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宪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体制的自我崩溃机制# WaterWorld - 未名水世界
p*y
1 楼
我想写一篇学术论文,讨论一下中国宪法体制的自我崩溃机制,发表在学术刊物上。
这里我想提纲挈领地说一下我的初步想法。
中国宪法的崩溃跟魏玛共和国宪法崩溃是非常类似的,1933年希特勒要挟兴登堡颁布授
权法案,冻结宪法的人民权利,施行法西斯独裁。习近平干脆废除了宪法中唯一有约束
力的条款,施行终身制。
这种崩溃实际上也有一定的相似处。德国宪法的自我崩溃主要是因为魏玛宪法的两个主
要缺陷
1,德国议会比例选举制容易使得小党进入国会。使得纳粹党逐步壮大。
2,魏玛宪法允许国家陷入紧急状况时可以自我冻结,使得自我崩溃。
中国的宪法则更为恶劣。
1,宪法中,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并未明确说明,仅仅以法律定之。而法律则规定全国
人大代表经由一下间接选举产生
人民--》县人大--》市人大--》省人大--》全国人大
经过5级过滤,就如同低通过滤器一样,人民的声音如同噪音一样被过滤干净,执
政者可以牢牢掌控全国人大。
由于这个原因,导致执政者一旦上台,唯一的约束就是任期限制。如果没有任期限
制,则全国人大的国家主席选举结果根本没有悬念。这使得执政者有强烈的动机废除任
期限制。
2,宪法中,全国人大的(名义)权力过大。最高法院需要对全国人大负责,并且全国
人大有权解释宪法和法律。这样,任何修宪案都不会被最高法院判决违宪。
2005年,台湾中华民国国民大会决定修改宪法,扩大自身的权限改变职能,试图长期存
在,结果被最高司法院宣布该修宪违宪。而中国大陆的全国人大则完全没有这种阻碍,
任何自相矛盾的修宪都会畅通无阻。如果换做台湾,则司法院会宣布“主席无限任期,
违反了总纲规定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因为人民每隔20年就是一代,每一代人都有权选
举属于自己这一代的国家主席,所以不存在终身主席”。
3,宪法中,司法机构仅仅不受制于行政机构,但是可以受制于政党。这实际上是中国
宪法故意开的一个口子,让最高法院听命于政党。最高法院不可能宣布修宪本身违宪。
4,宪法中,设置了一个非常奇特并危险的“军委主席”职务,并且没有任期限制。任
何担任军委主席的人都可以掌控军权,并且无限期连任,并对国家主席形成威胁。这种
架构非常荒唐,极其容易引发政变和自我崩溃。
从这些看出,中国宪法的崩溃,其实是因为自身的原始设计就有严重问题。习近平能够
轻易修宪,也是因为这个宪法从根上就有重大隐患。
这里我想提纲挈领地说一下我的初步想法。
中国宪法的崩溃跟魏玛共和国宪法崩溃是非常类似的,1933年希特勒要挟兴登堡颁布授
权法案,冻结宪法的人民权利,施行法西斯独裁。习近平干脆废除了宪法中唯一有约束
力的条款,施行终身制。
这种崩溃实际上也有一定的相似处。德国宪法的自我崩溃主要是因为魏玛宪法的两个主
要缺陷
1,德国议会比例选举制容易使得小党进入国会。使得纳粹党逐步壮大。
2,魏玛宪法允许国家陷入紧急状况时可以自我冻结,使得自我崩溃。
中国的宪法则更为恶劣。
1,宪法中,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并未明确说明,仅仅以法律定之。而法律则规定全国
人大代表经由一下间接选举产生
人民--》县人大--》市人大--》省人大--》全国人大
经过5级过滤,就如同低通过滤器一样,人民的声音如同噪音一样被过滤干净,执
政者可以牢牢掌控全国人大。
由于这个原因,导致执政者一旦上台,唯一的约束就是任期限制。如果没有任期限
制,则全国人大的国家主席选举结果根本没有悬念。这使得执政者有强烈的动机废除任
期限制。
2,宪法中,全国人大的(名义)权力过大。最高法院需要对全国人大负责,并且全国
人大有权解释宪法和法律。这样,任何修宪案都不会被最高法院判决违宪。
2005年,台湾中华民国国民大会决定修改宪法,扩大自身的权限改变职能,试图长期存
在,结果被最高司法院宣布该修宪违宪。而中国大陆的全国人大则完全没有这种阻碍,
任何自相矛盾的修宪都会畅通无阻。如果换做台湾,则司法院会宣布“主席无限任期,
违反了总纲规定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因为人民每隔20年就是一代,每一代人都有权选
举属于自己这一代的国家主席,所以不存在终身主席”。
3,宪法中,司法机构仅仅不受制于行政机构,但是可以受制于政党。这实际上是中国
宪法故意开的一个口子,让最高法院听命于政党。最高法院不可能宣布修宪本身违宪。
4,宪法中,设置了一个非常奇特并危险的“军委主席”职务,并且没有任期限制。任
何担任军委主席的人都可以掌控军权,并且无限期连任,并对国家主席形成威胁。这种
架构非常荒唐,极其容易引发政变和自我崩溃。
从这些看出,中国宪法的崩溃,其实是因为自身的原始设计就有严重问题。习近平能够
轻易修宪,也是因为这个宪法从根上就有重大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