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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大家nmbl的ER机率,就是一半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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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大家nmbl的ER机率,就是一半一半# Stock
c*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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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jasmine (茉莉) 于 (Thu Aug 23 02:01:51 2012, 美东) 提到:
共餐是否传播乙肝?科学的、公认的说法是不一定。但在一些人口中是如何从 不一定
变成 一定不 的?请大家看如下事实
对于楼下某人恶意断章取义引用的帖,有兴趣的人请去共餐传播乙肝一帖去爬楼,双方
的声音都要听一听,听哪边的大家自行判断,我不能把所有回帖都转发过来
1、“周一超事件” 引爆社会关注
2003年年初,浙江大学应届毕业生周一超报名参加该省嘉兴市秀洲区政府的乡镇公
务员考试。在笔试、面试后,周一超总排名第八,在随后的体检中,被检查出患有乙肝
“小三阳”,惨遭淘汰。周一超产生了报复心理,4月3日,他用一把水果刀,刺向了负
责招考的干某和张某(当场身亡),第二天,周一超落网被捕。2004年4月2日,周一超被
执行死刑。
2、中国乙肝歧视第一案
2004年,安徽芜湖市民张某因乙肝两对半检测不合格,而失去了成为公务员的机会
。他将芜湖市人事局告上法庭,最终赢得了诉讼。”
此后,类似的起诉量剧增。
3、国家干涉
2004年7月,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网站的版主陆军协助发起5000多名公民致温家宝
总理的联名信,呼吁政府关注乙肝歧视问题;8月10日,人事部、卫生部网站的显著位
置刊登了国务院领导的回复;2004年9月,受中国大陆9家乙肝网站的委托,陆军主持撰
写了要求加强乙肝科普宣传及立法保护乙肝携带者隐私权、就业权、受教育权的系列建
议信,并亲赴北京送交给国务院7个相关部委,不久,《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
行)》出台;2005年、2006年、2007年全国两会期间,陆军协助多位全国人大代表、政
协委员以及民主党派撰写了乙肝防治及保护乙肝携带者权益的提案、建议。
4、于是,不科学的言论就这么出台了
卫生部在2006年9月出台的《预防控制乙肝宣传教育知识要点》中指出,乙肝通过
血液、母婴和性接触3种途径传播。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触不会传播乙肝病毒。
“乙肝是传染病,但它的传染途径是特定的,集中在母婴传播、性传播和血液传播
上,平时的交流、工作接触y、吃饭、接吻,都不会互相传染。”乙肝病毒携带者论坛版
主陆军如是说。
为了政治正确,硬把几率低等同于不会,经过将近10年的宣传,有一部分人已经开
始坚信这个论断,谎言说了1000遍,就成了真理。
5、自扇的耳光
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规定:“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携带者不能录取的专业: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等。专科专业:面点工艺、西
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等。”
友情补充:
2011年出台:关于做好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2011年招收攻
读硕士学位研
究生管理规定》,在体检时的乙肝项目检测问题上,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
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o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育部
要求各招生单位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首先只是指导了研究所招生规定,此外,该指导最后一句耐人寻味
请大家注意这句:
不过,慢性肝炎病人、且肝功能不正常者仍不能录取。
其中就包括了部分乙肝患者
原因不言而喻
事实如上,大家自己体会吧
i
在这里我重申关于共餐的态度:
共餐被传染乙肝病毒的几率很低,但不等于没有。
我认为对于个体而言,这个几率没有意义,个体得病就是100%,不得就是0,每个人都
不应该拿自己的健康去做实验。
因此我认为为了健康,提倡使用公勺公筷。对于健康人,这是对自己的保护,要对自己
负责。
乙肝患者不必公布自己的病情,这是个人隐私,但是应该更坚持使用公勺公筷。如果明
知自己患有乙肝,还理直气壮地说着不传染,故意不使用公勺共筷,这是对社会不负责
任的行为,应该谴责。
对于低几率下是否中奖,每个人的底线不同。不讲究的同学有不在乎和乙肝患者共餐的
自由,但是没有嘲笑、抨击他人合理保护自己健康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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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zf2000 (huerjx) 于 (Thu Aug 23 02:04:34 2012, 美东) 提到:
看这个帖子,我觉得靠谱一些。
版上那么多人说“共餐不会传播乙肝”,我觉得,这事情吧,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版上很多人说“要相信科学”,我知道大多数美国的中国人,都是搞RESEARCH的吧,
大家都知道“科学”,是可以几天就推翻一个旧学说,出来一个新学说,过几天再
更新一次吧? 所以每次有人说“科学”,我就心里默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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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jasmine (茉莉) 于 (Thu Aug 23 03:22:09 2012, 美东) 提到:
这是你演绎的,我没说。乙肝和甲肝传染性一样,你找出我在哪里说过啊?招摇误导四
个字你自己收着,报应你自己应着
我说的那位哈佛的专家在国内从业若干年,你以为哈佛只有洋人能上啊,切,井底之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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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version (hehe) 于 (Thu Aug 23 03:35:17 2012, 美东) 提到:
哈哈,原来是中国过来的哈弗专家啊。她表示压力很大,所以美国和世界都震惊了?!
美国和世界医学界都纷纷表示压力很大,要和配合中国政府,隐瞒乙肝传染真相?
还是老话,造谣误导死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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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version (hehe) 于 (Thu Aug 23 03:41:02 2012, 美东) 提到:
转载一个
发信人: linx (xiaotiantian), 信区: NextGeneration
标 题: Re: 共餐吃饭会传播乙肝病毒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Aug 22 17:28:00 2012, 美东)
都成医学界的主流观点了,还不对外宣扬?主流观点应该写进教科书才对啊。为什么只
有你可以告诉我,而没有别人告诉我?为什么你之前告诉我的乙肝疫苗只管5年已经被
证明是不对的了?为什么你的专业圈子的人都是苦笑,而其他人在专业杂志灌水成功的
都在哈哈乐?为什么有这么多的哈弗专家研究人员都在下一盘很大的棋?为什么所有的
媒体都是铁板一块都被乙肝患者收买了?这里的确有很大很大的阴谋,原来2012是这么
回事,我说怎么没点征兆呢。
茉莉MM啊,我有太多的为什么了。
这个帖子真的很欢乐,我简直欲罢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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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version (hehe) 于 (Thu Aug 23 03:48:07 2012, 美东) 提到:
看看别人怎么驳斥的
发信人: liaoliao2009 (不甚了了), 信区: NextGeneration
标 题: Re: 共餐吃饭会传播乙肝病毒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Aug 22 18:51:37 2012, 美东)
exactly!
这么荒谬的东西怎么会有人如此执著。。。合着全世界都在合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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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jasmine (茉莉) 于 (Thu Aug 23 03:52:26 2012, 美东) 提到:
我的原帖回复
发信人: bjjasmine (茉莉), 信区: NextGeneration
标  题: Re: 共餐吃饭会传播乙肝病毒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Aug 22 17:36:40 2012, 美东)
我说的是:这些观点不是对外宣扬的主流观点
您的阅读需要提高
按照你的理解,我应该说这些观点是不对外宣扬的主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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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version (hehe) 于 (Thu Aug 23 03:56:18 2012, 美东) 提到:
转载
发信人: liaoliao2009 (不甚了了), 信区: NextGeneration
标 题: Re: 共餐吃饭会传播乙肝病毒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Aug 22 18:13:49 2012, 美东)
ft,你说的这个不符合基本逻辑么。。。
甲肝传染吧?你那些顶级专家主流媒体都没否认吧,要隔离,吃饭肯定得分吧。乙肝不
比甲肝高级也不比甲肝低级,大家都是一种病,如果真的吃饭传染,为啥专家们都不敢
说主流媒体都不承认啊?
为神马啊?
逻辑在哪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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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jasmine (茉莉) 于 (Thu Aug 23 03:56:50 2012, 美东) 提到:
美国专家公开说的就是不一定和没证据表明
他们不象中国媒体说的一定不
两个国家的事情别混为一谈
你引用这些有什么意思?想证明中国政府对了?美国专家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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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version (hehe) 于 (Thu Aug 23 03:58:13 2012, 美东) 提到:
发信人: bjjasmine (茉莉), 信区: NextGeneration
标 题: Re: 共餐吃饭会传播乙肝病毒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Aug 22 18:59:38 2012, 美东)
我在说一个社会现象,又没特指乙肝这件事
真是破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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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jasmine (茉莉) 于 (Thu Aug 23 03:59:54 2012, 美东) 提到:
好,这正好是你造谣的证据
我的回复
发信人: bjjasmine (茉莉), 信区: NextGeneration
标  题: Re: 共餐吃饭会传播乙肝病毒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Aug 22 18:26:23 2012, 美东)
因为甲肝是急性传染病,有暴发性和流行趋势,可治愈。甲肝病人一样要隔离啊,但治
愈后他们就是健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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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version (hehe) 于 (Thu Aug 23 03:59:55 2012, 美东) 提到:
发信人: liaoliao2009 (不甚了了), 信区: NextGeneration
标 题: Re: 共餐吃饭会传播乙肝病毒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Aug 22 18:20:45 2012, 美东)
可是,为什么甲肝没有上升到歧视高度呢?
假定一样是传染哈,假定专家们发现乙肝的消化道传染是不容忽视的,难道专家就可以
三缄其口了?太不负责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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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jasmine (茉莉) 于 (Thu Aug 23 04:01:44 2012, 美东) 提到:
这些结论都是你说的
你全家是不是都没了你才敢这么信口雌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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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version (hehe) 于 (Thu Aug 23 04:03:35 2012, 美东) 提到:
//////////《他们研究国内的传播途径少考虑饮食传播是很
正常的》
有没有文献,统计支持,还是民科一拍脑袋凭空想出来的“论据”
发信人: bjjasmine (茉莉), 信区: NextGeneration
标 题: Re: 共餐吃饭会传播乙肝病毒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Aug 22 18:55:33 2012, 美东)
你有没有好好看
美国说的就是几率低或者没证据表明,谁也没说不传染阿
而且美国人的生活习惯和中国完全不同,他们研究国内的传播途径少考虑饮食传播是很
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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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x (xiaotiantian) 于 (Thu Aug 23 04:03:44 2012, 美东) 提到:
茉莉一遍一遍的真理,一遍又一遍的被证明是谎言或者是旧闻。茉莉啊,你贴东西前能
不能Google一下,看一看最近的一些消息?
教育部取消乙肝携带者不能录取烹饪专业限制

中广网北京9月11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日前,教育部公布了《
关于做好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
究生管理规定》,在体检时的乙肝项目检测问题上,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
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育部
要求各招生单位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依据这份有关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取消了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学
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
学与工程专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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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version (hehe) 于 (Thu Aug 23 04:06:05 2012, 美东) 提到:
不要偷换概念。
看清楚,这是我的问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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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jasmine (茉莉) 于 (Thu Aug 23 04:10:44 2012, 美东) 提到:
你是不是打了鸡血了这么兴奋?你是不是自己有病还想拉上别人?
看清楚,这是我的问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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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jasmine (茉莉) 于 (Thu Aug 23 04:12:34 2012, 美东) 提到:
要求各招生单位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这句话你没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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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version (hehe) 于 (Thu Aug 23 04:16:16 2012, 美东) 提到:
链接在这里 http://edu.ifeng.com/zhuanti/zy/zuixin/201003/0301_9723_1573637.shtml
其实欧美早年就立法禁止歧视了,难道这些尊重医学和人权的政策都是早年被乙携绑架
阴谋的产物?
由此看来,你的讨论是恶意的,歧视的,充满谎言和误导。
小样,我们鄙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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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version (hehe) 于 (Thu Aug 23 04:19:34 2012, 美东) 提到:
你说的那句话,已经没有了。
http://edu.ifeng.com/zhuanti/zy/zuixin/201003/0301_9723_157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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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烹饪专业等8专业可录取乙肝携带者
2010年03月01日 10:41新京报【大 中 小】 【打印】 共有评论0条
27日,北京教育考试院下发通知,原《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乙型
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学前教育、烹饪与营养等8大专业的限制,今年正式取消
。不过,慢性肝炎病人、且肝功能不正常者仍不能录取。
今年的高招体检意见特别提示,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普通高
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体检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食品安全法
》和此前人保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
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今年起,对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
行技术、烹饪与营养等专业的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的限制取消。
同时,在今年高考体检中取消乙肝项目检测,也就是俗称“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
,继续保留转氨酶检测作为体检项目。如果受检者转氨酶正常,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
;如果转氨酶异常,可进一步明确诊断。据悉,研究生招生中对学生的入学身体检查,
也将严格按上述规定执行。另外,患有6类疾病者,今年学校仍可以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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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jasmine (茉莉) 于 (Thu Aug 23 04:20:07 2012, 美东) 提到:
歧视和正常防护不能混淆
就是因为你这样的人,让健康人正常防护的权利都被践踏了!
我发帖就是要告诉大家,保护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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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jasmine (茉莉) 于 (Thu Aug 23 04:21:37 2012, 美东) 提到:
。不过,慢性肝炎病人、且肝功能不正常者仍不能录取。
不是所有的乙肝患者都能录取哦
谢谢你,自行抽得很响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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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version (hehe) 于 (Thu Aug 23 04:23:34 2012, 美东) 提到:
Wrong,保护自己不能通过谎言和误导以及否认医学事实来实现。
歧视也不可能保护你自己。
鄙视你tw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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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jasmine (茉莉) 于 (Thu Aug 23 04:28:02 2012, 美东) 提到:
你抽了自己我就不说你什么了
我绝对没有歧视你,大家也不会,世界很美好,看开点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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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version (hehe) 于 (Thu Aug 23 04:29:19 2012, 美东) 提到:
不要转移话题。
不服输是好事。
赖皮需要鄙视。
你缺乏的不是科普,你缺乏的诚信和家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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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version (hehe) 于 (Thu Aug 23 04:32:00 2012, 美东) 提到:
你有没有歧视,自己心里清楚。
说谎死全家。
所以但愿你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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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x (xiaotiantian) 于 (Thu Aug 23 04:33:03 2012, 美东) 提到:
我实在有点招架不住茉莉了。她一个人我完全可以不管,她尽可以生活在她自己创造的
恐惧中。但是她不断的散布她自己的臆想,谣言和错误信息,好像大家都挺不住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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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jasmine (茉莉) 于 (Thu Aug 23 04:33:28 2012, 美东) 提到:
从造谣全家如何出发,你没有家教是很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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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jasmine (茉莉) 于 (Thu Aug 23 04:40:57 2012, 美东) 提到:
我说了,大家自行判断
你没有嘲笑干涉别人判断的权利
不能你自己不在乎,就要求所有人不在乎
你可另行发帖阐述观点寻求支持,但你讽刺挖苦要求别人闭嘴就是你不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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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version (hehe) 于 (Thu Aug 23 04:43:09 2012, 美东) 提到:
也许可以这样解释:她老爸是不是开药厂的?
注意这是问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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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jasmine (茉莉) 于 (Thu Aug 23 04:45:28 2012, 美东) 提到:
你家是不是卖墓地的?
这是问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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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version (hehe) 于 (Thu Aug 23 04:59:18 2012, 美东) 提到:
真理是越辩越明。我相信受过教育,通情达理的人是大多数。
所以建立在民科和谎言上的谣言也好,阴谋论,自然是骗不了大多数人的。
人世间就是这样,不经历丑恶,哪知道真善美的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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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jasmine (茉莉) 于 (Thu Aug 23 05:07:25 2012, 美东) 提到:
不过,慢性肝炎病人、且肝功能不正常者仍不能录取。
合格的鸭子,真不知道你是卧底,不该揭露你的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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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version (hehe) 于 (Thu Aug 23 05:14:53 2012, 美东) 提到:
乙肝歧视由来
2009年12月17日 09:01:00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周刊网 作者:张鹭 星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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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2009年,在乙肝携带者眼里是个“历史性的一年”。
7月20日,《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颁布实行。在这个法规列出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
病”中,并未出现“乙型病毒性肝炎”的字样。这意味着,如果愿意,中国的9300万乙
肝病原携带者(HBVER)都有资格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随后,7月30日颁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草案)》,要求托幼机构不
得拒绝乙肝表面
2009年,在乙肝携带者眼里是个“历史性的一年”。
7月20日,《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颁布实行。在这个法规列出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
病”中,并未出现“乙型病毒性肝炎”的字样。这意味着,如果愿意,中国的9300万乙
肝病原携带者(HBVER)都有资格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随后,7月30日颁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草案)》,要求托幼机构不
得拒绝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但肝功能正常的幼儿入园;10月10日,卫生部在例行记者会上
透露,卫生部有关司局正在就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血清学检测项目(乙肝五项
检测,俗称“两对半”)制定指导性意见。
回溯乙肝携带者受歧视的历史,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中国在上世纪70年代就掌握了乙肝
表面抗原的检测技术,但针对HBVER的这种整体性社会恐慌与排斥,却仅仅从最近10多
年才开始形成。“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整个社会对于HBVER还是很宽容的”,陆
军说。作为一名HBVER,陆军在1990年顺利进入大学,中途还因发病而休学过一年,但
却并不影响他毕业后被分配到原单位,他身边的几位朋友也有着类似经历。
事实上,在大量的网络交流中,“上世纪90年代中期”也是HBVER们最为认可的时间拐
点——从此以后,这个群体在就业和升学领域受到的排斥逐渐明显。社会对于乙肝人群
由宽容到排斥的前后变化,经历了一个怎样的过程?
最初的错误
尽管美国科学家布隆伯格早在1963年就发现了澳大利亚抗原(即乙肝表面抗原),但国
家卫生标准《乙型病毒性肝炎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起草人、曾任卫生部肝炎防治专
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的徐道振教授对《中国新闻周刊》记者说,对澳大利亚抗原的检测技
术直至上世纪70年代才传入中国,从那以后,中国医学界才能在肝炎中区分甲肝与乙肝
。“而在此以前,我们只能按传播途径把肝炎分为传染性肝炎(主要是急性黄疸型肝炎
)和血清型肝炎(实际上就是乙肝)。”
“有了乙肝的检测办法之后,很多医院就在临床上先应用了,在各地的传染病报告里,
肝炎不断增多。根据疫情报告里表现出来的发病率逐渐增高的趋势,卫生部在 1979年
组织了全国第一次肝炎的流行病学调查。”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副理事长、卫生部疾控
司原司长王钊对《中国新闻周刊》记者回忆那次流调的结果,乙肝表面抗原的携带率是
9.75%,按12亿人口推算,当时的HBVER大概是1.2亿。
这个危言耸听的数据,事实上改变了后来社会对于肝炎的态度。
但科学新发现要体现在政策法规之中,显然需要一定的过程。王钊回忆,“上世纪70年
代,在我们的传染病管理条例中规定报告的病种里,传染性肝炎仍然被整体作为一个病
种,并没有从病源上分为是细菌的还是病毒的,病毒是什么型别。”即便到了1982年,
《食品卫生法》出台时,在“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疾病中,乙肝也被
笼统地包括在“病毒性肝炎”的表述中被一起排除。
一个重要的区别是,“虽然都是病毒性肝炎,但甲肝、戊肝与乙肝、丙肝却完全不一样
,属于两个系统的疾病,前两者是通过消化道传播,后两者是通过血液传播”,王钊说
,“不管是细菌也好,病毒也好,在侵害人体的时候,都会有一个‘靶子’,消化道传
播的细菌和病毒专门找消化道,血液传播的就专找血液,病毒性肝炎虽然都是侵犯肝脏
,走的路径却不一样,就像走高速公路的绝不会走到国道上来。中国在进行乙肝研究时
在黑猩猩身上做过实验,给它喂食乙肝病毒,不会产生乙肝症状;但要是把它的口腔黏
膜用铁刷子刷破再去喂食,它就会感染”。
“这样笼统的划分,在当时是可以理解的”,徐道振回忆,虽然中国在上世纪70年代就
能检测乙肝表面抗原,但了解这种疾病是一个逐步的过程,直到上世纪80年代才掌握乙
肝e抗原的检测技术,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才掌握定性DNA的检测技术。制定《食品
卫生法》时,不少专家也认为密切接触会传染乙肝。王钊说,加上当时制定法规并没有
现在的公示制度,少数知情的肝炎专家并没有机会对这个错误做出纠正。
但1982年的《食品卫生法》却为此后法规的表述做了一个坏的开头:1987年颁布的《公
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1989年颁布的《传染病防治法》,都将“病毒性肝炎”作为一
个不加区分的整体。
公众的认识
与前沿的医学研究相比,中国公众对于乙肝的认知要晚得多。王钊说,上世纪90年代以
前,群众性的防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得有限,各种信息传播的手段也少,不要说乙肝,
他们对肝炎的了解都很有限。
直到1986年新疆的戊肝和1988年的上海甲肝大流行,才以疫情的方式唤起了中国公众对
肝炎的重视。1988年的上海甲肝大流行时,王钊跟随当时卫生部的分管副部长第一时间
赶到了上海。她回忆说,这场持续半年之久的疫情让上海陷入了前所未有的恐慌,“工
厂停工、学校停课,所有的医院都住满了,连礼堂和宾馆都临时增设了病房。”
在疫情爆发的日子里,对甲肝的恐慌也蔓延到了其他省市。当时分管卫生工作的上海市
副市长谢丽娟,曾对媒体回忆:上海生产的食品被封存;上海运出的蔬菜被扣留;上海
人在外地住旅馆,迎接他们的往往是“客满”;上海人出差在外,上馆子吃饭,服务员
连连谢绝;上海人到北京开会,会场要给他们单独划定区域。
1988年的上海甲肝疫情,客观上为普及肝炎预防的知识起到了常规宣传所不及的作用。
但很难说,中国公众对于乙肝的恐慌是由此点燃。“那场疫情的影响力仅限于华东地区
,疫情过后,也只有华东地区实行了联防联控。”王钊说。
由于在食品和卫生领域的政策法规中,乙肝一直没有被从其他的病毒性肝炎中区分出来
,乙肝一直都是以“烈性传染病”的形象出现在中国公众的视野里,甚至对于很多
HBVER来说也是如此。作为研究乙肝的权威专家,徐道振经常要利用业余时间给那些不
敢接触自己孩子的乙肝母亲、不敢谈恋爱的乙肝青年回信,这让他感到欣慰而又无奈,
“光在我手中,就撮合了不少年轻人,但我一个人的力量能有多大?”
与对乙肝科普宣传的不足相对应的,是医疗广告的刻意误导。徐道振说,乙肝特效药和
专家门诊的广告传播的“乙肝—肝硬化—肝癌”三部曲,这对社会公众造成的误导近乎
“恐吓”——因为事实上,根据国际权威医学杂志《柳叶刀》2009年发布的连续随访22
年的调查结果,在免疫清除期过后,90%—95%的HBVER会变成非活动性的携带者,只有
不到10%的人会转为肝硬化。对此,2003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国家中
医药管理局就曾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医疗广告活动 加强医疗广告监管的通知》,暂停
就乙肝发布医疗广告,但收效甚微。
2005年,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曾在成都、苏州、广州做过社会对于 HBVER态度的调查,
结果显示,约37.5%被调查者不愿与乙肝病原携带者同时办公、同桌就餐;55.36%不愿
与之组织家庭。而该基金会2005年公布的《中国病毒性肝炎的流行现状及其相关问题分
析报告》对医务人员的调查结果显示:在专科医生中,能准确回答所有肝炎问题的人几
乎没有;在非专科医生中,仅有不到一半的人能完全正确地回答乙肝传播途径,能正确
回答所有问题的人只占0.3%,有11.6%的人不愿治疗肝炎患者。
[!--CNW_PAGE--]
政策隐患
在陆军的观察里,对现在9300万HBVER产生重大影响的变化发生在1994年。这一年,国
家公务员制度改革启动,对公务员的招录开始实施“逢进必考”,劳动就业领域的体检
筛查也由此开始。
1994年的《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下称《标准》)中规定,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或乙肝两对半阳性而肝功正常者可录用”。
“这个规定本身并无不妥”,陆军说,“但问题是,它开创了一个强制检查乙肝两对半
的先例,造成各地方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的纷纷仿效,而后者效仿在对入职和
入学者进行乙肝两对半的强制体检时,却没有效仿两对半阳性而肝功能正常者可录用的
原则,变成只要是两对半阳性就拒绝录用。”
《中国新闻周刊》记者欲就《标准》中关于乙肝筛查制度的制定过程,采访人事部考试
录用处当时的一位负责人,但遭到了拒绝。
那么,中央机关《标准》中的“两对半阳性而肝功能正常者可录用”,是如何演变成“
只要是两对半阳性就拒绝录用”的?关注HBVER人权保护问题的广州大学法学院教授邓
成明,这样分析对于HBVER的录用,从中央到地方的变异过程:
人事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第二十六规定:“体检的项目、合格标准及
有关办法由录用主管机关根据职位要求具体规定”,这实际上是将制定体检标准的权力
授予了各省、市(自治区);而全国31个各省的《公务员体检标准》均将携带乙肝病毒
判为不合格(广东、四川、江西小三阳合格、大三阳仍为不合格)。
这样,全国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实际上被排除在公务员职业之外。这种规定所造成的
负面影响是十分严重和非常广泛的。公务员招考是一面镜子——如果连国家机关都觉得
携带者存在问题,那其他用人单位更有了拒绝的理由。如此以往,多数事业单位的体检
标准就参照了公务员体检标准。
邓成明的分析得到了地方官员的证实。2003年,就著名的HBVER张先著诉芜湖市人事局
的“乙肝维权第一案”,《中国新闻周刊》记者曾采访安徽省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处长
史甘霖,史当时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安徽省人事厅就是根据“第二十六条规定”
制定了《安徽体检标准》。史甘霖说,行使一定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也
参照公务员的健康标准执行。
这种“上行下效”甚至会影响到外资在华企业。根据陆军所在的反乙肝歧视NGO北京益
仁平中心发布的《2008外企乙肝歧视调查报告》,在96家接受调查的外资在华企业中,
超过八成对求职者强制体检乙肝病毒标志物,并依据检测结果来淘汰乙肝病毒携带者。
“当然,他们的方式都很隐蔽,会用其他借口拒绝。”陆军说。
而对于乙肝携带者的社会态度,与其说是“歧视”倒不如说是一种无知。中国肝炎防治
基金会副理事长,曾任卫生部疾控司司长的王钊说,歧视”包含着道德谴责的意味,很
多社会公众会因为吸毒、性乱这样的偏见而对艾滋病人产生歧视,但对于乙肝来说,社
会公众的情绪更多是由于无知而产生的恐惧。而专家徐道振更将这种社会排斥定性为“
事实上的排斥”。
的确,当云南省卫生厅长以“防艾事业”之名,愿为大理男同性恋酒吧摇旗呐喊;1.2
亿中国乙肝病毒携带者,仍有待获得更为明确的社会承认。
(中国新闻周刊网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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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version (hehe) 于 (Thu Aug 23 05:39:11 2012, 美东) 提到:
你跟她讲事实,讲道理
她跟你讲谣言,讲谎话
这个区别本身就是个很好的教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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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jasmine (茉莉) 于 (Thu Aug 23 11:43:06 2012, 美东) 提到:
某些人的谣言谎话被自己证明不攻自破,大家心里都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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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version (hehe) 于 (Thu Aug 23 11:53:44 2012, 美东) 提到:
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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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geona (猪猪) 于 (Thu Aug 23 11:56:06 2012, 美东) 提到:
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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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on (江湖) 于 (Thu Aug 23 11:58:21 2012, 美东) 提到:
"不一定"和"没证据表明"差得远了去, 你一句话就把这两者的差别抹杀了?
说老实话, 有观点说观点, 这么搅混水就很没劲了.
前面说得很清楚了, 现在在这事上, 专业观点很清楚, 就是不相信
共餐会传染, 而不是"啊, 我不知道呢, 可能...?"或者所谓的"不一定".
这个"不相信"有多强, 什么是最好的表达方式(比如, 加个
几率?), 是另一回事. 但绝对不是"不一定".
你觉得中国媒体说的不好, 也不能拿差得更远的"不一定"来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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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jasmine (茉莉) 于 (Thu Aug 23 12:33:03 2012, 美东) 提到:
如果真的不传染,为什么不敢直接说不传染?!
有人提出乙肝患者家庭扎堆的问题,你们怎么集体失语了?
有人提出和考友共餐第一次体检没事2个月后查出两项阳性,你们怎么又失语了?
国家惺惺作态地说了一堆,但关键时刻慢性肝炎和肝功能问题的人食品学前等专业不予
录取,你们怎么还是给不出解释?
不止我一个人提出有专家学者提出乙肝共餐传播,你们又在说什么?这次专家又不可靠
了是吧?
给不出解释,就人身攻击对吧?想方设法让别人闭嘴,以证明自己的正确?
说到底,就是你们四五个ID在上窜下跳(其中有没有马甲不明,但要出现一起出现,还
是很奇怪的)大部分人旁观应该都有自己的判断
活在自己世界里的是你们自己,被谎言蒙蔽了眼睛,ok,你自己去冒险,是你的自由,
但忽悠大家都去冒险,是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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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on (江湖) 于 (Thu Aug 23 13:12:10 2012, 美东) 提到:
1, "为什么不敢直接说不传染"? 这个问得好奇怪.
难道你没看到过我直接说不传染? 装什么装?
只有你非要纠缠, 我再说的严格点, 就是"不相信会传染".
但在几率极小的情况下, 和大众宣传说"不传染", 我觉得
没问题.
2. 同学, 不要装, 请你回答"不一定"与"不相信会传染"是不是一回事?
我认为不是, 你为什么故意把这两者放在一起说, 这个不是故意把水搅混么?
我说你搅混水难道算人身攻击? 你也太能编了吧?
3. 你那些证据不证据, 我就这么说吧:
"有人提出和考友共餐第一次体检没事2个月后查出两项阳性", 这也能当证据,
大家就明白你做科学研究的能力有多强了.
所以我现在已经不跟你具体讨论传染还是不传染这个学术问题了.
我只是告诉你, 你的观点是什么不重要. 现在专业上压倒性的主流观点
就是不相信会传染. 你那些证据之类的, 请那些专家自己出来说,
不要背後跟你聊天然后由你转述. 很遗憾, 那个, 你可以信,
但是大众没义务信. 大众按照现在专业上压倒性的主流观点规范自己
的行为, 你无权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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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lc (drlc) 于 (Thu Aug 23 13:20:22 2012, 美东) 提到:
茉莉,我们几个“上窜下跳”的 好像都是专业或曾经的专业工作者, 我是, linx 是
,辛苦 写了一大片的 tyxfxvv是, pigeona是,专家嘛至少我谈不上是, 可我们都受
过正规的医学或科学教育和训练, 我们都在欺骗大众吗?
你要真想说有的专家有不同意见, 你把出处, 原话都清楚写出来。 你不能就这样语
焉不详的不负责任的说一句“不止我一个人提出有专家学者提出乙肝共餐传播”。
关于家族扎堆, 可能的解释:
异性间: 夫妻性生活, 母子母女间垂直传播
同性间:兄弟姐妹在同一处接种疫苗, 针头污染, 接受同一牙医治疗, 兄弟父子间
共用刀具牙具
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历史上公用注射器及垂直传播造成的高感染率,高感染率本身会促
使大家有“家族扎堆”的印象。 再加上过去乙肝检测手段的不普及, 现在突然发现以
前未发现的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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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on (江湖) 于 (Thu Aug 23 13:25:56 2012, 美东) 提到:
你看她故意混淆"不一定"与"不相信传染" 差别(她故意把美国专家的意见
说成这样), 就知道她的问题在哪儿了.
先混淆一下对大家明显意思不同的两种说法. 然后别人用
"不相信传染"时, 她就用"不一定"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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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2008 (michael_2008) 于 (Thu Aug 23 14:09:01 2012, 美东) 提到:
哎,其实是两种性格的人在争论。
主流观点也承认共餐传染的微小可能性。茉莉也承认这种可能性很小,但她要杜绝这种
哪怕很微小的可能性。就象有的人成天飞,有的人打死也不坐飞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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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on (江湖) 于 (Thu Aug 23 14:12:40 2012, 美东) 提到:
茉莉也承认这种可能性很小?
可能.
但她非要把这说成"不一定". 这不是一般人对于微小的可能性的描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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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geona (猪猪) 于 (Thu Aug 23 14:13:26 2012, 美东) 提到:
haha. I didn't “上窜下跳” this time --- I only had 4-5 short posts.
A few years ago I was the first one that jumped out to argue against this
statement on xys. This time I feel too tired to keep doing this. But I am
really glad that you guys are doing so. Thanks for spending time, efforts
and energy on health education. I am sure some ppl here are benefited from
your pos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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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version (hehe) 于 (Thu Aug 23 14:13:52 2012, 美东) 提到:
没见过这么无耻的。
第一,拿了个2009年以前的高考招生规定来误导说,携带者不可以读幼教,食品专业等
限制学科。
第二,被人拿2009年后的取消专业限制的新高考招生规定揭穿后。灰头土脸后。后又来
扣肝功问题。
好让我们看看原文。
新规定原文是:
患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不予录取
●严重心脏病、心肌病、高血压病。
●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严重的血液、内分泌以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
赖。
●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
很显然,肝功能不正常,显然是生病状态,如同心脏病一样。体弱需要治疗。当然暂时
不是能入学的。
但是不能入学,不等于是证明一定是消化系统传染病啊。按照你的逻辑,心脏和风湿病
不能入学当然也证明他们是消化传染病了吗?
再何况,肝功能回复正常后,可以继续入学,不是恰好证明了乙肝的非消化传染性吗。
我很遗憾我浪费很多时间和一个只会发布虚假信息,随意误导他人的民科来对话。
我很困惑的她这样做的动机。如果她自信真理掌握在自己手里面了,她真正有强大的自
信和依据,会这样来招摇和误导吗。
难道她的人生哲学就是真理需要不折手段来捍卫吗?
不折手段真的能证明你是对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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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lc (drlc) 于 (Thu Aug 23 14:17:18 2012, 美东) 提到:
不好意思把你说成“上窜下跳” 啊。 我突然觉得这个争论是个人生观,世界观,价值
观的三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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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W (PPB) 于 (Thu Aug 23 14:19:28 2012, 美东) 提到:
不过其实我赞成分餐,共餐太容易感染幽门螺杆菌啊,甲肝戊肝啊,反正分餐没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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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Dora (家有懒猫-家有小宝万事足) 于 (Thu Aug 23 14:26:01 2012, 美东) 提到:
就是啊,分餐多好,现在我都不知道这些人为什么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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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wmm (小石头) 于 (Thu Aug 23 14:28:16 2012, 美东) 提到:
有一些人是打死都不认错的,我家那位就那样,一辈子都没服过软,就算知道自己错了
也最多就是不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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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W (PPB) 于 (Thu Aug 23 14:28:21 2012, 美东) 提到:
吵的点是不是分餐好不好,主要是共餐是不是乙肝传播的一个途径。
我个人理解的是这样:一方认为:不是说概率为零,但是非常非常小可以忽略不计。
另一方认为:是可能的传染途径,因此需要分餐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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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Dora (家有懒猫-家有小宝万事足) 于 (Thu Aug 23 14:35:55 2012, 美东) 提到:
嗯,我太狭隘了,我觉得争论的这两点和我都没啥关系,我不管怎么传播的,只要我家
人和我娃有抗体了就好,所以更不能理解为啥这个能吵这么多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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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version (hehe) 于 (Thu Aug 23 14:36:44 2012, 美东) 提到:
是不是比较偏执。
对不起啊,我不是说你家那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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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geona (猪猪) 于 (Thu Aug 23 14:38:10 2012, 美东) 提到:
haha. Now let me “上窜下跳”.
How to eat with friends and family might be a question of personality or 三
观? But the principle is principle. She can't distort the fact that HBV is
not transmitted through sharing utensils. That is rumor, period.
All the Americans, Japanese, Indians that I have a closer relationship with
(my classmates, friends, professors here) don't seem mind sharing utensils.
And they are all public health experts! Even when we eat western food, we
often pick up food from each others' plates, drink from each others' cup,
and even share the same ice cream ... I really don't think this matters to
public health that much. This is just a personal habit. Just because someone
doesn't like this, doesn't mean that all the other ppl should follow her
ru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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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on (江湖) 于 (Thu Aug 23 14:38:43 2012, 美东) 提到:
在这里知道自己错了不说话就足够了.
有的同学连这一点也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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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W (PPB) 于 (Thu Aug 23 14:40:49 2012, 美东) 提到:
哈哈,我觉得他们大部分还是纯学术讨论。有兴趣就当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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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wmm (小石头) 于 (Thu Aug 23 14:41:42 2012, 美东) 提到:
给你看一个例子,如果数据不足的时候CDC是怎么说的:
http://www.cdc.gov/breastfeeding/disease/hepatitis.htm
Is it safe for the HCV-positive mother to breastfeed if her nipples are
cracked and bleeding?
Data are insufficient to say yes or no. However, HCV is spread by infected
blood. Therefore, if the HCV-positive mother's nipples and/or surrounding
areola are cracked and bleeding, she should stop nursing temporarily.
Instead, she should consider expressing and discarding her breast milk until
her nipples are healed. Once her breasts are no longer cracked or bleeding,
the HCV-positive mother may fully resume breastfeeding.
注意人家这里说的是"Data are insufficient to say yes or no. ",但后面仍然不建
议继续哺乳。并不是因为没有数据就假设不传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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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Dora (家有懒猫-家有小宝万事足) 于 (Thu Aug 23 14:43:32 2012, 美东) 提到:
不好意思啊,对你说的这个drink from each others' cup, and even share the same
ice cream实在是理解无能,不能因为你们是学public health的就认为这个没关系,
和特别亲密的朋友(也就那么两三个)偶尔为之我能接受,但是和一般朋友我真觉得这
样比较恶心并且非常不卫生。别说其他严重的传染病,就是简单的口腔疾病都有可能这
么传染
with
.
some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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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Dora (家有懒猫-家有小宝万事足) 于 (Thu Aug 23 14:45:00 2012, 美东) 提到:
嗯,不互相攻击的时候看看引经据典还是有点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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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on (江湖) 于 (Thu Aug 23 14:47:10 2012, 美东) 提到:
你不明白人家是在故意用她自己嘴里的"不一定",
来混淆极小的几率与一般人理解中"不一定"的差别么?
你要说那不是"不一定", 她就跟你矫, 说只要不是"一定不"就是"不一定".
问题是, 咱一般人不会把这么小几率的事说成"不一定".
举简单一例子, 如果天气预报说今天是晴天 - 这天气预报
的准确性没那么大吧? 你看有多少人会因为不是100%准确, 而不说"今天应该是晴天"
却改说"今天不一定会下雨"的?
她这是典型的利用文字游戏误导他人.
unt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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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yo (回想着你疼爱我的脸) 于 (Thu Aug 23 14:48:08 2012, 美东) 提到:
其实H pylori 成人之间也不容易传染,多是父母在婴幼儿时期传染给小孩的,尤其是
咀嚼食物之后或者用自己的餐具直接喂给小孩。中国人H pylori带菌率高,很应该引起
重视倒是真的。
至于注意卫生总的来说什么时候都是对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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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wmm (小石头) 于 (Thu Aug 23 14:48:41 2012, 美东) 提到:
问题总有人把三九健康网之类的引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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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geona (猪猪) 于 (Thu Aug 23 14:52:40 2012, 美东) 提到:
I know. I didn't want to use this to argue against LZ. This is just some
interesting facts to share.
I can totally understand that some people don't like sharing food. But on
the other hand, many people still do so regardless the risks of infecting
some diseases. I guess I just want to point out that even americans Fen Can,
they might share food more often than Chinese.
s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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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yo (回想着你疼爱我的脸) 于 (Thu Aug 23 14:56:09 2012, 美东) 提到:
nod nod nod
C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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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yo (回想着你疼爱我的脸) 于 (Thu Aug 23 14:58:45 2012, 美东) 提到:
same here, it's really nice to come across some intellectual posts once in
a wh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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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jasmine (茉莉) 于 (Thu Aug 23 15:18:16 2012, 美东) 提到:
呵呵,正解那些人明明知道可以这样说
但就是不说
只管强调几率低呀几率低
但说到是不是等于零的时候又开始扯别的,反正就是不承认分餐可以避免乙肝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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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jasmine (茉莉) 于 (Thu Aug 23 15:29:11 2012, 美东) 提到:
至少那个满口喷脏话的 subversion 必然不是,当然他的发言我基本忽略不计
我本来不想说,因为引来的人身攻击已经不少了,现在我告诉你,我个人专业与医学相
关,我家人是顶尖大学的医学世家,而且现在还在临床工作,我的朋友们也是医学圈里
的。我的意见和他们一致,乙肝可能通过共餐传播,你说不能排除可能性也好,不确定
也好,都是可能
有这个可能,我们就应该避免,这个没有什么错的。
tyxfxvv的专业素养明显相对高,他并不是说共餐不传播的一分子,他在很客观地说可
能性很小,和你们不是一路
另外还有一位clonebar,专业素养明显比你们这几位都高,他说什么了,支持你们了嘛?
不要以为自己站在专业制高点上,你们离开现实太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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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wmm (小石头) 于 (Thu Aug 23 15:33:20 2012, 美东) 提到:
对人身攻击表示批评。
不过你这一段话有点像当年core对记者说的那段 :)
貌似问题又回归到小概率能不能等价为不的问题上了。
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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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on (江湖) 于 (Thu Aug 23 15:33:26 2012, 美东) 提到:
BBW同学说, 一方认为:不是说概率为零,但是非常非常小可以忽略不计
你说"那些人"只管强调几率低呀几率低.
这与BBW同学的说法有什么不同? 字面不同?
于是你的结论就是"那些人明明知道可以这样说但就是不说"?
你要"那些人"怎么说? 必须原封不动抄BBW的原话?
这比你把极低几率事件故意偷换成"不一定"还要可笑.
你前面用"不一定"混淆视听至少字面上还说得过去 - 虽然表达的意思
实际上相差甚远.
现在这个就是明显的自我矛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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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on (江湖) 于 (Thu Aug 23 15:34:56 2012, 美东) 提到:
你再怎么说, 现在主流的, 公布出来的专业意见不是这个.
所以你就不能对大家说"应该". 因为大家按照主流的, 公布出来的专业意见
来规范自己的行为是完全合情合理合法的.
你如果说"求求大家了, 请...", 这个当然没问题.
明白了么?
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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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jasmine (茉莉) 于 (Thu Aug 23 15:38:55 2012, 美东) 提到:
又拿主流来说话
和主流不同的声音说了就是错?就是骗人?这是什么逻辑。
你去和别人说求求你相信我,和乙肝患者吃饭真不得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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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jasmine (茉莉) 于 (Thu Aug 23 15:42:45 2012, 美东) 提到:
同学,你受没受过专业的科学训练阿
几率低=不一定=有可能=\一定不
这是符合逻辑的
如果说你觉得混淆了,那是你逻辑不清,还是先去补补课再回来讨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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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on (江湖) 于 (Thu Aug 23 15:44:22 2012, 美东) 提到:
没人说"主流不同的声音说了就是错?就是骗人"
而是说你不能拿这个要求别人.
我不在乎别人是不是要和乙肝患者吃饭,
我也不在乎别人是不是相信, 为什么要去求?
你在乎, 不希望与乙肝患者吃饭, 那么为了达到你的目的,
你应该采取的手段是什么? 是指责别人, 还是请求别人?
举个例子你就明白了:
所谓手机辐射的问题, 现在的结论也是"没有证据表明"对人体有影响.
那么如果你相信手机辐射对人体有影响, 不喜欢别人在你旁边用手机,
你怎么办?
你可以找别的理由: 比如, 说别人应该尊重你的私人空间, 不要离你太
近说话.
你也可以告诉别人你的担心:"对不起, 我觉得手机辐射对人体有影响,
能不能请你..."
但是如果你偏要把自己相信的(那些不为主流接受的)东西当成可以规范
其他人行为的准则, 跟别人说: "手机辐射对人体有影响, 所以
你不应该在我附近使用手机", 你说合适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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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jasmine (茉莉) 于 (Thu Aug 23 15:45:43 2012, 美东) 提到:
恭喜你想了十几个小时终于想出该如何诡辩了
可惜还是没有成功
你有没有搞清楚携带者和发病者的区别呢
回去补课吧,外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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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on (江湖) 于 (Thu Aug 23 15:45:53 2012, 美东) 提到:
别玩文字游戏了.
"不一定会传染", 与现在主流的研究成果(不管您认为我们应该怎么去说)
是一样的意思?
您要是非这么说, 我看没有任何讨论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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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jasmine (茉莉) 于 (Thu Aug 23 15:47:14 2012, 美东) 提到:
是谁在和我玩文字游戏
别人说可能,你就跳出来说,不对!!是不一定
两个同等词汇不能互换,你倒说我玩文字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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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version (hehe) 于 (Thu Aug 23 15:47:27 2012, 美东) 提到:
你信用已经破产了。没有人对你的话感兴趣。
转我的原帖。
没见茉莉过这么无耻的。
第一,拿了个2009年以前的高考招生规定来误导说,携带者不可以读幼教,食品专业等
限制学科。
第二,被人拿2009年后的取消专业限制的新高考招生规定揭穿后。灰头土脸后。后又来
扣肝功问题。
好让我们看看原文。
新规定原文是:
患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不予录取
●严重心脏病、心肌病、高血压病。
●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严重的血液、内分泌以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
赖。
●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
很显然,肝功能不正常,显然是生病状态,如同心脏病一样。体弱需要治疗。当然暂时
不是能入学的。
但是不能入学,不等于是证明一定是消化系统传染病啊。按照你的逻辑,心脏和风湿病
不能入学当然也证明他们是消化传染病了吗?
再何况,肝功能回复正常后,可以继续入学,不是恰好证明了乙肝的非消化传染性吗。
我很遗憾我浪费很多时间和一个只会发布虚假信息,随意误导他人的民科来对话。
我很困惑的她这样做的动机。如果她自信真理掌握在自己手里面了,她真正有强大的自
信和依据,会这样来招摇和误导吗。
难道她的人生哲学就是真理需要不折手段来捍卫吗?
不折手段真的能证明你是对的吗?
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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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jasmine (茉莉) 于 (Thu Aug 23 15:48:41 2012, 美东) 提到:
你作为一个如此明显的外行,信用是负数了
我还和你说话是给你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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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version (hehe) 于 (Thu Aug 23 15:50:44 2012, 美东) 提到:
其他不想说。
人要知耻。
大家知道你已经证明自己脸皮厚了。
不需要继续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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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jasmine (茉莉) 于 (Thu Aug 23 15:51:37 2012, 美东) 提到:
好吧,我不和你争论了
你现在去可以和别人大喊一声:
求求你相信我,和乙肝患者一起吃饭不一定会传染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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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lc (drlc) 于 (Thu Aug 23 15:53:00 2012, 美东) 提到:
tyxfxvv的原话是“成人共餐感染微乎其微” “和感染者一起吃饭,成人感染只有理论
上的小概率事情”, 我说的是“共餐感染几率很小”, 他的话比我更绝对些吧?
摆出专业身分不是要占领制高点. 我离开临床很久,(我从一开始就说了),我的知识
确实陈旧了, 我从tyxfxvv,linx, clonbar的帖子里学了很多 。这就是为什么我针对
你的帖子基本上是围绕着逻辑和思辨, 没有说太多的专业内容。 可惜我们这么多人从
各方面,(逻辑, 医学, 科学)想说服你, 都不成功。
科学会出错, 但有些是基本的, 不变的, 这些基本的认识将来被证明出错的机会不
大.
嘛?
☆─────────────────────────────────────☆
flyingluna (瘦宝瘦宝,多吃多睡) 于 (Thu Aug 23 15:53:13 2012, 美东) 提到:
agree
分餐不是歧视
s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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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jasmine (茉莉) 于 (Thu Aug 23 15:54:41 2012, 美东) 提到:
你还真是自我感觉良好
好像没人支持你哎
倒是你的表演满成功的,一个打肿脸充胖子的外行wsn的形象跃然网上,在医学上你就
是一文盲
☆─────────────────────────────────────☆
subversion (hehe) 于 (Thu Aug 23 15:55:41 2012, 美东) 提到:
你这样有意思吗,
说好听点你是偏执
说难听点你是满地打滚的泼妇。
说实质一点,你是对乙携有仇恨感的心里阴暗的歧视者。
☆─────────────────────────────────────☆
bjjasmine (茉莉) 于 (Thu Aug 23 15:56:31 2012, 美东) 提到:
re.分餐不是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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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jasmine (茉莉) 于 (Thu Aug 23 15:57:36 2012, 美东) 提到:
你有乙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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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version (hehe) 于 (Thu Aug 23 16:00:31 2012, 美东) 提到:
你才有,
你全家老少都有
☆─────────────────────────────────────☆
subversion (hehe) 于 (Thu Aug 23 16:01:26 2012, 美东) 提到:
重贴关于分餐。
西方的分餐制由来已久,在发现乙肝病毒前都是分餐。没有理由认为乙肝是需要分餐的
根源。General的分餐是社会文明的表现。
而专门针对非消化道传染的乙肝携带者,要求其主动自觉坦白隐私,和其他人分餐,是
一恶意刁难的歧视行为。
另外,只针对携带者同胞,而对老外HIV,肺结核,性病博爱宽容,不介意分餐,不介
意分享公共卫生间,公共泳池的,请接受四个字:“低等民族”。
最后,你相不相信乙肝是不是消化道传染,who cares。
你如果介意甲乙丙丁肝,HIV,梅毒,胃炎之类的,那你自己在任何场合下坚持分餐好
了。
你自己能做到分餐,又何必在乎别人是不是携带者呢。
如果你自己做不到分餐,又介意乙携,我只能说你人格分裂,该吃药了。
☆─────────────────────────────────────☆
bjjasmine (茉莉) 于 (Thu Aug 23 16:02:18 2012, 美东) 提到:
啊!你用乙肝来攻击别人,这么说不是歧视乙肝患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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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version (hehe) 于 (Thu Aug 23 16:04:00 2012, 美东) 提到:
我和你的区别就是我不歧视你的全家,呵呵。
☆─────────────────────────────────────☆
subversion (hehe) 于 (Thu Aug 23 16:05:37 2012, 美东) 提到:
你的信用已经破产
请看
没见过这么无耻的。
第一,拿了个2009年以前的高考招生规定来误导说,携带者不可以读幼教,食品专业等
限制学科。
第二,被人拿2009年后的取消专业限制的新高考招生规定揭穿后。灰头土脸后。后又来
扣肝功问题。
好让我们看看原文。
新规定原文是:
患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不予录取
●严重心脏病、心肌病、高血压病。
●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严重的血液、内分泌以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
赖。
●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
很显然,肝功能不正常,显然是生病状态,如同心脏病一样。体弱需要治疗。当然暂时
不是能入学的。
但是不能入学,不等于是证明一定是消化系统传染病啊。按照你的逻辑,心脏和风湿病
不能入学当然也证明他们是消化传染病了吗?
再何况,肝功能回复正常后,可以继续入学,不是恰好证明了乙肝的非消化传染性吗。
我很遗憾我浪费很多时间和一个只会发布虚假信息,随意误导他人的民科来对话。
我很困惑的她这样做的动机。如果她自信真理掌握在自己手里面了,她真正有强大的自
信和依据,会这样来招摇和误导吗。
难道她的人生哲学就是真理需要不折手段来捍卫吗?
不折手段真的能证明你是对的吗?
☆─────────────────────────────────────☆
bjjasmine (茉莉) 于 (Thu Aug 23 16:06:19 2012, 美东) 提到:
但是你总是觉得自己被歧视了,对吧?
☆─────────────────────────────────────☆
subversion (hehe) 于 (Thu Aug 23 16:06:52 2012, 美东) 提到:
你的信用已经破产
请看
没见过这么无耻的。
第一,拿了个2009年以前的高考招生规定来误导说,携带者不可以读幼教,食品专业等
限制学科。
第二,被人拿2009年后的取消专业限制的新高考招生规定揭穿后。灰头土脸后。后又来
扣肝功问题。
好让我们看看原文。
新规定原文是:
患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不予录取
●严重心脏病、心肌病、高血压病。
●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严重的血液、内分泌以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
赖。
●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
很显然,肝功能不正常,显然是生病状态,如同心脏病一样。体弱需要治疗。当然暂时
不是能入学的。
但是不能入学,不等于是证明一定是消化系统传染病啊。按照你的逻辑,心脏和风湿病
不能入学当然也证明他们是消化传染病了吗?
再何况,肝功能回复正常后,可以继续入学,不是恰好证明了乙肝的非消化传染性吗。
我很遗憾我浪费很多时间和一个只会发布虚假信息,随意误导他人的民科来对话。
我很困惑的她这样做的动机。如果她自信真理掌握在自己手里面了,她真正有强大的自
信和依据,会这样来招摇和误导吗。
难道她的人生哲学就是真理需要不折手段来捍卫吗?
不折手段真的能证明你是对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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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jasmine (茉莉) 于 (Thu Aug 23 16:08:15 2012, 美东) 提到:
太有趣了,乙肝哥变祥林嫂
☆─────────────────────────────────────☆
subversion (hehe) 于 (Thu Aug 23 16:11:21 2012, 美东) 提到:
我不会于你家人分餐,因为他们口水太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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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version (hehe) 于 (Thu Aug 23 16:13:05 2012, 美东) 提到:
我不歧视乙肝
你歧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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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jasmine (茉莉) 于 (Thu Aug 23 16:14:35 2012, 美东) 提到:
我不歧视乙肝
而且我没说歧视你呀?
我只是说你怕别人歧视你,要改正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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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jasmine (茉莉) 于 (Thu Aug 23 16:15:13 2012, 美东) 提到:
收藏这句话,乐s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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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version (hehe) 于 (Thu Aug 23 16:16:15 2012, 美东) 提到:
你不歧视乙肝,
我也不知歧视乙肝
那你跟我争什么,怪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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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version (hehe) 于 (Thu Aug 23 16:17:06 2012, 美东) 提到:
但我歧视说谎造谣的人
造谣发帖死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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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jasmine (茉莉) 于 (Thu Aug 23 16:17:23 2012, 美东) 提到:
是你在和我争阿,你跑到我的贴里来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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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jasmine (茉莉) 于 (Thu Aug 23 16:17:56 2012, 美东) 提到:
难怪你这么心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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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glemm (累) 于 (Thu Aug 23 16:18:08 2012, 美东) 提到:
1.口腔有伤口 或者牙龈炎 之类的 乙肝病毒如果入口 会不会得乙肝?
2.普通人能保证自己的嘴里没有任何伤口?任何人就知道在吃饭的时候他的口腔内壁是
perfect完整没有破损的?
如果你们非要强调在口腔里没有伤口的情况下乙肝不会传染 我觉得干本没必要讨论 因
为你们是在编造一个臆想的完美的情况。事实上很多人患有牙龈炎牙周炎,吃饭的时候
不小心咬到舌头或者口腔内壁的皮肤然后有伤口流血都很正常
我就不明白了 乙肝患者们就不能稍微为这些情况考虑一下 就不能公勺公筷么?就为了
你们那可笑的自尊心,非要去传染那些口腔有伤口的人么??????非要去干这些不
道德的事情么?????非要为自己的不道德找一个借口么?????
争论在所有人口腔都无伤口的情况下共餐乙肝是否传染根本没意义 只要有任何人的口
腔有伤口 那么就有可能被传染乙肝 没有人能完全确定自己的口腔肯定没伤口 所以乙
肝患者不应该说共餐肯定不传染乙肝 稍微为别人考虑一下吧
还在那咬文嚼字 真没公德
1, "为什么不敢直接说不传染"? 这个问得好奇怪.
难道你没看到过我直接说不传染? 装什么装?
只有你非要纠缠, 我再说的严格点, 就是"不相信会传染".
但在几率极小的情况下, 和大众宣传说"不传染", 我觉得
没问题.
2. 同学, 不要装, 请你回答"不一定"与"不相信会传染"是不是一回事?
我认为不是, 你为什么故意把这两者放在一起说, 这个不是故意把水搅混么?
我说你搅混水难道算人身攻击? 你也太能编了吧?
3. 你那些证据不证据, 我就这么说吧:
"有人提出和考友共餐第一次体检没事2个月后查出两项阳性", 这也能当证据,
大家就明白你做科学研究的能力有多强了.
所以我现在已经不跟你具体讨论传染还是不传染这个学术问题了.
我只是告诉你, 你的观点是什么不重要. 现在专业上压倒性的主流观点
就是不相信会传染. 你那些证据之类的, 请那些专家自己出来说,
不要背後跟你聊天然后由你转述. 很遗憾, 那个, 你可以信,
但是大众没义务信. 大众按照现在专业上压倒性的主流观点规范自己
的行为, 你无权指责.
☆─────────────────────────────────────☆
subversion (hehe) 于 (Thu Aug 23 16:19:20 2012, 美东) 提到:
好消息。茉莉是一个不歧视乙肝的人。
可以为什么我们要鄙视她
请看
没见过这么无耻的。
第一,拿了个2009年以前的高考招生规定来误导说,携带者不可以读幼教,食品专业等
限制学科。
第二,被人拿2009年后的取消专业限制的新高考招生规定揭穿后。灰头土脸后。后又来
扣肝功问题。
好让我们看看原文。
新规定原文是:
患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不予录取
●严重心脏病、心肌病、高血压病。
●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严重的血液、内分泌以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
赖。
●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
很显然,肝功能不正常,显然是生病状态,如同心脏病一样。体弱需要治疗。当然暂时
不是能入学的。
但是不能入学,不等于是证明一定是消化系统传染病啊。按照你的逻辑,心脏和风湿病
不能入学当然也证明他们是消化传染病了吗?
再何况,肝功能回复正常后,可以继续入学,不是恰好证明了乙肝的非消化传染性吗。
我很遗憾我浪费很多时间和一个只会发布虚假信息,随意误导他人的民科来对话。
我很困惑的她这样做的动机。如果她自信真理掌握在自己手里面了,她真正有强大的自
信和依据,会这样来招摇和误导吗。
难道她的人生哲学就是真理需要不折手段来捍卫吗?
不折手段真的能证明你是对的吗?
☆─────────────────────────────────────☆
singlemm (累) 于 (Thu Aug 23 16:19:31 2012, 美东) 提到:
只要有可能性 就是不一定
茉莉也承认这种可能性很小?
可能.
但她非要把这说成"不一定". 这不是一般人对于微小的可能性的描述方式.
☆─────────────────────────────────────☆
subversion (hehe) 于 (Thu Aug 23 16:20:56 2012, 美东) 提到:
还是那句话
招摇误导死全家。
请看
没见过这么无耻的。
第一,拿了个2009年以前的高考招生规定来误导说,携带者不可以读幼教,食品专业等
限制学科。
第二,被人拿2009年后的取消专业限制的新高考招生规定揭穿后。灰头土脸后。后又来
扣肝功问题。
好让我们看看原文。
新规定原文是:
患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不予录取
●严重心脏病、心肌病、高血压病。
●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严重的血液、内分泌以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
赖。
●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
很显然,肝功能不正常,显然是生病状态,如同心脏病一样。体弱需要治疗。当然暂时
不是能入学的。
但是不能入学,不等于是证明一定是消化系统传染病啊。按照你的逻辑,心脏和风湿病
不能入学当然也证明他们是消化传染病了吗?
再何况,肝功能回复正常后,可以继续入学,不是恰好证明了乙肝的非消化传染性吗。
我很遗憾我浪费很多时间和一个只会发布虚假信息,随意误导他人的民科来对话。
我很困惑的她这样做的动机。如果她自信真理掌握在自己手里面了,她真正有强大的自
信和依据,会这样来招摇和误导吗。
难道她的人生哲学就是真理需要不折手段来捍卫吗?
不折手段真的能证明你是对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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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jasmine (茉莉) 于 (Thu Aug 23 16:23:32 2012, 美东) 提到:
:)
让他们去说:和乙肝患者共餐不一定会传染乙肝,他们又不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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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glemm (累) 于 (Thu Aug 23 16:27:09 2012, 美东) 提到:
你不让人用手机是对用手机的人的歧视么?你要求乙肝患者不共餐乙肝患者会说你歧视
的呦~
没人说"主流不同的声音说了就是错?就是骗人"
而是说你不能拿这个要求别人.
我不在乎别人是不是要和乙肝患者吃饭,
我也不在乎别人是不是相信, 为什么要去求?
你在乎, 不希望与乙肝患者吃饭, 那么为了达到你的目的,
你应该采取的手段是什么? 是指责别人, 还是请求别人?
举个例子你就明白了:
所谓手机辐射的问题, 现在的结论也是"没有证据表明"对人体有影响.
那么如果你相信手机辐射对人体有影响, 不喜欢别人在你旁边用手机,
你怎么办?
你可以找别的理由: 比如, 说别人应该尊重你的私人空间, 不要离你太
近说话.
你也可以告诉别人你的担心:"对不起, 我觉得手机辐射对人体有影响,
能不能请你..."
但是如果你偏要把自己相信的(那些不为主流接受的)东西当成可以规范
其他人行为的准则, 跟别人说: "手机辐射对人体有影响, 所以
你不应该在我附近使用手机", 你说合适不合适?
☆─────────────────────────────────────☆
bwmm (小石头) 于 (Thu Aug 23 16:35:05 2012, 美东) 提到:
"口腔有伤口 或者牙龈炎 之类的 乙肝病毒如果入口 会不会得乙肝"
这种情况下oral sex可能会导致乙肝的传播,这个吃饭有根本的区别
请问你怎么解释CDC和其他文献中提到share food和餐具的时候不会传播乙肝时没有考
虑到这些情况呢?
下面引自我另外几帖:
“公共卫生发布这些的时候不会考虑不到有人有牙龈出血的情况。
这些顾虑看似合理:血能传播,唾液中有病毒,咬伤能传播,所以吃到也很可能会传播
,但实际上吃到1ml血液和被输入1ml血液有根本的区别。病毒没有那么智能一发现你嘴
里有伤口就会找机会钻进去了,他们中的绝大部分还是会跟着食物进入你的胃肠道。如
果还要较真那要去研究共餐到底再一顿饭中会交换多少唾液,这些唾液在口腔中的接触
时间,伤口的面积比例,病毒经过食物和自己唾液稀释后进入伤口的概率和进入的量:
估计没人做过这些研究,而现有的结论是通过流行病学调查分析相关系得出的。”
“给你看一个例子,如果数据不足的时候CDC是怎么说的:
http://www.cdc.gov/breastfeeding/disease/hepatitis.htm
Is it safe for the HCV-positive mother to breastfeed if her nipples are
cracked and bleeding?
Data are insufficient to say yes or no. However, HCV is spread by infected
blood. Therefore, if the HCV-positive mother's nipples and/or surrounding
areola are cracked and bleeding, she should stop nursing temporarily.
Instead, she should consider expressing and discarding her breast milk until
her nipples are healed. Once her breasts are no longer cracked or bleeding,
the HCV-positive mother may fully resume breastfeeding.”
☆─────────────────────────────────────☆
subversion (hehe) 于 (Thu Aug 23 16:36:16 2012, 美东) 提到:
发信人: subversion (hehe), 信区: NextGeneration
标 题: Re: 谎言说了1000遍就成了真理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Aug 23 14:36:44 2012, 美东)
是不是比较偏执。
对不起啊,我不是说你家那位
☆─────────────────────────────────────☆
bwmm (小石头) 于 (Thu Aug 23 16:40:44 2012, 美东) 提到:
如果你在我身边用手机,我相信手机辐射对人体有害,并因此认为你没有公德,你觉得
有道理吗?
☆─────────────────────────────────────☆
bjjasmine (茉莉) 于 (Thu Aug 23 16:44:19 2012, 美东) 提到:
如果是普通环境下
你相信辐射对身体有害是可以的
你认为别人没有公德是不对的
你能做的是走开
但是,如果对方在加油站用手机,或者在飞机起飞降落的时候用手机,他就是没有公德
,应该鄙视,因为他危害了公众的安全
同理,如果对方的行为仅仅危害自己,这不算没有公德。但如果对方
的行为有可能威胁到他人,就应该制止
☆─────────────────────────────────────☆
singlemm (累) 于 (Thu Aug 23 16:45:17 2012, 美东) 提到:
看那么多数据你不累啊 就问你 嘴里有伤口 和乙肝病人共餐 有没有可能传染乙肝吧?
即使可能性非常微小微乎其微微小的你觉得接近于0, 等不等于零吧?
不等于,对吧?不等于零就是有可能,有问题么?
我管你数据多么微小,有可能,为了我自己的健康,我就不爽,我为什么要承担这个风
险?为什么完全可以避免的事情就非要争论不休呢????
我觉得应该为了其他人的健康 实行分餐 乙肝患者不必要表明他患有乙肝 但是我觉得
他应该主动不与别人分餐,比如使用公筷公勺
为啥健康人为了自己的健康使用公筷公勺没问题 乙肝患者主动使用公筷公勺就不行??
没人知道你是乙肝患者的情况下,你用公筷公勺,难道就是向别人标明你有乙肝?那所
有为保护自己健康要求使用公筷公勺得人都是有乙肝了?这根本不和逻辑
所以患有乙肝得人主动使用公筷公勺不会被人认为他患有乙肝,他可能想保护自己的健康
所以只有你知道自己有乙肝的时候才会觉得主动使用公筷公勺是相当于暴露自己有乙肝
或者其他传染病 这是乙肝患者自己不正常的心理在作怪 在这种心理下造成他们用自己
的勺子去盛汤盛菜 然后使本来可能性为零的乙肝传染变成了大于零 凭这一点 我认为
应该歧视那些不主动使用公筷公勺的乙肝患者
"口腔有伤口 或者牙龈炎 之类的 乙肝病毒如果入口 会不会得乙肝"
这种情况下oral sex可能会导致乙肝的传播,这个吃饭有根本的区别
请问你怎么解释CDC和其他文献中提到share food和餐具的时候不会传播乙肝时没有考
虑到这些情况呢?
下面引自我另外几帖:
“公共卫生发布这些的时候不会考虑不到有人有牙龈出血的情况。
这些顾虑看似合理:血能传播,唾液中有病毒,咬伤能传播,所以吃到也很可能会传播
,但实际上吃到1ml血液和被输入1ml血液有根本的区别。病毒没有那么智能一发现你嘴
里有伤口就会找机会钻进去了,他们中的绝大部分还是会跟着食物进入你的胃肠道。如
果还要较真那要去研究共餐到底再一顿饭中会交换多少唾液,这些唾液在口腔中的接触
时间,伤口的面积比例,病毒经过食物和自己唾液稀释后进入伤口的概率和进入的量:
估计没人做过这些研究,而现有的结论是通过流行病学调查分析相关系得出的。”
“给你看一个例子,如果数据不足的时候CDC是怎么说的:
http://www.cdc.gov/breastfeeding/disease/hepatitis.htm
Is it safe for the HCV-positive mother to breastfeed if her nipples are
cracked and bleeding?
Data are insufficient to say yes or no. However, HCV is spread by infected
blood. Therefore, if the HCV-positive mother's nipples and/or surrounding
areola are cracked and bleeding, she should stop nursing temporarily.
Instead, she should consider expressing and discarding her breast milk until
her nipples are healed. Once her breasts are no longer cracked or bleeding,
the HCV-positive mother may fully resume breastfeeding.”
☆─────────────────────────────────────☆
subversion (hehe) 于 (Thu Aug 23 16:45:34 2012, 美东) 提到:
如果有人共餐犹如oral sex那么猛,
我承认乙肝可以通过口腔传染。
哈哈。
BJ
☆─────────────────────────────────────☆
bjjasmine (茉莉) 于 (Thu Aug 23 16:46:47 2012, 美东) 提到:
re,就是这个道理
有些人强调几率低而去敦促别人冒险,太不负责任了
吧?
??
☆─────────────────────────────────────☆
subversion (hehe) 于 (Thu Aug 23 16:48:51 2012, 美东) 提到:
休息去了。
大家继续happy,
记住不要造谣,招摇死全家。
☆─────────────────────────────────────☆
Galactica (没事不吵架) 于 (Thu Aug 23 16:52:17 2012, 美东) 提到:
http://www.fcc.gov/guides/wireless-phones-gas-stations
Wireless Phones at Gas Stations
The 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FCC) has been alerted to recent
reports and rumors that suggest it is dangerous to use a wireless phone
while filling your vehicle with gas or in the presence of flammable
materials.
The rumors and reports may be fueled by warnings posted at gas stations or
included in wireless phone owners’ manuals suggesting that wireless phones
should not be used around fuel vapors.
There is no evidence that these reports are true.
One of the rumors circulating describes incidents where consumers are
injured by fires or explosions when they use their cell phones at gas
stations. In these stories, a fire was reportedly ignited or an explosion
occurred when an individual answered a ringing cell phone. Supposedly, an
electrical spark from the phone ignited a fire or caused an explosion.
The wireless industry has done studies on the potential for wireless phones
to create sparks that could possibly ignite flammable materials. The studies
generally conclude that while it may be theoretically possible for a spark
from a cell phone battery to ignite gas vapor under very precise conditions,
there is no documented incident where the use of a wireless phone was found
to cause a fire or explosion at a gas station.
While any potential threat by wireless devices is very remote, there are
potential ignition sources at gas stations like automobiles and static
electricity. The wireless industry suggests wireless phone users should
always consult their owner’s manuals for information on the use of the
phone and should follow all posted instructions at gas stations.
Scientific testing, however, has not established a dangerous link between
wireless phones and fuel vapors. Wireless phone manufacturers and fuel
companies have issued these warnings as a precaution. If you have questions
about your wireless phone, contact your wireless phone company.
For More Information
For information about other communications issues, visit the FCC’s Consumer
& Governmental Affairs Bureau website, or contact the FCC’s Consumer
Center by calling 1-888-CALL-FCC (1-888-225-5322) voice or 1-888-TELL-FCC (1
-888-835-5322) TTY; faxing 1-866-418-0232; or writing to:
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Consumer & Governmental Affairs Bureau
Consumer Inquiries and Complaints Division
445 12th Street, SW
Washington, D.C. 20554.
☆─────────────────────────────────────☆
singlemm (累) 于 (Thu Aug 23 16:53:04 2012, 美东) 提到:
我觉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 你可以认为我没有道德 我没有办法去阻止你这么想 你
可以要求我不在你身边使用手机 我有自己的权利去使用或者不使用 我会觉得你小题大
做 但是我更觉得你完全可以自己走开就不受影响了(如果你我之间没有任何关系 纯陌
生人)
不过你和别人吃饭的时候 有人不用公筷公勺 你就立刻起身走开么?做不到吧?这时候
我才会觉得应该对别人有所约束比如应该使用公筷公勺
还有 你使用手机 所有人都使用手机 这是迫于现在的文明程度决定的 手机带来的方便
相对于它所产生的副作用来说是大大的
乙肝带来什么方便了?什么好处了?能类比么????
如果你在我身边用手机,我相信手机辐射对人体有害,并因此认为你没有公德,你觉得
有道理吗?
☆─────────────────────────────────────☆
subversion (hehe) 于 (Thu Aug 23 16:54:39 2012, 美东) 提到:
你走不开怎么办,比如你的这是的工作位置。
你要强制别人走开吗。如果这也是人家可以呆的地方。
☆─────────────────────────────────────☆
bwmm (小石头) 于 (Thu Aug 23 16:54:59 2012, 美东) 提到:
mm在世界上的存在对我也有风险:
如果你长得丑一点或者漂亮一点可能会吓到我得心脏病,这种概率也是非常微小微乎其
微微小的接近于0,但不等于零。
我建议你每天出门戴面纱,戴面纱这件事情也不是多大的事情,但能把一个非零概率的
事情变为零。认同吗?
吧?
??
☆─────────────────────────────────────☆
singlemm (累) 于 (Thu Aug 23 16:55:15 2012, 美东) 提到:
不像oral sex那么猛 但是概率=零么?还是说概率接近于0?接近于0就是等于0么?
如果有人共餐犹如oral sex那么猛,
我承认乙肝可以通过口腔传染。
哈哈。
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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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wmm (小石头) 于 (Thu Aug 23 17:00:03 2012, 美东) 提到:
类比的意思是说明因为大家对一件事情的认识不同而认为别人没有公德心是不正确的。
如果你在吃饭的时候提出使用公筷,而有人拒绝,不管是什么样的原因,这样的人都应
该被谴责,但如果你没提出不能要求别人主动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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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glemm (累) 于 (Thu Aug 23 17:02:13 2012, 美东) 提到:
谁都没有造谣 说这种死全家的话会有报应的
其实这些争论里面谁都知道 共餐传染乙肝的概率,在口腔有伤口的情况下,不为0
你们就是在争论说因为概率很微小所以可以忽略不计
并且拿出各种各样的数据来说明可以忽略不计
问题是 你们只想对大众说这个忽略不计就是概率为零 这是不道德的
公众都是有脑子的 如果就宣传:
“口腔粘膜有破损的情况下共餐传染乙肝的概率很微小很微小很微小很微小但是不为0”
这句话应该没有异议吧?
我不觉得这种说法会扭转现在社会对乙肝的恐惧 因为对每一个人来说 大家都是非常想
保护自己的 无论多么微小的概率 都是有可能发生的 发生在自己身上 就是100%
只要有概率 乙肝患者就应该主动公筷公勺 任何为了自己的任何目的导致提高这个传染
概率的行为都是应该制止的
休息去了。
大家继续happy,
记住不要造谣,招摇死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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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version (hehe) 于 (Thu Aug 23 17:03:12 2012, 美东) 提到:
错,对所有人都该有所约束进行分餐。因为谁都不知道其他人有没有消化道疾病,血液
性疾病,牙齿,传染性胃炎。分餐不是专门针对非消化道的乙携的分餐。乙携不应该是
需要分餐的根源。根源是讲究卫生,预防一切传染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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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
2
不要心存幻想,该锁利的锁利,该出的要出。
就算暴涨了,还是要回测30的,到时候有机会再入也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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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
3
怎么看出要回测30?

【在 t******y 的大作中提到】
: 不要心存幻想,该锁利的锁利,该出的要出。
: 就算暴涨了,还是要回测30的,到时候有机会再入也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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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
4
凡是一把拉上去的,很大概率要回测前次支撑/阻挡。从24到前面我说的30的目标,前
天已经到了,我不会指望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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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
5
马上又要进粪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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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o
6
教授没信心?
不相信大夫?
你是说大夫的pick上下的几率一半一半?
还是你的pick几率一半一半?
不过几率一半一半也经很高了,数学家证明抛硬币阳面朝上的几率只有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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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
7
这是理性的风险分析,期望是0的ER不值得赌,这和对nmbl中长期的看法不矛盾啊。赌
ER还得选择下行风险小的,即使ER miss,也不会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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