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几个生物相关的faculty opening# Biology - 生物学
g*y
1 楼
【 以下文字转载自 Immigration 讨论区 】
发信人: gawsy (gawsy), 信区: Immigration
标 题: 求助:J1豁免,DS3035填表问题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Sep 7 12:16:06 2016, 美东)
我于2015年4月持J1签证赴A校进行交流访问,因当时美方导师未提供资助,因此我个人
出资负担在美生活至2015年8月。之后,跟随美方导师迁赴B校并获得博士后职位至今。
从联系出国至今一共获得四份DS2019表。前两份均由A大学颁发(因未按第一份时间
2015年2月成行,又申请补发了第二份并于2015年4月成行),第三、四份由B校颁发并
由美方导师唯一资助,均注明为同一项目的延期。四份DS2019表均为一个研究项目。
我的问题与是否获得政府资助有关,在我第一、二份DS2019表中,资助方分别
为个人、单位和本国政府。需要说明的是,本国政府的资助证明出自我当时主持的国家
自然科学基金(非国家留基委留学基金),因基金有出国交流访问的任务,经原所在单
位同意,可在回国后用基金报销往返机票,因此在出国前申请DS2019表时将基金列为资
助方。但实际并未使用基金支出在美的任何费用。总之,来美后即15年4月至8月,由我
个人出资;15年8月至17年8月,由导师出资。我的问题是,在美国务院网站申请Case
Number时,需要填写所有DS2019表信息,并声明
Did any of your exchange visitor program(s) include U.S. Government funds,
funds from your own government or funds from an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 )Yes (X)No
如前所述,前两份DS2019表中,有(to be provided by)政府资助字样,而实际并未
受到资助,那这一项是否可选择No?
请有经验的朋友帮忙分析一下,谢谢!
发信人: gawsy (gawsy), 信区: Immigration
标 题: 求助:J1豁免,DS3035填表问题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Sep 7 12:16:06 2016, 美东)
我于2015年4月持J1签证赴A校进行交流访问,因当时美方导师未提供资助,因此我个人
出资负担在美生活至2015年8月。之后,跟随美方导师迁赴B校并获得博士后职位至今。
从联系出国至今一共获得四份DS2019表。前两份均由A大学颁发(因未按第一份时间
2015年2月成行,又申请补发了第二份并于2015年4月成行),第三、四份由B校颁发并
由美方导师唯一资助,均注明为同一项目的延期。四份DS2019表均为一个研究项目。
我的问题与是否获得政府资助有关,在我第一、二份DS2019表中,资助方分别
为个人、单位和本国政府。需要说明的是,本国政府的资助证明出自我当时主持的国家
自然科学基金(非国家留基委留学基金),因基金有出国交流访问的任务,经原所在单
位同意,可在回国后用基金报销往返机票,因此在出国前申请DS2019表时将基金列为资
助方。但实际并未使用基金支出在美的任何费用。总之,来美后即15年4月至8月,由我
个人出资;15年8月至17年8月,由导师出资。我的问题是,在美国务院网站申请Case
Number时,需要填写所有DS2019表信息,并声明
Did any of your exchange visitor program(s) include U.S. Government funds,
funds from your own government or funds from an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 )Yes (X)No
如前所述,前两份DS2019表中,有(to be provided by)政府资助字样,而实际并未
受到资助,那这一项是否可选择No?
请有经验的朋友帮忙分析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