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政府长期种族歧视,五百余澳洲华裔公民在中国遭难# Returnee - 海归
m*5
1 楼
最近,由香港多个社会团体组成的跨党派机构“本刊记者”近日到澳大利亚驻香港大使
馆示威,递交给澳洲政府的抗议信函,强烈谴责澳洲政府歧视华人、不承担保护华人基
本人权责任的可耻行为。然而,一些人对此感到非常不解,他们认为这种事情对民主国
家的政府来说,实在是匪夷所思的!现在即使是中国政府,为了自己的脸面都会保护在
澳洲的中国公民,澳洲政府不太可能会如此下作,连中国政府都不如。然而事实究竟如
何?做为一个民主国家的政府,是否真正出卖了澳洲华裔民众的基本人权?本刊记者经过
严密调查,终于揭开了其中的罕为人知的惊人内幕
1. 五百多名澳洲华裔在中国遭难,澳洲政府一律拒绝提供领事保护本刊记者最近对澳
洲外交部、国会和澳洲相关机构的所公开的资讯和媒体所披露的一些澳洲华人在中国的
情况,做了一个综合性的调查,结果表明,目前每年有超过一千名澳洲公民在海外被拘
留、逮捕或判刑(注 1)。在拘留、逮捕或判刑澳洲公民的国家中,中国名列前五名之内
,被中国政府拘留、逮捕或判刑的澳洲公民中,主要是澳洲华裔公民。根据澳洲政府公
布的正式统计资料,在2007到2008年的12个月内,曾经有13598名澳洲公民在海外失踪
,其中超过四分之一(3420人)是在中国大陆境内失踪的(注 2)。人数之多占澳洲公民在
海外失踪国家的第一名。澳洲官方的统计资料还显示,自1999年9月江泽民访澳双方签
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澳大利亚领事协定》以来,数以百计的澳洲华裔公民在中国大陆
,被中国政府的执法机构拘留、逮捕、判刑;其中仅仅在2009到2011年的三年里,就有
近百人被中国政府逮捕、判刑或等待判刑(注3)。而根据本刊记者的非常保守的估算,
被中国政府(包括国安、公安、检察院和法院及黑社会)软禁、绑架、拘留、威胁、恐吓
、无理驱逐出境的澳洲华裔公民人数,更是远远超过五百多名。
但是根据本刊记者的调查,这些案件的当事人及其亲属,在事件发生之后,无论他们及
他们的亲属如何向澳洲政府求助,都根本无法得到澳洲政府、澳洲驻华大使馆和领事馆
的应该给予的领事帮助,而且无一例外。更令人吃惊的是,一些当事人及其亲属,还因
为向澳洲政府寻求帮助而受到澳洲政府、澳洲驻华大使馆和领事馆工作人员的辱骂和威
胁。孔保罗先生的案件只是其中之一而已。例如轰动海外媒体的澳洲华裔公民彭建东案
件。事实表明,彭建东是一个奉公守法的澳洲华裔公民,在中国期间也没有违反中国法
律,可是因为得罪了中共高官的亲属,于1993年10月在澳门时被中国公安非法绑架到中
国,并在上海被重判十五年徒刑。最后澳洲政府出面干涉,他才在被监禁六年之后得以
回到澳洲。回到澳洲之后他向香港的法庭起诉,不仅彻底洗清了自己的冤案,还获得了
巨额的赔偿。不过这一事件从发生到彭建东被中国政府重判,澳洲政府也是一直拒绝给
予他任何帮助。虽然他是在中国境外被中共公安绑架到大陆去的,而对他的绑架是完全
违反国际法的;中国上海的法院对他进行重判,更是捏造罪名。不过对于这种毫无疑问
违反国际法的案件,澳洲驻华大使馆和领事馆及外交部,都拒绝给予彭建东帮助,无论
彭建东及妻子如何要求澳洲政府履行保护本国公民的责任,甚至于在海外媒体曝光这一
事件之后都无法感动澳洲政府。无奈之下,彭建东的律师联系到澳洲国会议员,议员敦
促澳洲议会通过了有关协议,要求政府必须就彭建东事件采取行动,澳洲政府才不得不
要求中国政府释放彭建东。如果没有澳洲议会的督促,澳洲政府无疑还是会继续袖手旁
观,罔顾自己保护华人的责任,彭建东肯定会在中国的监狱度过十几年。
所以,澳洲政府拒绝向孔保罗先生提供帮助一事,并不是偶然或孤立的,而是澳洲政府
对待澳洲华裔公民的一贯做法。
2. 澳洲政府谎称:无权敦促中国政府按照中国法律对待在华澳洲公民那么澳洲政府驻
华大使馆和领事馆及外交部,为何拒绝向澳洲华裔公民提供在中国大陆的领事保护?本
刊记者对此进一步做了调查,结果也是非常惊人。尽管澳洲政府的出版物《如果你在海
外被逮捕》中明确说明,如果澳洲公民在海外期间被外国政府拘留或逮捕,澳洲政府会
与当事人的律师会面;如果外国政府违法该国的法律不公正地对待澳洲公民,澳洲政府
可以干预,要求外国政府按照该国法律对待在该国的澳洲公民,但事实上,根据本刊记
者的调查,上述五百余名澳洲华裔公民,在中国被中国政府的执法机构威胁、恐吓、拘
留、逮捕或者判刑时,澳洲政府都根本没有这样做。例如在彭建东案件上,澳洲政府驻
上海领事馆和北京大使馆,一直到他被中国上海法庭判决十五年徒刑,都没有与他的律
师见面;在孔保罗事件上也是如此,他在上海被黑社会绑架、受到上海警方非法拘留和
敲诈勒索之时,上海着名维权人士冯正虎就多次提出,要代表孔保罗与澳洲驻上海领事
馆的官员见面;之后孔保罗的律师也多次致函给澳洲驻北京大使馆和驻上海领事馆,要
求与他们见面,详细介绍上海当局违法中国法律的情况,可是一直被澳洲驻上海领事馆
和驻北京大使馆严词拒绝,甚至直到今天也不与他的律师会面。
澳洲政府为何如此对待澳洲华人?本刊记者在对此进行调查时发现,澳洲政府的解释完
全是欺骗性的。他们在对当事澳洲华裔及其亲属的解释澳洲政府的这种做法时,都非常
明确地说明了他们这样做的原因,这就是:澳洲政府与中国政府之间,已经签署了领事
协定,根据这一协定,只要是中国政府的执法机构对澳洲华裔公民所采取的措施,澳洲
政府都不能干涉,因此,澳洲政府对于澳洲华裔公民“爱莫能助”。澳洲政府拒绝给予
彭建东领事保护就是基于这一理由。澳洲政府拒绝给予孔保罗领事保护以及拒绝给予其
他澳洲华裔公民领事保护,也都是无一例外地采取这一说辞。
对此,香港立法会议员梁国雄表示,澳洲政府的这种解释非常荒唐,完全是错误的。首
先,保护每一个公民,是澳洲宪法所规定的澳洲政府不推卸的责任。因此,即使澳洲政
府与中国政府之间存在着领事协定,这一协定也不可违背澳洲的宪法。这是一个非常基
本的常识。中国政府其实也是完全认可这一基本原则的。中国外交部甚至于还明确表示
,“中澳领事协议须遵从中国相关法律”。所以,澳洲政府以所谓领事协议推卸澳洲宪
法所规定的义务,完全是错误的。其次,澳洲政府对领事协议的解释也是根本不符合事
实的。现在世界上有很多国家与其它国家签署了领事协定,但这些领事协定的基本原则
都是基于一种基本原则的,即在本国公民在对方国家触犯法律时,同意对方按照对方的
法律来处理。中国与澳洲之间的领事协议也不例外。它绝不适用本国公民在对方国家没
有触犯对方法律的情形。通俗地说也就是,如果一个澳洲公民在中国并没有触犯法律,
甚至就是触犯了中国的法律,可是中国政府却没有按照中国的法律来对待在,则澳洲政
府有权也完全有义务进行干涉,要求中国遵守其法律法规,公平地对待在华澳洲公民。
否则,领事协议就会成为一种出卖本国公民基本人权的可耻协议,而这是完全违反西方
国家依法保护自己公民的基本原则的。因此,澳洲政府与中国政府之间的领事协议,根
本没有也不可能限制澳洲政府向澳洲华裔公民提供帮助。所以,澳洲政府借口中澳领事
协议的存在,拒绝向澳洲华裔公民提供历史帮助,是漠视澳洲宪法的行为,是一种完完
全全欺骗澳洲华裔公民的行为,完完全全违背了一个民主国家政府的最为基本的行为准
则。
3. 目前世界上出卖华裔公民基本人权的只有澳洲政府本刊记者发现,实际上如果就事
论事地来看,无论是彭建东事件还是孔保罗事件,都是中国政府的执法机构故意违法,
而这些澳洲华裔公民向澳洲政府请求领事帮助,也都是要求澳洲政府敦促中国政府遵守
中国的法律法规,而不是要求他们违法自己制定的法规。所以即使就领事协议而言,澳
洲政府有是完全可以敦促中国政府严格按照中国的法律法规,对待澳洲华裔公民的。因
此,对于彭建东、孔保罗这样的案件,澳洲政府完全可以也完全应该履行自己保护本国
公民的责任,敦促中国政府按照中国的法律法规,公平对待他们。可见,澳洲政府借口
领事协议,拒绝向澳洲华裔公民提供保护,是根本站不住脚的。
本刊记者还就澳洲政府的这种歧视华人的做法与其它国家做了对比。本刊记者发现,所
有民主国家的政府,现在都是非常积极、一视同仁地保护本国的华裔公民,例如,美国
、英国、法国,日本、俄罗斯,甚至连韩国在内,在提供领事保护方面,也都是一视同
仁地看待华裔公民。唯有澳洲政府向中国政府出卖澳洲华裔公民的基本人权,对在中国
的澳洲华裔公民采取这种极其荒唐的政策,任由中国政府违法中国法律来对待澳洲华裔
公民。
本刊记者还发现,澳洲政府近年来在保护华裔公民上的做法,甚至连一向不顾本国公民
利益的中国政府都不如。凡是来自中国大陆的华裔,一般都知道,中国政府对于在海外
的华侨,根本不像西方国家一样,关心保护;甚至于中国公民在海外受到极其不公正的
对待,中国政府也是不闻不问。不过这些年来,这种情况有非常明显的变化。现在中国
驻澳洲大使馆和领事馆,都会在中国公民被澳洲警方拘留或逮捕时,立即出面,竭力与
澳洲警方交涉,保护中国公民的合法权益。可是澳洲政府却恰恰相反,凡是澳洲华裔公
民在中国遭遇类似的处境,他们就会声称领事条约使他们无法帮助澳洲华裔公民,要求
华裔澳洲公民自己与中国政府交涉;澳洲政府的驻外大使馆和领事馆甚至一概拒绝与华
裔澳洲公民的律师见面。即使中国政府根本不按照中国的法律法规对待澳洲华裔公民,
澳洲政府也是不闻不问。例如孔保罗先生被上海警方拘禁三十七天,按照中国的法律法
规必须给予国家赔偿;可是上海警方却一直拒绝;孔保罗向有关部门投诉,按照中国政府
的规定,这些部门也必须在三十至九十天之内,做出答复。然而,现在已经超过这种期
限很久,这些部门均未依法给予他答复,在这情况下,澳洲政府还是一味地借口领事协
议,推诿自己的责任。所以,澳洲政府当前对待澳洲华裔公民的政策,甚至于还不如中
国政府目前对待中国公民的态度。
4. 骨子里歧视澳洲华人:澳洲政府假定澳洲华裔公民都是“罪犯”!
然而澳洲政府为何罔顾澳洲宪法,借口中澳领事协议来推卸澳洲政府保护华裔公民的责
任?本刊记者可以做出的唯一合乎逻辑的解释是:澳洲政府在骨子里已经事先确定,澳
洲华裔公民其实都是罪犯;而专制、腐败的中国政府的执法机构,都是公正无私、都是
不会违法中国法律,而只会严格按照中国的法律法规来对待澳洲华裔公民的。所以,凡
是在中国大陆被中国政府执法机构威胁、恐吓、拘留、逮捕、判刑的澳洲华裔公民都并
不是无辜的,而都是“有犯罪问题”的。而相反,专制、腐败的中国政府的执法机构,
都是公正无私,根本没有任何错误的。因此澳洲政府绝对不能向“罪犯”提供领事帮助
。如果不是基于这样的一种对澳洲华裔公民的有罪推论的假设,而是向对所有的澳洲白
人一样,基于无罪推论来对待澳洲华裔公民,澳洲政府则是根本没有理由,也根本不会
拒绝向澳洲华裔公民提供领事帮助的。而将专制、腐败的中国政府的执法机构的全部活
动,都看作是公正无私的,却对澳洲华裔进行有罪推论,将他们都视为“罪犯”,与西
方社会所崇尚的对每一个公民都基于无罪推论的基本法制精神,完全是背道而驰的,是
对华人的极大歧视。
如前所述,现在每年大约有一千多名澳洲公民在海外被拘留、逮捕或判刑。不过,本刊
记者的调查显示,在这些澳洲公民中,只要不是华人,都可以得到澳洲驻当地大使馆或
领事馆的帮助,尤其是在这些非华裔的澳洲公民在海外受到不公正的法律对待时。甚至
在中国大陆,只要是非华裔澳洲公民,而不是华裔澳洲公民,或是着名的澳洲大公司、
大机构的有关人员(例如力拓的胡世泰),被中国政府的执法机构所拘留、逮捕或判刑时
,澳洲政府驻中国大使馆和领事馆,都会积极协助。因此,查遍这些年来的全部澳洲官
方记录,本刊记者没有发现任何一个案例显示非华裔澳洲公民,也就是澳洲白人,在中
国大陆受到不公正的法律对待。唯有对于澳洲华裔公民,澳洲政府的态度是不闻不问,
一概推诿。所以,澳洲政府歧视华裔公民,出卖澳洲华裔的基本人权,是一个不争的事
实。
综上所述,虽然澳洲政府口口声声尊重人权,反对歧视澳洲华人,可是实际上在他们的
骨子里,存在着对华人的根深蒂固的歧视。基于这种歧视心理,他们违反西方社会对所
有公民做无罪推论的基本法制精神,认为每一个澳洲华裔都是“罪犯”;可是却认为专
制腐败的中国政府执法机构,不存在任何的徇私舞弊和贪赃枉法的行为,因此不惜欺骗
澳洲社会和澳洲华人,借口澳洲政府与中国政府之间存在领事协定,以这种协定来否定
澳洲宪法所规定的保护每一个澳洲公民的责任,拒绝对任何澳洲华裔公民提供澳洲宪法
所规定的保护。
馆示威,递交给澳洲政府的抗议信函,强烈谴责澳洲政府歧视华人、不承担保护华人基
本人权责任的可耻行为。然而,一些人对此感到非常不解,他们认为这种事情对民主国
家的政府来说,实在是匪夷所思的!现在即使是中国政府,为了自己的脸面都会保护在
澳洲的中国公民,澳洲政府不太可能会如此下作,连中国政府都不如。然而事实究竟如
何?做为一个民主国家的政府,是否真正出卖了澳洲华裔民众的基本人权?本刊记者经过
严密调查,终于揭开了其中的罕为人知的惊人内幕
1. 五百多名澳洲华裔在中国遭难,澳洲政府一律拒绝提供领事保护本刊记者最近对澳
洲外交部、国会和澳洲相关机构的所公开的资讯和媒体所披露的一些澳洲华人在中国的
情况,做了一个综合性的调查,结果表明,目前每年有超过一千名澳洲公民在海外被拘
留、逮捕或判刑(注 1)。在拘留、逮捕或判刑澳洲公民的国家中,中国名列前五名之内
,被中国政府拘留、逮捕或判刑的澳洲公民中,主要是澳洲华裔公民。根据澳洲政府公
布的正式统计资料,在2007到2008年的12个月内,曾经有13598名澳洲公民在海外失踪
,其中超过四分之一(3420人)是在中国大陆境内失踪的(注 2)。人数之多占澳洲公民在
海外失踪国家的第一名。澳洲官方的统计资料还显示,自1999年9月江泽民访澳双方签
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澳大利亚领事协定》以来,数以百计的澳洲华裔公民在中国大陆
,被中国政府的执法机构拘留、逮捕、判刑;其中仅仅在2009到2011年的三年里,就有
近百人被中国政府逮捕、判刑或等待判刑(注3)。而根据本刊记者的非常保守的估算,
被中国政府(包括国安、公安、检察院和法院及黑社会)软禁、绑架、拘留、威胁、恐吓
、无理驱逐出境的澳洲华裔公民人数,更是远远超过五百多名。
但是根据本刊记者的调查,这些案件的当事人及其亲属,在事件发生之后,无论他们及
他们的亲属如何向澳洲政府求助,都根本无法得到澳洲政府、澳洲驻华大使馆和领事馆
的应该给予的领事帮助,而且无一例外。更令人吃惊的是,一些当事人及其亲属,还因
为向澳洲政府寻求帮助而受到澳洲政府、澳洲驻华大使馆和领事馆工作人员的辱骂和威
胁。孔保罗先生的案件只是其中之一而已。例如轰动海外媒体的澳洲华裔公民彭建东案
件。事实表明,彭建东是一个奉公守法的澳洲华裔公民,在中国期间也没有违反中国法
律,可是因为得罪了中共高官的亲属,于1993年10月在澳门时被中国公安非法绑架到中
国,并在上海被重判十五年徒刑。最后澳洲政府出面干涉,他才在被监禁六年之后得以
回到澳洲。回到澳洲之后他向香港的法庭起诉,不仅彻底洗清了自己的冤案,还获得了
巨额的赔偿。不过这一事件从发生到彭建东被中国政府重判,澳洲政府也是一直拒绝给
予他任何帮助。虽然他是在中国境外被中共公安绑架到大陆去的,而对他的绑架是完全
违反国际法的;中国上海的法院对他进行重判,更是捏造罪名。不过对于这种毫无疑问
违反国际法的案件,澳洲驻华大使馆和领事馆及外交部,都拒绝给予彭建东帮助,无论
彭建东及妻子如何要求澳洲政府履行保护本国公民的责任,甚至于在海外媒体曝光这一
事件之后都无法感动澳洲政府。无奈之下,彭建东的律师联系到澳洲国会议员,议员敦
促澳洲议会通过了有关协议,要求政府必须就彭建东事件采取行动,澳洲政府才不得不
要求中国政府释放彭建东。如果没有澳洲议会的督促,澳洲政府无疑还是会继续袖手旁
观,罔顾自己保护华人的责任,彭建东肯定会在中国的监狱度过十几年。
所以,澳洲政府拒绝向孔保罗先生提供帮助一事,并不是偶然或孤立的,而是澳洲政府
对待澳洲华裔公民的一贯做法。
2. 澳洲政府谎称:无权敦促中国政府按照中国法律对待在华澳洲公民那么澳洲政府驻
华大使馆和领事馆及外交部,为何拒绝向澳洲华裔公民提供在中国大陆的领事保护?本
刊记者对此进一步做了调查,结果也是非常惊人。尽管澳洲政府的出版物《如果你在海
外被逮捕》中明确说明,如果澳洲公民在海外期间被外国政府拘留或逮捕,澳洲政府会
与当事人的律师会面;如果外国政府违法该国的法律不公正地对待澳洲公民,澳洲政府
可以干预,要求外国政府按照该国法律对待在该国的澳洲公民,但事实上,根据本刊记
者的调查,上述五百余名澳洲华裔公民,在中国被中国政府的执法机构威胁、恐吓、拘
留、逮捕或者判刑时,澳洲政府都根本没有这样做。例如在彭建东案件上,澳洲政府驻
上海领事馆和北京大使馆,一直到他被中国上海法庭判决十五年徒刑,都没有与他的律
师见面;在孔保罗事件上也是如此,他在上海被黑社会绑架、受到上海警方非法拘留和
敲诈勒索之时,上海着名维权人士冯正虎就多次提出,要代表孔保罗与澳洲驻上海领事
馆的官员见面;之后孔保罗的律师也多次致函给澳洲驻北京大使馆和驻上海领事馆,要
求与他们见面,详细介绍上海当局违法中国法律的情况,可是一直被澳洲驻上海领事馆
和驻北京大使馆严词拒绝,甚至直到今天也不与他的律师会面。
澳洲政府为何如此对待澳洲华人?本刊记者在对此进行调查时发现,澳洲政府的解释完
全是欺骗性的。他们在对当事澳洲华裔及其亲属的解释澳洲政府的这种做法时,都非常
明确地说明了他们这样做的原因,这就是:澳洲政府与中国政府之间,已经签署了领事
协定,根据这一协定,只要是中国政府的执法机构对澳洲华裔公民所采取的措施,澳洲
政府都不能干涉,因此,澳洲政府对于澳洲华裔公民“爱莫能助”。澳洲政府拒绝给予
彭建东领事保护就是基于这一理由。澳洲政府拒绝给予孔保罗领事保护以及拒绝给予其
他澳洲华裔公民领事保护,也都是无一例外地采取这一说辞。
对此,香港立法会议员梁国雄表示,澳洲政府的这种解释非常荒唐,完全是错误的。首
先,保护每一个公民,是澳洲宪法所规定的澳洲政府不推卸的责任。因此,即使澳洲政
府与中国政府之间存在着领事协定,这一协定也不可违背澳洲的宪法。这是一个非常基
本的常识。中国政府其实也是完全认可这一基本原则的。中国外交部甚至于还明确表示
,“中澳领事协议须遵从中国相关法律”。所以,澳洲政府以所谓领事协议推卸澳洲宪
法所规定的义务,完全是错误的。其次,澳洲政府对领事协议的解释也是根本不符合事
实的。现在世界上有很多国家与其它国家签署了领事协定,但这些领事协定的基本原则
都是基于一种基本原则的,即在本国公民在对方国家触犯法律时,同意对方按照对方的
法律来处理。中国与澳洲之间的领事协议也不例外。它绝不适用本国公民在对方国家没
有触犯对方法律的情形。通俗地说也就是,如果一个澳洲公民在中国并没有触犯法律,
甚至就是触犯了中国的法律,可是中国政府却没有按照中国的法律来对待在,则澳洲政
府有权也完全有义务进行干涉,要求中国遵守其法律法规,公平地对待在华澳洲公民。
否则,领事协议就会成为一种出卖本国公民基本人权的可耻协议,而这是完全违反西方
国家依法保护自己公民的基本原则的。因此,澳洲政府与中国政府之间的领事协议,根
本没有也不可能限制澳洲政府向澳洲华裔公民提供帮助。所以,澳洲政府借口中澳领事
协议的存在,拒绝向澳洲华裔公民提供历史帮助,是漠视澳洲宪法的行为,是一种完完
全全欺骗澳洲华裔公民的行为,完完全全违背了一个民主国家政府的最为基本的行为准
则。
3. 目前世界上出卖华裔公民基本人权的只有澳洲政府本刊记者发现,实际上如果就事
论事地来看,无论是彭建东事件还是孔保罗事件,都是中国政府的执法机构故意违法,
而这些澳洲华裔公民向澳洲政府请求领事帮助,也都是要求澳洲政府敦促中国政府遵守
中国的法律法规,而不是要求他们违法自己制定的法规。所以即使就领事协议而言,澳
洲政府有是完全可以敦促中国政府严格按照中国的法律法规,对待澳洲华裔公民的。因
此,对于彭建东、孔保罗这样的案件,澳洲政府完全可以也完全应该履行自己保护本国
公民的责任,敦促中国政府按照中国的法律法规,公平对待他们。可见,澳洲政府借口
领事协议,拒绝向澳洲华裔公民提供保护,是根本站不住脚的。
本刊记者还就澳洲政府的这种歧视华人的做法与其它国家做了对比。本刊记者发现,所
有民主国家的政府,现在都是非常积极、一视同仁地保护本国的华裔公民,例如,美国
、英国、法国,日本、俄罗斯,甚至连韩国在内,在提供领事保护方面,也都是一视同
仁地看待华裔公民。唯有澳洲政府向中国政府出卖澳洲华裔公民的基本人权,对在中国
的澳洲华裔公民采取这种极其荒唐的政策,任由中国政府违法中国法律来对待澳洲华裔
公民。
本刊记者还发现,澳洲政府近年来在保护华裔公民上的做法,甚至连一向不顾本国公民
利益的中国政府都不如。凡是来自中国大陆的华裔,一般都知道,中国政府对于在海外
的华侨,根本不像西方国家一样,关心保护;甚至于中国公民在海外受到极其不公正的
对待,中国政府也是不闻不问。不过这些年来,这种情况有非常明显的变化。现在中国
驻澳洲大使馆和领事馆,都会在中国公民被澳洲警方拘留或逮捕时,立即出面,竭力与
澳洲警方交涉,保护中国公民的合法权益。可是澳洲政府却恰恰相反,凡是澳洲华裔公
民在中国遭遇类似的处境,他们就会声称领事条约使他们无法帮助澳洲华裔公民,要求
华裔澳洲公民自己与中国政府交涉;澳洲政府的驻外大使馆和领事馆甚至一概拒绝与华
裔澳洲公民的律师见面。即使中国政府根本不按照中国的法律法规对待澳洲华裔公民,
澳洲政府也是不闻不问。例如孔保罗先生被上海警方拘禁三十七天,按照中国的法律法
规必须给予国家赔偿;可是上海警方却一直拒绝;孔保罗向有关部门投诉,按照中国政府
的规定,这些部门也必须在三十至九十天之内,做出答复。然而,现在已经超过这种期
限很久,这些部门均未依法给予他答复,在这情况下,澳洲政府还是一味地借口领事协
议,推诿自己的责任。所以,澳洲政府当前对待澳洲华裔公民的政策,甚至于还不如中
国政府目前对待中国公民的态度。
4. 骨子里歧视澳洲华人:澳洲政府假定澳洲华裔公民都是“罪犯”!
然而澳洲政府为何罔顾澳洲宪法,借口中澳领事协议来推卸澳洲政府保护华裔公民的责
任?本刊记者可以做出的唯一合乎逻辑的解释是:澳洲政府在骨子里已经事先确定,澳
洲华裔公民其实都是罪犯;而专制、腐败的中国政府的执法机构,都是公正无私、都是
不会违法中国法律,而只会严格按照中国的法律法规来对待澳洲华裔公民的。所以,凡
是在中国大陆被中国政府执法机构威胁、恐吓、拘留、逮捕、判刑的澳洲华裔公民都并
不是无辜的,而都是“有犯罪问题”的。而相反,专制、腐败的中国政府的执法机构,
都是公正无私,根本没有任何错误的。因此澳洲政府绝对不能向“罪犯”提供领事帮助
。如果不是基于这样的一种对澳洲华裔公民的有罪推论的假设,而是向对所有的澳洲白
人一样,基于无罪推论来对待澳洲华裔公民,澳洲政府则是根本没有理由,也根本不会
拒绝向澳洲华裔公民提供领事帮助的。而将专制、腐败的中国政府的执法机构的全部活
动,都看作是公正无私的,却对澳洲华裔进行有罪推论,将他们都视为“罪犯”,与西
方社会所崇尚的对每一个公民都基于无罪推论的基本法制精神,完全是背道而驰的,是
对华人的极大歧视。
如前所述,现在每年大约有一千多名澳洲公民在海外被拘留、逮捕或判刑。不过,本刊
记者的调查显示,在这些澳洲公民中,只要不是华人,都可以得到澳洲驻当地大使馆或
领事馆的帮助,尤其是在这些非华裔的澳洲公民在海外受到不公正的法律对待时。甚至
在中国大陆,只要是非华裔澳洲公民,而不是华裔澳洲公民,或是着名的澳洲大公司、
大机构的有关人员(例如力拓的胡世泰),被中国政府的执法机构所拘留、逮捕或判刑时
,澳洲政府驻中国大使馆和领事馆,都会积极协助。因此,查遍这些年来的全部澳洲官
方记录,本刊记者没有发现任何一个案例显示非华裔澳洲公民,也就是澳洲白人,在中
国大陆受到不公正的法律对待。唯有对于澳洲华裔公民,澳洲政府的态度是不闻不问,
一概推诿。所以,澳洲政府歧视华裔公民,出卖澳洲华裔的基本人权,是一个不争的事
实。
综上所述,虽然澳洲政府口口声声尊重人权,反对歧视澳洲华人,可是实际上在他们的
骨子里,存在着对华人的根深蒂固的歧视。基于这种歧视心理,他们违反西方社会对所
有公民做无罪推论的基本法制精神,认为每一个澳洲华裔都是“罪犯”;可是却认为专
制腐败的中国政府执法机构,不存在任何的徇私舞弊和贪赃枉法的行为,因此不惜欺骗
澳洲社会和澳洲华人,借口澳洲政府与中国政府之间存在领事协定,以这种协定来否定
澳洲宪法所规定的保护每一个澳洲公民的责任,拒绝对任何澳洲华裔公民提供澳洲宪法
所规定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