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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wsjk.com.cn/big5/paper72/10/class007200001/hwz158691.htm

古方用藥分量,尤其是唐代以前的方劑,從數字看,和現在相差很大,這是由於古代度量
衡制度在各個歷史時期有所不同。古稱以黍、銖、兩、斤計量,而無分名。到了晉代,則
以十黍為一銖,六銖為一分,四分為一兩,十六兩為一斤(即以銖、分、兩、斤計量)。
及至宋代,遂立兩、錢、分、釐、毫之目,即十毫為一釐,十釐為一分,十分為一錢,十
錢為一兩,以十累計,積十六兩為一斤。元、明以至清代,沿用宋制,很少變量,故宋、
明、清之方,凡言分者,是分釐之分,不同於晉代二錢半為一分之分。清代之稱量稱為庫
平,後來通用市稱。
古方容量,有斛、鬥、升、合、勺之名,但其大小,歷代亦多變易,考證亦有差異,例如
李時珍認為“古之一兩,今用一錢,古之一升,即今之二兩。”同時明代人張景嶽則認為
“古之一兩,為今之六錢,古之一升,為今之三合三勺。”茲引《藥劑學》(南京藥學院
編,1960年版)歷代衡量與秤的對照表,作為參考。(表略)
附注:上表古今衡量和度量的比較,僅繫近似值。
至於古方有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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