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并不是反感基督教作为一种信仰,我所接触的美国人基督徒,很多是因为生长在
基督徒的那个家庭环境,自然而然成为基督徒。这种情况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很多人,
特别是年轻人,他们也不相信圣经中的一些显而易见的谬论。对他们来说圣经中好的一
些教人做事的态度是可取的,他们也是愿意接受的。这就如同中国的流传下来的一些很
有教育意义的文字对于现代人的意义。在国外这种历史条件下,圣经当中一些好的话就
成了他们的一些学习的对象。取其精华,舍弃糟粕都无论对中国人也好,外国人也好都
是正确的选择。
但是我所厌恶的是,部分基督徒,特别是一些半路入教的华人,走上了极端。面对糟粕
,蒙蔽了双眼,反而把它当成精华。这是可悲的,也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一个智慧的
,与时俱进的基督徒应该要取其精华,舍弃糟粕。这样才能大大发扬基督教,才能让这
个教派长久下去。这个我想也是上帝所乐见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