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时报中文网:朱令案折射的正义与民意# WaterWorld - 未名水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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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http://cn.nytimes.com/article/china/2013/05/10/cc10lianqingchua
在经过长达19年时间的湮灭、骤起的多次循环之后,朱令案又一次呈现在中国人的面前
。其诱导的因素是复旦大学黄洋的投毒案,而表现的形式却更加极端:在白宫官方网站
上的请愿。目标就是要求美国驱逐朱令案长期以为最大的嫌疑人孙维(后改名为孙释颜
)。
在短短的几天之内,额定白宫需要回应的签名人数10万人已经大大超越了。至于白宫如
何回应,只需待时日便可清晰。这是一桩发生在中国、完全关涉到中国公民的刑事案件
,在中国却看不到通过正常司法途径追查真凶的可能,而把希望寄托在美国政府身上,
这多少是现代国际社会的一个黑色幽默。
这封刊登在白宫请愿网站We The People上的请愿信要求美国政府调查并遣返孙维,对
于向白宫请愿抱有期待者恐怕终归要归于失望。其一是白宫人员对此网站上名目繁多的
各种请愿显然难以一一及时回应;其二,在“参与条件”中,网站已经明确声明对于某
些涉及交易、执法、司法或者在地方法庭或联邦机构管辖之内的类似案例,白宫可能会
拒绝发言以避免“呈现不适当的影响”。在该网站上可以看到,多数的回复都是针对国
内的事务。
当然,对于智商只剩下六七岁小孩那么多的朱令来说,这一切殊无意义;而对于其年逾
70高龄的父母来说,这实在没有什么可幽默的。深谙中国社会规则的他们选择了沉默乃
至无视,表示“不知道”,“不参加也不支持”(《解放日报》,5月7日)。同样深谙
中国社会规则的网友和请愿者们也谅解和理解他们的举动。
请愿行动出来之后知识界立即惯性地发生了分裂。一方面理性地认为应当“无罪推定”
,在没有实质证据指证孙维之前,不能认定孙维就是凶手;另一方面指出的是,当目前
所有的证据与逻辑推论都指向孙维的时候,就应当让孙维承担相应的责任。
不过,好在双方都有着其十分符合法律与理性的一方面:“无罪推定”的一方认为疑点
重重,应当公开当年审讯孙维的记录;而“有罪推定”的一方,也只是要求重审此案,
而孙维嫌疑最大。
这个案件在经过19年的重重迷障,证据材料供词叠加再叠加之后,已然变成了一个极其
庞杂而诡谲的案子。证据已经消失殆尽,而当事人鸟兽散去,再拖上若干年,即便真有
知情人吐露真相,怕也已经没有实质证据给凶手定罪。这恐怕是凶手暗中期盼的结果,
而民众最为恐惧的景象吧。于是此案沉冤铸就,而正义湮灭。
在中国,所谓“民意杀人”已然不是第一回发生,而其中不乏真意。90年代时张金柱因
民愤过大被杀,而几年前药家鑫同样因为民意汹汹而处以极刑。在中国就是有着这样一
个双重的法律恐惧:一方面在公权的庇佑之下,司法不足,许多案子高高举起,轻轻放
下;而另一方面民意干涉导致司法过度,罪不至死在民意暴力之下变成死案。
正义需要的是不多也不少。民意干涉司法,并不比公权干涉司法光彩多少。冤假错案在
哪里都不会缺乏,但是公然以民意替代司法的独立性,其实与石刑没有什么差别。
但这样的论断,却不能推导到朱令案上面,因为还不到那个地步。一个拥有法律的社会
的基本常识是:当一件类似以铊来毒杀少女的案子发生的时候,证据应当得以保存,嫌
疑人应当得以锁定,审讯应当得以质询,而其后的法律程序应当得以启动。在以上的种
种都没有得到实施的时候,这一切都莫名其妙地消失了,淹没了。所有的当事人风流云
散,惟留下受害人独自承受无尽岁月的摧残。
人们常常拿辛普森案来指责美国司法的不公正。但是辛普森被调查了,证据被呈堂了,
他站在法庭里受审了,陪审员投票了。一切程序都已然呈现与施行,但并没能把辛普森
入罪。这是人类社会不完美,或者说正义不完美的一种表现。因为人们无从发明一种完
美的制度和手段,能够既完美地执行正义,又防止那些寻找漏洞的“罪人”们脱逃。但
是其中的涵义在于:人们在努力地追寻正义。未能执行的正义,也是正义。
正如此前所言,朱令案的疑点如此之多,漏洞如此之大,而凶手所遗留的破绽如此之普
遍,其行凶与掩盖罪证的手段如此之业余,在我们这些没有任何刑侦经验的普通民众看
来,不能破案的确难以理解。
北京公安局的官方微博“平安北京”5月8日发布了一个官方回应,其中宣称“碍于证据
灭失等客观因素,最终无法侦破”。好吧,在那么多网友与热心人的协助之下,10多年
也无实质证据钉死孙维,我当然也不想去冒充福尔摩斯。那么,还有一个问题是:朱令
父母经年累月所提出的,要求公开当年的审讯以及其它侦查记录,是什么原因未能实现?
民意与正义并不相等,但是民意有其合理性。正义也许并不能够得到实施,但是只有当
法律的程序得以施行,警方所掌握的材料,审讯的记录得以公开,民意的扰攘才能得以
平息,而正义的呼吸才能得以伸张。
和许多人一样,我并不想加入“公共审判”孙维的行列,她没有必要自证清白,也完全
可以不再接受警方的调查。但是,一再高调自称清白的她,在受到包括贝志诚、朱令父
母的长久公开指控之后,选择的却是沉默而不是以法律方式来反击,却颇令人费解。
用白宫请愿的方式并不能最终解决朱令悬案,但对于中国的司法正义是一个沉重的打击
。因为当中国的司法不能够响应这个民意的时候,当孙维仍旧以惟一嫌疑人的身份游悬
海外的时候,当没有人站在法庭上接受审判的时候,人们有权相信,有关部门包庇了一
个杀人犯。
在经过长达19年时间的湮灭、骤起的多次循环之后,朱令案又一次呈现在中国人的面前
。其诱导的因素是复旦大学黄洋的投毒案,而表现的形式却更加极端:在白宫官方网站
上的请愿。目标就是要求美国驱逐朱令案长期以为最大的嫌疑人孙维(后改名为孙释颜
)。
在短短的几天之内,额定白宫需要回应的签名人数10万人已经大大超越了。至于白宫如
何回应,只需待时日便可清晰。这是一桩发生在中国、完全关涉到中国公民的刑事案件
,在中国却看不到通过正常司法途径追查真凶的可能,而把希望寄托在美国政府身上,
这多少是现代国际社会的一个黑色幽默。
这封刊登在白宫请愿网站We The People上的请愿信要求美国政府调查并遣返孙维,对
于向白宫请愿抱有期待者恐怕终归要归于失望。其一是白宫人员对此网站上名目繁多的
各种请愿显然难以一一及时回应;其二,在“参与条件”中,网站已经明确声明对于某
些涉及交易、执法、司法或者在地方法庭或联邦机构管辖之内的类似案例,白宫可能会
拒绝发言以避免“呈现不适当的影响”。在该网站上可以看到,多数的回复都是针对国
内的事务。
当然,对于智商只剩下六七岁小孩那么多的朱令来说,这一切殊无意义;而对于其年逾
70高龄的父母来说,这实在没有什么可幽默的。深谙中国社会规则的他们选择了沉默乃
至无视,表示“不知道”,“不参加也不支持”(《解放日报》,5月7日)。同样深谙
中国社会规则的网友和请愿者们也谅解和理解他们的举动。
请愿行动出来之后知识界立即惯性地发生了分裂。一方面理性地认为应当“无罪推定”
,在没有实质证据指证孙维之前,不能认定孙维就是凶手;另一方面指出的是,当目前
所有的证据与逻辑推论都指向孙维的时候,就应当让孙维承担相应的责任。
不过,好在双方都有着其十分符合法律与理性的一方面:“无罪推定”的一方认为疑点
重重,应当公开当年审讯孙维的记录;而“有罪推定”的一方,也只是要求重审此案,
而孙维嫌疑最大。
这个案件在经过19年的重重迷障,证据材料供词叠加再叠加之后,已然变成了一个极其
庞杂而诡谲的案子。证据已经消失殆尽,而当事人鸟兽散去,再拖上若干年,即便真有
知情人吐露真相,怕也已经没有实质证据给凶手定罪。这恐怕是凶手暗中期盼的结果,
而民众最为恐惧的景象吧。于是此案沉冤铸就,而正义湮灭。
在中国,所谓“民意杀人”已然不是第一回发生,而其中不乏真意。90年代时张金柱因
民愤过大被杀,而几年前药家鑫同样因为民意汹汹而处以极刑。在中国就是有着这样一
个双重的法律恐惧:一方面在公权的庇佑之下,司法不足,许多案子高高举起,轻轻放
下;而另一方面民意干涉导致司法过度,罪不至死在民意暴力之下变成死案。
正义需要的是不多也不少。民意干涉司法,并不比公权干涉司法光彩多少。冤假错案在
哪里都不会缺乏,但是公然以民意替代司法的独立性,其实与石刑没有什么差别。
但这样的论断,却不能推导到朱令案上面,因为还不到那个地步。一个拥有法律的社会
的基本常识是:当一件类似以铊来毒杀少女的案子发生的时候,证据应当得以保存,嫌
疑人应当得以锁定,审讯应当得以质询,而其后的法律程序应当得以启动。在以上的种
种都没有得到实施的时候,这一切都莫名其妙地消失了,淹没了。所有的当事人风流云
散,惟留下受害人独自承受无尽岁月的摧残。
人们常常拿辛普森案来指责美国司法的不公正。但是辛普森被调查了,证据被呈堂了,
他站在法庭里受审了,陪审员投票了。一切程序都已然呈现与施行,但并没能把辛普森
入罪。这是人类社会不完美,或者说正义不完美的一种表现。因为人们无从发明一种完
美的制度和手段,能够既完美地执行正义,又防止那些寻找漏洞的“罪人”们脱逃。但
是其中的涵义在于:人们在努力地追寻正义。未能执行的正义,也是正义。
正如此前所言,朱令案的疑点如此之多,漏洞如此之大,而凶手所遗留的破绽如此之普
遍,其行凶与掩盖罪证的手段如此之业余,在我们这些没有任何刑侦经验的普通民众看
来,不能破案的确难以理解。
北京公安局的官方微博“平安北京”5月8日发布了一个官方回应,其中宣称“碍于证据
灭失等客观因素,最终无法侦破”。好吧,在那么多网友与热心人的协助之下,10多年
也无实质证据钉死孙维,我当然也不想去冒充福尔摩斯。那么,还有一个问题是:朱令
父母经年累月所提出的,要求公开当年的审讯以及其它侦查记录,是什么原因未能实现?
民意与正义并不相等,但是民意有其合理性。正义也许并不能够得到实施,但是只有当
法律的程序得以施行,警方所掌握的材料,审讯的记录得以公开,民意的扰攘才能得以
平息,而正义的呼吸才能得以伸张。
和许多人一样,我并不想加入“公共审判”孙维的行列,她没有必要自证清白,也完全
可以不再接受警方的调查。但是,一再高调自称清白的她,在受到包括贝志诚、朱令父
母的长久公开指控之后,选择的却是沉默而不是以法律方式来反击,却颇令人费解。
用白宫请愿的方式并不能最终解决朱令悬案,但对于中国的司法正义是一个沉重的打击
。因为当中国的司法不能够响应这个民意的时候,当孙维仍旧以惟一嫌疑人的身份游悬
海外的时候,当没有人站在法庭上接受审判的时候,人们有权相信,有关部门包庇了一
个杀人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