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版的韩粉水平不成啊。我来给你们添点弹药# WaterWorld - 未名水世界
d*0
1 楼
【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litary 讨论区 】
发信人: def0 (曼陀罗),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Re: 韩寒这下跑不掉了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at Feb 18 09:38:17 2012, 美东)
昨天在水木上讨论了半天。为了节约大家时间,我把反方的主要观点汇报一下。
1> 韩寒说“把小说给出版社的时候,包括现在出版社改一个标点符号都要经过我的同
意”
这句话,并不代表韩寒一定不同意出版社对“排气管”那句话的修改。换言之,韩寒同
意了或者默认了对那句话的修改。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三条 图书出版者经作者许可可以对作品修改、
删节。 报社、期刊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对内容的修改,应当经作者许可。
这就说明出版社有权修改,而且法律条文明确用的“修改”二字。就是说,图书出版者
的修改,不叫代笔。
3> 目前焦点在于:出版社的编辑如果大段添加,是有代笔的嫌疑的;如果只改了一些
句子,那么算是修改。但编辑修改多少算代笔?多少算修改?实际上编辑到底改了多少?
发信人: def0 (曼陀罗),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Re: 韩寒这下跑不掉了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at Feb 18 09:38:17 2012, 美东)
昨天在水木上讨论了半天。为了节约大家时间,我把反方的主要观点汇报一下。
1> 韩寒说“把小说给出版社的时候,包括现在出版社改一个标点符号都要经过我的同
意”
这句话,并不代表韩寒一定不同意出版社对“排气管”那句话的修改。换言之,韩寒同
意了或者默认了对那句话的修改。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三条 图书出版者经作者许可可以对作品修改、
删节。 报社、期刊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对内容的修改,应当经作者许可。
这就说明出版社有权修改,而且法律条文明确用的“修改”二字。就是说,图书出版者
的修改,不叫代笔。
3> 目前焦点在于:出版社的编辑如果大段添加,是有代笔的嫌疑的;如果只改了一些
句子,那么算是修改。但编辑修改多少算代笔?多少算修改?实际上编辑到底改了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