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
2 楼
我刚看纽约领事馆上的说明:
3)出国之前有工作经历者:需提供原工作单位正式公函(原件)。正式公函应向驻纽约
领事馆教育组出具,如证明系原工作单位开具,请说明申请人派出性质、与单位是否结
清经济关系、住房关系及是否有其它未了事宜等,并说明申请人的辞、退、离职情况(
公函需用正式单位抬头纸,有联系方式与公章)。
怎么还需要“正式单位抬头纸”,“联系方式”“公章”呢?
俺的离职证明就是一张A4纸,写了已经离职,除了一个章啥也没有啊。
3)出国之前有工作经历者:需提供原工作单位正式公函(原件)。正式公函应向驻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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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经济关系、住房关系及是否有其它未了事宜等,并说明申请人的辞、退、离职情况(
公函需用正式单位抬头纸,有联系方式与公章)。
怎么还需要“正式单位抬头纸”,“联系方式”“公章”呢?
俺的离职证明就是一张A4纸,写了已经离职,除了一个章啥也没有啊。
S*e
3 楼
请问PHD学生到台湾开会,想在台湾办理返签,有没有类似经验的呢?被CHECK的概率高
吗?如果被CHECK了可否回到大陆等签证?因为回国时间有限,怕拿不到签证。
另外请问现在加拿大哪个城市办理F1返签CHECK的几率比较小呢? 如果被拒是否可以回
美国等签证?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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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
4 楼
【 以下文字转载自 History 讨论区 】
发信人: chinabbsdad (张果老他爹), 信区: History
标 题: 秦汉养狗官制考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Aug 1 03:19:18 2018, 美东)
李超
作者简介:李超,男,西安博物院文博馆员,研究方向为秦汉史。文章原刊:《农业考古
》2017年第1期。
摘要:
通过将传世史料与出土封泥、印章、竹简等结合起来,加以分析,秦汉时期官方养狗状况
渐趋明朗。中央以少府为首,钩盾和园囿管理构成养狗的内厩和外厩,下有属官协作;地
方以县令(长)为首,各级仓库管理为主,并有属官。中央和地方养狗机构,共同构成了秦
汉时期官方养狗的官制系统。文中对新出土封泥狡士之印、狡士将犬、尚犬等封泥和弄
狗厨印印章进行解读,以期还原秦汉养狗官制的本来面目。
我国驯化动物历史较早,人类与“六畜”接触,构成农业社会生活形态之一。所谓“六畜
”,是六种家庭饲养的动物。《周礼·天官冢宰》:“庖人掌共六畜、六兽、六禽,辨其
名物。”贾疏云“掌共六畜者,马、牛、羊、豕、犬、鸡。”[1](卷七P257)六畜与人类
生活息息相关,既是祭祀所需,又是家庭财富象征。“六畜”之一的“犬”与“狗”同物
而异名,《说文解字》:“犬,狗之有县蹄者也。象形,孔子曰:视犬之字如画狗也。凡
犬之属皆从犬。”、“狗,孔子曰:狗,叩也,叩,气吠以守,从犬句声。”[2](卷一○上
P203)犬有多个名称。《尔雅注疏》:“犬生三,猣;二,师;一,玂。未成毫,狗。长喙,猃
。短喙,猲獢。绝有力,狣。尨,狗也。……释兽注云:‘猪生子常多,故别其少者之名。
’犬生子亦长多,而此亦别其少者之名。”[3](卷十P594-595)因犬生子多,故区别其名,
犬和狗仅名称有异。秦汉史料犬、狗并存,本文探讨,以狗为称。
一、秦汉时期狗的功能认知
古人对狗的功能认知,有很多史料可供检视,经梳理划分,例举如下:
在城邑四门杀狗,抵御蛊祸。
《史记·秦本纪》:“(秦德公)二年初伏,以狗御蛊”。徐广曰:“年表云初作伏,祠社
,磔狗邑四门也。”张守节正义:‘蛊者,热毒恶气为伤害人,故磔狗以御之。……磔,禳
也,狗,阳畜也。以狗张磔于郭四门,禳却热毒气也。”[4](卷五P184)徐广、张守节等认
为,秦时开始设伏,祭祀土地神,杀狗于城门四邑以抵御热毒恶气,就能驱除蛊祸。对此,
《风俗通义》记载更为详尽。《风俗通义》“杀狗磔邑四门”条:“俗说:‘狗别宾主
,善守御,故着四门,以辟盗贼也。’谨按:《月令》:‘九门磔禳,以毕春气。’盖天子
之城,十有二门。东方三门,生气之门也。不欲使死物见于生门,故独于九门杀犬磔禳。
……今人杀白犬以血题门户,正月白犬血辟除不祥,取法于此也,”[5](卷八P377-378)以
狗血涂画于门户之上,不祥之物就可阻挡,类于后世门神之作用,也利用了以狗抵御蛊祸
功能。除了狗血,狗屎也同样被赋予了独特作用。《韩非子·内储说下》:“燕人其妻
有私通于士,其夫早自外而来,士适出,夫曰:‘何客也?’其妻曰:‘无客。’问左右,
左右对曰‘无有’,如出一口。其妻曰:‘公惑易也。’因浴之以狗矢。”[6](卷十
P245)燕人之妻以丈夫“惑易”为借口,以狗屎喷其身。又《睡虎地秦墓竹简·日书甲种
注释》:“日书甲种:人毋(无)故而鬼祠(伺)其宫,不可去。是祖□游,以犬矢投之,不
来矣。”[7](P214)被鬼窥伺纠缠,狗屎可除不祥。
看守门户,参与田猎,亦可食用。
《礼记·少仪》:“犬则执绁,守犬、田犬则受摈者,既受乃问犬名。”[8](卷三十五
P939)守犬就是看家犬,田犬就是田猎犬。《埤雅》卷五:“犬有三种,一者田犬,二者吠
犬,三者食犬。食犬若今莱牛也。”[9](卷五P123-124)田犬与《礼记》相同。吠犬,即
发出叫声,引起主人注意,同于上之看家犬。食犬,即用食用的肉犬。看守门户。《韩非
子·外储说右上》:“宋人有酤酒者,升概甚平,遇客甚谨,为酒甚美,县帜甚高,然而不
售,酒酸。怪其故,问其所知闾长者杨倩,倩曰:‘汝狗猛耶?’曰:‘狗猛则酒何故而不
售?’曰:‘人畏焉。或令孺子怀钱挈壶瓮而往酤,而狗迓而龁之,此酒所以酸而不售也
。’”[6](卷十三P322)宋人酒好,悬挂旗帜也醒目,但是售卖艰难以致酒酸,询问长者请
教,方知看家狗凶猛,众人畏惧不敢去,看家狗凶猛致好酒难售。参与田猎。《汉书·萧
何传》曰:‘诸君知猎乎?’曰:‘知之。’‘知猎狗乎?’曰:‘知之。’上曰:‘夫
猎,追杀兽者狗也,而发纵指示兽处者人也。今诸君徒能走得兽耳,功狗也;至如萧何,发
纵指示,功人也。’”[10](卷三十九P2008)高祖刘邦大封开国功臣,诸人都自觉功大,刘
邦以狩猎用狗为例,众人明白功劳大小,从而心平气和,足见狗狩猎的功能为时人接受。
食用狗肉固定化。《淮南子·修务训》:“楚人有烹猴而召其邻人,以为狗羹也,而甘之
。”[11](卷十九P215)楚人烹煮猴子而冠名狗羹,让邻人吃,可见吃食狗肉已成生活习俗
,吃食猴子是禁忌,楚人为让大家吃猴肉,故意引诱说是狗羹,邻人没有怀疑是自然的事。
歃血为盟。
《史记·平原君列传》:“毛遂谓楚王之左右曰:‘取鸡狗马之血来。’……而跪进之
楚王曰:‘王当歃血而定从,次者吾君,次者遂。’遂定从于殿上。毛遂左手持盘血,而
右手招十九人曰:‘公相与歃此血于堂下。所谓因人成事者也。’”[4](卷七十六
P2367-2368)毛遂与平原君赵胜到访楚国,与楚王谈论合纵抗秦之事,楚王因势屈服,遂出
现以狗马血为饮的歃血之事。
帝王娱心。
《韩非子·八奸》:“何谓养殃?曰:‘人主乐美宫室台池、好饰子女狗马以娱其心,此
人主之殃也。为人臣者尽民力以美宫室台池,重赋敛以饰子女狗马,以娱其主而乱其心,
从其所欲,而树私利其间,此谓养殃。’”[6](卷二P54)狗马惑乱人主之心,对国家统治
极为不利,声色犬马当指此。《三辅黄图校证》:“又《水经注·渭水》下,桂宫内有走
狗台。《艺文类聚》卷六十二引《三辅故事》,桂宫有走狗台。《长安志》引《三辅故
事》,与本文略同。惟明光殿下有走狗台,长乐宫亦有走狗台,乃别一台也。”[12](卷二
P45-46)《三辅黄图》:“犬台宫,在上林苑中,长安城西二十八里。《汉书》:江充召
见犬台宫。”[12](卷三P69-70)在宫殿内设置“走狗台”,以狗命名宫殿,帝王对狗的重
视可见一斑。
以上所列,不能包含秦汉时期对狗的所有认知,只为说明狗的用途和功能。
二、中央养狗职官考
秦汉官方养狗,包括中央与地方两方面,由于管理机构及官制差异,须将考证分中央和地
方养狗两大类。
《战国策》:“臣窃计,君宫中积珍宝,狗马实外厩,美人充下陈。”[13](卷十一P230)
据“狗马实外厩”,狗马填充于“外厩”。讨论之前,先对厩进行分析。《说文解字》:
“厩,马舍也。”[2](卷九下P192)又《释名》:“厩,勼也。勼,聚也,牛马之所聚也。
”[14](卷五P307)厩单指马舍还是指马牛所聚之地?《说文解字》认为,厩单指马,似乎
未听过牛厩。《睡虎地秦墓竹简·厩苑律》有一条:“其大厩、中厩、宫厩马牛殹(也)
,以其筋、革、角及其贾(价)钱效,其人诣其官。”[7](P24)此条为厩养马牛,马牛死亡
的应对措施,明确大厩、中厩、宫厩等所养有马牛。结合以上“狗马实外厩”,外厩亦养
狗,《说文解字》说法显然有偏颇。
有“外厩”之名,必有相对应之“内厩”。“内厩”从字面意思考虑,与皇帝出行相关,
机构有太仆和少府。特别太仆,《汉书·百官公卿表》:“太仆,秦官,掌舆马,有两丞。
属官有大厩、未央、家马三令,各五丞一尉。”[10](卷十九上P729)从百官公卿表来看,
太仆掌管之厩专供皇帝出行,应是“内厩”。汉元帝初元二年(前47年):“诏罢黄门乘
舆狗马……”[10](卷九P281)此处狗马,除了具有实用功能外,必然具有娱乐功能。据百
官公卿表,黄门属少府,乘舆属太仆,狗马所属不详,却可明确:狗马等已影响到皇帝日常
生活,应是对应之内厩所属。沿此思路继续,太仆所掌内厩只养马,并未有狗,更无供皇帝
游乐职能。因此,太仆所掌厩应排除于狗马之列。接下来考察少府。“少府,秦官,掌山
海池泽之税,以给共养,有六丞。属官有尚书、符节、太医、太官、汤官、道官……又上
林中十池监,又中书谒者、黄门、钩盾、尚方、御府、永巷、内者、宦者七官令丞。颜
师古注:‘钩盾主近苑囿。’”[10](卷十九上P731-732)少府与皇帝生活相关,属官钩
盾主近苑囿。《后汉书·百官志》:“钩盾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典诸近池
苑囿游观之处。”[15](志第二十六P3595)两处记载,都有“近苑囿”语。钩盾主管靠近
苑囿之地或与苑囿相类的地方,则钩盾执掌地点与苑囿有别。以上分析狗有帝王娱心功
能,钩盾掌握的范围,属少府下,与其它机构一样,直接为皇帝提供日常生活服务。又据《
汉书·百官公卿表》:“水衡都尉,武帝元鼎二年初置,掌上林苑,有五丞。属官有上林
、均输、御羞、禁圃、辑濯、钟官、技巧、六厩、辩铜九官令丞。”[10](卷十九上
P735)水衡都尉未设置前(前115年),上林苑属少府之下上林十池监管辖。上林十池监主
管上林苑,与钩盾处于平级状态,钩盾有别于苑囿进一步明晰。苑囿畜养狗马自不待言。
综合以上:所罢狗马属内厩,宫内主管狗马当为“主近苑囿”的钩盾。“近苑囿”之“
近”字含义明确,非距离,而是与苑囿功能相类之意。钩盾主管与苑囿相类地域,是宫内
苑囿主管,属厩无疑,为实质上的“内厩”。太仆只提供乘舆用马,没有娱乐之功能,可称
之为“官厩”。“外厩”当是上林苑等具备畜养大量牲畜的苑囿的总称。
因秦汉苑囿较多,不能逐一讨论,以范围最大、职能最全之上林苑为例讨论职官,其它苑
囿机构自可明了。“内厩”由钩盾管理,钩盾属少府,养狗机构如何运作,需要进一步探
讨。秦汉内、外厩管理机构,可从秦简和秦封泥中找到线索。《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
答问》:“可(何)谓‘宫狡士’、‘外狡士’?·皆主王犬者殹(也)。”[7](P138)狡士
是掌管秦王狗的官职,狡士分“宫狡士”和“外狡士”,说明养狗有宫内和宫外之分,结
合上述内厩、外厩分类,“宫狡士”和“外狡士”与内、外厩正相对应,因此,宫狡士属
少府之下钩盾管理,外狡士属苑囿管理。《三辅黄图》:“又《旧仪》曰:‘上林有令
有尉,禽兽簿记其名数。’又有上林诏狱,主治苑中禽兽、宫馆之事,属水衡。又上林苑
中有六池、市郭、宫殿、鱼台、犬台、兽圈。”[12](卷四P86)据上,水衡都尉未设置前
,上林苑属少府下“上林十池监”所辖,这或是之前秦代少府管理范围,武帝元鼎二年(前
115年后)之后由于不断深化和分离,上林苑由水衡都尉管理,上林令和尉掌管上林苑,苑
囿中禽兽则由上林诏狱管理。
与秦简中的狡士相对应,秦封泥中有“狡士之印”[16](P54)、“尚犬”[17]、“狡士将
犬”[18],“狡士之印”未指明“宫狡士”或“外狡士”,不能划归到内厩或外厩,但主
管王犬的职责明确。秦简中称“皆主王犬者殹(也)”,说明是统一前称呼。狡士是秦始
皇之前掌管王犬的机构,属少府之下。狡士之下,另有具体负责人员。“狡士将犬”,“
将,帅也”[2](P67),统帅管理王犬,是狡士之下具体的管理机构。《汉官六种·汉旧仪
补遗卷上》:“省中有五尚,即尚食、尚冠、尚衣、尚帐、尚席。”[19](P92),省中即
宫中,是负责皇帝衣食住行的专门机构。此处尚犬,显不属五尚。但五尚出现于汉代,是
否为沿袭秦制遗留?《里耶秦简牍校释》8-461号简:“王犬曰皇帝犬”[20](P157)。秦
始皇统一后,对诸多官职进行改制,推广和发扬秦国制度到全国,这项制度中很重要的一
项,是将原有名称进行改换,上述就是一例。将王改为皇帝,很可能同时将管理王犬的名
称进行了统一径改。“尚、上也”,与大一统时期称呼相适应,若是,“尚犬”可能为统
一之后秦物,“狡士”职官是其前身。
对“弄狗厨印”(图一)的解释。赵新来先生《介绍一批古代官印》首先将“弄狗厨印”
披露:“关于‘弄狗厨’之名,说法不一,有人说是当是主管屠宰狗的官员;另一种说法
认为,当是大的官府内设有专门耍弄狗戏的团体,这方印就是‘狗戏’主管人之厨师的印
信。这方印的篆刻风格与西汉‘彭城丞印’的风格和篆刻艺术特点极为相似,因此,我们
认为它是西汉早期遗物。”[21]罗福颐先生《秦汉魏晋南北朝官印征存》转引“弄狗厨
印”[22](P3),首次将时代定秦。陈直先生曾考释:“蜀人杨得意为狗监。直按:狗监
疑属于上林令,《史记·佞幸李延年传》给事狗中,亦谓在狗监之中。《汉印文字征》第
三、十五页,有‘弄狗厨印’。狗监有厨,可以推知狗监之组织相当庞大。”[23](P311-
312)由于陈直先生未曾见过大量秦封泥面世,对秦印的文字形态认知相对较少,故将该印
定为汉代。王人聪、叶其峰先生认为:“此印文之‘弄狗’,当系指狗监官署的名称。
厨,指厨官,……此印文之厨,系狗监之属官。此印有田字格,字体秦篆,尤其是‘印’字
的写法,末笔不与上一笔横划平齐,而是行笔至中间位置即往下曳,更是秦印的特点,可订
为秦印。”[24](P2)根据秦封泥线条阴柔,笔法瘦硬的特点,笔者赞同罗福颐、王人聪先
生的时代定性。
《战国策》:“天下之士,合从相聚于赵,而欲攻秦。秦相应侯曰:‘王勿忧也,请令废
之。秦于天下之士非有怨也,相聚而攻秦者,以己欲富贵耳。王见大王之狗,卧者卧,起者
起,行者行,止者止,毋相与斗者。’”[13](卷五P116)秦汉时期宫廷养狗众多,为养狗服
务专设官职可合理解释,但专门为屠宰狗设置官职,与皇帝膳食管理少府属下“太官、汤
官、道官”等机构冲突。另外,戏狗团体是否存在不明。若有,对团体内戏耍狗主管人专
设厨师,与对帝王众多狗的管理设置厨官相比,官职设置意义无从阐明。印文“弄”,据
《说文解字》:“弄,玩也。”[2](卷三上P59)王辉先生认为:“‘弄虎’犹‘弄狗’,
指秦王珍爱之虎。”[25]陈治国先生也认为:“现在,我们一般将‘弄’字理解为一种
比较随意、为了个人的兴趣而进行的娱乐和消遣,而这种含义如果出现在职官的命名用
字中,则显得非常的不适宜,但如果将‘弄’释为‘珍惜’、‘珍爱’之意,则恰当许多
。”[26]许慎的解释可从《汉书·昭帝纪》印证:“己亥,上耕于钩盾弄田。应劭注:
‘时帝年九岁,未能亲耕帝籍,钩盾,宦者近署,故往试耕为戏弄也。’臣瓒曰:‘《西京
故事》弄田在未央宫中。’颜师古注:‘弄田,谓宴游之田,天子所戏弄耳,非为昭帝年
幼,创有此名。’”[10](卷七P219)汉昭帝年幼,故做姿态于弄田之中,以示天子重视农
耕,为天下之表率。弄田,就是供皇帝宴游娱乐的地方。《后汉书·灵帝纪》:“又于西
园弄狗,着进贤冠,带绶。”[15](卷八P346)东汉灵帝荒唐,在宫殿内置市肆,给狗戴上进
贤冠,如此玩耍,可谓弄狗的真实反映。又《后汉书·五行志》:“熹平中,省内冠狗带
绶,以为笑乐。有一狗突出,走入司徒府门,或见之者,莫不惊怪。注:《袁山松书》曰:
‘光和四年,又于西园弄狗以配人也。’”[15](卷一○三P3272-3273)给狗佩戴冠绶,非
是珍爱,是作为笑料,弄狗配人更是荒诞至极。因此,弄狗便是玩狗之意。笔者对“弄狗
厨印”解释是:弄狗厨就是供玩弄的狗饮食之意,作为官职,是专管皇帝娱乐所需狗的饮
食。如此,可以合理解决宫廷养狗众多的管理问题,符合为皇帝娱心服务的专设机构,这
种解释可从汉代设置“狗监”得到证明。陈直先生将“弄狗厨印”归于上林令,是从汉
官角度而言,秦代既然有狡士、狡士将犬、尚犬等专门机构从事,弄狗厨印只负责狗的饮
食,应为狡士的下属机构。狗监在史料最早出现在于汉武帝时期,能否推前至秦不确定,
但就职能而言,狗监与尚犬有冲突,笔者以为弄狗厨定为“尚犬”下属较为合适。此判断
会有少许疑问,众官职都称犬,何独此印单称“狗”?在秦简中,狗、犬相互交错使用已经
很多,下文例举。
随着秦代中央养狗管理机构明晰,汉代之后,掌管内厩和外厩狗的部门逐渐明确。据以上
所引《三辅黄图》可知,上林令、上林尉为上林苑主管,下设上林诏狱,专管苑内禽兽、
宫馆,统属于水衡都尉之下。《汉书·成帝纪》:“秋,关内大水。七月,虒上小女陈持
弓闻大水至,走入横城门,阑入尚方掖门,至未央宫钩盾中。”[10](卷一○P306)钩盾在
宫中,并有弄田,说明管辖区域范围较大,与以上推测钩盾属内厩相合。水衡都尉未设之
前,养狗统属于少府,外厩属上林十池监,内厩属钩盾。钩盾之下仍有属官。《史记·司
马相如传》:“居久之,蜀人杨得意为狗监,侍上。”[4](卷一一七P3002)狗监是宫廷内
管理皇帝玩乐用狗的机构,属宫廷内少府下钩盾管辖。为了进一步明确职责,新设水衡都
尉,将少府之下管理内厩和外厩的职官分离,使苑囿娱乐功能进一步强化,不影响各官职
设置和相互关系。狗监作为皇帝玩狗的直接机构,下属职责尚不明晰,但上林苑具体养狗
的人员却已经明确。《汉书·食货志》:“乃分缗钱诸官,而水衡、少府、太仆、大农
各置农官,往往即郡县比没入田田之。其没入奴婢,分诸苑养狗马禽兽,及与诸官。”[10
](卷二四下P1171)管理狗的人员,来源于收没的官奴婢,是上林诏狱下的具体负责人。
三、地方养狗职官考
中央养狗可满足皇帝娱乐、狩猎功能,地方养狗有何种功能?《睡虎地秦墓竹简·仓律》
:“畜鸡离仓。用犬者,畜犬期足。猪、鸡之息子不用者,买(卖)之,别计其钱。”[7](
P35)管理仓库的官吏,可养鸡、养狗,养鸡需要远离仓库,养狗够用即可。将养鸡、狗写
入仓律,说明仓库管理除本身职责外,还有额外工作,即管理这些鸡、狗。仓库与养鸡、
狗相联系,让人不由自主想到这些粮食会额外用来饲养家禽。又《睡虎地秦墓竹简·效
律》:“入禾,万石一积而比黎之为户,及籍之曰:‘某廥禾若干石,仓啬夫某、佐某、
史某、禀人某。’是县入之,县啬夫若丞及仓、乡相杂以封印之,而遗仓啬夫及离邑仓佐
主禀者各一户,以气(饩)人。其出禾,有(又)书其出者,如入禾然。”[7](P73)谷物出入
仓库,需要仓啬夫、仓佐、史、禀人共同封缄,有严格的登记程序,非随意而为。《秦律
十八种·效律》中又有:“仓漏朽禾粟,及积禾粟而败之,其不可飤(食)者,不盈百石以
下,谇官啬夫;百石以上到千石,赀官啬夫一甲;过千石以上,赀官啬夫二甲;令官啬夫、冗
吏共赏(偿)败禾粟。禾粟虽败而尚可飤(食)殹(也),程之,以其秏(耗)石数论负之。”[7
](P57)粮仓因漏雨而导致粮食损坏,损坏程度不同,官啬夫和属吏就要面对不同处罚,并
赔偿损坏粮食。若是粮食仍能食用,只需接受相应处罚。这一条律文,正好指示一个方向
,即对已经不能食用粮食如何处理?与仓库养鸡、狗的问题结合,应是仓库养鸡、狗的主
要动因,当然,这绝不是说仓库的鸡狗需要腐朽粮食才能存活,适当情况下也许会将仓库
内粮食用于畜养动物,也不无可能。仓库养鸡、狗并非独此一条。《里耶秦简牍校释》
:“仓课志:畜彘鸡狗产子课,AII畜彘鸡狗死亡课,AI-II……畜雁死亡课,畜雁产子课
。”[20](P169)“廿六年十二月癸丑朔庚申,迁陵守禄敢言之:沮守廖言:课廿四年畜I
息子得钱殿。沮守周主。为新地吏,令县论言史(事)。·问之,周不在II迁陵。敢言之。
III”[27](P343)第一例有关仓库管理汇报工作中,将养狗产子、死亡上报,第二则案例
是迁陵县令二十六年上报,廖二十四年上报沮守周主所养动物产子收益得钱最少,经查,
周主已经在他地为官,人不在迁陵。周主应是沮地仓库的官吏。至此,仓库养狗事实存在
,不容争辩。仓库管理机构就是养狗的机构组成。县级属县令(长)管辖,仓库管理有仓啬
夫、仓佐、史官吏,管理仓库。仓库养狗功能,除了看守仓库之外,也可为仓库收益贡献
力量。县下设乡,并有仓库,是仓库管理的最底层机构,养狗成为检验县、乡级仓库管理
工作的额外标准,不容忽视。汉简中有关买卖狗的行为也异常普遍。《中国简牍集成·
居延汉简》:“买狗四枚。246·40”[27](第七册P93)“狗一,直贾五百。褒今年十月
廿八日□府君狗□。163·6”[27](第六册P146)居延汉简中有关边塞,可以进行狗的买
卖,说明边塞地区养狗也已成为风气。
秦汉时期官方养狗,中央以少府为首,钩盾主持内厩和上林十池监(前115年属水衡都尉,
下属上林令)主持外厩组成。具体而言,秦时由狡士掌管,分内、外狡士,下有狡士将犬;
统一之后,狡士将犬转为尚犬,属下有弄狗厨等。汉代中央养狗前期以少府为首,属有钩
盾和上林十池监,掌管内、外厩。水衡都尉设置后,中央以少府和水衡都尉为首,少府之
下钩盾掌管内厩,有属官狗监等;水衡都尉掌管上林苑,属有上林令、上林尉为上林苑主
管,下设上林诏狱,官奴婢为最底层养狗人员,中央机构及下属官吏,共同完成中央养狗的
功能运作。地方则以县令(长)为首,各级管理仓库的官吏为主的养狗机构组成。中央和
地方养狗官制,共同构成秦汉时期官方养狗的真实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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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秦汉养狗官制考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Aug 1 03:19:18 2018, 美东)
李超
作者简介:李超,男,西安博物院文博馆员,研究方向为秦汉史。文章原刊:《农业考古
》2017年第1期。
摘要:
通过将传世史料与出土封泥、印章、竹简等结合起来,加以分析,秦汉时期官方养狗状况
渐趋明朗。中央以少府为首,钩盾和园囿管理构成养狗的内厩和外厩,下有属官协作;地
方以县令(长)为首,各级仓库管理为主,并有属官。中央和地方养狗机构,共同构成了秦
汉时期官方养狗的官制系统。文中对新出土封泥狡士之印、狡士将犬、尚犬等封泥和弄
狗厨印印章进行解读,以期还原秦汉养狗官制的本来面目。
我国驯化动物历史较早,人类与“六畜”接触,构成农业社会生活形态之一。所谓“六畜
”,是六种家庭饲养的动物。《周礼·天官冢宰》:“庖人掌共六畜、六兽、六禽,辨其
名物。”贾疏云“掌共六畜者,马、牛、羊、豕、犬、鸡。”[1](卷七P257)六畜与人类
生活息息相关,既是祭祀所需,又是家庭财富象征。“六畜”之一的“犬”与“狗”同物
而异名,《说文解字》:“犬,狗之有县蹄者也。象形,孔子曰:视犬之字如画狗也。凡
犬之属皆从犬。”、“狗,孔子曰:狗,叩也,叩,气吠以守,从犬句声。”[2](卷一○上
P203)犬有多个名称。《尔雅注疏》:“犬生三,猣;二,师;一,玂。未成毫,狗。长喙,猃
。短喙,猲獢。绝有力,狣。尨,狗也。……释兽注云:‘猪生子常多,故别其少者之名。
’犬生子亦长多,而此亦别其少者之名。”[3](卷十P594-595)因犬生子多,故区别其名,
犬和狗仅名称有异。秦汉史料犬、狗并存,本文探讨,以狗为称。
一、秦汉时期狗的功能认知
古人对狗的功能认知,有很多史料可供检视,经梳理划分,例举如下:
在城邑四门杀狗,抵御蛊祸。
《史记·秦本纪》:“(秦德公)二年初伏,以狗御蛊”。徐广曰:“年表云初作伏,祠社
,磔狗邑四门也。”张守节正义:‘蛊者,热毒恶气为伤害人,故磔狗以御之。……磔,禳
也,狗,阳畜也。以狗张磔于郭四门,禳却热毒气也。”[4](卷五P184)徐广、张守节等认
为,秦时开始设伏,祭祀土地神,杀狗于城门四邑以抵御热毒恶气,就能驱除蛊祸。对此,
《风俗通义》记载更为详尽。《风俗通义》“杀狗磔邑四门”条:“俗说:‘狗别宾主
,善守御,故着四门,以辟盗贼也。’谨按:《月令》:‘九门磔禳,以毕春气。’盖天子
之城,十有二门。东方三门,生气之门也。不欲使死物见于生门,故独于九门杀犬磔禳。
……今人杀白犬以血题门户,正月白犬血辟除不祥,取法于此也,”[5](卷八P377-378)以
狗血涂画于门户之上,不祥之物就可阻挡,类于后世门神之作用,也利用了以狗抵御蛊祸
功能。除了狗血,狗屎也同样被赋予了独特作用。《韩非子·内储说下》:“燕人其妻
有私通于士,其夫早自外而来,士适出,夫曰:‘何客也?’其妻曰:‘无客。’问左右,
左右对曰‘无有’,如出一口。其妻曰:‘公惑易也。’因浴之以狗矢。”[6](卷十
P245)燕人之妻以丈夫“惑易”为借口,以狗屎喷其身。又《睡虎地秦墓竹简·日书甲种
注释》:“日书甲种:人毋(无)故而鬼祠(伺)其宫,不可去。是祖□游,以犬矢投之,不
来矣。”[7](P214)被鬼窥伺纠缠,狗屎可除不祥。
看守门户,参与田猎,亦可食用。
《礼记·少仪》:“犬则执绁,守犬、田犬则受摈者,既受乃问犬名。”[8](卷三十五
P939)守犬就是看家犬,田犬就是田猎犬。《埤雅》卷五:“犬有三种,一者田犬,二者吠
犬,三者食犬。食犬若今莱牛也。”[9](卷五P123-124)田犬与《礼记》相同。吠犬,即
发出叫声,引起主人注意,同于上之看家犬。食犬,即用食用的肉犬。看守门户。《韩非
子·外储说右上》:“宋人有酤酒者,升概甚平,遇客甚谨,为酒甚美,县帜甚高,然而不
售,酒酸。怪其故,问其所知闾长者杨倩,倩曰:‘汝狗猛耶?’曰:‘狗猛则酒何故而不
售?’曰:‘人畏焉。或令孺子怀钱挈壶瓮而往酤,而狗迓而龁之,此酒所以酸而不售也
。’”[6](卷十三P322)宋人酒好,悬挂旗帜也醒目,但是售卖艰难以致酒酸,询问长者请
教,方知看家狗凶猛,众人畏惧不敢去,看家狗凶猛致好酒难售。参与田猎。《汉书·萧
何传》曰:‘诸君知猎乎?’曰:‘知之。’‘知猎狗乎?’曰:‘知之。’上曰:‘夫
猎,追杀兽者狗也,而发纵指示兽处者人也。今诸君徒能走得兽耳,功狗也;至如萧何,发
纵指示,功人也。’”[10](卷三十九P2008)高祖刘邦大封开国功臣,诸人都自觉功大,刘
邦以狩猎用狗为例,众人明白功劳大小,从而心平气和,足见狗狩猎的功能为时人接受。
食用狗肉固定化。《淮南子·修务训》:“楚人有烹猴而召其邻人,以为狗羹也,而甘之
。”[11](卷十九P215)楚人烹煮猴子而冠名狗羹,让邻人吃,可见吃食狗肉已成生活习俗
,吃食猴子是禁忌,楚人为让大家吃猴肉,故意引诱说是狗羹,邻人没有怀疑是自然的事。
歃血为盟。
《史记·平原君列传》:“毛遂谓楚王之左右曰:‘取鸡狗马之血来。’……而跪进之
楚王曰:‘王当歃血而定从,次者吾君,次者遂。’遂定从于殿上。毛遂左手持盘血,而
右手招十九人曰:‘公相与歃此血于堂下。所谓因人成事者也。’”[4](卷七十六
P2367-2368)毛遂与平原君赵胜到访楚国,与楚王谈论合纵抗秦之事,楚王因势屈服,遂出
现以狗马血为饮的歃血之事。
帝王娱心。
《韩非子·八奸》:“何谓养殃?曰:‘人主乐美宫室台池、好饰子女狗马以娱其心,此
人主之殃也。为人臣者尽民力以美宫室台池,重赋敛以饰子女狗马,以娱其主而乱其心,
从其所欲,而树私利其间,此谓养殃。’”[6](卷二P54)狗马惑乱人主之心,对国家统治
极为不利,声色犬马当指此。《三辅黄图校证》:“又《水经注·渭水》下,桂宫内有走
狗台。《艺文类聚》卷六十二引《三辅故事》,桂宫有走狗台。《长安志》引《三辅故
事》,与本文略同。惟明光殿下有走狗台,长乐宫亦有走狗台,乃别一台也。”[12](卷二
P45-46)《三辅黄图》:“犬台宫,在上林苑中,长安城西二十八里。《汉书》:江充召
见犬台宫。”[12](卷三P69-70)在宫殿内设置“走狗台”,以狗命名宫殿,帝王对狗的重
视可见一斑。
以上所列,不能包含秦汉时期对狗的所有认知,只为说明狗的用途和功能。
二、中央养狗职官考
秦汉官方养狗,包括中央与地方两方面,由于管理机构及官制差异,须将考证分中央和地
方养狗两大类。
《战国策》:“臣窃计,君宫中积珍宝,狗马实外厩,美人充下陈。”[13](卷十一P230)
据“狗马实外厩”,狗马填充于“外厩”。讨论之前,先对厩进行分析。《说文解字》:
“厩,马舍也。”[2](卷九下P192)又《释名》:“厩,勼也。勼,聚也,牛马之所聚也。
”[14](卷五P307)厩单指马舍还是指马牛所聚之地?《说文解字》认为,厩单指马,似乎
未听过牛厩。《睡虎地秦墓竹简·厩苑律》有一条:“其大厩、中厩、宫厩马牛殹(也)
,以其筋、革、角及其贾(价)钱效,其人诣其官。”[7](P24)此条为厩养马牛,马牛死亡
的应对措施,明确大厩、中厩、宫厩等所养有马牛。结合以上“狗马实外厩”,外厩亦养
狗,《说文解字》说法显然有偏颇。
有“外厩”之名,必有相对应之“内厩”。“内厩”从字面意思考虑,与皇帝出行相关,
机构有太仆和少府。特别太仆,《汉书·百官公卿表》:“太仆,秦官,掌舆马,有两丞。
属官有大厩、未央、家马三令,各五丞一尉。”[10](卷十九上P729)从百官公卿表来看,
太仆掌管之厩专供皇帝出行,应是“内厩”。汉元帝初元二年(前47年):“诏罢黄门乘
舆狗马……”[10](卷九P281)此处狗马,除了具有实用功能外,必然具有娱乐功能。据百
官公卿表,黄门属少府,乘舆属太仆,狗马所属不详,却可明确:狗马等已影响到皇帝日常
生活,应是对应之内厩所属。沿此思路继续,太仆所掌内厩只养马,并未有狗,更无供皇帝
游乐职能。因此,太仆所掌厩应排除于狗马之列。接下来考察少府。“少府,秦官,掌山
海池泽之税,以给共养,有六丞。属官有尚书、符节、太医、太官、汤官、道官……又上
林中十池监,又中书谒者、黄门、钩盾、尚方、御府、永巷、内者、宦者七官令丞。颜
师古注:‘钩盾主近苑囿。’”[10](卷十九上P731-732)少府与皇帝生活相关,属官钩
盾主近苑囿。《后汉书·百官志》:“钩盾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典诸近池
苑囿游观之处。”[15](志第二十六P3595)两处记载,都有“近苑囿”语。钩盾主管靠近
苑囿之地或与苑囿相类的地方,则钩盾执掌地点与苑囿有别。以上分析狗有帝王娱心功
能,钩盾掌握的范围,属少府下,与其它机构一样,直接为皇帝提供日常生活服务。又据《
汉书·百官公卿表》:“水衡都尉,武帝元鼎二年初置,掌上林苑,有五丞。属官有上林
、均输、御羞、禁圃、辑濯、钟官、技巧、六厩、辩铜九官令丞。”[10](卷十九上
P735)水衡都尉未设置前(前115年),上林苑属少府之下上林十池监管辖。上林十池监主
管上林苑,与钩盾处于平级状态,钩盾有别于苑囿进一步明晰。苑囿畜养狗马自不待言。
综合以上:所罢狗马属内厩,宫内主管狗马当为“主近苑囿”的钩盾。“近苑囿”之“
近”字含义明确,非距离,而是与苑囿功能相类之意。钩盾主管与苑囿相类地域,是宫内
苑囿主管,属厩无疑,为实质上的“内厩”。太仆只提供乘舆用马,没有娱乐之功能,可称
之为“官厩”。“外厩”当是上林苑等具备畜养大量牲畜的苑囿的总称。
因秦汉苑囿较多,不能逐一讨论,以范围最大、职能最全之上林苑为例讨论职官,其它苑
囿机构自可明了。“内厩”由钩盾管理,钩盾属少府,养狗机构如何运作,需要进一步探
讨。秦汉内、外厩管理机构,可从秦简和秦封泥中找到线索。《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
答问》:“可(何)谓‘宫狡士’、‘外狡士’?·皆主王犬者殹(也)。”[7](P138)狡士
是掌管秦王狗的官职,狡士分“宫狡士”和“外狡士”,说明养狗有宫内和宫外之分,结
合上述内厩、外厩分类,“宫狡士”和“外狡士”与内、外厩正相对应,因此,宫狡士属
少府之下钩盾管理,外狡士属苑囿管理。《三辅黄图》:“又《旧仪》曰:‘上林有令
有尉,禽兽簿记其名数。’又有上林诏狱,主治苑中禽兽、宫馆之事,属水衡。又上林苑
中有六池、市郭、宫殿、鱼台、犬台、兽圈。”[12](卷四P86)据上,水衡都尉未设置前
,上林苑属少府下“上林十池监”所辖,这或是之前秦代少府管理范围,武帝元鼎二年(前
115年后)之后由于不断深化和分离,上林苑由水衡都尉管理,上林令和尉掌管上林苑,苑
囿中禽兽则由上林诏狱管理。
与秦简中的狡士相对应,秦封泥中有“狡士之印”[16](P54)、“尚犬”[17]、“狡士将
犬”[18],“狡士之印”未指明“宫狡士”或“外狡士”,不能划归到内厩或外厩,但主
管王犬的职责明确。秦简中称“皆主王犬者殹(也)”,说明是统一前称呼。狡士是秦始
皇之前掌管王犬的机构,属少府之下。狡士之下,另有具体负责人员。“狡士将犬”,“
将,帅也”[2](P67),统帅管理王犬,是狡士之下具体的管理机构。《汉官六种·汉旧仪
补遗卷上》:“省中有五尚,即尚食、尚冠、尚衣、尚帐、尚席。”[19](P92),省中即
宫中,是负责皇帝衣食住行的专门机构。此处尚犬,显不属五尚。但五尚出现于汉代,是
否为沿袭秦制遗留?《里耶秦简牍校释》8-461号简:“王犬曰皇帝犬”[20](P157)。秦
始皇统一后,对诸多官职进行改制,推广和发扬秦国制度到全国,这项制度中很重要的一
项,是将原有名称进行改换,上述就是一例。将王改为皇帝,很可能同时将管理王犬的名
称进行了统一径改。“尚、上也”,与大一统时期称呼相适应,若是,“尚犬”可能为统
一之后秦物,“狡士”职官是其前身。
对“弄狗厨印”(图一)的解释。赵新来先生《介绍一批古代官印》首先将“弄狗厨印”
披露:“关于‘弄狗厨’之名,说法不一,有人说是当是主管屠宰狗的官员;另一种说法
认为,当是大的官府内设有专门耍弄狗戏的团体,这方印就是‘狗戏’主管人之厨师的印
信。这方印的篆刻风格与西汉‘彭城丞印’的风格和篆刻艺术特点极为相似,因此,我们
认为它是西汉早期遗物。”[21]罗福颐先生《秦汉魏晋南北朝官印征存》转引“弄狗厨
印”[22](P3),首次将时代定秦。陈直先生曾考释:“蜀人杨得意为狗监。直按:狗监
疑属于上林令,《史记·佞幸李延年传》给事狗中,亦谓在狗监之中。《汉印文字征》第
三、十五页,有‘弄狗厨印’。狗监有厨,可以推知狗监之组织相当庞大。”[23](P311-
312)由于陈直先生未曾见过大量秦封泥面世,对秦印的文字形态认知相对较少,故将该印
定为汉代。王人聪、叶其峰先生认为:“此印文之‘弄狗’,当系指狗监官署的名称。
厨,指厨官,……此印文之厨,系狗监之属官。此印有田字格,字体秦篆,尤其是‘印’字
的写法,末笔不与上一笔横划平齐,而是行笔至中间位置即往下曳,更是秦印的特点,可订
为秦印。”[24](P2)根据秦封泥线条阴柔,笔法瘦硬的特点,笔者赞同罗福颐、王人聪先
生的时代定性。
《战国策》:“天下之士,合从相聚于赵,而欲攻秦。秦相应侯曰:‘王勿忧也,请令废
之。秦于天下之士非有怨也,相聚而攻秦者,以己欲富贵耳。王见大王之狗,卧者卧,起者
起,行者行,止者止,毋相与斗者。’”[13](卷五P116)秦汉时期宫廷养狗众多,为养狗服
务专设官职可合理解释,但专门为屠宰狗设置官职,与皇帝膳食管理少府属下“太官、汤
官、道官”等机构冲突。另外,戏狗团体是否存在不明。若有,对团体内戏耍狗主管人专
设厨师,与对帝王众多狗的管理设置厨官相比,官职设置意义无从阐明。印文“弄”,据
《说文解字》:“弄,玩也。”[2](卷三上P59)王辉先生认为:“‘弄虎’犹‘弄狗’,
指秦王珍爱之虎。”[25]陈治国先生也认为:“现在,我们一般将‘弄’字理解为一种
比较随意、为了个人的兴趣而进行的娱乐和消遣,而这种含义如果出现在职官的命名用
字中,则显得非常的不适宜,但如果将‘弄’释为‘珍惜’、‘珍爱’之意,则恰当许多
。”[26]许慎的解释可从《汉书·昭帝纪》印证:“己亥,上耕于钩盾弄田。应劭注:
‘时帝年九岁,未能亲耕帝籍,钩盾,宦者近署,故往试耕为戏弄也。’臣瓒曰:‘《西京
故事》弄田在未央宫中。’颜师古注:‘弄田,谓宴游之田,天子所戏弄耳,非为昭帝年
幼,创有此名。’”[10](卷七P219)汉昭帝年幼,故做姿态于弄田之中,以示天子重视农
耕,为天下之表率。弄田,就是供皇帝宴游娱乐的地方。《后汉书·灵帝纪》:“又于西
园弄狗,着进贤冠,带绶。”[15](卷八P346)东汉灵帝荒唐,在宫殿内置市肆,给狗戴上进
贤冠,如此玩耍,可谓弄狗的真实反映。又《后汉书·五行志》:“熹平中,省内冠狗带
绶,以为笑乐。有一狗突出,走入司徒府门,或见之者,莫不惊怪。注:《袁山松书》曰:
‘光和四年,又于西园弄狗以配人也。’”[15](卷一○三P3272-3273)给狗佩戴冠绶,非
是珍爱,是作为笑料,弄狗配人更是荒诞至极。因此,弄狗便是玩狗之意。笔者对“弄狗
厨印”解释是:弄狗厨就是供玩弄的狗饮食之意,作为官职,是专管皇帝娱乐所需狗的饮
食。如此,可以合理解决宫廷养狗众多的管理问题,符合为皇帝娱心服务的专设机构,这
种解释可从汉代设置“狗监”得到证明。陈直先生将“弄狗厨印”归于上林令,是从汉
官角度而言,秦代既然有狡士、狡士将犬、尚犬等专门机构从事,弄狗厨印只负责狗的饮
食,应为狡士的下属机构。狗监在史料最早出现在于汉武帝时期,能否推前至秦不确定,
但就职能而言,狗监与尚犬有冲突,笔者以为弄狗厨定为“尚犬”下属较为合适。此判断
会有少许疑问,众官职都称犬,何独此印单称“狗”?在秦简中,狗、犬相互交错使用已经
很多,下文例举。
随着秦代中央养狗管理机构明晰,汉代之后,掌管内厩和外厩狗的部门逐渐明确。据以上
所引《三辅黄图》可知,上林令、上林尉为上林苑主管,下设上林诏狱,专管苑内禽兽、
宫馆,统属于水衡都尉之下。《汉书·成帝纪》:“秋,关内大水。七月,虒上小女陈持
弓闻大水至,走入横城门,阑入尚方掖门,至未央宫钩盾中。”[10](卷一○P306)钩盾在
宫中,并有弄田,说明管辖区域范围较大,与以上推测钩盾属内厩相合。水衡都尉未设之
前,养狗统属于少府,外厩属上林十池监,内厩属钩盾。钩盾之下仍有属官。《史记·司
马相如传》:“居久之,蜀人杨得意为狗监,侍上。”[4](卷一一七P3002)狗监是宫廷内
管理皇帝玩乐用狗的机构,属宫廷内少府下钩盾管辖。为了进一步明确职责,新设水衡都
尉,将少府之下管理内厩和外厩的职官分离,使苑囿娱乐功能进一步强化,不影响各官职
设置和相互关系。狗监作为皇帝玩狗的直接机构,下属职责尚不明晰,但上林苑具体养狗
的人员却已经明确。《汉书·食货志》:“乃分缗钱诸官,而水衡、少府、太仆、大农
各置农官,往往即郡县比没入田田之。其没入奴婢,分诸苑养狗马禽兽,及与诸官。”[10
](卷二四下P1171)管理狗的人员,来源于收没的官奴婢,是上林诏狱下的具体负责人。
三、地方养狗职官考
中央养狗可满足皇帝娱乐、狩猎功能,地方养狗有何种功能?《睡虎地秦墓竹简·仓律》
:“畜鸡离仓。用犬者,畜犬期足。猪、鸡之息子不用者,买(卖)之,别计其钱。”[7](
P35)管理仓库的官吏,可养鸡、养狗,养鸡需要远离仓库,养狗够用即可。将养鸡、狗写
入仓律,说明仓库管理除本身职责外,还有额外工作,即管理这些鸡、狗。仓库与养鸡、
狗相联系,让人不由自主想到这些粮食会额外用来饲养家禽。又《睡虎地秦墓竹简·效
律》:“入禾,万石一积而比黎之为户,及籍之曰:‘某廥禾若干石,仓啬夫某、佐某、
史某、禀人某。’是县入之,县啬夫若丞及仓、乡相杂以封印之,而遗仓啬夫及离邑仓佐
主禀者各一户,以气(饩)人。其出禾,有(又)书其出者,如入禾然。”[7](P73)谷物出入
仓库,需要仓啬夫、仓佐、史、禀人共同封缄,有严格的登记程序,非随意而为。《秦律
十八种·效律》中又有:“仓漏朽禾粟,及积禾粟而败之,其不可飤(食)者,不盈百石以
下,谇官啬夫;百石以上到千石,赀官啬夫一甲;过千石以上,赀官啬夫二甲;令官啬夫、冗
吏共赏(偿)败禾粟。禾粟虽败而尚可飤(食)殹(也),程之,以其秏(耗)石数论负之。”[7
](P57)粮仓因漏雨而导致粮食损坏,损坏程度不同,官啬夫和属吏就要面对不同处罚,并
赔偿损坏粮食。若是粮食仍能食用,只需接受相应处罚。这一条律文,正好指示一个方向
,即对已经不能食用粮食如何处理?与仓库养鸡、狗的问题结合,应是仓库养鸡、狗的主
要动因,当然,这绝不是说仓库的鸡狗需要腐朽粮食才能存活,适当情况下也许会将仓库
内粮食用于畜养动物,也不无可能。仓库养鸡、狗并非独此一条。《里耶秦简牍校释》
:“仓课志:畜彘鸡狗产子课,AII畜彘鸡狗死亡课,AI-II……畜雁死亡课,畜雁产子课
。”[20](P169)“廿六年十二月癸丑朔庚申,迁陵守禄敢言之:沮守廖言:课廿四年畜I
息子得钱殿。沮守周主。为新地吏,令县论言史(事)。·问之,周不在II迁陵。敢言之。
III”[27](P343)第一例有关仓库管理汇报工作中,将养狗产子、死亡上报,第二则案例
是迁陵县令二十六年上报,廖二十四年上报沮守周主所养动物产子收益得钱最少,经查,
周主已经在他地为官,人不在迁陵。周主应是沮地仓库的官吏。至此,仓库养狗事实存在
,不容争辩。仓库管理机构就是养狗的机构组成。县级属县令(长)管辖,仓库管理有仓啬
夫、仓佐、史官吏,管理仓库。仓库养狗功能,除了看守仓库之外,也可为仓库收益贡献
力量。县下设乡,并有仓库,是仓库管理的最底层机构,养狗成为检验县、乡级仓库管理
工作的额外标准,不容忽视。汉简中有关买卖狗的行为也异常普遍。《中国简牍集成·
居延汉简》:“买狗四枚。246·40”[27](第七册P93)“狗一,直贾五百。褒今年十月
廿八日□府君狗□。163·6”[27](第六册P146)居延汉简中有关边塞,可以进行狗的买
卖,说明边塞地区养狗也已成为风气。
秦汉时期官方养狗,中央以少府为首,钩盾主持内厩和上林十池监(前115年属水衡都尉,
下属上林令)主持外厩组成。具体而言,秦时由狡士掌管,分内、外狡士,下有狡士将犬;
统一之后,狡士将犬转为尚犬,属下有弄狗厨等。汉代中央养狗前期以少府为首,属有钩
盾和上林十池监,掌管内、外厩。水衡都尉设置后,中央以少府和水衡都尉为首,少府之
下钩盾掌管内厩,有属官狗监等;水衡都尉掌管上林苑,属有上林令、上林尉为上林苑主
管,下设上林诏狱,官奴婢为最底层养狗人员,中央机构及下属官吏,共同完成中央养狗的
功能运作。地方则以县令(长)为首,各级管理仓库的官吏为主的养狗机构组成。中央和
地方养狗官制,共同构成秦汉时期官方养狗的真实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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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久必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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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办过,现在换作纽约留学中心初审对材料要求很严,离职证明需用抬头纸的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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