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禁外交文件显示周恩来不允许英国给香港民主# WaterWorld - 未名水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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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UTERS/Carlos Barria/Files
北京一直自诩它在香港所做的民主建设,包括给予香港高度自治和甚至所谓的普选,英
国在香港这么多年都没有做到,驻英大使刘晓明更在人民日报撰文指出“香港回归之前
,150年里英国为香港的民主建设毫无建树”。但原来英国最近解禁的外交文件显示,
早在毛泽东时代,中国的官员已经警告英国不得给予香港民主自治,否则不惜提早解放
香港。
华尔街日报专栏作家L. Gordon Crovitz在26日的专栏,引述最近获得解禁的英国文件
纪录指出,中共立国不久之后,总理周恩来在1958年就告诉英国,中国“反对任何给予
香港一如新加坡般的‘自治领’地位的图谋”,并警告“中国视这个举动为非常之不友
好,中国希望香港目前的殖民地位继续不变”。
所谓自治领Dominion,是英国殖民地制度下的一个特殊政治体制,拥有高度自治。
Crovitz又引述解禁的文件指出,到了1960年更有中国官员露骨的说:“如果英国容许
‘香港自治’,我们将毫不犹豫采取正面行动,解放香港、九龙及新界。”
Corvitz的专栏同时又引述「英国国际和比较法协会」British 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and Comparative Law(简称BIICL)最近发表的报告指出,虽然中国外
交部认为《联合国公民权利与国际权利公约》(下简称“公约”)不适用于香港,因为
中国并非“公约”的缔约国,但BIICL发表的报告指出,就中英两国当年外交协商的文
件和条约的分析,中国其实是同意“公约”实施于香港的,即等如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上
周所颁布的:“有被选权和有选举权”。
有份出席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会议的香港民主党主席刘慧卿26日从日内瓦访港表示,联合
国将去信北京和特区政府,要求解释为何特区选举不符合国际公约。
Crovitz的文章指出,BIICL的律师这个月发表一份详尽的报告,内容针对当年中英两国
就香港民主谈判的文件作出分析。
BIICL律师的分析报告结论认为,英国作为中英联合声明的签约国,拥有“明显的立场
”反对违反“公约”的做法。文件亦显示中国同意“公约”在香港实施。
协会的律师同时又注意到基本法答允“循序渐进”步向公开选举,但他们认为拖延的这
个程序将引发风险,包括“香港出现社会骚乱、港人对政府管治制度失去信心、国际对
香港的营商环境失去信心”。
BIICL成立于1958年,是一个全球性的独立法律研究协会,就世界各地具争议性的法律
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这个协会是一个非牟利机构,不属于任何大学,亦不接受任何政
府或私人企业的捐献。
北京一直自诩它在香港所做的民主建设,包括给予香港高度自治和甚至所谓的普选,英
国在香港这么多年都没有做到,驻英大使刘晓明更在人民日报撰文指出“香港回归之前
,150年里英国为香港的民主建设毫无建树”。但原来英国最近解禁的外交文件显示,
早在毛泽东时代,中国的官员已经警告英国不得给予香港民主自治,否则不惜提早解放
香港。
华尔街日报专栏作家L. Gordon Crovitz在26日的专栏,引述最近获得解禁的英国文件
纪录指出,中共立国不久之后,总理周恩来在1958年就告诉英国,中国“反对任何给予
香港一如新加坡般的‘自治领’地位的图谋”,并警告“中国视这个举动为非常之不友
好,中国希望香港目前的殖民地位继续不变”。
所谓自治领Dominion,是英国殖民地制度下的一个特殊政治体制,拥有高度自治。
Crovitz又引述解禁的文件指出,到了1960年更有中国官员露骨的说:“如果英国容许
‘香港自治’,我们将毫不犹豫采取正面行动,解放香港、九龙及新界。”
Corvitz的专栏同时又引述「英国国际和比较法协会」British 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and Comparative Law(简称BIICL)最近发表的报告指出,虽然中国外
交部认为《联合国公民权利与国际权利公约》(下简称“公约”)不适用于香港,因为
中国并非“公约”的缔约国,但BIICL发表的报告指出,就中英两国当年外交协商的文
件和条约的分析,中国其实是同意“公约”实施于香港的,即等如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上
周所颁布的:“有被选权和有选举权”。
有份出席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会议的香港民主党主席刘慧卿26日从日内瓦访港表示,联合
国将去信北京和特区政府,要求解释为何特区选举不符合国际公约。
Crovitz的文章指出,BIICL的律师这个月发表一份详尽的报告,内容针对当年中英两国
就香港民主谈判的文件作出分析。
BIICL律师的分析报告结论认为,英国作为中英联合声明的签约国,拥有“明显的立场
”反对违反“公约”的做法。文件亦显示中国同意“公约”在香港实施。
协会的律师同时又注意到基本法答允“循序渐进”步向公开选举,但他们认为拖延的这
个程序将引发风险,包括“香港出现社会骚乱、港人对政府管治制度失去信心、国际对
香港的营商环境失去信心”。
BIICL成立于1958年,是一个全球性的独立法律研究协会,就世界各地具争议性的法律
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这个协会是一个非牟利机构,不属于任何大学,亦不接受任何政
府或私人企业的捐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