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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思所感尽在笔下---浅论书法与文学的共通之处(1) ( 转自中国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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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思所感尽在笔下---浅论书法与文学的共通之处(1) ( 转自中国美术)# Arts - 艺术殿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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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思所感尽在笔下---浅论书法与文学的共通之处
中国人写的字,能够被称为艺术的,一曰书法,二曰文章(各
类文学作品)。二者都是通过笔墨描摹物象,表达作者所思所感。
就创作途径而言,书法和文学都是通过“字”作为创作载体的艺术,
“字”的结构,“字”的的含义,是书法和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时代的发展,书法和文学用“字”共同传递着不同的理念和感
受,展示着各自无穷的魅力。
在古代,写字称为“书”。书者,如也,就是说用笔写出来的
字要像我们心中对于自然界物象的把握和理解,要符合一个物象或
物象与物象之间相互交织的关系的条理,通过一定的组织规律,最
终反映作者思想和情感的起伏变化,进而将字的书写升华到艺术的
境地,使所写之字因其具备的艺术价值而成为审美的对象。唐代孙
过庭在《书谱》中主张,人在愉快时,面呈笑容,在哀伤时放出悲
声,这些内心的自然情感都能在书法中得以淋漓尽致的表现。书法
作品最终是寄托了作者本人的情感和思想,创造了情景交融的意境,
而不是简单的对自然界物象的描画。书法作品与文学作品一样,都
是通过艺术创作留下“一个世界”给后人,使我们透过书法家和文
学家笔下的作品,看到大千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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