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member last year# Stock
y*e
1 楼
代孕是该禁止还是该规范?因为计生法修正案草案明确“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
使代孕成为当下热门话题。
不过,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已经建议删除“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的规定,理由
是“这一规定与全面实施二孩政策没有直接关系,且有些问题还需要深入研究论证”。
搞不懂的问题或者看不清的事情,一律先禁止了再说,似乎这样才足够安全足够保险。
——作为一种保守主义的思维方式,在处理个人事务时这样做,当然只是一种自由选择
而已;可一旦扩大到公共事务的层面,这样的思维方式,其实就是我们常说的“管理懒
政”。
在绝大多数时候,管理懒政肯定要被公众指责;但在禁止代孕上,人们的想法似乎有所
不同。表面的原因,可能是因为“涉及人伦问题”、“放开会乱套”之类;但真正的原
因,大抵是因为禁止代孕不关我事——因为我用不着代孕,所以我支持禁止。更何况,
代孕常常被打上“富人专享”的标签,自然更要支持禁止了。
其实,代孕本身只是一项辅助生育技术,背后真正的关切,是每一个公民的公平生育权
。禁止代孕对很多人也许没有任何痛感,因为你用不着这项辅助生育技术;但你不应该
因为自己的“用不着”,就轻易赞同剥夺他人的这项权利。
“剩女”也好,“失独”也罢,在现行部委规章同样禁止的背景下,代孕之所以仍能庞
大到一个地下产业链条,说到底还是因为有需求。
尽可能地将自己的遗传基因传留下去,这是动物的遗传本能。当很多人因为各种各样的
原因失去了生育能力,他们的家庭不仅会感到异常痛苦,而且很可能因此面临破碎的结
局。相比之下,选择代孕不仅会实现一个家庭“生”的梦想,还能保护一个家庭的完整
;我不认为,为此选择代孕比选择离婚,在任何地方更加“违背伦理,挑战公序良俗”。
该不该禁止代孕,可以从以下两个层面来讨论:
其一,禁止有没有用?
关于这一点,事实已经给出了答案。地上不能有,地下就会有;境内虽没有,境外却可
以有。美国有26个州允许代孕,台湾地区也经历着从全面禁止到逐步开放的过程。即便
法律对代孕一棒子打死,地下代孕大概率仍会继续存在,充其量是从“地下一层”转入
更深的“地下二层”,而那些有条件的人还可以选择去境外代孕。
其二,放开代孕会否导致疯狂的后果?
关于这一点,那些已经放开代孕的地方,其实同样给出了答案。需要明白的是,如果不
能合法,必然只能非法;合法是有规范的,而非法是没有底线的。目前代孕存在的主要
问题,是一些没有资质的医疗机构也在非法实施代孕,以及一些中介组织在“地下”非
法采精、供精、采卵、供卵、搞代孕等;而这些,恰是因为合法规范的缺失,导致的非
法无底线。
某种意义上,有真实需求的代孕从来都是禁止不了的,真正有可能被禁的只有两种人:
一种是遵纪守法者,法律怎么规定他就怎么做,于是他们被禁了;还有一种人是生活穷
困者,他们既没去境外代孕的可能,“物以稀为贵”的地下代孕也非他们所能承受,于
是他们被禁了。明乎这样的后果,禁止代孕的条款被删除,自然非常值得肯定。
公共事务上,搞不懂的问题或者看不清的事情,在形成社会共识之前,“先放一放”要
永远优于“一禁了之”。
使代孕成为当下热门话题。
不过,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已经建议删除“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的规定,理由
是“这一规定与全面实施二孩政策没有直接关系,且有些问题还需要深入研究论证”。
搞不懂的问题或者看不清的事情,一律先禁止了再说,似乎这样才足够安全足够保险。
——作为一种保守主义的思维方式,在处理个人事务时这样做,当然只是一种自由选择
而已;可一旦扩大到公共事务的层面,这样的思维方式,其实就是我们常说的“管理懒
政”。
在绝大多数时候,管理懒政肯定要被公众指责;但在禁止代孕上,人们的想法似乎有所
不同。表面的原因,可能是因为“涉及人伦问题”、“放开会乱套”之类;但真正的原
因,大抵是因为禁止代孕不关我事——因为我用不着代孕,所以我支持禁止。更何况,
代孕常常被打上“富人专享”的标签,自然更要支持禁止了。
其实,代孕本身只是一项辅助生育技术,背后真正的关切,是每一个公民的公平生育权
。禁止代孕对很多人也许没有任何痛感,因为你用不着这项辅助生育技术;但你不应该
因为自己的“用不着”,就轻易赞同剥夺他人的这项权利。
“剩女”也好,“失独”也罢,在现行部委规章同样禁止的背景下,代孕之所以仍能庞
大到一个地下产业链条,说到底还是因为有需求。
尽可能地将自己的遗传基因传留下去,这是动物的遗传本能。当很多人因为各种各样的
原因失去了生育能力,他们的家庭不仅会感到异常痛苦,而且很可能因此面临破碎的结
局。相比之下,选择代孕不仅会实现一个家庭“生”的梦想,还能保护一个家庭的完整
;我不认为,为此选择代孕比选择离婚,在任何地方更加“违背伦理,挑战公序良俗”。
该不该禁止代孕,可以从以下两个层面来讨论:
其一,禁止有没有用?
关于这一点,事实已经给出了答案。地上不能有,地下就会有;境内虽没有,境外却可
以有。美国有26个州允许代孕,台湾地区也经历着从全面禁止到逐步开放的过程。即便
法律对代孕一棒子打死,地下代孕大概率仍会继续存在,充其量是从“地下一层”转入
更深的“地下二层”,而那些有条件的人还可以选择去境外代孕。
其二,放开代孕会否导致疯狂的后果?
关于这一点,那些已经放开代孕的地方,其实同样给出了答案。需要明白的是,如果不
能合法,必然只能非法;合法是有规范的,而非法是没有底线的。目前代孕存在的主要
问题,是一些没有资质的医疗机构也在非法实施代孕,以及一些中介组织在“地下”非
法采精、供精、采卵、供卵、搞代孕等;而这些,恰是因为合法规范的缺失,导致的非
法无底线。
某种意义上,有真实需求的代孕从来都是禁止不了的,真正有可能被禁的只有两种人:
一种是遵纪守法者,法律怎么规定他就怎么做,于是他们被禁了;还有一种人是生活穷
困者,他们既没去境外代孕的可能,“物以稀为贵”的地下代孕也非他们所能承受,于
是他们被禁了。明乎这样的后果,禁止代孕的条款被删除,自然非常值得肯定。
公共事务上,搞不懂的问题或者看不清的事情,在形成社会共识之前,“先放一放”要
永远优于“一禁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