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 我只想就唯一嫌疑人普个法,再讲一讲一般的办案程序# WaterWorld - 未名水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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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http://bbs.tianya.cn/post-free-3342492-1.shtml
三线小刑警,可能95年北京大都会的程序和我们不一样,但有些大致内容是一样的,反
正就让我在这里说说吧,说完你们不喜欢听再喷,但先看好么。
网上沸沸扬扬的说孙维是唯一嫌疑人。我不认识她,但我认识嫌疑人这个词,几乎
每天都要打交道,谈点我的想法。
我是刑警,在法律上的嫌疑人 指犯罪侦查机关的侦查对象或者被侦查线索初步确
定的怀疑对象。我理解的意思就是只要是我初步怀疑的对象,都能叫嫌疑人。比如这个
村子发生命案,我们把全村人都纳入排查对象,其中又圈出几个打流的,密切关注,这
就是广义上的嫌疑人。 这种嫌疑人不代表我们有证据证明他有罪(只是觉得他可能性
比较大),对他的监视都是暗中进行的,我们秘密调查他的行踪。以后抓到真凶了,就
不再监视他们,对他们本人也没有任何影响,因为都是我们内部的手段,外部人根本不
知情。
狭义的嫌疑人就不同了,我们办案子时,叫对象都叫嫌疑人。这都是已经被关到看
守所或者被取保、被监视居住的。这些人,我们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其犯罪,但法律说在
法院判之前都无罪,所以叫犯罪嫌疑人。这种人在系统里面都可以查出来的,即便是被
取保的也会留下记录,以后该辖区一发案子,这种人都是嫌疑人对象的首选(谁叫你有
前科呢)。
其实这两种解释,都算是瞎掰。我们爱怎么叫就怎么叫,别人管不着的。叫你一句
嫌疑人,你又不知情,对你也没有影响,只不过便于我们办案而已,怀疑下不会死人的
,办命案,网拉的越大越好,你想想,嫌疑人越多,那把真凶纳入视野内的可能性越大
,万一死盯一个人,失败了怎么办。怀疑100个人,失败了99个还有最后一个(无非是
多花点精力和钱而已),怀疑一个人,失败了就失败了。这都是题外话,事实上,像这
种无头悬案只怀疑一个对象的,肯定是失职。
孙维供述在讯问笔录上签字了,(讯问笔录的抬头是犯罪嫌疑人)。这证明警方的
确把她纳入视野了,叫犯罪嫌疑人自然可以。
但说唯一的嫌疑人,绝对不对。
就狭义的定义说,没有人被采取强制措施了,孙维还差拘留这一步,所以,没人是
嫌疑人。
广义上说,凡是纳入视野的人都叫嫌疑人,比如当年所有能接触铊的,所以朱令的
身边人都是嫌疑人。孙是可疑性比较大,但绝对不是唯一的嫌疑人。
事实上警方也不会这么笨,说什么唯一嫌疑人。在有确切证据前,凡事都要留三分
余地。我觉得现在只能说,孙维是唯一被警方讯问过的犯罪嫌疑人。
再说一件很关键的事情,被警方讯问过的犯罪嫌疑人就一定是凶手么? 往往凶手
是警方事先没有发现的人,随着侦查视野的扩大才被圈进来,或者主动跳出来。就如同
赵作海案,赵作海是唯一嫌疑人,但真凶呢,真凶是主动跳出来的,真凶从来都不是嫌
疑人,直到他自己供述。
我还想说一个事,凶手就一定是能合法接触铊的人么,我觉得也未必。有心用铊下
毒的人自然可以通过外地购买,盗窃等手段获取铊。例如枪击案就一定是合法持枪的人
所为么。如果警方当时只排查了合法接触铊的人,绝对是他的失误。
我们办过一个命案,深夜打架捅死人,我们一开始怀疑某某某,抓过来一顿审讯,
凶神恶煞的把对方吓个半死,结果对方的确没杀人,一顿安抚后送走,再去苦想嫌犯。
这就是圈子不够大的缺点。
总之我上面的意思就是,没有什么唯一嫌疑人的说法。拜托不要对北京警方的说法
断章取义,再说了,嫌疑人不一定是凶手,就这么简单。
如果一个案子久而为破,一个侦察员想的无非有两点,1.对以往嫌疑对象的调查不
够细致,审讯不够深入,导致其没交待清楚。2.对嫌疑对象的摸排不到位,还有凶手还
在警方的视野外。网上这些福尔摩斯都认为是第3点,交待了但被权力压制了。 我不否
认有这种可能性,但也没法确认阿。至少我现在没看到什么有力的证据,其它的都是些
猜想。
反而我看到一个很明显的谣言。就是关于在图书馆发现孙维的指纹,然后孙维在审
讯中崩溃交待犯罪事实,最后被取保的那个证据。
我列个时间表, 95年X月,朱中毒,住院。
X+2月,证实是铊中毒,公安立案。
97年, 孙被警方带走讯问。
我想问下,公安是何时提取图书馆铊书籍指纹的,最起码也是X+2月吧。总要先立
案再调查不。此时小贝告诉大家是铊中毒,有没有同学会好奇去图书馆借阅铊书籍看呢
。这样的话,指纹会混杂的,无法进行比对。
退一步说,图书馆管理的好,案发后封存了那些书籍。我也不认为警方能提取的出
这些指纹。因为最起码已经有2个月了,提不出来的。 更何况是97年才问话。要是97年
取的指纹,我更要佩服警方的能力了。
如果这个谣言里说的是DNA,那应该可以提取的(不在我专业知识范围内),但他
说是指纹,所以我认定是谣言。
SO,我认为想帮朱令的人,一定要理智,要能辨别真伪。有些人大家可能不喜欢听
,但这是实情,如果朱粉们都在重复一个谣言的话,明眼人反而会对朱粉们产生反感,
甚至于对一整个证据链都全部打扑。
三线小刑警,可能95年北京大都会的程序和我们不一样,但有些大致内容是一样的,反
正就让我在这里说说吧,说完你们不喜欢听再喷,但先看好么。
网上沸沸扬扬的说孙维是唯一嫌疑人。我不认识她,但我认识嫌疑人这个词,几乎
每天都要打交道,谈点我的想法。
我是刑警,在法律上的嫌疑人 指犯罪侦查机关的侦查对象或者被侦查线索初步确
定的怀疑对象。我理解的意思就是只要是我初步怀疑的对象,都能叫嫌疑人。比如这个
村子发生命案,我们把全村人都纳入排查对象,其中又圈出几个打流的,密切关注,这
就是广义上的嫌疑人。 这种嫌疑人不代表我们有证据证明他有罪(只是觉得他可能性
比较大),对他的监视都是暗中进行的,我们秘密调查他的行踪。以后抓到真凶了,就
不再监视他们,对他们本人也没有任何影响,因为都是我们内部的手段,外部人根本不
知情。
狭义的嫌疑人就不同了,我们办案子时,叫对象都叫嫌疑人。这都是已经被关到看
守所或者被取保、被监视居住的。这些人,我们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其犯罪,但法律说在
法院判之前都无罪,所以叫犯罪嫌疑人。这种人在系统里面都可以查出来的,即便是被
取保的也会留下记录,以后该辖区一发案子,这种人都是嫌疑人对象的首选(谁叫你有
前科呢)。
其实这两种解释,都算是瞎掰。我们爱怎么叫就怎么叫,别人管不着的。叫你一句
嫌疑人,你又不知情,对你也没有影响,只不过便于我们办案而已,怀疑下不会死人的
,办命案,网拉的越大越好,你想想,嫌疑人越多,那把真凶纳入视野内的可能性越大
,万一死盯一个人,失败了怎么办。怀疑100个人,失败了99个还有最后一个(无非是
多花点精力和钱而已),怀疑一个人,失败了就失败了。这都是题外话,事实上,像这
种无头悬案只怀疑一个对象的,肯定是失职。
孙维供述在讯问笔录上签字了,(讯问笔录的抬头是犯罪嫌疑人)。这证明警方的
确把她纳入视野了,叫犯罪嫌疑人自然可以。
但说唯一的嫌疑人,绝对不对。
就狭义的定义说,没有人被采取强制措施了,孙维还差拘留这一步,所以,没人是
嫌疑人。
广义上说,凡是纳入视野的人都叫嫌疑人,比如当年所有能接触铊的,所以朱令的
身边人都是嫌疑人。孙是可疑性比较大,但绝对不是唯一的嫌疑人。
事实上警方也不会这么笨,说什么唯一嫌疑人。在有确切证据前,凡事都要留三分
余地。我觉得现在只能说,孙维是唯一被警方讯问过的犯罪嫌疑人。
再说一件很关键的事情,被警方讯问过的犯罪嫌疑人就一定是凶手么? 往往凶手
是警方事先没有发现的人,随着侦查视野的扩大才被圈进来,或者主动跳出来。就如同
赵作海案,赵作海是唯一嫌疑人,但真凶呢,真凶是主动跳出来的,真凶从来都不是嫌
疑人,直到他自己供述。
我还想说一个事,凶手就一定是能合法接触铊的人么,我觉得也未必。有心用铊下
毒的人自然可以通过外地购买,盗窃等手段获取铊。例如枪击案就一定是合法持枪的人
所为么。如果警方当时只排查了合法接触铊的人,绝对是他的失误。
我们办过一个命案,深夜打架捅死人,我们一开始怀疑某某某,抓过来一顿审讯,
凶神恶煞的把对方吓个半死,结果对方的确没杀人,一顿安抚后送走,再去苦想嫌犯。
这就是圈子不够大的缺点。
总之我上面的意思就是,没有什么唯一嫌疑人的说法。拜托不要对北京警方的说法
断章取义,再说了,嫌疑人不一定是凶手,就这么简单。
如果一个案子久而为破,一个侦察员想的无非有两点,1.对以往嫌疑对象的调查不
够细致,审讯不够深入,导致其没交待清楚。2.对嫌疑对象的摸排不到位,还有凶手还
在警方的视野外。网上这些福尔摩斯都认为是第3点,交待了但被权力压制了。 我不否
认有这种可能性,但也没法确认阿。至少我现在没看到什么有力的证据,其它的都是些
猜想。
反而我看到一个很明显的谣言。就是关于在图书馆发现孙维的指纹,然后孙维在审
讯中崩溃交待犯罪事实,最后被取保的那个证据。
我列个时间表, 95年X月,朱中毒,住院。
X+2月,证实是铊中毒,公安立案。
97年, 孙被警方带走讯问。
我想问下,公安是何时提取图书馆铊书籍指纹的,最起码也是X+2月吧。总要先立
案再调查不。此时小贝告诉大家是铊中毒,有没有同学会好奇去图书馆借阅铊书籍看呢
。这样的话,指纹会混杂的,无法进行比对。
退一步说,图书馆管理的好,案发后封存了那些书籍。我也不认为警方能提取的出
这些指纹。因为最起码已经有2个月了,提不出来的。 更何况是97年才问话。要是97年
取的指纹,我更要佩服警方的能力了。
如果这个谣言里说的是DNA,那应该可以提取的(不在我专业知识范围内),但他
说是指纹,所以我认定是谣言。
SO,我认为想帮朱令的人,一定要理智,要能辨别真伪。有些人大家可能不喜欢听
,但这是实情,如果朱粉们都在重复一个谣言的话,明眼人反而会对朱粉们产生反感,
甚至于对一整个证据链都全部打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