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统治下的中国 11岁幼女被逼卖淫染性病来京求医 (转载)# WaterWorld - 未名水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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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litary 讨论区 】
发信人: dxd (我是地下党。说我是轮子的是SB。),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中共统治下的中国 11岁幼女被逼卖淫染性病来京求医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Dec 26 18:48:27 2010, 美东)
11岁幼女被逼卖淫染性病来京求医
2010-12-27 04:38:00 来源: 京华时报(北京) 跟贴 30 条 手机看新闻
核心提示:11岁幼女乐乐遭男子强暴后被迫到休闲中心卖淫,家人苦寻3个月找回女儿
。据了解,此案在一审时有两人获死刑,目前因证据不足被发回重审。昨天中午,乐乐
来到北京,开始身体和精神创伤的治疗。
乐乐和母亲在病房的走廊里。本报实习记者赵恩泽摄
昨天中午,15岁的乐乐(化名)从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来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北京
佑安医院,开始身体和精神创伤的治疗。母亲唐娟(化名)含泪向媒体讲述了4年前女
儿的一场遭遇。她说,乐乐在小学5年级时,遭男子强暴后被迫到休闲中心卖淫,家人
苦寻3个月找回女儿。据了解,此案在一审时有两人获死刑,目前因证据不足被发回重
审。
自述遭遇
患上性病来京求医
昨天中午12点,乐乐在母亲唐娟以及婶婶的陪同下来到医院。乐乐戴着黑色的帽子,一
条黑色的围巾将脸遮住,只露出眼睛。从火车站到医院,她一直低着头不说话。面对记
者的镜头,乐乐突然掉下眼泪,“妈妈,我不想拍照。”
唐娟拿出一张乐乐10岁时的照片,照片上的乐乐扎着马尾辫,眼睛很大,皮肤白皙,露
出灿烂的笑容。唐娟说,那年乐乐的身高有1米5多,如今乐乐快1米7了。
在病房,乐乐让妈妈拉上所有的窗帘,除了医生和家人,她不愿见任何人。唐娟说,以
前,女儿性格外向,“现在跟以前就像两个人”。
院方为乐乐成立了医疗组,包括感染科、皮肤科、性病科等几个科室的近10名医务人员
。组长郭彩萍称,乐乐之前的诊断是生殖器疱疹,这种病从临床上讲可以治愈。
据了解,院方是在微博上看到乐乐的遭遇,之后决定提供免费治疗。此外,中国初级卫
生保健基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基金会将按规定为乐乐提供10万元资助。
女儿留下字条失踪
唐娟回忆说,2006年10月1日晚9点多,她和丈夫从自家经营的烟酒店回家,发现11岁的
女儿不在,当时还以为出去玩了,但直到深夜还不见女儿回来。同学家、朋友家、亲戚
家,电话打了一圈也没有女儿的消息,当晚夫妻俩在外面找了一夜。次日早上,乐乐自
己回到家,只是淡淡地说:“昨晚我在同学家做作业,晚了,就睡了”。唐娟发觉女儿
有些反常,手臂上还有伤,“当天我就带她去医院做检查,没事,就没再多问”。
10月3日下午,唐娟回家发现乐乐又不见了,桌子上留下一张纸条写道:“妈妈,我不
能再读书了,有人叫我出去做事,我不出去不行,妈妈,我会回来的”。
唐娟说:“女儿很乖,怎么会不上学了。”她赶紧通知丈夫,并发动亲戚朋友一起找女
儿。24小时后,唐娟向当地警方报案。
接下来的两个多月里,唐娟和丈夫每天在大街上贴寻人启事,甚至把寻人启事贴到广西
、广东等地。
休闲中心找回女儿
2006年12月中旬,一个熟人给唐娟打来电话称,“你女儿可能在零陵区柳情缘休闲中心
”。唐娟赶紧来到柳情缘休闲中心,她在外徘徊了很久没有见到女儿。当晚,她找了两
个亲戚假装“客人”进去探访,也未看到乐乐。唐娟说,害怕休闲中心老板有戒心,她
曾戴着草帽打扮成捡破烂的老太太,每天在休闲中心门口转悠。
蹲守了一周后,唐娟终于在门口看到一个形似乐乐的女孩,“她的衣服和发型跟以前不
一样,但我还是能认出来”,唐娟说,她悄悄跟了进去,走近后确认是乐乐,急忙拨电
话报警并叫住女儿。民警很快赶到现场。
4年来病情反复
唐娟说,回家当晚,女儿边哭边说出自己的遭遇。昨天,唐娟转述了女儿述说的内容。
在一夜未回的那个晚上,乐乐去溜旱冰,遇到了17岁的周某,两人此前就认识。溜完旱
冰,乐乐被周某带到隐蔽处。周某强暴乐乐后,威胁说不让她告诉父母,不然就把丑事
说出去,还扬言杀她全家。正是周某将乐乐带到休闲中心,白天让她“接客”,晚上让
她睡在休闲中心楼上房间。跟乐乐一起的有7个“姐妹”,乐乐在里面叫“小青”,一
个客人100元,休闲中心扣除30元,周某还要从中抽钱。不到3个月,在2006年12月的一
天,乐乐又在宾馆内被4个不认识的人轮奸。
回家后,乐乐便转了学。唐娟说:“在一个学校呆长了,乐乐就觉得可能有人知道她的
事,她就要求我再给她换学校。”
唐娟说,女儿回家后不久,发现阴道外长出水泡,又疼又痒。医生说,孩子得的是性病
。4年来,乐乐的病治好后多次复发,每次复发,乐乐整个人就像又被摧残一次。
永州市法医学鉴定中心、湖南省芙蓉司法鉴定中心、永州市人民医院等多家医院和鉴定
机构对乐乐的精神状态和身体状态做了多次检查和鉴定。湘芙蓉司鉴中心【2007】精鉴
第280号鉴定结论显示:乐乐属于创伤后应激障碍,该病的发生与2006年10月至12月期
间被强迫卖淫所受的精神创伤有直接因果关系。
司法进程
一审两人获死刑因证据不足重审
唐娟提供的相关司法文件显示,2007年1月至5月,包括周某在内的6人分别涉嫌组织和
强迫卖淫罪、强奸罪被永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08年4月,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对周某
等6人提起公诉。
2008年6月6日,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6名被告人中,秦某犯组织
和强迫卖淫罪,周某犯组织和强迫卖淫罪、强奸罪,二人均被判处死刑;另外4人中,
有3人犯强奸罪被分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15年和16年,另外一人犯组织和强迫卖
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唐娟认为所有人都该判死刑,而被告人亦提起上诉。
2009年1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此案发回永州市中级
人民法院重审。重审在今年12月23日开庭,被告增至7人。此次庭审中,犯罪嫌疑人翻
供,“他们说事情过去太久了,记不清楚了。”
唐娟说,她真想拿东西砸对方,“把孩子弄成这样,还不知道错。”她最大的希望就是
能让那些人得到应有的惩罚,不要再残害别的孩子。
新闻回顾:11岁幼女3月内被逼卖淫百次 警察阻家属上访
湖南永州一名11岁少女被强迫卖淫达百次,该案迄今已4年仍未结案。审判过程中,少
女被禁锢娱乐场所照常营业,当地警察曾阻挠家属上访,后有3名警察因此被通报批评
。11月24日本案再次不公开审理。
发信人: dxd (我是地下党。说我是轮子的是SB。),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中共统治下的中国 11岁幼女被逼卖淫染性病来京求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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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幼女被逼卖淫染性病来京求医
2010-12-27 04:38:00 来源: 京华时报(北京) 跟贴 30 条 手机看新闻
核心提示:11岁幼女乐乐遭男子强暴后被迫到休闲中心卖淫,家人苦寻3个月找回女儿
。据了解,此案在一审时有两人获死刑,目前因证据不足被发回重审。昨天中午,乐乐
来到北京,开始身体和精神创伤的治疗。
乐乐和母亲在病房的走廊里。本报实习记者赵恩泽摄
昨天中午,15岁的乐乐(化名)从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来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北京
佑安医院,开始身体和精神创伤的治疗。母亲唐娟(化名)含泪向媒体讲述了4年前女
儿的一场遭遇。她说,乐乐在小学5年级时,遭男子强暴后被迫到休闲中心卖淫,家人
苦寻3个月找回女儿。据了解,此案在一审时有两人获死刑,目前因证据不足被发回重
审。
自述遭遇
患上性病来京求医
昨天中午12点,乐乐在母亲唐娟以及婶婶的陪同下来到医院。乐乐戴着黑色的帽子,一
条黑色的围巾将脸遮住,只露出眼睛。从火车站到医院,她一直低着头不说话。面对记
者的镜头,乐乐突然掉下眼泪,“妈妈,我不想拍照。”
唐娟拿出一张乐乐10岁时的照片,照片上的乐乐扎着马尾辫,眼睛很大,皮肤白皙,露
出灿烂的笑容。唐娟说,那年乐乐的身高有1米5多,如今乐乐快1米7了。
在病房,乐乐让妈妈拉上所有的窗帘,除了医生和家人,她不愿见任何人。唐娟说,以
前,女儿性格外向,“现在跟以前就像两个人”。
院方为乐乐成立了医疗组,包括感染科、皮肤科、性病科等几个科室的近10名医务人员
。组长郭彩萍称,乐乐之前的诊断是生殖器疱疹,这种病从临床上讲可以治愈。
据了解,院方是在微博上看到乐乐的遭遇,之后决定提供免费治疗。此外,中国初级卫
生保健基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基金会将按规定为乐乐提供10万元资助。
女儿留下字条失踪
唐娟回忆说,2006年10月1日晚9点多,她和丈夫从自家经营的烟酒店回家,发现11岁的
女儿不在,当时还以为出去玩了,但直到深夜还不见女儿回来。同学家、朋友家、亲戚
家,电话打了一圈也没有女儿的消息,当晚夫妻俩在外面找了一夜。次日早上,乐乐自
己回到家,只是淡淡地说:“昨晚我在同学家做作业,晚了,就睡了”。唐娟发觉女儿
有些反常,手臂上还有伤,“当天我就带她去医院做检查,没事,就没再多问”。
10月3日下午,唐娟回家发现乐乐又不见了,桌子上留下一张纸条写道:“妈妈,我不
能再读书了,有人叫我出去做事,我不出去不行,妈妈,我会回来的”。
唐娟说:“女儿很乖,怎么会不上学了。”她赶紧通知丈夫,并发动亲戚朋友一起找女
儿。24小时后,唐娟向当地警方报案。
接下来的两个多月里,唐娟和丈夫每天在大街上贴寻人启事,甚至把寻人启事贴到广西
、广东等地。
休闲中心找回女儿
2006年12月中旬,一个熟人给唐娟打来电话称,“你女儿可能在零陵区柳情缘休闲中心
”。唐娟赶紧来到柳情缘休闲中心,她在外徘徊了很久没有见到女儿。当晚,她找了两
个亲戚假装“客人”进去探访,也未看到乐乐。唐娟说,害怕休闲中心老板有戒心,她
曾戴着草帽打扮成捡破烂的老太太,每天在休闲中心门口转悠。
蹲守了一周后,唐娟终于在门口看到一个形似乐乐的女孩,“她的衣服和发型跟以前不
一样,但我还是能认出来”,唐娟说,她悄悄跟了进去,走近后确认是乐乐,急忙拨电
话报警并叫住女儿。民警很快赶到现场。
4年来病情反复
唐娟说,回家当晚,女儿边哭边说出自己的遭遇。昨天,唐娟转述了女儿述说的内容。
在一夜未回的那个晚上,乐乐去溜旱冰,遇到了17岁的周某,两人此前就认识。溜完旱
冰,乐乐被周某带到隐蔽处。周某强暴乐乐后,威胁说不让她告诉父母,不然就把丑事
说出去,还扬言杀她全家。正是周某将乐乐带到休闲中心,白天让她“接客”,晚上让
她睡在休闲中心楼上房间。跟乐乐一起的有7个“姐妹”,乐乐在里面叫“小青”,一
个客人100元,休闲中心扣除30元,周某还要从中抽钱。不到3个月,在2006年12月的一
天,乐乐又在宾馆内被4个不认识的人轮奸。
回家后,乐乐便转了学。唐娟说:“在一个学校呆长了,乐乐就觉得可能有人知道她的
事,她就要求我再给她换学校。”
唐娟说,女儿回家后不久,发现阴道外长出水泡,又疼又痒。医生说,孩子得的是性病
。4年来,乐乐的病治好后多次复发,每次复发,乐乐整个人就像又被摧残一次。
永州市法医学鉴定中心、湖南省芙蓉司法鉴定中心、永州市人民医院等多家医院和鉴定
机构对乐乐的精神状态和身体状态做了多次检查和鉴定。湘芙蓉司鉴中心【2007】精鉴
第280号鉴定结论显示:乐乐属于创伤后应激障碍,该病的发生与2006年10月至12月期
间被强迫卖淫所受的精神创伤有直接因果关系。
司法进程
一审两人获死刑因证据不足重审
唐娟提供的相关司法文件显示,2007年1月至5月,包括周某在内的6人分别涉嫌组织和
强迫卖淫罪、强奸罪被永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08年4月,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对周某
等6人提起公诉。
2008年6月6日,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6名被告人中,秦某犯组织
和强迫卖淫罪,周某犯组织和强迫卖淫罪、强奸罪,二人均被判处死刑;另外4人中,
有3人犯强奸罪被分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15年和16年,另外一人犯组织和强迫卖
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唐娟认为所有人都该判死刑,而被告人亦提起上诉。
2009年1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此案发回永州市中级
人民法院重审。重审在今年12月23日开庭,被告增至7人。此次庭审中,犯罪嫌疑人翻
供,“他们说事情过去太久了,记不清楚了。”
唐娟说,她真想拿东西砸对方,“把孩子弄成这样,还不知道错。”她最大的希望就是
能让那些人得到应有的惩罚,不要再残害别的孩子。
新闻回顾:11岁幼女3月内被逼卖淫百次 警察阻家属上访
湖南永州一名11岁少女被强迫卖淫达百次,该案迄今已4年仍未结案。审判过程中,少
女被禁锢娱乐场所照常营业,当地警察曾阻挠家属上访,后有3名警察因此被通报批评
。11月24日本案再次不公开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