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收入超12万人群为高收入群体,未来将成重点调节对象 (转载)# Returnee - 海归
W*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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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litary 讨论区 】
发信人: Warfare (German==Arschloch),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年收入超12万人群为高收入群体,未来将成重点调节对象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Oct 23 19:35:06 2016, 美东)
2016-10-24 07:11 来源:厦门日报
国务院《意见》主要内容
【目标】
■到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
■居民内部收入差距持续缩小,中等收入者比重上升
■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
【要求】
■进一步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进一步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税收负担
■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
本报讯据央视财经报道,国务院近日发文明确,实施财产性收入开源清障行动,实施收
入分配秩序规范行动;进一步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税负,同时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
收调节力度,堵塞高收入者非正规收入渠道,发挥收入调节功能。
另有媒体称,个税改革将分三步走,高收入阶层未来多元化的劳动所得将作为增量因素
考虑纳入综合所得,并由此统计个人所得税。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被称为高收入群体,
在个税改革短期和中期目标阶段,这类人群是重点调节的人群。不过,真正的方案出台
仍需时日。
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税负
健全包括个人所得税在内的税收体系,逐步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目标是到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居民可支配收入占国
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继续提高;居民内部收入差距持续缩小,中等收入者比重上
升。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
《意见》表示,要拓宽居民财产投资渠道。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快发展直接融资,
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强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创新,改善金融服务,向
居民提供多元化的理财产品。
《意见》提出,要加强对财产性收入的法治保障。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财务管理和
分红制度。在拆迁、征地、征用公民财产过程中,依法保护公民财产权利不受侵犯。
《意见》提到,合理调节财产性收入。平衡劳动所得与资本所得税负水平,着力促进机
会公平,鼓励更多群体通过勤劳和发挥才智致富。完善资本所得、财产所得税收征管机
制。
《意见》强调,规范现金管理。推行非现金结算。全面推行银行代发工资模式。堵塞非
正规收入渠道。继续遏制以权力、行政垄断等非市场因素获取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意见》指出,进一步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健全包括个人所得税在内的税收
体系,逐步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进一步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税收
负担,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完善鼓励回馈社会、扶贫济困的税收政策。
重点调节
高收入群体
业内人士透露,将对年应税所得12万元及以上或者收入来源多元化的纳税人实施综合计
征,引入差别扣除项目,允许以家庭为单位申报纳税
有媒体9月24日披露,业界对个税改革的基本思路已经达成共识,即从高收入阶层入手
实施增量调节,“渐进式”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渐进过程主要分为短期(1-2年)、
中期(3-5年)、长期(5-10年)三个阶段。
其中,短期和中期目标要求对年应税所得12万元及以上或者收入来源多元化的纳税人实
施综合计征,同时引入差别扣除项目,长期方案则是要建立各个社会管理部门之间的信
息自动汇总的机制。
按照现在的税制设计,年收入12万元以上被称为高收入群体,在个税改革短期和中期目
标阶段,这一群体是重点调节的人群。
目前我国采用的是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其中对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7级
超额累进税率,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所得实行
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对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
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税务系统人士透露信息称,对高收入阶层调整的核心是从增量入手,对一些经常性劳动
所得要纳入综合计征,逐步扩大纳入综合计征范围的所得类型,适时引入差别扣除项目
,允许以家庭为单位申报纳税。
发信人: Warfare (German==Arschloch),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年收入超12万人群为高收入群体,未来将成重点调节对象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Oct 23 19:35:06 2016, 美东)
2016-10-24 07:11 来源:厦门日报
国务院《意见》主要内容
【目标】
■到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
■居民内部收入差距持续缩小,中等收入者比重上升
■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
【要求】
■进一步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进一步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税收负担
■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
本报讯据央视财经报道,国务院近日发文明确,实施财产性收入开源清障行动,实施收
入分配秩序规范行动;进一步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税负,同时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
收调节力度,堵塞高收入者非正规收入渠道,发挥收入调节功能。
另有媒体称,个税改革将分三步走,高收入阶层未来多元化的劳动所得将作为增量因素
考虑纳入综合所得,并由此统计个人所得税。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被称为高收入群体,
在个税改革短期和中期目标阶段,这类人群是重点调节的人群。不过,真正的方案出台
仍需时日。
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税负
健全包括个人所得税在内的税收体系,逐步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目标是到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居民可支配收入占国
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继续提高;居民内部收入差距持续缩小,中等收入者比重上
升。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
《意见》表示,要拓宽居民财产投资渠道。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快发展直接融资,
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强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创新,改善金融服务,向
居民提供多元化的理财产品。
《意见》提出,要加强对财产性收入的法治保障。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财务管理和
分红制度。在拆迁、征地、征用公民财产过程中,依法保护公民财产权利不受侵犯。
《意见》提到,合理调节财产性收入。平衡劳动所得与资本所得税负水平,着力促进机
会公平,鼓励更多群体通过勤劳和发挥才智致富。完善资本所得、财产所得税收征管机
制。
《意见》强调,规范现金管理。推行非现金结算。全面推行银行代发工资模式。堵塞非
正规收入渠道。继续遏制以权力、行政垄断等非市场因素获取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意见》指出,进一步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健全包括个人所得税在内的税收
体系,逐步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进一步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税收
负担,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完善鼓励回馈社会、扶贫济困的税收政策。
重点调节
高收入群体
业内人士透露,将对年应税所得12万元及以上或者收入来源多元化的纳税人实施综合计
征,引入差别扣除项目,允许以家庭为单位申报纳税
有媒体9月24日披露,业界对个税改革的基本思路已经达成共识,即从高收入阶层入手
实施增量调节,“渐进式”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渐进过程主要分为短期(1-2年)、
中期(3-5年)、长期(5-10年)三个阶段。
其中,短期和中期目标要求对年应税所得12万元及以上或者收入来源多元化的纳税人实
施综合计征,同时引入差别扣除项目,长期方案则是要建立各个社会管理部门之间的信
息自动汇总的机制。
按照现在的税制设计,年收入12万元以上被称为高收入群体,在个税改革短期和中期目
标阶段,这一群体是重点调节的人群。
目前我国采用的是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其中对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7级
超额累进税率,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所得实行
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对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
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税务系统人士透露信息称,对高收入阶层调整的核心是从增量入手,对一些经常性劳动
所得要纳入综合计征,逐步扩大纳入综合计征范围的所得类型,适时引入差别扣除项目
,允许以家庭为单位申报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