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美国等国家强制要求父母严格监管孩子的做法,可以借鉴,尽管我不一定认同所
有这些法律:
(转载)
美国父母如何监护孩子
来源:齐鲁网-齐鲁周刊 作者: 我来说说 复制链接 2013-04-01 15:58:04
[提要]美国的一位母亲因为让自己的三个孩子自己去河里游泳而被逮捕,等待她的可能
是坐牢1年外加1.8万美元的罚款。在父母对子女的监护责任方面,美国的一些做法或许
值得我们借鉴。
文/ □阿灿 / 4067 次
最近,长春汽车被盗婴儿事件引起全民关注。与此同时,美国的一位母亲因为让自
己的三个孩子自己去河里游泳而被逮捕,等待她的可能是坐牢1年外加1.8万美元的罚款
。在父母对子女的监护责任方面,美国的一些做法或许值得我们借鉴。
不小于12岁才能单独留家
2012年圣诞节期间,美国伊利诺伊州凯恩县夫妇戴维和沙龙·斯库前往墨西哥度假
,等到回国时,刚走下飞机,等待他们的是警察和冰冷的手铐。他们被控遗弃子女、残
忍对待子女等多项罪名,因为在度假期间,他们将两个分别为9岁和4岁的女儿单独留在
祖父母的家中。法官要求这对夫妇每人交纳5万美元的保释金。
而在最近一则报道中,阿拉巴马州戴尔县的一名母亲艾普丽面临多项指控,她让三
个子女去河中游泳,而自己则去看医生。
“家长离家4小时,让无人看管的孩子自己去河里游泳非常危险。”据当地警官马
瑟斯说。如果艾普丽的这些罪名最终被确认,她将面临最多一年的监禁和每项罪名最高
6000美元的罚款。
大多数美国父母们都知道,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该把襁褓中的婴儿或者蹒跚学步的宝
宝独自一人留在家中,哪怕只是一小会儿,但究竟多大的孩子才可以独自留在家中,各
州都有各自的立法。
比如,马里兰州、佐治亚州、北卡罗莱纳州等州禁止父母将8岁以下子女单独留在
家中或车内;北达科他州法律规定的这一年龄是9岁;密歇根州、俄勒冈州、田纳西州
、华盛顿州是10岁;内布拉斯加州是11岁;科罗拉多州、特拉华州、堪萨斯州等州是12
岁;伊利诺伊州是14岁;得克萨斯州等州则干脆没有明确规定最低年龄。
各州法律都规定,父母有责任监护照看自己的子女。如果父母将子女单独留在家中
,结果发生意外,比如火灾或者子女受伤,当地警察或者儿童权利机构的人员可能会登
门拜访。在很多州,父母的这种举动属于监护不周或疏于看护,被视为犯罪,如果父母
因此被定罪,就要去坐牢。
除了将子女单独留在家中外,家长的其他很多做法也可能会触犯法律,被视为危害
儿童罪。
在这方面,美国各州立法也是各有不同,不过也有一些共同之处,以下行为在各州
都会被视为危害儿童罪:将子女单独留在车内;车上载有儿童时酒后驾车;雇用有性侵
前科的人看护儿童;孩子无人看管或者交由其他儿童看管;子女面前制造毒品;将未成
年子女留在危险地带等。有些州将上述行为列入虐待儿童法律中,有些州则单列。
另外,美国密歇根州儿童保护法里对儿童伤害的规定中,除了虐待儿童外,“忽略
儿童”亦是重要内容。包括:没有给儿童提供足够的食品(儿童食品)、衣物、住房和
医疗条件;将儿童放置在可能对他们的健康和福利造成伤害的环境里。如果父母达不到
为孩子提供良好生活环境的要求,甚至会被剥夺监护权。
虽然中西文化存在差异,可能许多人会觉得这样的规定不太近人情,但毫无疑问,
对监护人的惩罚越重,更能让他们感到责任重大,也就更有利于减少因监护真空而出现
的安全问题。
比如,在欧美等国家,儿童居住地的社区承担了“临时监护”职能,由社会志愿者
自发轮流承担临时监护的任务。美国的法律规定,孩子放学之后家庭中必须得有人监护
孩子。如果是父母工作上班不在家,也必须得有别的长辈做监护人,实在不行的,至少
也得委托邻居作为法定监护人负责。在韩国,也有类似功能的“学生玩吧”,帮助全职
工作的父母们解决后顾之忧。
“儿童虐待案”里的美国未成年保护法律伦理:孩子是未来的总统
美国新泽西州一对夫妇,因给三个子女取名“阿道夫·希特勒”、“雅利安国”、
“希姆莱”等与纳粹分子有关的名字,失去了子女的监护权。近日,他们得添丁之喜,
生下第四个孩子,可孩子出生未达17小时,地方儿童福利院就强行抱走,不准这对夫妇
靠近孩子。
这听起来有点残酷。子女是父母身上的肉,父母抚养子女天经地义,可美国法律偏
偏不这么认为。美国监护权法并不承认父母对子女监护权的绝对性,法律也不承认子女
是父母可支配的“物”.美国法律普遍把第一次妊娠后的胎儿视为“人”,堕胎是“谋杀
行为”,是要坐牢的。而生下来之后,若养不好,轻则被警告,重则当不成父母,儿童
福利机构就会“代位”来养育孩子。美国的未成年保护法律伦理是:孩子是未来的总统。
说到新泽西这对夫妇,他们凭主观喜好,不负责任地给并不能判断是非的孩子取名
,其名字与社会主流价值判断完全相悖,有可能的结果是,该名字使这些孩子在成长过
程中面临着社会负面评价的压力,从而使孩子们产生更趋向于报复社会的心理或被社会
排斥感。新泽西法院认为,以纳粹分子的名字给子女取名,属于一种对子女的“精神虐
待”.
当然,法院在剥夺这对夫妇的监护权时,也不只是单纯考虑名字。法院采集到邻居
的证言,邻居称孩子们出来玩耍就不乐意回家,经常表现出不喜欢自己父母的强烈心理
状态,这是孩子们在家里受到实质虐待的旁证。法院没有判令夫妇更改子女名字,而是
直接剥夺了他们的监护权。
而监护权的转移,判令依据显然是新的监护状态更有利于儿童福利的增进的这样一
个理论。儿童福利院的养育,其社会威信已经达到了社会放心的程度,在认为儿童在福
利院成长更有利时,儿童福利院替代执行监护权,就会受到社会的欢迎。
另一方面,社会成员对价值的共同认同,也起到相当大的作用。子女被取了纳粹名
字,最初是一位女蛋糕师发现的,当她被要求在生日蛋糕上写上“希特勒”的名字时,
她拒绝了,并报告了儿童福利与保护机构,才最终令公众知悉这么一桩令人震惊的“儿
童虐待案”.
儿童福利是各国极度重视的一个环节。大洋洲的新西兰也出过类似的案例。2008年
,新西兰家庭法院通过一项判决,不允许家长给自己的孩子取古怪诡异的名字。有些父
母“异想天开”,给自己子女取名“炸鱼·薯条”、“玩·呼拉圈”等名字。法庭认为
,这些令人发指的名字,无疑会给他们的童年带来巨大的痛苦。
美国总统奥巴马曾说:“父亲们需要懂得,他们的任务不仅仅是给予孩子生命。一
个真正的父亲需要具备抚养孩子、为孩子付出的能力。”德国总理默克尔也说过:“对
儿童和青年的援助并不是恩赐的行为,而是人性和人道。”一个完善的社会化儿童福利
体系,成了“为人父母”的最后保障。真正把关心孩子的话语,体现在行动里、体现在
司法里、体现在价值观里,这才兑现了给予孩子们幸福生活的承诺。
对孩子监护权的法律规定:完善的社会化儿童福利体系是“为人父母”的最后保障
在美国,直到19世纪末期,已婚的父亲对孩子拥有监护权,并可以控制孩子的婚姻
。19世纪到20世纪之交,由母亲来拥有对孩子的监护权成为优先的选择。在20世纪70年
代,盛行的是“孩子利益最大化”的标准。虽然这个标准被个案分析所支持,但是这对
于那些收入不如丈夫的女性是十分不利的。20世纪80年代,出现了离婚时夫妇双方共同
拥有监护权的设想,这意味着双方共同对孩子进行身体监护和法律监护。某些州发展出
“优先监护人”的标准。
一些女权主义者,比如Mary Becker,主张母亲优先原则。反对这一观点的主张之一
是:这种观点倾向于加强传统的论调,和鼓励了母亲是子女的天然监护者的设想。
在法庭对孩子的监护权进行评估和作出判决时,父母对孩子的暴力是一个明显需要
考虑的因素。1998年,马萨诸塞州立法机关通过了《监护权假定法案》,承认受到家庭
暴力的儿童承受的伤害。
根据美国儿童局今年七月份的统计报告,全美国目前大约有六十多万儿童被执法机
构从父母身边带走,而其中亲生父母失去永久监护权的待领养儿童占了二十多万。被临
时监护人助养的也有二十多万。
吉娜的生母温蒂只有27岁,可已经是五个孩子的妈妈了。而这五个孩子,却分别来
自五个不同的父亲。温蒂失去孩子监护权的原因,是一年多前贩毒被逮住,警察在她家
中发现几个无人照顾的小孩,其中有个男孩受到明显的暴力侵害,身上不但有瘀伤,还
有几处骨折。另外,两个小女孩还有受过性侵犯的痕迹。前面几个孩子的父亲已经无迹
可寻,而吉娜的父亲因为帮派活动正在坐牢。
面对这样的情况,通常政府会介入,孩子父母会失去监护权,孩子由政府福利机构
暂时收养,直到找到合法合格的临时监护人,或者法院判决亲身父母可以重新获得监护
权。临时监护人不等于领养儿童,有抚养和监护权,要是哪天法院认为孩子亲生父母已
经可以担任抚养孩子的角色的时候,孩子就要交还生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