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思所感尽在笔下---浅论书法与文学的共通之处(1) ( 转自中国美术)# Arts - 艺术殿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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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思所感尽在笔下---浅论书法与文学的共通之处
中国人写的字,能够被称为艺术的,一曰书法,二曰文章(各
类文学作品)。二者都是通过笔墨描摹物象,表达作者所思所感。
就创作途径而言,书法和文学都是通过“字”作为创作载体的艺术,
“字”的结构,“字”的的含义,是书法和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时代的发展,书法和文学用“字”共同传递着不同的理念和感
受,展示着各自无穷的魅力。
在古代,写字称为“书”。书者,如也,就是说用笔写出来的
字要像我们心中对于自然界物象的把握和理解,要符合一个物象或
物象与物象之间相互交织的关系的条理,通过一定的组织规律,最
终反映作者思想和情感的起伏变化,进而将字的书写升华到艺术的
境地,使所写之字因其具备的艺术价值而成为审美的对象。唐代孙
过庭在《书谱》中主张,人在愉快时,面呈笑容,在哀伤时放出悲
声,这些内心的自然情感都能在书法中得以淋漓尽致的表现。书法
作品最终是寄托了作者本人的情感和思想,创造了情景交融的意境,
而不是简单的对自然界物象的描画。书法作品与文学作品一样,都
是通过艺术创作留下“一个世界”给后人,使我们透过书法家和文
学家笔下的作品,看到大千世界
中国人写的字,能够被称为艺术的,一曰书法,二曰文章(各
类文学作品)。二者都是通过笔墨描摹物象,表达作者所思所感。
就创作途径而言,书法和文学都是通过“字”作为创作载体的艺术,
“字”的结构,“字”的的含义,是书法和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时代的发展,书法和文学用“字”共同传递着不同的理念和感
受,展示着各自无穷的魅力。
在古代,写字称为“书”。书者,如也,就是说用笔写出来的
字要像我们心中对于自然界物象的把握和理解,要符合一个物象或
物象与物象之间相互交织的关系的条理,通过一定的组织规律,最
终反映作者思想和情感的起伏变化,进而将字的书写升华到艺术的
境地,使所写之字因其具备的艺术价值而成为审美的对象。唐代孙
过庭在《书谱》中主张,人在愉快时,面呈笑容,在哀伤时放出悲
声,这些内心的自然情感都能在书法中得以淋漓尽致的表现。书法
作品最终是寄托了作者本人的情感和思想,创造了情景交融的意境,
而不是简单的对自然界物象的描画。书法作品与文学作品一样,都
是通过艺术创作留下“一个世界”给后人,使我们透过书法家和文
学家笔下的作品,看到大千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