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前是H1B, 刚刚我的EBIA I-140已经批准,但是LD当前是自己的J1, 马上会开始办
理J-1 waiver, 大概半年时间能办下来。现在的问题是我要不要等LD办下来J1 waiver
再一起递485,还是应该自己先递?如果等着LD一起递,怕万一我丢工作然后再找工作时
没有EAD或者绿卡会很麻烦。如果分开递交,有些担心影响LD的485批准进程。
具体的问题:
1) 如果我先递交485,会减慢配偶后来递交的那个485吗?
2) 如果我先递交485,配偶随后递交,是不是要填824 follow to join? 额外有
405刀的费用?
3) 如果我的485批准了,配偶的waiver还没有下来。是不是LD的485就不能够再递
交了,或者被算为2类的优先,很长排期?
4) 在网上看了半天,还是很糊涂。有人说一定要等到我的485批准后再follow to
join,也有人说我的485 pending时也可以递交配偶的485,只要附上我的485 receipt
即可(这种算不算follow to join, 需要填824吗?需要交824filling fee吗?)。
到底该如何办理呢?请大家给些建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