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dian新闻
>
就朱令案请北京公安公开回复这几个关键问题 (ZZ) (转载)
avatar
就朱令案请北京公安公开回复这几个关键问题 (ZZ) (转载)# WaterWorld - 未名水世界
l*Q
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Dreamer 讨论区 】
发信人: Dreamer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 信区: Dreamer
标 题: 就朱令案请北京公安公开回复这几个关键问题 (ZZ)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May 8 22:52:10 2013, 美东)
标 题:就朱令案请北京公安公开回复这几个关键问题
发帖者:为民请愿 (时间:2013-05-08 16:41:56)
首先提请北京公安注意:不要试图把公众焦点集中在直接证据已灭失,无法继续破案或
起诉上。现在要追究的是当时直接证据如何灭失的?有没有人涉嫌包庇和通风报信?
1995年4月28日(星期五)朱令父母向清华大学化学系副系主任薛方渝报案,后者请示
时任清华大学党委书记的贺美英和清华大学校长王大中后立即打电话向兼任清华大学派
出所副所长的保卫部长报案。究竟为什么清华大学要拖延到整整一周以后,5月5日,才
向北京市公安局报案?投毒谋杀这么大的案子,居然要等到五一放假结束才报案,是办
事官僚拖沓,置学生安危于不顾;还是涉嫌有意包庇和通风报信,好给可能的犯罪嫌疑
人毁灭证据的机会?究竟是谁在第一时间打电话通知朱令令宿舍的同学“保存好证据”
?在4月28日至5月7日间,朱令令宿舍发生了一起离奇的“失窃案”,导致直接证据(
朱令令的洗漱用具等个人物品“丢失”)。这起离奇的“失窃案”清华大学和北京警方
调查了没有?调查结果是什么?投毒谋杀案破不了,一个简单的失窃案也破不了?这个
失窃案和通知朱令令宿舍同学“保存好证据”的电话有何关联?
问题二:此案“唯一”犯罪嫌疑人是如何确定的,为何后来解除嫌疑?为什么不公开卷
宗?
孙维自己在网上声明中说自己曾被警方列为此投毒案的“唯一犯罪嫌疑人”,并曾在97
年4月被突击讯问8小时之久。1998年8月26日,公安机关宣布解除对孙维的嫌疑。那么
请问北京公安把孙维列为唯一犯罪嫌疑人的理由和证据是什么?之后解除嫌疑又为什么
?为什么不能公布当年办案细节?公布细节可以让孙维洗脱背负多年的投毒嫌疑犯的恶
名,可以平息公众愈发强烈的质疑和不满,有百利而无一害,为什么19年后还要遮遮掩
掩?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始施行,
朱令令母亲朱明新在2008年5月12日对朱令令案“侦查侦破过程和结果”申请了信息公
开,同年5月30日警方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为由不予公开
。朱家对此提出了行政复议,尽管警方称卷宗属“涉密材料”,不在信息公开之列,但
北京市政府仍在2009年3月16日以不公开的理由违反规定为由撤销了北京市公安局此前
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此后再申请信息公开,北京市公安局不再受理。请问
北京警方为何不遵照北京市政府的决定,再次受理朱家的申请?有何法律法规给予北京
警方高高挂起,置之不理的权利?
问题三:此案协和医院延误治疗行为背后的内幕是什么?是否存在协同犯罪?北京警方
是否调查过,调查结果是什么?
协和在朱令住院后长达数周的治疗中坚决否认铊中毒的可能性,不做化验,不做正确的
治疗,甚至在贝志城找到互联网建议和美国医生联络协和后仍然采取置之不理的态度,
在陈震阳确诊为铊中毒后不对症下药,最后是朱令令家长自己去购买普鲁士兰解药才救
了朱令令一命。如此长时间的延误治疗直接导致了朱令令深度残疾的结果。这里面究竟
是协和官僚傲慢,还是故意误导、延误治疗,是否有人涉嫌协同犯罪?网络上传言孙维
父亲孙大武曾经和孙维一起在朱令病危进入协和ICU病房以后专程赶来视察情况,孙大
武全程态度傲慢不发一言,巡视一圈就走了。这个情况是否属实?北京警方是否调查过
?孙大武当时是北京太阳电子科技公司的第一法人。该公司专营医疗器械,和协和医院
有很多业务往来。是否存在内部交易的不可告人的勾当?这么重要的线索,北京警方有
没有追查?
孙大武是否涉嫌经济犯罪?是否有行贿给协和医生?协和是否有医生得到孙家指示故意
拖延治疗好让朱令令病亡而掩盖这场投毒谋杀?
问题四:孙维更改姓名和出生日期是否属实?这样随意更改是否合法?传言孙维“一家
四口,八个户口”是否属实?是谁赋予她家这样的特权?背后有什么动机?
如果孙维清清白白,和这起投毒案无关,为何要改名换姓?孙维更改姓名和生日是否符
合国家法律法规?还是有人大开绿灯为其出逃美国打开方便之门?
问题五:北京公安说“专案组始终坚持依法公正办案,未受到任何干扰”。而公安部
2007年9月答复政协委员来信的复函中称“中央和有关领导同志均对此作出批示,要求
加强办案力量,尽快办结此案。。。1998年1月,市公安局将此案办理情况逐级上报中
央领导同志,根据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经强卫同志批准,1998年8月25日,市局文保处
结办此案,并妥善答复了当事人家属。”
请问北京公安:办理一个校园刑事投毒案为何要惊动中央领导同志,还要逐级上报经中
央领导同志批示,政法委书记批准?为什么当时要尽快“办结”此案而不是继续侦破下
去?公安部说98年就办结此案并答复了当事人家属,但是朱令令父母说在收到2007年复
函前没有人告诉他们此案已办结。请问这样处理是否是在搪塞当事人家属?国家执法部
门对受害者家属撒谎的目的是什么?
最后还想说几句,北京公安的答复和公安部的答复都提到给受害人家属几十万元经济补
助的事情。一副我们也尽力了,钱也给了(所以撇清了)的口气。请问警方的职责是什
么?是维持治安,惩罚犯罪,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还是办案无
能,拿钱封口?你们是执法部门还是慈善机构?区区几十万的补助可以换回来一个花季
少女的生命吗?真为你们感到羞耻!
[为民请愿@九派神州] [同主题讨论]
avatar
l*s
2
政府不作为
只能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哈
avatar
l*3
3
re
相关阅读
logo
联系我们隐私协议©2024 redian.news
Redian新闻
Redian.news刊载任何文章,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文章信息的合法性及真实性由其作者负责,与Redian.news及其运营公司无关。欢迎投稿,如发现稿件侵权,或作者不愿在本网发表文章,请版权拥有者通知本网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