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里新来了一位女孩,在人事部管理档案。我负责计算机维护,经常接触,一来二去,两个人都有了好感,就谈上了。
这是个羞涩内向的女孩,虽然看得出她很喜欢我,但从来没有热烈地表达过。我呢,就喜欢她这种欲说还休的劲儿,也很尊重她,从没有过分的举动。
上周末,她考察期结束,正式与公司签了工作合同。她特别高兴,破天荒地邀请我去她的出租房,吃饭庆祝。我当然乐意,买了些吃食就去了。
小出租房,二人世界,把酒言欢,气氛特好,感情一下子近了好多。吃了饭,她洗餐具,我觉着热,就去了阳台。
说实话,我有些后悔去阳台,如果吃了饭就走,就没这麻烦事了。你猜怎么着,阳台上晒着几件男人的内衣,准确地说,是内裤,一看就是用过的!我都呆了,愣了一会儿,转身向外走。
她见我脸色不好,一时没明白,后来明白了,脸色也变了,一个劲地说,你别介意,那是我前男朋友的内裤,现在我们没一点关系了。
听听,还是前男友,内裤留着,能没关系吗?我没听她解释,一个人走了。
她打电话我也不接。后来她托朋友说,留着那内裤挂在阳台上,是为了安全,让坏人有所忌惮,不敢来骚扰,纯粹是误会。
这理由也说得过去,也许和前男友真没什么事了。可是你还留着他内裤干嘛,完全可以买新的啊。我以为她没有过男友,谁知男友的内裤她都见了,这才是对我最大的打击。
转不过弯啊,难受。还能谈吗,还怎么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