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长江学者海归陈哲宇教授贪污案终审:刑期二年六个月 (# Returnee - 海归
s*r
1 楼
【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litary 讨论区 】
发信人: swjtuer (码农的小船说翻就翻),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山东大学长江学者海归陈哲宇教授贪污案终审:刑期二年六个月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Jan 28 21:42:52 2018, 美东)
济南中院日前对备受关注的山东大学教授陈哲宇贪污案作出终审判决。
1月26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陈哲宇代理律师处获悉,济南市中级人民法
院于1月25日下达终审刑事判决书,判处陈哲宇连同其三名同事犯贪污罪,其中陈哲宇
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刑期自2015年10月29日起至2018年4
月28日止。
公开信息显示,陈哲宇1974年2月出生于上海,2005年12月进入山东大学工作,2006年
10月起担任山东大学医学院神经生物学研究所所长,2015年9月任山东大学研究生院副
院长。
另外,陈哲宇于2010年3月1日至2013年2月28日被山东大学聘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他因涉嫌犯贪污罪于2015年10月2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12日被逮捕。
套取科研经费
刑事判决书显示,2011年上半年,时任山东大学医学院神经生物学研究所所长和相关科
研项目负责人的陈哲宇,利用审批科研项目经费的职务便利,安排研究所负责经费报销
和试剂采购工作的山东大学医学院神经生物学系实验师耿昭虚开发票套取科研经费,耿
昭将套取的科研经费60.274万元存入个人账户。
2011年底至2012年初,陈哲宇决定使用套取的科研经费,以耿昭和山东大学医学院神经
生物学系副教授黄淑红的名义成立公司,二人连同时任山东大学医学院神经生物学系副
主任王越均表示同意,陈哲宇安排耿昭办理成立公司事宜。
2012年6月,耿昭从其个人账户中取款50万元,用于成立济南湖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其中陈哲宇实际占有52%股份,其他三人各占16%,耿昭负责公司运营,向研究所供应试
剂等。
2015年2月,济南湖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注销登记。经陈哲宇提议,另外三人同意后,
四人于2015年7月将50万注册资金瓜分,其中陈哲宇分得30万元,耿昭4万元,其他二人
各8万元。
2015年,审计部门发现,耿昭涉嫌虚开发票套取科研经费,将该线索交由检察机关侦查
。检察机关立案后,于2015年10月28日通过山东大学医学院党委通知四人接受调查。耿
昭到案后,主动交代了检察机关尚不掌握的上述伙同另外三人套取经费、注册公司、私
分注册资金的事实。
认定自首情节
2016年12月,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鉴于本案赃款均已追回,判处陈哲
宇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5万元;判处耿昭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
金16万元;判处王越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15万元;判处黄淑红有期徒刑
两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15万元。
耿昭服判不上诉,其他三人均不服判决,分别提出上诉。其中,陈哲宇的理由是:1、
注册公司的50万元并非来自学科建设经费和相关项目科研经费;2、他的行为仅仅违反
山东大学的财经管理规定,并不构成犯罪;3、原判适用法律错误,其在科研活动中从
事的是劳务而非公务,并非国家工作人员。
陈哲宇的代理律师还提出,私分的50万元包含注册公司的利润,利润非公款,原判认定
50万元全部系公款不当;过去我国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滞后,陈哲宇分配50万元的方式不
合规范,不宜以犯罪处理;另外,陈哲宇系自首,且主观恶性不深,具有从轻情节,原
判量刑重。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评判时对陈哲宇及其代理律师提出的上述多条理由予以反驳,但
是认定了陈哲宇的自首情节。
陈哲宇案经媒体报道后,曾引发对科研人员保护以及科研经费管理等话题的广泛讨论。
为此,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评判陈哲宇及代理律师提出的理由时解释说,陈哲宇作为
山东大学科研人员,在为国家科研事业作出工作的同时,也享受了国家提供的科研经费
等支持,同时其亦须遵守学校乃至国家制定的现行有效的管理制度,现行制度处于不断
完善过程的事实并不能成为其违法犯罪行为的理由。
最终,四人均获减刑,二审判决为,判处陈哲宇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判处耿昭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1万元;判处王越有期徒刑九个月,缓
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黄淑红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学科败落
2016年6月,根据山东大学《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山东大学撤销医学院
建制,重新设立基础医学院。
1月26日,澎湃新闻查询山东大学基础医学院网站发现,该学院网站“师资队伍”一栏
中,已经撤下了陈哲宇的名字,王越、黄淑红的名字还在该学院神经生物学学科副教授
名单里显示,神经生物学学科没有教授,只有包含王越、黄淑红在内的四名副教授,明
显少于该学院的其他多数学科。
据《中国青年报》2017年5月报道,现代神经科学是20世纪中叶才形成的一门新兴科学
,近10年来,神经科学已受到科学界的高度重视,得到迅速发展。1999年开始,山东大
学医学院正式开设神经生物学课程。2006年10月,神经生物学的教学任务开始由神经生
物学研究所承担。后来,系里一度有包括陈哲宇在内的10名教师和博士后工作人员。
《中国青年报》的报道列举称,出事之前,陈哲宇拥有“长江学者”、“泰山学者”的
称号,还是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国家杰出青
年基金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他还曾荣获第十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教育部
新世纪优秀人才、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美国NARSAD
Young Investigator Award、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获得者、山东省优秀科技工
作者等称号。
事发前的3年间,山东大学神经生物学系共在《Science》、《Journal of
Neuroscience》等国际知名SCI期刊上发表了科研论文近30篇,合计影响因子100余分。
《中国青年报》的报道还透露,2015年11月,被采取强制措施后,陈哲宇承担的科研项
目中断。作为山大神经生物学系仅有的一名博导,事发后,陈哲宇所有的博士生、硕士
生被迫转了导师和专业,重修缺少的课时。实验室每年招收的研究生也从之前的8至10
名降到了1至2名。
另据山东大学基础医学院网站显示,神经生物学系现已与细胞生物学系合并为细胞与神
经生物学系。系内教师向《中国青年报》透露,这个拥有先进的实验仪器,建立了成熟
的分子以及细胞生物学与动物行为学研究技术平台的实验室,内部的仪器设备和实验空
间将被重新分配。
1月26日,澎湃新闻登录山东大学神经生物学研究所的网站发现,该网站已经无法正常
显示。
发信人: swjtuer (码农的小船说翻就翻),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山东大学长江学者海归陈哲宇教授贪污案终审:刑期二年六个月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Jan 28 21:42:52 2018, 美东)
济南中院日前对备受关注的山东大学教授陈哲宇贪污案作出终审判决。
1月26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陈哲宇代理律师处获悉,济南市中级人民法
院于1月25日下达终审刑事判决书,判处陈哲宇连同其三名同事犯贪污罪,其中陈哲宇
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刑期自2015年10月29日起至2018年4
月28日止。
公开信息显示,陈哲宇1974年2月出生于上海,2005年12月进入山东大学工作,2006年
10月起担任山东大学医学院神经生物学研究所所长,2015年9月任山东大学研究生院副
院长。
另外,陈哲宇于2010年3月1日至2013年2月28日被山东大学聘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他因涉嫌犯贪污罪于2015年10月2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12日被逮捕。
套取科研经费
刑事判决书显示,2011年上半年,时任山东大学医学院神经生物学研究所所长和相关科
研项目负责人的陈哲宇,利用审批科研项目经费的职务便利,安排研究所负责经费报销
和试剂采购工作的山东大学医学院神经生物学系实验师耿昭虚开发票套取科研经费,耿
昭将套取的科研经费60.274万元存入个人账户。
2011年底至2012年初,陈哲宇决定使用套取的科研经费,以耿昭和山东大学医学院神经
生物学系副教授黄淑红的名义成立公司,二人连同时任山东大学医学院神经生物学系副
主任王越均表示同意,陈哲宇安排耿昭办理成立公司事宜。
2012年6月,耿昭从其个人账户中取款50万元,用于成立济南湖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其中陈哲宇实际占有52%股份,其他三人各占16%,耿昭负责公司运营,向研究所供应试
剂等。
2015年2月,济南湖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注销登记。经陈哲宇提议,另外三人同意后,
四人于2015年7月将50万注册资金瓜分,其中陈哲宇分得30万元,耿昭4万元,其他二人
各8万元。
2015年,审计部门发现,耿昭涉嫌虚开发票套取科研经费,将该线索交由检察机关侦查
。检察机关立案后,于2015年10月28日通过山东大学医学院党委通知四人接受调查。耿
昭到案后,主动交代了检察机关尚不掌握的上述伙同另外三人套取经费、注册公司、私
分注册资金的事实。
认定自首情节
2016年12月,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鉴于本案赃款均已追回,判处陈哲
宇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5万元;判处耿昭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
金16万元;判处王越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15万元;判处黄淑红有期徒刑
两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15万元。
耿昭服判不上诉,其他三人均不服判决,分别提出上诉。其中,陈哲宇的理由是:1、
注册公司的50万元并非来自学科建设经费和相关项目科研经费;2、他的行为仅仅违反
山东大学的财经管理规定,并不构成犯罪;3、原判适用法律错误,其在科研活动中从
事的是劳务而非公务,并非国家工作人员。
陈哲宇的代理律师还提出,私分的50万元包含注册公司的利润,利润非公款,原判认定
50万元全部系公款不当;过去我国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滞后,陈哲宇分配50万元的方式不
合规范,不宜以犯罪处理;另外,陈哲宇系自首,且主观恶性不深,具有从轻情节,原
判量刑重。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评判时对陈哲宇及其代理律师提出的上述多条理由予以反驳,但
是认定了陈哲宇的自首情节。
陈哲宇案经媒体报道后,曾引发对科研人员保护以及科研经费管理等话题的广泛讨论。
为此,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评判陈哲宇及代理律师提出的理由时解释说,陈哲宇作为
山东大学科研人员,在为国家科研事业作出工作的同时,也享受了国家提供的科研经费
等支持,同时其亦须遵守学校乃至国家制定的现行有效的管理制度,现行制度处于不断
完善过程的事实并不能成为其违法犯罪行为的理由。
最终,四人均获减刑,二审判决为,判处陈哲宇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判处耿昭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1万元;判处王越有期徒刑九个月,缓
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黄淑红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学科败落
2016年6月,根据山东大学《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山东大学撤销医学院
建制,重新设立基础医学院。
1月26日,澎湃新闻查询山东大学基础医学院网站发现,该学院网站“师资队伍”一栏
中,已经撤下了陈哲宇的名字,王越、黄淑红的名字还在该学院神经生物学学科副教授
名单里显示,神经生物学学科没有教授,只有包含王越、黄淑红在内的四名副教授,明
显少于该学院的其他多数学科。
据《中国青年报》2017年5月报道,现代神经科学是20世纪中叶才形成的一门新兴科学
,近10年来,神经科学已受到科学界的高度重视,得到迅速发展。1999年开始,山东大
学医学院正式开设神经生物学课程。2006年10月,神经生物学的教学任务开始由神经生
物学研究所承担。后来,系里一度有包括陈哲宇在内的10名教师和博士后工作人员。
《中国青年报》的报道列举称,出事之前,陈哲宇拥有“长江学者”、“泰山学者”的
称号,还是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国家杰出青
年基金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他还曾荣获第十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教育部
新世纪优秀人才、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美国NARSAD
Young Investigator Award、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获得者、山东省优秀科技工
作者等称号。
事发前的3年间,山东大学神经生物学系共在《Science》、《Journal of
Neuroscience》等国际知名SCI期刊上发表了科研论文近30篇,合计影响因子100余分。
《中国青年报》的报道还透露,2015年11月,被采取强制措施后,陈哲宇承担的科研项
目中断。作为山大神经生物学系仅有的一名博导,事发后,陈哲宇所有的博士生、硕士
生被迫转了导师和专业,重修缺少的课时。实验室每年招收的研究生也从之前的8至10
名降到了1至2名。
另据山东大学基础医学院网站显示,神经生物学系现已与细胞生物学系合并为细胞与神
经生物学系。系内教师向《中国青年报》透露,这个拥有先进的实验仪器,建立了成熟
的分子以及细胞生物学与动物行为学研究技术平台的实验室,内部的仪器设备和实验空
间将被重新分配。
1月26日,澎湃新闻登录山东大学神经生物学研究所的网站发现,该网站已经无法正常
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