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枪击案与公民权利# WaterWorld - 未名水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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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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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枪还是刀,都不应该指向孩子,无论是谁的孩子,都没有原罪。他们是希望所在
,只有彻底绝望失去最后一丝人性的动物,才会将孩子作为戕害的目标,无论他的动机
如何冠冕堂皇,如何顺理成章。
耐人寻味的是,由此,禁枪成为微博上谈论的话题。因为事情发生的国家,校园枪击案
屡见不鲜,各种各样的疯子每年在校园里血流成河,成为新闻头条的常客,几乎每年都
有类似事件发生,关于禁枪的讨论早已有之,却从来没能真正立法,乍一看又有些让人
费解。难道孩子们的生命,无辜的老师和路人,都无法唤起反对禁枪的人们一点良知么
?军火商们如此冷酷,又如此强硬么?这事情发生在一个对儿童保护立法极为健全严格
,校车拥有最高的安全标准和软硬件配置的社会中,又让人不得不想到其它的原因。
曾经拜访美国西部一个农场之家,一家五口其乐融融,最小的儿子是领养的孤儿,也得
到了如同己出的关爱与照顾。所有家庭成员也都是乐于助人,和蔼可亲,经常请留学生
到他们草原深处的农场做客。他们的爱心与天伦之乐无可置疑。除了美味的食物,他们
的盛情款待中还包括一个非常受欢迎的项目,就是带来自世界各地的客人们去草原上狩
猎。他们的家中地下室中有专门的保险柜存放各式长枪短炮,有带长程瞄准镜的步枪,
有标准制式的手枪,还有一扫一片的散弹枪,十几把,让我们这些初来乍到的人们眼界
大开。女儿略带些骄傲地说自己从十六岁可以合法持枪起父亲就给她买了第一把小来复
枪,射程虽短,威力不大,但打兔子也不在话下。随着年龄的增长女儿的专有枪支更是
逐步升级,如今是一把带长程瞄准镜的步枪。家中的男子更是对各类枪支的性能威力如
数家珍。我们每人拿到一件武器,在草原上追赶鹿群。虽说荒郊野岭,大家故意忽略了
持枪证的问题,但他们对安全注意事项也一一嘱咐。一天下来,大家自然是玩儿得尽兴
,我们也自然而然地提到了一个问题:就是枪支造成的犯罪问题。父亲也略有些骄傲地
说,这里的持枪率在全美是最高的,但犯罪率则是全美最低。而在枪支管理严格得多的
纽约市,犯罪率却比这个人人持枪的地方高出许多。
恶行源自恶人,杀戮在枪支被发明之前更为惨烈。对生命的尊重源自文明的发展,而非
限制人们持有武器的权利。反倒是社会动荡,阶级对立的年代,统治者更会强调对平民
持有武器的限制。菜刀登记这件事情,是没有专利的。而且实践证明,这往往预示着更
多生命的逝去。
禁止持有枪支法案难以通过,很难说没有军火商们背后的运作,但相比动辄百亿的国防
订单,最多一二百美金的平民枪支实在算不上什么肥肉。更多的,来自于公民是否有权
持有武器这件事情后所包含的意义。
世界上允许持枪的国家大多集中在北美与西欧,与英美法系的继承与姻亲关系使得这些
国家的法律将公民持有“致命性武器”这件事情上升到了公民基本权利的高度。是否罪
犯可以用菜刀杀人,那公民持有菜刀的权利就要受到限制?是否有人可以喝汽油自焚,
那么公民持有矿泉水瓶子在公共场合行走的权力就要受到限制?更不要说是不是堵车了
大家开车的权利就要受到限制?问题的本质并无二致。
1689年光荣革命之后英国便确立了公民可以持枪是为公民基本权利,美国的宪法第二修
正案也继承了这一原则,即“A well regulated Militia, being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State,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 not be infringed.”(民兵是维护自由国家的必要条件,从而人民持有武器的
权利不得被剥夺。)。其初衷是使得民众在政府失去合法性的时候有能力将其推翻。虽
然目前来看这个目标早已经不太容易完成了,但持有枪支的权利作为公民基本权利的原
则已经被确立下来了。而对这一原则的违背,将被视为对基本公民权利的侵犯。理论上
来说,维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应为社会管理者的主要职责,而为了避免小概率事件而让全
体公民付出成本,似乎又于理不通了。说到底,公民权利不可侵犯,生命权如此,财产
权如此,人身自由如此,而持枪的权利,在彼处的宪法中,也是一体。
当议会里进一步限制公民持枪权利的言论略有抬头的时候,在一些西部地区如Texas等
出现了一些公共场合佩枪的运动。支持者们有意出门随身佩戴枪支,上班,吃饭,甚至
去银行取钱都带一把枪别在腰间。这显然有点作秀的意味,的确也带来了一些困扰。但
法律没有禁止,习惯便无法成为禁止的理由。一些商家则针锋相对,在西部地区经常会
看到百货商店或者其它有收银台的地方,门口会有“禁止配枪入内”的标志,往往就在
“此场所内禁止吸烟”标志的旁边。虽然别处法律不管,但自有领地内,地主来定规矩
。配枪者擅入,则地主有权驱逐或者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法律也就不能不管了。所有
的这一切,都表达了一个明确的信息:原则规定的各人权力,神圣不可侵犯。配枪者在
法律规定允许范围内配枪,而领地拥有者对配枪者的禁止入内,都是个人的权利,在法
律框架内,矛盾而协调。
沃尔玛的枪支专柜和旅游景点的禁枪标志
这或许也是禁枪法案不仅难以通过,仅仅获得足够的支持者都相距甚远的深层原因。虽
然持枪犯罪屡见不鲜,虽然那边的警察即便路边抓个超速都如临大敌,动辄枪口相向,
却仍然不禁止公民持有枪支,实在不是对生命的漠视,而是对他们自己宪法原则,对公
民权利的尊重。如果宪法规定保护的持枪权利可以废除,那么宪法同样规定保护的人身
自由、财产、言论、结社等等其它权利呢?宪法毕竟不是一事一议,其原则不容破坏。
破坏宪法,破坏公民权利,更是比杀人犯罪更为恶劣的行径,其对社会带来的危害远远
不止于几十条生命。
当然,这是别人家的前因后果,至于枪支如何管制,根据各家不同传统不同情况自然有
所不同。所要强调的,仅仅是对基本公民权利的保护,是否应当因为一些随之而来的问
题或者麻烦而受到限制。中国也发生了类似的悲剧,菜刀是否要被限制拥有?这是个问
题,同样的问题还有很多,户口,高考,限行,限号,计划生育……如此等等,确立一
般的原则,只是第一步。
无论是枪还是刀,都不应该指向孩子,无论是谁的孩子,都没有原罪。他们是希望所在
,只有彻底绝望失去最后一丝人性的动物,才会将孩子作为戕害的目标,无论他的动机
如何冠冕堂皇,如何顺理成章。
耐人寻味的是,由此,禁枪成为微博上谈论的话题。因为事情发生的国家,校园枪击案
屡见不鲜,各种各样的疯子每年在校园里血流成河,成为新闻头条的常客,几乎每年都
有类似事件发生,关于禁枪的讨论早已有之,却从来没能真正立法,乍一看又有些让人
费解。难道孩子们的生命,无辜的老师和路人,都无法唤起反对禁枪的人们一点良知么
?军火商们如此冷酷,又如此强硬么?这事情发生在一个对儿童保护立法极为健全严格
,校车拥有最高的安全标准和软硬件配置的社会中,又让人不得不想到其它的原因。
曾经拜访美国西部一个农场之家,一家五口其乐融融,最小的儿子是领养的孤儿,也得
到了如同己出的关爱与照顾。所有家庭成员也都是乐于助人,和蔼可亲,经常请留学生
到他们草原深处的农场做客。他们的爱心与天伦之乐无可置疑。除了美味的食物,他们
的盛情款待中还包括一个非常受欢迎的项目,就是带来自世界各地的客人们去草原上狩
猎。他们的家中地下室中有专门的保险柜存放各式长枪短炮,有带长程瞄准镜的步枪,
有标准制式的手枪,还有一扫一片的散弹枪,十几把,让我们这些初来乍到的人们眼界
大开。女儿略带些骄傲地说自己从十六岁可以合法持枪起父亲就给她买了第一把小来复
枪,射程虽短,威力不大,但打兔子也不在话下。随着年龄的增长女儿的专有枪支更是
逐步升级,如今是一把带长程瞄准镜的步枪。家中的男子更是对各类枪支的性能威力如
数家珍。我们每人拿到一件武器,在草原上追赶鹿群。虽说荒郊野岭,大家故意忽略了
持枪证的问题,但他们对安全注意事项也一一嘱咐。一天下来,大家自然是玩儿得尽兴
,我们也自然而然地提到了一个问题:就是枪支造成的犯罪问题。父亲也略有些骄傲地
说,这里的持枪率在全美是最高的,但犯罪率则是全美最低。而在枪支管理严格得多的
纽约市,犯罪率却比这个人人持枪的地方高出许多。
恶行源自恶人,杀戮在枪支被发明之前更为惨烈。对生命的尊重源自文明的发展,而非
限制人们持有武器的权利。反倒是社会动荡,阶级对立的年代,统治者更会强调对平民
持有武器的限制。菜刀登记这件事情,是没有专利的。而且实践证明,这往往预示着更
多生命的逝去。
禁止持有枪支法案难以通过,很难说没有军火商们背后的运作,但相比动辄百亿的国防
订单,最多一二百美金的平民枪支实在算不上什么肥肉。更多的,来自于公民是否有权
持有武器这件事情后所包含的意义。
世界上允许持枪的国家大多集中在北美与西欧,与英美法系的继承与姻亲关系使得这些
国家的法律将公民持有“致命性武器”这件事情上升到了公民基本权利的高度。是否罪
犯可以用菜刀杀人,那公民持有菜刀的权利就要受到限制?是否有人可以喝汽油自焚,
那么公民持有矿泉水瓶子在公共场合行走的权力就要受到限制?更不要说是不是堵车了
大家开车的权利就要受到限制?问题的本质并无二致。
1689年光荣革命之后英国便确立了公民可以持枪是为公民基本权利,美国的宪法第二修
正案也继承了这一原则,即“A well regulated Militia, being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State,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 not be infringed.”(民兵是维护自由国家的必要条件,从而人民持有武器的
权利不得被剥夺。)。其初衷是使得民众在政府失去合法性的时候有能力将其推翻。虽
然目前来看这个目标早已经不太容易完成了,但持有枪支的权利作为公民基本权利的原
则已经被确立下来了。而对这一原则的违背,将被视为对基本公民权利的侵犯。理论上
来说,维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应为社会管理者的主要职责,而为了避免小概率事件而让全
体公民付出成本,似乎又于理不通了。说到底,公民权利不可侵犯,生命权如此,财产
权如此,人身自由如此,而持枪的权利,在彼处的宪法中,也是一体。
当议会里进一步限制公民持枪权利的言论略有抬头的时候,在一些西部地区如Texas等
出现了一些公共场合佩枪的运动。支持者们有意出门随身佩戴枪支,上班,吃饭,甚至
去银行取钱都带一把枪别在腰间。这显然有点作秀的意味,的确也带来了一些困扰。但
法律没有禁止,习惯便无法成为禁止的理由。一些商家则针锋相对,在西部地区经常会
看到百货商店或者其它有收银台的地方,门口会有“禁止配枪入内”的标志,往往就在
“此场所内禁止吸烟”标志的旁边。虽然别处法律不管,但自有领地内,地主来定规矩
。配枪者擅入,则地主有权驱逐或者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法律也就不能不管了。所有
的这一切,都表达了一个明确的信息:原则规定的各人权力,神圣不可侵犯。配枪者在
法律规定允许范围内配枪,而领地拥有者对配枪者的禁止入内,都是个人的权利,在法
律框架内,矛盾而协调。
沃尔玛的枪支专柜和旅游景点的禁枪标志
这或许也是禁枪法案不仅难以通过,仅仅获得足够的支持者都相距甚远的深层原因。虽
然持枪犯罪屡见不鲜,虽然那边的警察即便路边抓个超速都如临大敌,动辄枪口相向,
却仍然不禁止公民持有枪支,实在不是对生命的漠视,而是对他们自己宪法原则,对公
民权利的尊重。如果宪法规定保护的持枪权利可以废除,那么宪法同样规定保护的人身
自由、财产、言论、结社等等其它权利呢?宪法毕竟不是一事一议,其原则不容破坏。
破坏宪法,破坏公民权利,更是比杀人犯罪更为恶劣的行径,其对社会带来的危害远远
不止于几十条生命。
当然,这是别人家的前因后果,至于枪支如何管制,根据各家不同传统不同情况自然有
所不同。所要强调的,仅仅是对基本公民权利的保护,是否应当因为一些随之而来的问
题或者麻烦而受到限制。中国也发生了类似的悲剧,菜刀是否要被限制拥有?这是个问
题,同样的问题还有很多,户口,高考,限行,限号,计划生育……如此等等,确立一
般的原则,只是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