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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作为法律人士详细分析一下昨天的MEMO吧,喜忧参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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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作为法律人士详细分析一下昨天的MEMO吧,喜忧参半# EB23 - 劳工卡
c*1
1
虽然我不是搞移民法的,也不是执业律师,但是每天都跟法律条文和律师打交道,相信
比大多数人还是要了解一些的。
首先,USCIS的memo已经出来了,完全就是照着EO的细则来写的,所以EO基本不用看了
,因为那是用layman's term给老百姓看的。EO相当于习近平说我们要如何如何,USCIS
memo相当于下面部委出的具体办法。拿着EO和USCIS Memo来说有啥不同的,都是不知
道政府怎么运作的。
首先,最重要的,USCIS Memo压根没说要降低backlog。昨天一票人在说这么做不可能
降低backlog。废话,backlog的产生是有限的绿卡名额和大量的申请人造成的,三个苹
果分给十个人,再怎么闹也没可能让每人一个苹果。那么memo说的是啥呢,是让申请人
在backlog造成的漫长的等待中不那么痛苦,减少uncertainty。
这个memo看下来,总的来说,喜忧参半。为啥忧呢,EO里面提到的所有的action item
,在这个memo里都非常明确地提到了,包括这样的话 "extend work authorization to
the spouses of H-lB visa holders who have been approved to receive lawful
permanent resident status based on employer-sponsorship", 也包括具体的OPT长
度多少个月,也包括讲解交485之后换工作遇到的具体问题,比如"same or similar",
"natural progression in career", 大家可以看到,这是非常具体非常细节的。
既然连这么细节的东西都提到了,偏偏对于大家最期待的140批准发EAD这么大一件事只
字不提,这就让人非常疑惑。按照这篇memo的风格,它完全可以说 "extend
adjustment of status benefits to those beneficiaries who have been approved
to receive LPR but unable to file AOS due to unavailability of immigration
visa", 或者说 "issue work authorization and advanced parole to those who
have been approved to received LPR so they have better portability between
jobs and are less tied to the sponsor employer"。这点的确是给我带来了很不好
的感觉。这次的EO大概是巴马上台以来政治最敏感的一个大动作,所以这个Memo的每个
字都应该是仔细斟酌过的,绝不可能如有人说的是随便一写,没领会好白宫精神。合法
移民是白宫所有需要管的事里最小的之一,这样的政策根本不可能自上而下,更可能的
是USCIS自己弄好草案,写个summary交上去,白宫就照用。不存在白宫下了命令却被
USCIS理解错的问题。
那为啥又有可能喜呢,因为这个memo反应了一个对待合法移民的大趋势,那就是更宽松
。而在总纲里它又说了要更好地预期对绿卡名额的需求,让人们在漫长的绿卡等待里有
更好的mobility。这个更好的预期,其实现在根本不是问题,因为每年14万用的干干净
净的。那么如果从另一个角度看,也许就是烙印一直说的pre-register。而更好的
mobility,可供解释的范围也很广。可以说是发EAD和AP,也可以说是一旦140批准,那
么跳槽就无需再从头开始,否则这个mobility就没法解释。哪怕是后者也是非常值得庆
祝的。因为所有办过绿卡的人都知道最痛苦的就是PERM那步,跟律师和HR打交道打的想
死,而且有巨大的uncertainty。所以哪怕不发EAD,也是巨大的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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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
2
法律规定,140批准以后,雇主可以revoke吧。
如果雇主用这个要挟,那怎么办

USCIS

【在 c***1 的大作中提到】
: 虽然我不是搞移民法的,也不是执业律师,但是每天都跟法律条文和律师打交道,相信
: 比大多数人还是要了解一些的。
: 首先,USCIS的memo已经出来了,完全就是照着EO的细则来写的,所以EO基本不用看了
: ,因为那是用layman's term给老百姓看的。EO相当于习近平说我们要如何如何,USCIS
: memo相当于下面部委出的具体办法。拿着EO和USCIS Memo来说有啥不同的,都是不知
: 道政府怎么运作的。
: 首先,最重要的,USCIS Memo压根没说要降低backlog。昨天一票人在说这么做不可能
: 降低backlog。废话,backlog的产生是有限的绿卡名额和大量的申请人造成的,三个苹
: 果分给十个人,再怎么闹也没可能让每人一个苹果。那么memo说的是啥呢,是让申请人
: 在backlog造成的漫长的等待中不那么痛苦,减少uncertain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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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n
3
lz你什么时候又变成法律人士了?
我依稀记得你以前说你自己是quant吧
号称清华毕业、医学出生、转行计算机、后来去金融公司
现在变成半个律师了?确定不是奥巴马幕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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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7
4
有被revoke的例子

【在 Z******a 的大作中提到】
: 法律规定,140批准以后,雇主可以revoke吧。
: 如果雇主用这个要挟,那怎么办
:
: USC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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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
5
你说的这个的确是个问题。一方面我觉得这个在USCIS的解释权之内。以前说revoke就
取消排期。后来USCIS出了个memo,说only revoke for fraud才取消排期。这么看来他
们是有很大的解释权。但是另一方面,他们解释的只是保留排期,要申请绿卡还得重新
办。究竟怎么操作我也不知道。

【在 Z******a 的大作中提到】
: 法律规定,140批准以后,雇主可以revoke吧。
: 如果雇主用这个要挟,那怎么办
:
: USC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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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
6
人家多学习不行啊
人家没说自己是律师,但是接触法律比较多而已。

【在 B********n 的大作中提到】
: lz你什么时候又变成法律人士了?
: 我依稀记得你以前说你自己是quant吧
: 号称清华毕业、医学出生、转行计算机、后来去金融公司
: 现在变成半个律师了?确定不是奥巴马幕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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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
7
看来你是我的粉丝啊,对我的老底打听这么清楚。那你应该知道我是女的啊,为啥还叫
我大哥。我说的很清楚啊,我不是执业律师,但是经常干跟法律条文和律师打交道的事
,这和我的背景一点不矛盾啊。

【在 B********n 的大作中提到】
: lz你什么时候又变成法律人士了?
: 我依稀记得你以前说你自己是quant吧
: 号称清华毕业、医学出生、转行计算机、后来去金融公司
: 现在变成半个律师了?确定不是奥巴马幕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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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n
8
哦哦,法律人士的定义就是接触比较多法律
我真是建议大家找工作的时候多来来mmt熟悉熟悉
回头吹起牛来不比老印差

【在 Z******a 的大作中提到】
: 人家多学习不行啊
: 人家没说自己是律师,但是接触法律比较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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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
9
唉,你真该谦虚一点。看你另外那篇帖子,连最基本的法律术语和逻辑都搅不清楚。谦
虚点没坏处。

【在 B********n 的大作中提到】
: 哦哦,法律人士的定义就是接触比较多法律
: 我真是建议大家找工作的时候多来来mmt熟悉熟悉
: 回头吹起牛来不比老印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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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
10
只要别人分析出有可能不给ead,她就闹,大姐,都这么大人了理智点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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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
11
我只是发现我们上班地方挺近,觉得没准平时买午饭还能常看到,不好意思这么说她。

【在 s********c 的大作中提到】
: 只要别人分析出有可能不给ead,她就闹,大姐,都这么大人了理智点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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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
12
大姐,你是很着急想跳槽?

【在 B********n 的大作中提到】
: 哦哦,法律人士的定义就是接触比较多法律
: 我真是建议大家找工作的时候多来来mmt熟悉熟悉
: 回头吹起牛来不比老印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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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
13
其实我也挺想看到一篇有理有据能分析出给EAD的,但是没有啊,自我安慰的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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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
14
和法律关系不大,和USCIS和DHS运作方法关系大。这次就是改运作方法,不改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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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n
15
我肯定比你小,别大姐大姐的把我叫老了

【在 Z******a 的大作中提到】
: 大姐,你是很着急想跳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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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
16
改小妹吧。

【在 B********n 的大作中提到】
: 我肯定比你小,别大姐大姐的把我叫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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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
17
我觉得最差的情况,没有EAD,但是跳槽无需重办PERM,这点就够了。尼玛这个PERM真
是搞的人生不如死。

【在 s********c 的大作中提到】
: 其实我也挺想看到一篇有理有据能分析出给EAD的,但是没有啊,自我安慰的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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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
18
对的,PERM能跟人走,就可以了。
发信人: caoz1 (dsbz1), 信区: EB23
标 题: Re: 我作为法律人士详细分析一下昨天的MEMO吧,喜忧参半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Fri Nov 21 11:11:29 2014, 美东)
我觉得最差的情况,没有EAD,但是跳槽无需重办PERM,这点就够了。尼玛这个PERM真
是搞的人生不如死。

【在 s********c 的大作中提到】
: 其实我也挺想看到一篇有理有据能分析出给EAD的,但是没有啊,自我安慰的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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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
19
好吧大妹子,念在咱俩上班的地方相隔不远,我看到你还挺有亲近感的,你也别老挑我
刺了好不好?我觉得就算不发EAD,跳槽也容易多了。你这样的金融街大美女肯定将来
前途无量,现在的绿卡只是漫长人生路的小插曲,别太放在心上了。

【在 B********n 的大作中提到】
: 我肯定比你小,别大姐大姐的把我叫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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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
20
被revoke一下,老中的心脏就基本停止跳动了。直接跪了。

【在 c***1 的大作中提到】
: 你说的这个的确是个问题。一方面我觉得这个在USCIS的解释权之内。以前说revoke就
: 取消排期。后来USCIS出了个memo,说only revoke for fraud才取消排期。这么看来他
: 们是有很大的解释权。但是另一方面,他们解释的只是保留排期,要申请绿卡还得重新
: 办。究竟怎么操作我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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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
21
r u made in Thailand

【在 c***1 的大作中提到】
: 看来你是我的粉丝啊,对我的老底打听这么清楚。那你应该知道我是女的啊,为啥还叫
: 我大哥。我说的很清楚啊,我不是执业律师,但是经常干跟法律条文和律师打交道的事
: ,这和我的背景一点不矛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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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
22
这的确是个问题,移民法明确规定了140可以被revoke,又明确规定了交485必须有批准
的140,还明确规定了要交485必须有an immigration visa immediately available。
作为executive branch, 只能利用法律的灰色地带,而不能违反法律明确禁止的地方。
这么看来,白宫唯一可以控制的就是长期在visa bulletin放水,因为移民法里所谓的
immigration visa immediately available在实践里就是cutoff date 早于你的PD,这
种情况下,可以交485,180天后就不怕revoke。
当然这样也让移民局自己有了难处,因为PD current就要批绿卡,但是放水造成大量
485 current却没有绿卡名额。如果大家理解的话,可以整个内部排期。就怕到时候又
有人告他们拖延,内部排期整不成。

【在 Z******a 的大作中提到】
: 被revoke一下,老中的心脏就基本停止跳动了。直接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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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
23
不会有人在revoke这样的事情上写条文的。
太细了。
大的法律不改,小的事情没法做。



【在 c***1 的大作中提到】
: 这的确是个问题,移民法明确规定了140可以被revoke,又明确规定了交485必须有批准
: 的140,还明确规定了要交485必须有an immigration visa immediately available。
: 作为executive branch, 只能利用法律的灰色地带,而不能违反法律明确禁止的地方。
: 这么看来,白宫唯一可以控制的就是长期在visa bulletin放水,因为移民法里所谓的
: immigration visa immediately available在实践里就是cutoff date 早于你的PD,这
: 种情况下,可以交485,180天后就不怕revoke。
: 当然这样也让移民局自己有了难处,因为PD current就要批绿卡,但是放水造成大量
: 485 current却没有绿卡名额。如果大家理解的话,可以整个内部排期。就怕到时候又
: 有人告他们拖延,内部排期整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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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
24
死脑子,什么叫available,去把状态改了就叫available,然后你交了他堆在那里不给
你发不就行了。



【在 c***1 的大作中提到】
: 这的确是个问题,移民法明确规定了140可以被revoke,又明确规定了交485必须有批准
: 的140,还明确规定了要交485必须有an immigration visa immediately available。
: 作为executive branch, 只能利用法律的灰色地带,而不能违反法律明确禁止的地方。
: 这么看来,白宫唯一可以控制的就是长期在visa bulletin放水,因为移民法里所谓的
: immigration visa immediately available在实践里就是cutoff date 早于你的PD,这
: 种情况下,可以交485,180天后就不怕revoke。
: 当然这样也让移民局自己有了难处,因为PD current就要批绿卡,但是放水造成大量
: 485 current却没有绿卡名额。如果大家理解的话,可以整个内部排期。就怕到时候又
: 有人告他们拖延,内部排期整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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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n
25
我去,那帖子里说你的可不是一个两个吧,到底谁搞不清状况啊

【在 c***1 的大作中提到】
: 唉,你真该谦虚一点。看你另外那篇帖子,连最基本的法律术语和逻辑都搅不清楚。谦
: 虚点没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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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n
26
谁闹了?
有理有据说话叫闹

【在 s********c 的大作中提到】
: 只要别人分析出有可能不给ead,她就闹,大姐,都这么大人了理智点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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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n
27
我本来还真没对你个人有意见
刚刷到你前面的回复了
这下真有意见了
这都什么男人啊
气量小的
持反对意见就叫闹
太恶心人了

【在 c***1 的大作中提到】
: 好吧大妹子,念在咱俩上班的地方相隔不远,我看到你还挺有亲近感的,你也别老挑我
: 刺了好不好?我觉得就算不发EAD,跳槽也容易多了。你这样的金融街大美女肯定将来
: 前途无量,现在的绿卡只是漫长人生路的小插曲,别太放在心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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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
28
她也是女的。

【在 B********n 的大作中提到】
: 我本来还真没对你个人有意见
: 刚刷到你前面的回复了
: 这下真有意见了
: 这都什么男人啊
: 气量小的
: 持反对意见就叫闹
: 太恶心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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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
29
available 就是移民局说了算,比如今天说available了,明天交了几千个,最后批个
一年再发,不违法吧?只要一年把quota发了就可以,不发的都是正在处理。
发信人: steenphen (明明), 信区: EB23
标 题: Re: 我作为法律人士详细分析一下昨天的MEMO吧,喜忧参半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Fri Nov 21 11:23:24 2014, 美东)
死脑子,什么叫available,去把状态改了就叫available,然后你交了他堆在那里不给
你发不就行了。



【在 c***1 的大作中提到】
: 这的确是个问题,移民法明确规定了140可以被revoke,又明确规定了交485必须有批准
: 的140,还明确规定了要交485必须有an immigration visa immediately available。
: 作为executive branch, 只能利用法律的灰色地带,而不能违反法律明确禁止的地方。
: 这么看来,白宫唯一可以控制的就是长期在visa bulletin放水,因为移民法里所谓的
: immigration visa immediately available在实践里就是cutoff date 早于你的PD,这
: 种情况下,可以交485,180天后就不怕revoke。
: 当然这样也让移民局自己有了难处,因为PD current就要批绿卡,但是放水造成大量
: 485 current却没有绿卡名额。如果大家理解的话,可以整个内部排期。就怕到时候又
: 有人告他们拖延,内部排期整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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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0
30
后来USCIS出了个memo,说only revoke for fraud才取消排期。
这个memo贴一下。

★ 发自iPhone App: ChineseWeb 8.7

【在 c***1 的大作中提到】
: 你说的这个的确是个问题。一方面我觉得这个在USCIS的解释权之内。以前说revoke就
: 取消排期。后来USCIS出了个memo,说only revoke for fraud才取消排期。这么看来他
: 们是有很大的解释权。但是另一方面,他们解释的只是保留排期,要申请绿卡还得重新
: 办。究竟怎么操作我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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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
31
可能我是漏看掉了,能麻烦再贴出来有理有据的证明吗?

【在 B********n 的大作中提到】
: 谁闹了?
: 有理有据说话叫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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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
32
这就看屁股坐在哪边了。DOS完全可以放水,USCIS就难过了,一堆485进来,但是没有
名额不能批。要知道processing time是算在他们的政绩之一的。现在还好,大家交了
485就谢天谢地了,不会有人说啥。但是两年之后呢,说不定就得陇望蜀了,我都交了
,排期也当前,为啥不给我批,然后再告他个WOM。
政府机构工作的人最重要的是啥,就是所谓的CYA,cover your ass, 做事不能留下把
柄。从这个角度看,这件事真不那么好操作。可能保留PERM是最容易的。因为PERM是
DOL的管辖范围你,移民法没啥规定,政府可以随便解释。只要PERM在,重新办个140也
就一个月的事儿。我记得我的PERM整了一年半,140加急三天就下来了。

【在 s*******n 的大作中提到】
: 死脑子,什么叫available,去把状态改了就叫available,然后你交了他堆在那里不给
: 你发不就行了。
:
: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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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
33
好好,我错了,我改。但我真不是男的。我这样的老女人,又没男人,多可怜,气量小
一点,你这个年轻小美女就不能稍微原谅点吗?

【在 B********n 的大作中提到】
: 我本来还真没对你个人有意见
: 刚刷到你前面的回复了
: 这下真有意见了
: 这都什么男人啊
: 气量小的
: 持反对意见就叫闹
: 太恶心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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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
34
唉,咱能不能别做伸手党。应该是叫Yates memo, 自己google 吧 “revoked for
fraud or misrepresentation, uscis memo, priority date", 应该就能找到。

【在 y******0 的大作中提到】
: 后来USCIS出了个memo,说only revoke for fraud才取消排期。
: 这个memo贴一下。
:
: ★ 发自iPhone App: ChineseWeb 8.7

avatar
B*n
35
facebook上性别还有50多种状态呢,可以自定义
谁知道生理属性是什么

【在 Z******a 的大作中提到】
: 她也是女的。
avatar
y*0
36
这个memo我应该看过。
你说only revoke for fraud才取消排期。
我要再看一下。
mark一会儿上班看。

★ 发自iPhone App: ChineseWeb 8.7

【在 c***1 的大作中提到】
: 唉,咱能不能别做伸手党。应该是叫Yates memo, 自己google 吧 “revoked for
: fraud or misrepresentation, uscis memo, priority date", 应该就能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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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
37
所以说没有485作支撑的EAD就是虚的。实的就是485

【在 Z******a 的大作中提到】
: 法律规定,140批准以后,雇主可以revoke吧。
: 如果雇主用这个要挟,那怎么办
:
: USCIS

avatar
c*m
38
http://www.imminfo.com/Library/green_cards/EB/revocation-i-140.
Revocation of a Previously Approved I-140
A petitioning employer may revoke an I-140 petition for any reason at any
time. The USCIS may revoke a petition at any time, after giving the
petitioner notice, if they learn that the petition was approved through
fraud or mistake. If the USCIS revokes a petition, then it is invalid for
all purposes. If an employer revokes a petition, however, the beneficiary is
entitled to keep the priority date established by the original approval.
If the beneficiary filed an I-485 application for adjustment of status more
than 180 days prior to the employer's petition revocation, then the
revocation has no effect on the employee's eligibility to adjust status or
move to another employer. If, however, the employer revokes the petition
before the employee's adjustment of status application has been on file for
at least 180 days, then the employee is no longer eligible to adjust status.
It does not matter if the petitioner revokes the petition in error or later
has a change of mind, once it is done the revocation is final and the I-140
petition approval may not be reinstated. It is possible, however, for the
employer to file a new I-140 based on the original PERM approval.

【在 Z******a 的大作中提到】
: 被revoke一下,老中的心脏就基本停止跳动了。直接跪了。
avatar
c*m
39
版主说的是这个吗? 看意思是就算employer revoke了140, 但是PD还是保留下来了,就
是不知道这个出处是否可靠.麻烦给看看.
A petitioning employer may revoke an I-140 petition for any reason at any
time. The USCIS may revoke a petition at any time, after giving the
petitioner notice, if they learn that the petition was approved through
fraud or mistake. If the USCIS revokes a petition, then it is invalid for
all purposes. If an employer revokes a petition, however, the beneficiary is
entitled to keep the priority date established by the original approval.
If the beneficiary filed an I-485 application for adjustment of status more
than 180 days prior to the employer's petition revocation, then the
revocation has no effect on the employee's eligibility to adjust status or
move to another employer. If, however, the employer revokes the petition
before the employee's adjustment of status application has been on file for
at least 180 days, then the employee is no longer eligible to adjust status.
It does not matter if the petitioner revokes the petition in error or later
has a change of mind, once it is done the revocation is final and the I-140
petition approval may not be reinstated. It is possible, however, for the
employer to file a new I-140 based on the original PERM approval.
http://www.imminfo.com/Library/green_cards/EB/revocation-i-140.

【在 y******0 的大作中提到】
: 这个memo我应该看过。
: 你说only revoke for fraud才取消排期。
: 我要再看一下。
: mark一会儿上班看。
:
: ★ 发自iPhone App: ChineseWeb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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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e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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