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dian新闻
>
国籍与爱国无关 否认双重国籍的历史因素都已不在
avatar
国籍与爱国无关 否认双重国籍的历史因素都已不在# Stock
o*y
1
国籍与爱国无关 否认双重国籍的历史因素都已不在(图) 网易
近日中国国家形象片在纽约时报广场和海外媒体的轮番播出,然而部分网友却在网
上曝光形象片主演多人拥有外国国籍,“并不是中国人”。这种狭义的国籍观首先问题
在于情感与法律概念不分;其次,假如你对某问题有看法,应该是去付诸行动并且为行
动负责,而不是整天盯梢邻居,准备随时揭发他们。
1953年以前中国曾承认双重国籍,但为避免输出革命的指控废除双重国籍
解放初期的一段时间,出入境也是宽松的。1953年以前,上海到香港可以自由来往
。中国解放初也是承认双重国籍的。
新中国建立之初,东南亚的华侨有1000万之多,东南亚国家指控中国利用华侨输出
红色革命,中国为了消除他们的疑虑,也为了向东南亚国家示好打开外交突破口,宣布
废除双重国籍。海外华侨只能选择中国籍并回国,或者选择印尼籍留在当地。
1953年前上海到香港可以自由来往。
国籍问题曾是分清敌我的政治问题,也受“不能改宗”的传统文化影响
而此后冷战爆发,东西两个阵营对立严重,“双重效忠”更不能被社会和国家接受
。分清敌我的需要不单体现在国籍问题上,也体现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在当时国
籍问题也是政治问题,更是一个敌我问题,双重国籍这种“里通外国”的行为是绝对被
禁止的。
当然,中国到现在还不承认双重国籍,其中也有传统观念的影响。几千年来,封建
宗法思想一直占有统治地位,根据传统宗法观念,人是不能改宗的,国与家一体,改国
籍就如同叛国,那就是汉奸卖国贼,那就成了千古罪人,死后你的名字也不能进祠堂,
永远得不到子孙后代的祭祀。
现在一旦被发现持有他国国籍者,一律“开除”中国国籍
中国目前处理双重国籍的政策是非常严厉的。中国公民加入其他国籍,就被视为丧
失了中国国籍,或者说不好听的话,是被开除了中国国籍,其实这在别的国家都是少见
的。
在鉴别和防止双重国籍方面,中国采取的主要做法是严格出入境检查制度,一旦发
现拥有他国国籍的人持中国护照出入境,出入境管理局会记载当事人姓名,并取消当事
人的中国国籍。此外,中国公安部门还会主动纠察出入境记录和相关证件,一经确认,
将注销当事人的中国户籍、收缴居民身份证和护照。
中国的出入境检查制度非常严格。
世界上有90多个国家承认双重国籍,其他大多默认,很少有国家主动“开除”国民
国籍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世界上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大约90多个,剩下的国家大多是默
认状态,即不承认这一群体公民的外国籍,也不因为他获得外籍而剥夺本国籍。有些国
家从法律与人权的角度认为:只要不伤害国家正当利益,那么公民加入外国籍,政府可
以不承认他们的外国籍身份,不让他们担任政府部门公职,却无权剥夺他们的本国籍。
因此,实际上反对双重国籍的国家只是占少数。我们可以看到,包括美、加、澳等
移民国家、英、法、西班牙、意大利等传统发达国家、日本与亚洲四小龙、“金砖四国
”中其他三国等新兴国家和地区在内,当今世界主要经济体中,除中国内地之外,都承
认或默认双重国籍。
双重国籍确有难点,但难点是在外交和法律上,而不是情感上
世界各国对双重国籍的担心都主要在外交和法律问题而非情感上,但从各国发展的
状况来看,这些完全可以通过具体政策来解决。例如可以采取对等承认的方式,例如印
度;也可以采取默认政策,例如俄罗斯不承认双重国籍公民的外国籍,但公民获得外国
籍也不剥夺其本国籍;三是可以采取区别对待的政策,只对原籍本国的海外同胞默认双
重国籍,也就是不承认其外籍身份,但没有自愿、主动放弃本国籍则视为选择了本国籍
,例如日本与越南;四是限制在海外担任公职的双重国籍者的参政议政权利,例如菲律
宾就有此规定,以及限制双重国籍担任具有安全、象征、核心性质的政府公职,例如中
国的香港和台湾地区就是如此。
国籍是只一个法律概念。
国籍是法律概念代表国家公民身份,国人才是一个民族血缘概念
国籍首先是法律内容,规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比如你入了美国籍,就有被征兵的
义务。只有出生在美国,才享有竞选参议员的权利,只有拥有国籍,才被允许进入某些
尖端实验室。
而目前很多观点很明显混淆了国籍和国人的关系,把国籍简单等同于国人,以国籍
来划分国人的爱国心,这是站不住脚的。国籍应该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只是代表某人
的国家公民身份,而国人应该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概念,它更多是从国家文化和民族血
源上来确定的,国人的概念显然涵盖国籍的概念,是不能简单等同的。
不能把国籍简单等同于国人。
人除了法律身份,还有民族身份、血缘身份,不能将国籍等同于国人
国籍是一个法律概念,也是一个人的法律身份。爱不爱国与背叛显然是一个情感概
念,用法律身份覆盖了情感问题,显然没有说服力。人除了法律身份,还有民族身份、
血缘身份、社会身份、职业身份、心理身份等等。一个在法律身份上是美国人的华人,
也可以在心理上认同自己的中国人身份。
赋予人单一的身份认同是一种危险并且落后的做法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玛蒂亚·森在《身份与暴力》里认为,赋予人一种单一的
身份认同是非常危险的。阿玛蒂亚·森森用此书反对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他认为把
世界简单地分为东方和西方,这个文明和那个文明,然后赋予人们单一的身份认同,是
一种罔顾事实而且十分危险的做法。
事实上一个人有多种身份认同,法律的、宗教的、文化的、性别的、经济的等等,
而且互相重叠,漂移变换。该书的副题是“命运的幻觉”,森认为人生的意义是理性思
考和自由选择,但是很多人在身份认同的幻觉里迷失了方向,变成了情绪动物,从而也
失去了自由。
640万美籍犹太人爱美国也爱以色列
发达文明都普遍认可一个道理,那就是人活着有追逐幸福和自由的权利。不管移民
的人是明星也好,是平头百姓也罢,都有权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他们移民不论是为了
更好的发展,有更大的艺术自由,让子女接受更好的教育,让自己和家人享受到发达国
家的福利待遇,还是让自己去许多国家不受签证约束。
在今天的美国境内有640万犹太人。美国的犹太人不一定将自己的命运和以色列联
系在一起,但他们对以色列的生存和发展从来是不遗余力。事实上很难说犹太人不爱以
色列,但他们也早早加入美国国籍。他们也热爱美国,这种热爱更多的是为了追求更幸
福的生活。
人有追逐幸福和自由的权利。
政府高官可不可以拥有双重国籍是忠诚于纳税人的问题,也不是爱国问题
对于普通持有双重国籍的人到底忠于哪个国家,那是国家自己要解决的事,要提供
怎样的福利,把这些双重国籍的人争取到自己这边来。但政府高官可不可以有双重国籍
,是涉及到对国家和纳税人忠诚度的问题。
比如台湾,台湾目前继续承认双重国籍,但规定公务员一定等级以上的人必须是单
一中国籍。李远哲要任中央研究院院长,就必须放弃美国籍;比如台湾立委李庆安,被
发现拥有美国籍后辞职。但对于最应该规范的领域,中国大陆却又常常疏忽:比如宗庆
厚,当了人大代表后,才发现他有美国绿卡。
avatar
D*i
2
别的不说,入美国籍的都要宣誓放弃原来的国籍,誓词如下:
I hereby declare, on oath, that I absolutely and entirely renounce and
abjure all allegiance and fidelity to any foreign prince, potentate, state,
or sovereignty of whom or which I have heretofore been a subject or citizen;
that I will support and defend the Constitution and laws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gainst all enemies, foreign and domestic; that I will
bear true faith and allegiance to the same; that I will bear arms on behalf
of the United States when required by the law; that I will perform
noncombatant service in the Armed Forces of the United States when required
by the law; that I will perform work of national importance under civilian
direction when required by the law; and that I take this obligation freely
without any mental reservation or purpose of evasion; so help me God.
所以天朝拒绝双重国籍是很有道理的。
avatar
x*o
3
拿F1到美国的,还都应该没有移民倾向的,我看F1没有几个回去的,不都拿美国绿卡了?

,
citizen;
behalf
required

【在 D*****i 的大作中提到】
: 别的不说,入美国籍的都要宣誓放弃原来的国籍,誓词如下:
: I hereby declare, on oath, that I absolutely and entirely renounce and
: abjure all allegiance and fidelity to any foreign prince, potentate, state,
: or sovereignty of whom or which I have heretofore been a subject or citizen;
: that I will support and defend the Constitution and laws of the United
: States of America against all enemies, foreign and domestic; that I will
: bear true faith and allegiance to the same; that I will bear arms on behalf
: of the United States when required by the law; that I will perform
: noncombatant service in the Armed Forces of the United States when required
: by the law; that I will perform work of national importance under civilian

相关阅读
logo
联系我们隐私协议©2024 redian.news
Redian新闻
Redian.news刊载任何文章,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文章信息的合法性及真实性由其作者负责,与Redian.news及其运营公司无关。欢迎投稿,如发现稿件侵权,或作者不愿在本网发表文章,请版权拥有者通知本网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