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检方称国内科研领域正成为腐败高发区# Returnee - 海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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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10日04:50 中国青年报
掌握大笔科研经费的教授沦为新的腐败人群,来自公共资金的科研经费被冒领、多
领、挪用、浪费……面对近年来不断发生的科研腐败弊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两
名承办多起该类案件的检察官近日呼吁,传统科研经费结算制度已成滋生腐败的温床,
亟待变革。
传统科研经费结算制度成滋生腐败温床
海淀区是我国高校和科研院所最集中的区域。海淀区检察院检察官钟鸣、杨秋波在
接触了多起涉及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案件后发现,科研领域正成为腐败高发区:科研人员
在科研经费支配上不乏混乱现象,一些课题经费甚至直接变成了个人收入。
据统计,2006年至今,该院共立案侦查科研经费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6件、16人,其
中,贪污、挪用类犯罪较为集中,一些教授、科学家利用科研经费监管漏洞大肆作案。
结合多次调研,两名检察官发现,现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存在多重弊端。
我国当前科研经费管理基本实行课题负责人管理制度。科研项目立项后,委托单位
将科研经费下拨给科研项目受托单位账户。课题负责人掌握课题经费的使用支出管理大
权,经费支出采取现金交易方式,课题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由课题受托单位科技处审核
、财务处报销。
然而,随着国家对科研投入力度不断加大,科研院所科研项目立项数目不断增长,
而且单个科研项目的经费动辄千万元甚至过亿元。科研规模今非昔比,科研经费管理已
成为一个复杂的工程。但科研院所管理模式仍遵循传统方式,科研经费支出事先预借现
金,支出取得凭证后手工报销,庞大的财务单据造成财务人员审核困难,报销人拿来的
票据凭证是否真实合法,财务人员很难审核出来,这是科研腐败存在的制度和技术上的
原因。
另一方面,由于课题项目申请竞争激烈,而科研项目的有无及其管理级别往往成为
衡量一个科研院校科研力量、学科建设水平的关键指标,许多科研单位从鼓励科研项目
的角度出发,对课题经费监管缺乏动力,大多流于形式,内部监管制度形同虚设。在此
情形之下,课题负责人直接决定科研经费的使用支出,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科研经费
成了部分专家、教授的个人福利。
“暴露出来的问题,还只是一部分。”两名检察官介绍说,由于科研经费支出采用
现金支出、事后报销的形式,交易真实性及资金流向调查难度较大,因此,检察机关在
查处科研腐败问题上也常常存在取证难、证据固定难的问题。
推行公务卡 遏制科研腐败
针对科研腐败愈演愈烈的严峻形势,两名检察官多方调研提出新思路:在科研经费
管理领域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遏制科研腐败蔓延。
公务卡是指财政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
的信用卡。公务卡消费的资金范围主要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零星购买支出等
费用。公务卡具有一般银行卡所具有的授信消费等共同属性,同时又具有财政财务管理
的独特属性,能够将财政财务管理的有关要求与银行卡的独特优势相结合,是一种新型
的财政财务管理工具。
在科研领域推行公务卡,可以将经费支出纳入有效控制轨道。课题经费由委托单位
下拨到项目依托单位后进入学校账户,课题经费的支出在发卡银行授信额度内刷卡支付
,并取得发票及刷卡凭证,然后向单位财务申请报销,单位财务审核无误后将报销款项
直接划入该工作人员公务卡账户中。银行将公务卡的划款信息和公务卡向商户付款的明
细支付信息,通过银联网络系统,实时向科研单位财务部门反馈,以满足动态监控管理
需要。这样做,减少了现金环节,提高了财务透明度,进而起到预防腐败的作用。
“科研腐败不仅浪费了国家有限的科研资源,科研人员因此触犯法律,也是国家宝
贵科研人才的重大损失。”钟鸣、杨秋波呼吁,国家科研行政管理部门应尽快制定科研
经费支出统一使用公务卡管理的相关规定,为公务卡在科研领域全面推行提供政策依据。
他们认为,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科研单位都应全部纳入公务卡使用范围,包括各类
公立院校、科研院所、企业所属科研单位。不论纵向科研项目,还是横向科研项目,经
费支出均应采用公务卡结算。
他们建议,公务卡结算范围也应予以明确。由于使用公务卡需配备相应电子刷卡设
备,囿于经济发展水平差异,有些项目支出和支出地区没有配套电子刷卡设备,需要区
分情况制定结算项目。他们建议制定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目录中的支出一律使用公务
卡结算;一些零星支出,比如过路费、签证费、停车费等可以现金支出,但应规定相应
金额上限,并且加强审核力度。
掌握大笔科研经费的教授沦为新的腐败人群,来自公共资金的科研经费被冒领、多
领、挪用、浪费……面对近年来不断发生的科研腐败弊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两
名承办多起该类案件的检察官近日呼吁,传统科研经费结算制度已成滋生腐败的温床,
亟待变革。
传统科研经费结算制度成滋生腐败温床
海淀区是我国高校和科研院所最集中的区域。海淀区检察院检察官钟鸣、杨秋波在
接触了多起涉及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案件后发现,科研领域正成为腐败高发区:科研人员
在科研经费支配上不乏混乱现象,一些课题经费甚至直接变成了个人收入。
据统计,2006年至今,该院共立案侦查科研经费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6件、16人,其
中,贪污、挪用类犯罪较为集中,一些教授、科学家利用科研经费监管漏洞大肆作案。
结合多次调研,两名检察官发现,现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存在多重弊端。
我国当前科研经费管理基本实行课题负责人管理制度。科研项目立项后,委托单位
将科研经费下拨给科研项目受托单位账户。课题负责人掌握课题经费的使用支出管理大
权,经费支出采取现金交易方式,课题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由课题受托单位科技处审核
、财务处报销。
然而,随着国家对科研投入力度不断加大,科研院所科研项目立项数目不断增长,
而且单个科研项目的经费动辄千万元甚至过亿元。科研规模今非昔比,科研经费管理已
成为一个复杂的工程。但科研院所管理模式仍遵循传统方式,科研经费支出事先预借现
金,支出取得凭证后手工报销,庞大的财务单据造成财务人员审核困难,报销人拿来的
票据凭证是否真实合法,财务人员很难审核出来,这是科研腐败存在的制度和技术上的
原因。
另一方面,由于课题项目申请竞争激烈,而科研项目的有无及其管理级别往往成为
衡量一个科研院校科研力量、学科建设水平的关键指标,许多科研单位从鼓励科研项目
的角度出发,对课题经费监管缺乏动力,大多流于形式,内部监管制度形同虚设。在此
情形之下,课题负责人直接决定科研经费的使用支出,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科研经费
成了部分专家、教授的个人福利。
“暴露出来的问题,还只是一部分。”两名检察官介绍说,由于科研经费支出采用
现金支出、事后报销的形式,交易真实性及资金流向调查难度较大,因此,检察机关在
查处科研腐败问题上也常常存在取证难、证据固定难的问题。
推行公务卡 遏制科研腐败
针对科研腐败愈演愈烈的严峻形势,两名检察官多方调研提出新思路:在科研经费
管理领域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遏制科研腐败蔓延。
公务卡是指财政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
的信用卡。公务卡消费的资金范围主要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零星购买支出等
费用。公务卡具有一般银行卡所具有的授信消费等共同属性,同时又具有财政财务管理
的独特属性,能够将财政财务管理的有关要求与银行卡的独特优势相结合,是一种新型
的财政财务管理工具。
在科研领域推行公务卡,可以将经费支出纳入有效控制轨道。课题经费由委托单位
下拨到项目依托单位后进入学校账户,课题经费的支出在发卡银行授信额度内刷卡支付
,并取得发票及刷卡凭证,然后向单位财务申请报销,单位财务审核无误后将报销款项
直接划入该工作人员公务卡账户中。银行将公务卡的划款信息和公务卡向商户付款的明
细支付信息,通过银联网络系统,实时向科研单位财务部门反馈,以满足动态监控管理
需要。这样做,减少了现金环节,提高了财务透明度,进而起到预防腐败的作用。
“科研腐败不仅浪费了国家有限的科研资源,科研人员因此触犯法律,也是国家宝
贵科研人才的重大损失。”钟鸣、杨秋波呼吁,国家科研行政管理部门应尽快制定科研
经费支出统一使用公务卡管理的相关规定,为公务卡在科研领域全面推行提供政策依据。
他们认为,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科研单位都应全部纳入公务卡使用范围,包括各类
公立院校、科研院所、企业所属科研单位。不论纵向科研项目,还是横向科研项目,经
费支出均应采用公务卡结算。
他们建议,公务卡结算范围也应予以明确。由于使用公务卡需配备相应电子刷卡设
备,囿于经济发展水平差异,有些项目支出和支出地区没有配套电子刷卡设备,需要区
分情况制定结算项目。他们建议制定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目录中的支出一律使用公务
卡结算;一些零星支出,比如过路费、签证费、停车费等可以现金支出,但应规定相应
金额上限,并且加强审核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