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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
1 楼
这里对疑似公安内鬼电话诈骗, 公安局立案接警相互推诿,对受害人利益保护不及时,提
出意见以警后来.
案情说明:
2015年12月3日下午3点,家中接到固定电话来电,是顺丰快递的退件电话,寄往上海市
松江区谷阳北路881号王俊收的邮件没有签收,内有三张银行卡和身份证原件,我告知
他们退回邮件,对方提醒我报警,并好心告诉我他们辖区上海市松江区公安局电话021
——51823618,于是我拨通对方电话,‘郭志军警员’受理我的报案,一番记录,调查
咨询,耗时3个多小时,查出我个人信息被金融诈骗集团利用,用我姓名开户招商银行
卡一张,把诈骗款项200多万存入此卡,要求我积极配合调查,现主犯已抓,她把罪责
全推于我,现要冻结我所有账户,包括工资卡等,我因慌乱中,被告知单位工资卡被冻
结,生活与工作都会被此牵连,无从说起的焦虑,他们终于突破了我的承受力,让我汇
入10万元保证金,保证我不会泄露案情,不会冻结我账户,我因个人没有钱,通过好友
当晚用手机招商银行网银系统在晚上19:13分两笔汇入10万至颜培洋:
6214831216955457——招商银行上海市松江支行,后又在同一账户同一方式于当晚23:
15分汇入5万元, 而且要求我不得对外透露此事. 此时, 我好友发现我状况不对,通过
微信提示我可能被诈骗. 那一刻我惊觉上当(因诈骗人不许我挂断固定电话,那天非常
不幸的是只有我一个人在家), 悄悄躲到别的房间拨通021—110电话,确认真正的021
——57823618上海松江公安局电话号码后,对方说我被骗,叫我在当地110报警。
以下是我报警后发生的一系列不愉快事件令我不得不能不写这封信——
2015年12月3号,晚:11:30分 0551—110报警,接警后转至我居住辖区包公派出所,出
警很及时,来了两位警员,那个时候诈骗犯电话还保持畅通在,我悄声告诉两位警察大
概情况后,警员让我挂断电话,他们只能负责记录,然后把我带到相关部门,之后一位
警员开始帮我积极电联相关部门,这期间我提醒警官,诈骗犯还在线,请他们能不能及
时追踪,做一些措施:他们电联得到答复是,把我和转账朋友一起移交至朋友当时转钱
发生地,就这样包河区警官把我们移交到蜀山区琥珀派出所,又是一番电话咨询确定后
,派出所警员解释说,他们电联领导,答复是:我是报案人,虽请同学在他们辖区内转
钱,但真正受害人是我,并又一次开车把我们送回包公派出所,第一次接报警的警员只
好收留我,并不停打电话,这个时候,已是2015年12月4号凌晨3点,我提出质疑,警官
无奈说,你投诉110吧,他们都不愿接这个案子,于是我向110投诉,他们回复正在协调
处理,20分钟左右,决定把我移交至包河区刑警大队,警官起床,开始做了案情笔录,
告诉我:
1, 若23:15分转的5万元的时候,能及时用网银故意输入对方账户和错误密码,还
有希望追回一部分资金
2, 其实我的案子哪家分局都可以接收立案
3, 这种普通又屡屡发生过的案件追回资金办案成本高,效率效益都低,领导也不
会批查此案,只能把我案子发到公安专项网站追查
我想知道的是:
1. 为何一个普通又屡屡发生过的案件不能制止?
2. 为何报警时不能及时提示我如何处理,减低损失?
3. 为何在网上银行转账,网络银行诈骗,还在强调属地原则?
4. 为何我们公职人员责任心,办案效率,工作衔接上会有这么推诿,耽搁,以至于
耽误时机无从追踪?
5. 为何我们很多案件不能从源头来治理,有严谨科学的程序来有效的工作,非要做
亡羊补牢而不牢的工作?
出意见以警后来.
案情说明:
2015年12月3日下午3点,家中接到固定电话来电,是顺丰快递的退件电话,寄往上海市
松江区谷阳北路881号王俊收的邮件没有签收,内有三张银行卡和身份证原件,我告知
他们退回邮件,对方提醒我报警,并好心告诉我他们辖区上海市松江区公安局电话021
——51823618,于是我拨通对方电话,‘郭志军警员’受理我的报案,一番记录,调查
咨询,耗时3个多小时,查出我个人信息被金融诈骗集团利用,用我姓名开户招商银行
卡一张,把诈骗款项200多万存入此卡,要求我积极配合调查,现主犯已抓,她把罪责
全推于我,现要冻结我所有账户,包括工资卡等,我因慌乱中,被告知单位工资卡被冻
结,生活与工作都会被此牵连,无从说起的焦虑,他们终于突破了我的承受力,让我汇
入10万元保证金,保证我不会泄露案情,不会冻结我账户,我因个人没有钱,通过好友
当晚用手机招商银行网银系统在晚上19:13分两笔汇入10万至颜培洋:
6214831216955457——招商银行上海市松江支行,后又在同一账户同一方式于当晚23:
15分汇入5万元, 而且要求我不得对外透露此事. 此时, 我好友发现我状况不对,通过
微信提示我可能被诈骗. 那一刻我惊觉上当(因诈骗人不许我挂断固定电话,那天非常
不幸的是只有我一个人在家), 悄悄躲到别的房间拨通021—110电话,确认真正的021
——57823618上海松江公安局电话号码后,对方说我被骗,叫我在当地110报警。
以下是我报警后发生的一系列不愉快事件令我不得不能不写这封信——
2015年12月3号,晚:11:30分 0551—110报警,接警后转至我居住辖区包公派出所,出
警很及时,来了两位警员,那个时候诈骗犯电话还保持畅通在,我悄声告诉两位警察大
概情况后,警员让我挂断电话,他们只能负责记录,然后把我带到相关部门,之后一位
警员开始帮我积极电联相关部门,这期间我提醒警官,诈骗犯还在线,请他们能不能及
时追踪,做一些措施:他们电联得到答复是,把我和转账朋友一起移交至朋友当时转钱
发生地,就这样包河区警官把我们移交到蜀山区琥珀派出所,又是一番电话咨询确定后
,派出所警员解释说,他们电联领导,答复是:我是报案人,虽请同学在他们辖区内转
钱,但真正受害人是我,并又一次开车把我们送回包公派出所,第一次接报警的警员只
好收留我,并不停打电话,这个时候,已是2015年12月4号凌晨3点,我提出质疑,警官
无奈说,你投诉110吧,他们都不愿接这个案子,于是我向110投诉,他们回复正在协调
处理,20分钟左右,决定把我移交至包河区刑警大队,警官起床,开始做了案情笔录,
告诉我:
1, 若23:15分转的5万元的时候,能及时用网银故意输入对方账户和错误密码,还
有希望追回一部分资金
2, 其实我的案子哪家分局都可以接收立案
3, 这种普通又屡屡发生过的案件追回资金办案成本高,效率效益都低,领导也不
会批查此案,只能把我案子发到公安专项网站追查
我想知道的是:
1. 为何一个普通又屡屡发生过的案件不能制止?
2. 为何报警时不能及时提示我如何处理,减低损失?
3. 为何在网上银行转账,网络银行诈骗,还在强调属地原则?
4. 为何我们公职人员责任心,办案效率,工作衔接上会有这么推诿,耽搁,以至于
耽误时机无从追踪?
5. 为何我们很多案件不能从源头来治理,有严谨科学的程序来有效的工作,非要做
亡羊补牢而不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