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县一名男子因妻子患有子宫
内膜异位,发生性关系时会疼痛排斥行房,或限制夫5分钟内要结束,男子异想天
开,从2003年婚后,即将史蒂诺斯等安眠药物加入妻子睡前饮用的中药汤或阿华田
饮料中,再以帮妻子按摩助眠为由,乘妻子睡着时对妻子性侵,并拍制影带保存,
长达5年,共拍摄47支影带。
直到前年,男子因另涉及对他人强制性交罪被搜出影带,妻子才发现丈夫有此癖好
。
妻子不愿对丈夫提告,自责是自己无法满足丈夫,哭求法官轻判,但一审仍依47次
加重强制性交罪判丈夫10年刑期。丈夫上诉辩称获妻子同意睡着后就可以发生性关
系,并指拍摄影带是为了日后妻子更年期时,他可以看影带自慰满足自己,开庭时
哭诉对妻子很抱歉,恳求妻子原谅。
妻子则数度写信给法官,指无法接受丈夫被重判10年,“我没有罪!我先生也没有
罪!”恳求司法让她和丈夫都能重生,并指丈夫为了让她充分休息才下药,同时也
解决性生活不协调问题,对她而言是“功过相抵”。
中高分院指,男子下药,还持剪刀剪破妻子内裤等行为触犯加重强制性交罪,虽
是夫妻间的性侵害案件,但无法撤告,考虑丈夫有悔意,妻子也愿意原谅,改判7
年8月,可再上诉。