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里开枪自卫合法吗?# WaterWorld - 未名水世界
S*g
1 楼
简单的回答是不一定。我不是学法律的,下面的信息都是网上扒来的,如有谬误,请大
家指出。
一般的刑事民事法律在美国是州法,所以不同州的具体标准不同。使用枪械自卫在不同
州大致遵循三种不同的原则:1,Duty to Retreat; 2,Castle Doctrine; 3, Stand
Your Ground.
解释一下这三种原则:
1.Duty to Retreat。 面对侵害,首先要后退回避,屋子外的可以退到屋子里,屋子里
的可以退到屋子外,只有在确实没有安全退路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枪械自卫。应用这种
原则的地方,开枪自卫者需要举证说明自己开枪前已经退却了,如果可以回避侵害没有
做而直接开枪自卫,则会被视作攻击行为。
2.Castle Doctrine。城堡法是目前应用最广泛的自卫原则,已经有31个州通过了这类
法案,大同小异。城堡法有以下几个要素:
只能在城堡范围内使用枪械(一般指住房,少数会扩展到院子,独立车库,自用车,乃
至合法使用的工作场所,暂住场所等)。入侵者上门看见你掏枪,扭头跑出去了,这时
候还开枪打他就是攻击行为;
入侵者可能造成家中主人的死亡或者严重身体伤害。人进来只是想搬个电视机你就把人
打死了,这个不叫费厄泼赖。可他拿把刀直奔你过来你再不打可能就没以后了。
主人不能主动挑衅激化冲突。入侵者拿把刀进来看见你拿枪指着他扭头想溜,你大吼一
声你跑我就打死你,是条汉子就来跟我较量一番。这个也是攻击行为。
入侵者是非法和(或)强行侵入,没有经过你允许就进入算非法,当然公务不算,SWAT
冲进你家你要还根据城堡法自卫,被打死白打!强行侵入是说破门破窗拆锁进入,你自
己门没管好窗没锁入侵者偷偷溜进来不算。这条是挺有争议的,因为不锁院子们乃至大
门在美国很多地方都是很常见的。突然看见门口进来一个入侵者,你怕不怕?开枪不开
枪?我个人觉得这一条的目的和前面一致,就是说人偷偷摸摸进来的一般不是想要你命
,直接开枪打不费厄。
3.Stand Your Ground。这条是Duty to Retreat的对应,城堡法的外延。实施这个原则
的州,在城堡以外的地方(包括合法停留的公共场所)面对侵害时,你也可以不做退却
就地自卫。这个原则有比较大的一个问题只要你有合理理由认为会受到生命威胁就可以
先开火,而这个合理理由的回旋空间比较大,所以在具体司法实践上是非常复杂的。只
有很少的州执行这个原则。
加州没有城堡法,但现在有类似的法律条文:
However, CA PC 198.5:
http://www.leginfo.ca.gov/cgi-bin/di...0&file=187-199
198.5. Any person using force intended or likely to cause death or great
bodily injury within his or her residence shall be presumed to have held a
reasonable fear of imminent peril of death or great bodily injury to self,
family, or a member of the household when that force is used against another
person, not a member of the family or household, who unlawfully and
forcibly enters or has unlawfully and forcibly entered the residence and the
person using the force knew or had reason to believe that an unlawful and
forcible entry occurred.As used in this section, great bodily injury means a
significant or substantial physical injury.
注意这里几个要素的判定是有一定要求的,如果你的开枪行为不符合其中某一条或者某
几条的要求,那么地检署会以攻击,过失杀人乃至谋杀罪来起诉你,当然举证责任在地
检方。
传统上密西西比河以西使用城堡法原则多,以东Duty to Retreat多,但加州是个例外
。即使现在有198.5和197条款来限制地检署对开枪自卫的刑责追究,但民事部分还是不
覆盖。典型的城堡法是同时免去自卫者的刑事和民事责任的,所谓Make-My-Day Law,
只要我开枪符合法律原则,就不会承担不利后果。加州人如果在家中开枪自卫若有瑕疵
,即使地检署不追究你的刑事责任,入侵者家属仍然可以提出民事赔偿诉求。不管是赢
是输是和解,这种标的很大的官司打起来都足以让一般人倾家荡产。所以198和197条款
的保护不完整,加州总体上并不鼓励民众开枪自卫。Oakland是北加州犯罪率最高的城
市,市警就宣导:"If someone wants to rob you, don't fight them and let them
have what they want. Be a better witness to the crime, we need you for that."
体制不鼓励开枪自卫,加州拥枪者中就有两种说法,一种说:"要么不开枪,开枪就打死
,如果打成残废,我这后半辈子弄不好就光给强盗打工了,还不如自己去蹲监狱合算,
不用上班了。“另一种说:”只要不奔着我来,爱拿啥拿啥,我都不开枪。家里值钱的
东西全部加一块,也不够请律师的一个零头。“ 扣一下扳机只要一丁点力气,但可能
造成几个家庭一辈子的问题,开枪自卫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尤其在法律保障不完善的
州,只能是不得已的最后选择。
家指出。
一般的刑事民事法律在美国是州法,所以不同州的具体标准不同。使用枪械自卫在不同
州大致遵循三种不同的原则:1,Duty to Retreat; 2,Castle Doctrine; 3, Stand
Your Ground.
解释一下这三种原则:
1.Duty to Retreat。 面对侵害,首先要后退回避,屋子外的可以退到屋子里,屋子里
的可以退到屋子外,只有在确实没有安全退路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枪械自卫。应用这种
原则的地方,开枪自卫者需要举证说明自己开枪前已经退却了,如果可以回避侵害没有
做而直接开枪自卫,则会被视作攻击行为。
2.Castle Doctrine。城堡法是目前应用最广泛的自卫原则,已经有31个州通过了这类
法案,大同小异。城堡法有以下几个要素:
只能在城堡范围内使用枪械(一般指住房,少数会扩展到院子,独立车库,自用车,乃
至合法使用的工作场所,暂住场所等)。入侵者上门看见你掏枪,扭头跑出去了,这时
候还开枪打他就是攻击行为;
入侵者可能造成家中主人的死亡或者严重身体伤害。人进来只是想搬个电视机你就把人
打死了,这个不叫费厄泼赖。可他拿把刀直奔你过来你再不打可能就没以后了。
主人不能主动挑衅激化冲突。入侵者拿把刀进来看见你拿枪指着他扭头想溜,你大吼一
声你跑我就打死你,是条汉子就来跟我较量一番。这个也是攻击行为。
入侵者是非法和(或)强行侵入,没有经过你允许就进入算非法,当然公务不算,SWAT
冲进你家你要还根据城堡法自卫,被打死白打!强行侵入是说破门破窗拆锁进入,你自
己门没管好窗没锁入侵者偷偷溜进来不算。这条是挺有争议的,因为不锁院子们乃至大
门在美国很多地方都是很常见的。突然看见门口进来一个入侵者,你怕不怕?开枪不开
枪?我个人觉得这一条的目的和前面一致,就是说人偷偷摸摸进来的一般不是想要你命
,直接开枪打不费厄。
3.Stand Your Ground。这条是Duty to Retreat的对应,城堡法的外延。实施这个原则
的州,在城堡以外的地方(包括合法停留的公共场所)面对侵害时,你也可以不做退却
就地自卫。这个原则有比较大的一个问题只要你有合理理由认为会受到生命威胁就可以
先开火,而这个合理理由的回旋空间比较大,所以在具体司法实践上是非常复杂的。只
有很少的州执行这个原则。
加州没有城堡法,但现在有类似的法律条文:
However, CA PC 198.5:
http://www.leginfo.ca.gov/cgi-bin/di...0&file=187-199
198.5. Any person using force intended or likely to cause death or great
bodily injury within his or her residence shall be presumed to have held a
reasonable fear of imminent peril of death or great bodily injury to self,
family, or a member of the household when that force is used against another
person, not a member of the family or household, who unlawfully and
forcibly enters or has unlawfully and forcibly entered the residence and the
person using the force knew or had reason to believe that an unlawful and
forcible entry occurred.As used in this section, great bodily injury means a
significant or substantial physical injury.
注意这里几个要素的判定是有一定要求的,如果你的开枪行为不符合其中某一条或者某
几条的要求,那么地检署会以攻击,过失杀人乃至谋杀罪来起诉你,当然举证责任在地
检方。
传统上密西西比河以西使用城堡法原则多,以东Duty to Retreat多,但加州是个例外
。即使现在有198.5和197条款来限制地检署对开枪自卫的刑责追究,但民事部分还是不
覆盖。典型的城堡法是同时免去自卫者的刑事和民事责任的,所谓Make-My-Day Law,
只要我开枪符合法律原则,就不会承担不利后果。加州人如果在家中开枪自卫若有瑕疵
,即使地检署不追究你的刑事责任,入侵者家属仍然可以提出民事赔偿诉求。不管是赢
是输是和解,这种标的很大的官司打起来都足以让一般人倾家荡产。所以198和197条款
的保护不完整,加州总体上并不鼓励民众开枪自卫。Oakland是北加州犯罪率最高的城
市,市警就宣导:"If someone wants to rob you, don't fight them and let them
have what they want. Be a better witness to the crime, we need you for that."
体制不鼓励开枪自卫,加州拥枪者中就有两种说法,一种说:"要么不开枪,开枪就打死
,如果打成残废,我这后半辈子弄不好就光给强盗打工了,还不如自己去蹲监狱合算,
不用上班了。“另一种说:”只要不奔着我来,爱拿啥拿啥,我都不开枪。家里值钱的
东西全部加一块,也不够请律师的一个零头。“ 扣一下扳机只要一丁点力气,但可能
造成几个家庭一辈子的问题,开枪自卫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尤其在法律保障不完善的
州,只能是不得已的最后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