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汉上气不接下气的给大家报告好消息了!!!!!!!!# Collectibles - 收藏
k*1
1 楼
一路走来在这里学到了好多。所以抱着感恩的目的,想简单写一下自己的经历和感受,
希望也对后来人有一点点帮助。
我觉得自己只是申请者中普普通通的一个。和在实验室做科研差不多的道理,自己每一
点点进步都是踩在巨人的肩膀上的。我是用的 “DoubleMinute” 的模板准备的我的PL
。所以我想特别感谢一下他/她。
自己的经历:
DIY。没找律师。
材料前前后后准备了3个月。PL1.5 倍行距,17页。 Exhibit ABC 共150页左右。
PP request 和 I-140一起寄出去。
NSC 4月2 号收到材料,8号一早邮件通知approved。
自己的背景:
材料科学PhD,加州的一个学校,主要做纳米材料和在电池,电容器方面的应用
Paper: 16篇,大概4-5篇一作吧。如果大概估计一下,paper里面大概1/3影响因子在5
以下;1/3在10以上;剩下1/3在5-10之间把。
US/international Patent 2 个。当然都是和4-5个人共同inventor。
Citation: 800多。其中有几篇非一作的paper贡献了不少citation。
Review:20 篇文章。来自10个journal。有7篇来自同一个journal。有不少journal只
有一篇。(Review攒了小半年吧。所以大家要早点准备。)
Contribution: claim了3个。分别对应3篇文章。也用了3分推荐信来分别support。
推荐信:4封。自己写好找老师签字。性质方面,其中3封independent,1封非
independent。内容方面,上面
提到了其中3封用来support3个contribution。第4封是来自Editor。都不是大牛,不是
不想找,首先我不认识美国的院士之类的,另外选人的时候基本上是以能最快帮我签好
为标准的。一封是我的PhD 导师,一封另一个美国大学的AP,一个工业界的前辈,一个
journal editor。
一些感受:
我觉得不管是申请过一次,还是帮别人申请过很多次的律师,很多问题谁也说不清楚,
所以归根结底,每个申请者还是要有自己的思考和坚持。比如下面这些流行的观点。
1. 一开始就PP容易被RFE?
这是个很流行的说法。很多师兄也这么告诉我,理由是如果一开始就PP,可能officer
可能会因为时间紧张而直接给张模板RFE。所以最好是先单独交140,过段时间再交PP。
我自己的感觉的是什么时候交PP request和是否会被RFE没什么关系。证据之一是我
自己140和PP 一起交的。另外,我觉得一起交,”officer会因为时间紧而做决定“不
太make sense。因为我觉得officer在一份申请上花的时间不会超过一个小时的,也许
就十分钟。PP毕竟给了officer15天时间。
我觉得更重要的还是材料是不是清楚,易懂,易读吧。倒是officer花了10分钟,没找
到他心里的几个key points 的话,他可能没耐心继续找,而直接RFE吧。
作为一个简单的solution,(根据好多前辈的建议)我准备了一份CV。里面列了PL里面
的关键点。officer如果没耐心花10分钟看PL,那花3分钟看CV也能获得同样的信息。当
然,CV里面只是结论,没有证据。如果想看证据,还是要看PL或者Exhibit的。
2. 推荐信4封不够?
因为我准备了4封。几乎所有人都告诉我4封有点少。但是我觉得我已经把想说的话在信
里都说了,再多几封,也只是重复的内容。如果officer 相信 推荐人,那他说一遍就
够了。如果officer觉得推荐人不可信,说再多遍也没用。。至于说的话是不是可信,
我觉得美国任何一所不错的大学的教授说的话,对officer都是值得相信的。这大概是
我最终用了4封推荐信的依据。
3. 另外,我觉得还是要写的简单明了些,毕竟officer不是申请者那个领域的专家。1.
5倍行距容易读些。PL里多放些表格,和图表,读起来也容易些。
希望对大家有些帮助。祝大家申请顺利!
希望也对后来人有一点点帮助。
我觉得自己只是申请者中普普通通的一个。和在实验室做科研差不多的道理,自己每一
点点进步都是踩在巨人的肩膀上的。我是用的 “DoubleMinute” 的模板准备的我的PL
。所以我想特别感谢一下他/她。
自己的经历:
DIY。没找律师。
材料前前后后准备了3个月。PL1.5 倍行距,17页。 Exhibit ABC 共150页左右。
PP request 和 I-140一起寄出去。
NSC 4月2 号收到材料,8号一早邮件通知approved。
自己的背景:
材料科学PhD,加州的一个学校,主要做纳米材料和在电池,电容器方面的应用
Paper: 16篇,大概4-5篇一作吧。如果大概估计一下,paper里面大概1/3影响因子在5
以下;1/3在10以上;剩下1/3在5-10之间把。
US/international Patent 2 个。当然都是和4-5个人共同inventor。
Citation: 800多。其中有几篇非一作的paper贡献了不少citation。
Review:20 篇文章。来自10个journal。有7篇来自同一个journal。有不少journal只
有一篇。(Review攒了小半年吧。所以大家要早点准备。)
Contribution: claim了3个。分别对应3篇文章。也用了3分推荐信来分别support。
推荐信:4封。自己写好找老师签字。性质方面,其中3封independent,1封非
independent。内容方面,上面
提到了其中3封用来support3个contribution。第4封是来自Editor。都不是大牛,不是
不想找,首先我不认识美国的院士之类的,另外选人的时候基本上是以能最快帮我签好
为标准的。一封是我的PhD 导师,一封另一个美国大学的AP,一个工业界的前辈,一个
journal editor。
一些感受:
我觉得不管是申请过一次,还是帮别人申请过很多次的律师,很多问题谁也说不清楚,
所以归根结底,每个申请者还是要有自己的思考和坚持。比如下面这些流行的观点。
1. 一开始就PP容易被RFE?
这是个很流行的说法。很多师兄也这么告诉我,理由是如果一开始就PP,可能officer
可能会因为时间紧张而直接给张模板RFE。所以最好是先单独交140,过段时间再交PP。
我自己的感觉的是什么时候交PP request和是否会被RFE没什么关系。证据之一是我
自己140和PP 一起交的。另外,我觉得一起交,”officer会因为时间紧而做决定“不
太make sense。因为我觉得officer在一份申请上花的时间不会超过一个小时的,也许
就十分钟。PP毕竟给了officer15天时间。
我觉得更重要的还是材料是不是清楚,易懂,易读吧。倒是officer花了10分钟,没找
到他心里的几个key points 的话,他可能没耐心继续找,而直接RFE吧。
作为一个简单的solution,(根据好多前辈的建议)我准备了一份CV。里面列了PL里面
的关键点。officer如果没耐心花10分钟看PL,那花3分钟看CV也能获得同样的信息。当
然,CV里面只是结论,没有证据。如果想看证据,还是要看PL或者Exhibit的。
2. 推荐信4封不够?
因为我准备了4封。几乎所有人都告诉我4封有点少。但是我觉得我已经把想说的话在信
里都说了,再多几封,也只是重复的内容。如果officer 相信 推荐人,那他说一遍就
够了。如果officer觉得推荐人不可信,说再多遍也没用。。至于说的话是不是可信,
我觉得美国任何一所不错的大学的教授说的话,对officer都是值得相信的。这大概是
我最终用了4封推荐信的依据。
3. 另外,我觉得还是要写的简单明了些,毕竟officer不是申请者那个领域的专家。1.
5倍行距容易读些。PL里多放些表格,和图表,读起来也容易些。
希望对大家有些帮助。祝大家申请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