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宁市政府勾结鸿隆控股有限公司强征农民的基本农田
搞房地产开发谋取暴利的情况反映
一、 强征兴宁市福兴街道办下辖黄畿村的基本农田
原兴宁县福兴公社黄畿大队(即现兴宁市福兴街道办下辖的黄畿村)属下上毛等15个村
民小组集体土地在80年代末已纳入基本农田范围,并在原机耕路边立有基本农田范围界
碑。现有村民的“责任田30年承包期合同书”及“农业税完税证”,领取国务院财政部
下发的农田直补种田补助款存折复印件等可作证明。(见附图)
2008年2月,兴宁市福兴街道办下辖的黄畿村发生了一起政府工作人员带开发商来丈量
村民正准备耕作的基本农田的事件。该政府官员自称姓肖(肖浩文),一来到即叫村民
准备丈量土地的工作,随后叫村民去各自家的农田开始丈量。并表示丈量土地并不是意
味卖地,只是想了解各户的土地面积。
当时并未公布关于征地的任何文件,当场就有一部分村民表示不理解,按照征地程序应
该有如下过程:
1、 征地前召开群众大会;
2、 明确征地项目;
3、 发布征地及相关公告。
直到2008年3月24日,兴宁市人民政府发布一条征地通告内容如下:
我们村民对征地及征地手续和善后工作提出质疑: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基本农田征收由国务院
批准。黄畿村的耕地属基本农田,未经国土资源部批准就被兴宁市政府征收,就属违法
行为。
2、 兴宁市政府以每亩47983元的价格强行征收黄畿村的基本农田,转手以每亩约25
万元卖给鸿隆控股有限公司建商品主房谋利,这明明就是官商勾结,低价格掠夺农民的
耕地搞房地产开发、牟取暴利的行为。
3、 征地没有按照省人民政府在2007年底发布的《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
障工作的意见》(粤发〔2007〕14号)对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养老保障有明确的处理办法
。解除被征地农民后顾之忧。对《意见》中保障方式 :
① 、对16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被征地农民,采取培训就业保障方式为主。
② 、对年满35周岁以上、59周岁以下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
民, 应当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
③ 对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年满60周岁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补助
保障范围,对其实行“老年生活津贴”的养老补助政策,按月发放,直至终老。
4、 2005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提出了必须坚持
征地“三条红线”(即征地手续不齐全、不完备的项目,不能开工;没有与被征地农民
集体就征地补偿民主协商、达成协议的项目,不能开工;征地补偿款没有兑现到农民手
里、各种补偿不到位的项目,不能开工)。 但2009年初开发商的运泥车隆隆驶进该处
基本农田,开始填土。
5、 对于 留用地保障 条款中明文规定如下:
①、今后征收土地,征地单位要留出或划出实际征地面积的10%—15%用于被征
地集体作生产发展用地。
②、在城市规划区内的留用地应依法办理将其变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有关手续。
③、留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或集体用地的费用纳入征地单位的预算成本。
6、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7条第1款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
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
基本农田的活动。”根据这一规定,建窑、建房、建坟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
地。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33条规定,违反上述规定,毁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处占用基本农田
的耕地开垦费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 新华网北京2008年11月19日电(记者王立彬)国土资源部近日强调,要加
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规范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行为,农村集体土地不得建设商
品住宅。
2009年春节前,政府工作人员对村民威逼,促成一部分村民领取卖地款项。(约30户)
2009年1月,在尚有四十多户毛屋坝村民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开发商的运泥车隆隆驶
进该处基本农田,开始填土。该村村民极力阻拦,势单力薄的村民根本无法制止填土车
开进。看着一片片良田被一车车的黄土吞噬,水利破坏,农民们心如刀绞。这些农民兄
弟坚信党的政策,政府一定会按照党和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来保护农民权益的。为此农
户群众多次到福兴街道办反映情况,同时三次派代表到兴宁市国土局反映情况,但均未
得到任何答复。
百般无奈下,2月9日农民按上访程序,到兴宁市信访办、人大常委会上访。同时把
上访材料用EMS投寄市委书记奖理达、市长陈略宇。2月11日市人大答复:经常委会决定
、呈送市人民政府,由一位副市长专职处理。2月13日,填土方勾结黑社会势力,继续
把黄土倒在农户的良田上(附照片)。
原来的良田美景:
填土的现场证据:
来历不明的强征地社会人员:
闻讯而来的护田村民:
不理村民申诉的警员:
农户们为了捍卫良田,群众自发用生命来抵制他们破坏基本农田的犯罪行为。
群众被无辜挨打后情形(图中穿白色上衣被人抱住的是被打老师,旁边是随后被打的
哺乳期妇女)
后收到信访局的回复如下:
农户们为了捍卫良田,群众自发用生命来抵制他们破坏基本农田的犯罪行为。此时村镇
、国土部门到现场,可恨的是,某些干部不但不解决问题,反而指挥填土车继续填土。
群众在阻拦中,一位退休教师(毛伟球)和一位正在哺乳期的妇女(张运莲)被打伤。
群众两次报110来干警现场处理。
2009年3月初,村民提着已发了芽的稻种来到市里,要求兴宁市予以解决水利问题也是
同样得不到任何回复
2009年4月6日,眼看着田里的秧苗到了该插秧的时候了,毛屋坝的村民却只能坐在家里
闲谈,话题离不开耕种。但水在哪里呢?
附图: 快干枯的秧苗
无水的水沟
不能耕种的水稻田:
该村几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提议把拦着进村水道的水闸打开,把耕种的水放进农田。这
些本来是农田水利局和农业部门应该处理的事情,怎么会没有人管理呢
直到4月6日,忍无可忍的农民愤怒了,他们砸开了水闸。看着滔滔水流欢快的流进
稻田,村民奔走相告:下田了,可以插秧了!!!
然而还不到两个小时,一部粤M5041的警车就开到下毛屋,两个气势汹汹的警察持枪冲
进该村村民毛祥家,把正在温习的两个小孩吓的浑身哆嗦。说是要立案处理他带人破坏
水利事件。村民闻讯赶到毛翔家与警察据理力争,警察才没有当场把他带走。
警察走后,群情激奋的村民们走到该村干部陈海平家,要求她解释事情发生的原因
。后又转至黄畿村委找该村书记罗定文,罗定文干脆手机关机,闭门不出。就在村民找
支书时,村民刚刚开通的水闸,连同涵洞一并给塞死了。现在村民不要说是耕田,连自
留地种菜也要靠天上下雨了。
开通后的水道:
堵死后的水道:
现场就有村民多次向福兴派出所报案,有人破坏水利设施。但一直到晚上,也不见一个
警察到场调查。
村民们望着干枯的水塘、秧苗,心在流血。
接下来发生的事件
2009年4月中旬,看着水稻不能耕作,勤劳的村民想起种植玉米。随即在未填土的农田
上种植。然而大部分玉米快成熟时,却给开发商的黄土埋在底下,只有一小部分收成。
2009年4月26日上午7点50分,兴宁市福兴黄畿村发生一起性质非常严重的暴力事件,该
村村民毛翔在出县城的路上被人铁棒乱棍暴打。
2009年6月11日该村村民毛展茂在拦截推土机填土的过程中,被鸿隆公司的施工人员暴
打,手骨被打断,住院一个多月。(见照片)
期间又有一部分村民在压力下领取土地款。到目前尚有13户农户未领取征地款,领取了
征地款的村民也没有签订征地合同。
2009年底,开发商开始在填土后的农田上起围墙,即进驻施工。
直到2011年,村民依然在领取国家的耕田补助款。
二、 兴宁市政府已经动手强征毛屋坝村道,准备强拆毛屋坝村民的房屋,低价掠夺
农民的土地给鸿隆公司开发房地产牟取暴利。
毛屋坝村道是毛氏祖辈走了几百年,进出毛屋坝的唯一通道。2004年村民集资几十万进
行水泥硬底化建设。这次征地过程中,因为考虑到这是毛屋坝子孙上学和村民生活的必
经之路,因此,村民、村干部、福兴街道办领导以及开发商一致同意不征收毛屋坝村道
。粤国土次(建)字(2008)162号文以及兴市府(2008)23号文中,毛屋坝村道都没
有计算入征地面积中。因此,当时鸿源地产公司(鸿隆控股的子公司)的建筑图纸里也
保留了毛屋坝的村道,还列入扩建范围。可是,后来,鸿隆控股有限公司接管后,今年
5月,看到在建的房价高(每平方米4000至5000元)且畅销,为了牟取更大的利润,擅
自通过兴宁市建设规划局出新的建筑图纸,把毛屋坝的村道也规划到开发范围内。当时
遭到黄畿村干部的反对,就连福兴街道办的领导也提出异议。毛屋坝村民则毫不知情。
(请见黄畿村书记的证词以及鸿隆公司的第一次建筑规划图,2008年起毛屋坝征地
面积表就没有毛屋坝村道)但在鸿隆公司的积极有效的活动下,兴宁市政府、福兴街道
办擅自答应把毛屋坝的村道给其开发,并且把毛屋坝列入“三旧”改造范围。(见福兴
街道办“整体改造的通知”)鸿隆公司通过收买、贿赂个别村干部及村民,准备强行拆
除毛屋坝村,建高档别墅牟取更大的利润(见鸿隆公司的规划图)。
市政规划图(保留有村道)
兴宁市政府勾结鸿隆控股有限公司,名为招商引资,实则合伙廉价掠夺农民良田;名为
“旧城改造”,实则要强拆民房,拼命抢田抢地给鸿隆公司开发房地产,共同瓜分利润
。他们官商勾结的不法行为,遭到了毛屋坝全体村民的激烈反抗。今年8月初,毛屋坝
村民把村道整修,增加了30厘米高的砖栏(见图)。 此举触怒了福兴街道办的领导,
先是在8月15日叫集了几十人(镇干部、工作人员、派出所干警等)准备抓护路的村民
,发生了小冲突。次是赶紧把35万元转到黄畿村的账户上,公开说毛屋坝村道已由福兴
街道办征收了。此计不通,福兴街道办的领导又召集了几十人进驻毛屋坝村。他们把毛
屋坝村道的面积和已被强行征收的水田等的面积相加后的数字计算出村民的生活留用地
的面积,企图蒙骗村民在其计算好的生活留用地上签名,达到强占毛屋坝村道的上的。
由于上述福兴街道办的阴谋遭到失败,于是,在9月21日,兴宁市政府在会展中心召集
毛屋坝村在市里的工作人员和商户开会,威胁他们不得参与毛屋坝村的护路行为,否则
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吊销营业执照,退休的停发退休工资等。紧接着在9月22日下午,由
兴宁市公安局副局长、福兴街道办书记的率领下,市公安干警、防暴警察、司法、城管
、治安人员等组成的一支二、三百人全副武装的队伍,浩浩荡荡开进毛屋坝村道,强行
拆除护栏,当场拧、拉伤四位80多岁的老婆婆(见照片)。
护路行动中受伤的老人
9月23日下午,宁江新城的重型施工机械就开上毛屋大道,被村民制止
闻讯而来的公安人员马上赶到:
村民问警察来做什么,几位公安人员只是怒叱村民:
被村民质问后,对村民嚣叫的干警:
人们不禁要质问:
兴宁市人民政府目无党纪国法,顶风作案,强征农民的基本农田,造成农民无田可耕,
无业可就,生活无着落(黄畿村的村民的遭遇只是兴宁市诸多村镇,如水口、叶塘、龙
田等的一个缩影而已)。兴宁市人民政府不为失地农民考虑一下困苦,却甘为开发商的
马前卒,千方百计维护开发商的利益,甚至耍尽阴谋诡计,不惜动用大批公安干警威吓
手无寸铁的老百姓。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就是因为他们拿了开发商的钱,要拼死维护
他们的官商勾结从农民手中掠夺来的利益。随着兴宁市政府的镇压与毛屋坝全体村民的
抗争不断升级,一场血战恐怕不可避免。
我们强烈要求:
1、 勒令鸿隆控股有限公司立即停止施工,还我良田。
2、 立即停止侵占毛屋坝村道,损坏部分作出赔偿。
3、 立即取消兴宁市政府作出的拆迁毛屋坝的所谓“三旧”改造工程。
4、 惩治贪官,以息民愤。
广东省兴宁市福兴街道办黄畿村毛屋坝全体村民暨海内外毛屋坝人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其它附件:
最早的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