在人才培养、教材建设、教书育人
等工作中作出较大贡献,工作量和绩效在本学院教授排名的前1/3,且任现职以来完成
以下业绩:
(1)须承担本科生基础课,研究生学位课程或基础课程的教学任务,主讲过2门以上课
程,教学工作量应达到或超过本院教师平均教学工作量,年均需讲授90学时,教学效果
良好。
(2)指导年轻教师,原则上培养过硕士研究生3名以上(其中已毕业2名)或作为博士
生导师指导过1名博士研究生。
(3)具有较强的科研与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理科:在国内外学科领域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信联系作者发表论文10篇以上(其
中5篇以上为SCI论文,论文总影响因子≥5)
作为课题负责人承担过至少2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其中1项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或承担1项以上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或承担国际合作课题1项(总经费在100万元以上)。
海外应聘者应承担过所在国家相应层次的科研项目;
文科:(卫生政策与卫生事业管理、社会医学与社区卫生)至少正式出版个人学术专著
1部或SCI(SSCI)论文3篇以上,论文总影响因子≥3;同时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权威期
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联系作者发表论文4篇;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联系作
者发表论文6篇以上。
作为课题负责人承担过至少2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纵向),或承担1项以上国家重点
科研项目或承担国际合作课题1项;主持过政府部门或重要社会服务机构的决策咨询项
目,参加国际学术研讨会并宣读论文。海外应聘者应承担过所在国家相应层次的科研项
目;
著作、教材、权威论文可以折算成相应数量的国内核心论文(具体折算方法参照校人事
处有关文件)。但各类折算的国内核心期刊论文数总计最多不能超过5篇。
(4)作为主要研究者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教学成果奖(排名为前3名者),在教
学科研相同情况下可优先考虑。
在科研教学方面,有突出贡献者,可以突破年龄、任职年限方面的规定(具体参照人事
处有关文件)。
(二)副教授
1、原则上应具备博士学位。具备博士学位的教师应聘副教授岗位,取得学位后须担任2
年以上讲师职务;或者具备硕士学位,须担任5年以上讲师职务; 1960年12月31日以后
出生的教师应聘副教授岗位,应具备硕士学位。
2、应是所在学科领域的教学、科研骨干,在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方面作出较大贡献,
工作量和绩效在本学院副教授排名的前1/3,且任现职以来完成以下业绩;
(1)每学年主讲过两门以上课程,教学工作量应超过教师平均教学工作量,年均需讲
授72学时,教学效果良好。
(2)具有较强的科研与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理科: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联系作者发表论文6篇以上(
其中3篇以上为SCI论文,总影响因子≥3)
作为主要承担者(前2名)承担过至少1项以上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承担国际合作课题
1项(总经费在50万元以上)。
文科:(卫生政策与卫生事业管理、社会医学与社区卫生)
正式出版个人学术专著1部,或者SCI(SSCI)论文2篇以上,论文总影响因子≥2;同时
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权威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联系作者发表论文2篇;在核心期刊
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联系作者发表论文4篇。
作为主要承担者(前2名)承担过至少1项以上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承担国际合作课题
1项;出席过国际学术会议并宣读论文。
著作、教材、权威论文可以折算成相应数量的国内核心论文(具体参照人事处有关文件
折算),但各类折算的国内核心期刊论文数总计最多不能超过3篇。
作为主要研究人员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教学成果奖(排名为前5名者),在教学
科研相同情况下可优先考虑。
在科研教学方面,有突出贡献者,可以突破年龄、任职年限等方面的规定(具体参照人
事处有关文件)
公共卫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