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级知识份子回国和富人出国的新规定 (转载)# Returnee - 海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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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litary 讨论区 】
为禁止我国人民经济财产和知识产权的流失
建议人大立法,做出如下两条法律规定:
1)凡211,985院校毕业生在外读完博士两年之外不归者,父母停职开除,本人开除国
籍,追回本科,硕士学费,经费,收回本科,硕士毕业文凭,不承认学历,永不录用,
永远不得再入境;
2)凡净资产超过1000万的想移民的人士,出境前必须将50%的财富收归国有;收回本科
,硕士毕业文凭,不承认学历,永远不得再入境;
理由:这些人的成就,没有国家和人民在政治,经济上的赞助,是完全不可能。
为禁止我国人民经济财产和知识产权的流失
建议人大立法,做出如下两条法律规定:
1)凡211,985院校毕业生在外读完博士两年之外不归者,父母停职开除,本人开除国
籍,追回本科,硕士学费,经费,收回本科,硕士毕业文凭,不承认学历,永不录用,
永远不得再入境;
2)凡净资产超过1000万的想移民的人士,出境前必须将50%的财富收归国有;收回本科
,硕士毕业文凭,不承认学历,永远不得再入境;
理由:这些人的成就,没有国家和人民在政治,经济上的赞助,是完全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