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EB1A RFE的一点经验# Immigration - 落地生根
r*3
1 楼
EB1A RFE本来打算自己做,结果公司的律师主动要求接管。公司律师写的回复信感觉跟
我自己想象不太一样,自己肯定写不出这样的,除了claim那些条外,他们引用了很多
判例,感觉象是指导移民官审案子一样。看了draft,觉得律师胆子真肥,都不怕惹恼
了移民局。有两个印象很深,引了某判例,说如果我们的证据能说明我们的claim与其
说是假的不如说更可能是真的,这我们就完成任务了,就算移民官不相信,他必须提出
反面的证据才能否定我们,不然必须让我们过。另外一个是引了某判例,说只要1,2,
3条全满足,(totalilty就满足了),就必须批准,除非移民官能拿出反面证据,否则
不能拒。律师的信把这些道道划的很清楚,有效地降低了我们的bar。
对移民官光一味讨好也是不成的。
感觉EB1 的条件也不是那么严格,有可能一定要上,工程类低于50个引用都有希望。啥
油灯图也不是必须的,结合实际情况各有各的道,找人现身说法,说你的东西在他们那
里的重大实际用途也可以弥补引用不足
IEEE senior member 作为4条claim之一 EB1B没说啥过了,EB1A被RFE,加了点材料,
也过了。个人感觉EB1B可以claim,EB1A可能要避免
我自己想象不太一样,自己肯定写不出这样的,除了claim那些条外,他们引用了很多
判例,感觉象是指导移民官审案子一样。看了draft,觉得律师胆子真肥,都不怕惹恼
了移民局。有两个印象很深,引了某判例,说如果我们的证据能说明我们的claim与其
说是假的不如说更可能是真的,这我们就完成任务了,就算移民官不相信,他必须提出
反面的证据才能否定我们,不然必须让我们过。另外一个是引了某判例,说只要1,2,
3条全满足,(totalilty就满足了),就必须批准,除非移民官能拿出反面证据,否则
不能拒。律师的信把这些道道划的很清楚,有效地降低了我们的bar。
对移民官光一味讨好也是不成的。
感觉EB1 的条件也不是那么严格,有可能一定要上,工程类低于50个引用都有希望。啥
油灯图也不是必须的,结合实际情况各有各的道,找人现身说法,说你的东西在他们那
里的重大实际用途也可以弥补引用不足
IEEE senior member 作为4条claim之一 EB1B没说啥过了,EB1A被RFE,加了点材料,
也过了。个人感觉EB1B可以claim,EB1A可能要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